第12頁 文 / 席絹
「與人不同呀!留了二十年,也沒有什麼理由不繼續留下去。」她好奇打量面前那一條長長的「黑巷」。雖是中午,看來沒有那麼墮落、邪惡,可是三三兩兩聚賭的、躺在地上的流浪漢看來也頗新奇。她知道有這麼一條巷子,當年介桓就是在這裡被她父親買走的。早就想來一探究竟,可是父親大人不允許,當然就沒有人敢多事的帶她來見世面了。
「聽說這邊號稱『台北罪惡之淵藪』,我們走過去會有危險嗎?」
「不走走看怎麼會知道?」孟冠人一逕的笑著。倒想看看這丫頭有何能耐。
第五章
洛洛懷疑的盯著他;這個人像是隨時準備陷害人似的。會有什麼事情發生嗎?如果有又如何?依她的性子,再怎麼危險也會一探究竟!於是,開步走在他前面,大搖大擺的走入凌月巷探險去了。
孟冠人沒有走動,雙手閒適的插在褲袋中,半倚著牆,似乎期待著什麼事情發生。
想當年十三歲就與艾瑞克·詹森混在一起,他帶她見識的「世面」可不是狄斯尼樂園或黃石公園!他領著她逛遍了紐約市所有的貧民區與暴力區,訓練出洛洛對環境的敏銳直覺!
當一隻毛手由暗巷中衝出來抓向她的長髮辮時,她抬腿往後一踢,俐落的翻滾,長髮便像有生命似的繞回她脖子上。
看向呻吟的方向,那人被她踢撞到牆,正摟著肚子哀哀呻吟,見到有人走過來,立即沒入暗處。是個身手矯健的流浪漢,目標可能是她那隻兔寶寶背包。
幾聲讚賞的鼓掌來自孟冠人,這女孩的身手非常的敏捷。
「好身手!」
「正常的人經過都會得到這種招待嗎?你也有過?」她問。
「在這裡我來去自如。」
「你身手高強?」看他一身文氣,不像有功夫。
孟冠人不置可否道:「我向來動腦動口不動手。」
「聽起來似乎對我頗有利。」
「那可不一定。你知道,意料之外的事天天在上演。」他摟住她的肩,似乎已經很習慣這個動作。
洛洛朝他扮了個鬼臉。「你老了,老頭!否則幹嘛一直靠著我的肩讓我承受你的重量?」
盂冠人這人從未有過脾氣不好的時候,他笑道:「我比一根羽毛重不了多少,不是嗎?」
「是哦!就跟一隻可以進屠宰場的大肥豬一樣輕。我這才發現你很懶!」她做出一個結論。
「這麼快就發現了呀?了不起。」
「你就跟古龍筆下那個楚留香一樣。能靠著絕不站著,能坐著,就不會靠著。當然啦!能躺著就不會坐著了。這一類型的人大都是豬精轉世,懶得無可救藥。」
他居然哈哈大笑,雙手緊箍著洛洛,幾乎要使她斷氣。
「看來你的確夠格當我的老婆!即使年紀小了些我也可以將就。」
將就?他以為他是誰呀!
「我可不願『將就』一個被罵了還能這麼高興的異人,你應該先去檢查大腦有沒有出問題!」
「決定權在我不在你。洛洛,你賭輸了一個婚約,想賴帳嗎?」
她不理他,與他走入一幢十層樓高的建築物後。跳入電梯,他按了六樓。
這丫頭一臉精怪,不知在轉什麼念頭;孟冠天饒有興味的盯著她精緻的面孔瞧,對自己突然覺得可以娶妻的想法感到詫異,他向來不是不婚的擁護者,但自由慣了,不羈慣了,無法想像安定下來與一個女人建立家庭的畫面。所以他將女人摒棄於他的生活圈子外;而與這女孩一番鬥嘴下來,成家的念頭居然就產生了。有點不可思議,這根本是毫無理性,完全沒有經過大腦同意!不過,話說回來,還沒有一個女孩能弄得他這麼高興,可以使他費盡心思的斗那張利嘴!相信這種生活持續下去應該不會很無聊才是。他們是同一類型的人!他喜歡聰明又俐落的女孩,但不必世故。洛洛還小,所以仍是純真,過個幾年,想必會更難纏,但他喜歡這個挑戰!
