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頁 文 / 席絹
第一章
冷汗像忘了旋緊的水龍頭,涔涔地在朱建民額上、手上直冒。
天氣不熱,事實上雖說是初春二月的上旬,寒流還是照來不誤,暖氣沒有開得很大,正常二十五度恰恰好,而他也不是剛跑完八千里路那樣喘吁吁;是的,他在流汗,但卻是流冷汗。
打從踏入「迅雷」保全公司之後,他便一直發暈發汗,若非他他端坐在沙發上,只怕他早已癱軟在地上成了一攤泥。唉!說來可笑,又不是要他上斷頭台,也不是見鬼了,他幹什麼怕成這個樣子?堂堂男子汗大丈夫是不能露出這一副德行的。怕什麼呢?他是客戶即使丁皓再窮凶極惡,總不會將他生吞活剝了吧!雖然那或許也有些可能——他要托保的東西可不尋常呢!
樓下那群彪形大漢——不像善男信女的保全人員已使他雙腿虛軟;再想到丁皓以往的歷史,朱建民不自覺又打心底起了一陣冷顫——在高中時代,丁皓是個打架王,被數十家高中拒收後,靠父母的關係進入了「清岡高中」;那是一所私立的貴族學校,出身黑社會家庭的子女、闊少爺、成績低劣的、愛吃喝完樂的——全在這裡了。丁皓是黑社會老大的獨生子,每天拿打架滋事當家常便飯,在學校半個月期間,他不僅成了校園內的地下盟主,更是附近各校太保共推的老大,成日為爭地盤打架鬧事,搞得安份的學生人人自危,一如身為會長的朱建民。
直到高二那一年,丁皓因過失殺人將對方砍成重傷,終於被捕入獄——沒法子,誰叫當時被警察埋伏給逮個正著,這下子連他父母也保不了他!他入獄了——血腥的日子終於遠離校園——善哉。
那是一段可怕的回憶,每當他想起來還會冒冷汗;即使身為好學生的他,從來就不必擔心自己是受害人,丁