「我認為這個婚約一定有陰謀。」洛洛突然很慎重的對他開口。
「呃?」他不明白她意下所指為何。
「為什麼孟叔叔偏要我嫁給你?你又不是會任他擺佈的那種人。」她仍不明白孟宇堂的居心。
「總會知道的。」他不急。近來在身邊盯梢的人減少了,孟冠人知道自己勢必得回家一趟。不過,還不急就是了。
瞄了下表表,正好指著正午十二點;他實在太會挑時間了,就是不知道丁皓會不會在。近來丁皓天天準時回家吃午餐,半小時的車程他也不嫌累。新婚燕爾,難免會如膠似漆。不過孟冠人已經太習慣殺風景了,不差這一次。
電鈴按了不到幾秒,來開門的是一臉不耐煩的丁皓,由他嘴角的飯粒看來,他們才開飯沒多久。
「好久不見!丁皓,我肚子好餓。」拖著洛洛,不等丁皓有所反應,大剌剌的向飯桌進攻。「哇!今天吃燴飯,我可以摻兩腳嗎?」
朱浣浣忙拿出一個盤子。「我有多煮了些,你是洛洛對吧?什麼時候與冠人這麼熟了?」兩小山般的燴飯立即端放在他們桌前。
「你這小子這半個月來滾到那邊去了?不到公司上班也不說一聲!可恥的是薪水照領!我該把你踢出保全公司的!」對這個合夥人,丁皓的怨言可多了,孟冠人最近非常不務正業。
「丁皓,吃飯時別生氣,會消化不良。」浣浣輕語,拉丈夫入座。
孟冠人反駁道:「還怪我!從一個半月前你們籌備結婚到蜜月回來,公司是誰在管的?如今你回來了,換我放幾天假也錯了嗎?你有沒有良心!」邊說邊狼吞虎嚥,轉眼間已盤底朝天。送給浣浣再要一碗。
顯然兩個大男人太久沒有機會鬥嘴了,邊猛吃的空檔還邊互揭瘡疤。二個女人不約而同的端起盤子轉移陣地到客廳。
「他們二人一見面向來都那麼激情嗎?」洛洛用很可愛的形容詞問著。
這女孩很容易讓人有一見如故的親切感,又有救命之恩,所以即使仍陌生,浣浣也將她當自己人看待了!溫婉笑道:「他們像兩個淘氣的孩子,得用互相攻擊的方式來表示親愛!習慣就好,他們那一票朋友都是這一型的。」說完,若有所思的看洛洛。「冠人從不曾與女孩子一同出現過。你是第一個。」
「我想也是,他那張嘴太壞了!能忍受他的女人大概只有我而已。」洛洛並不覺得有什麼不得了。
「什麼!你要她住在這裡?你是存心要害我們夫妻離婚嗎?」丁皓的吼聲幾乎要掀破屋頂!相信任何一對仍沉浸在新婚甜蜜中的夫妻都有資格對不速之客發出怒吼。不是存心搗蛋還會是什麼?丁皓想也不想,當下揪起孟冠人的衣領就打算丟出大門。
孟冠人慢條斯理的撥開他的手。
「反正你們房間那麼多,有什麼關係?如果覺得不妥,那我也一塊搬過來住如何?」
「如果那女孩對你真的那麼重要的話,不會帶去你公寓住呀!塞我這兒算什麼!」丁皓最氣的是,這傢伙連求人時都表現得像施恩一樣,完全不知道什麼叫可恥!他會答應才有鬼!孟冠人盛起第三碗飯。
「我這是替浣浣著想,怕她平日太無聊才給她找個伴,我那公寓……孤男寡女只要一夜下來,不只我家會揪我上教堂,耿老大也會拿頂機關鎗頂住我腦門。兄弟,咱們共患難三十年,你不會希望我英年早逝吧?那往後三十年,誰陪你鬥嘴來增加生活情趣呢?」
丁皓心中驀然閃過一個念頭。這傢伙從不曾帶女孩子出現過,如今很霸王的將女孩硬塞到他這兒,又怕引起別人側目,根本不是孟冠人的作風!直接演繹下來,丁皓有了最直接的想法,脫口而出叫:「我的天!你不會是將人家的肚子搞大了吧?她是耿老大的女兒,你不要命了嗎?」
滿滿的一口飯盡數噴出,丁皓機警的閃開,不過浣浣早上才拖過的地板全完了。
「老兄!你要害死我也不必趁我吃飯時!」孟冠人真不敢相信丁皓會做這種結論。「對她下手?對一個粉嫩嫩的小丫頭?我神志不清了才會對她下手!」
「如果不是,那你平白無故要我收留是什麼意思?耿老大的房子多的是,還怕沒地方住嗎?」
孟冠人歎了口氣。「那丫頭做了件會惹惱耿老大的事,目前正在等待耿老大怒氣平息,才敢回去;我就善心大發找地方收容她了。」
丁皓笑得可曖昧了。
「喲!要你這不相干的人來替她設想?你們的交情好到什麼程度了?咱們兄弟三十年,真以為我那麼好騙呀?你是不是對人家有意思?如果是,我就收容,如果不是,我們根本不必費心。」
「好吧!我承認,我對她有著特別的興趣!但說到結婚就太早了!至少要耗個三、四年,等她長大,滿意嗎?」孟冠人倒是大方的承認了!反正也瞞不過這個傢伙!知交三十年,一丁點細微的變化都無所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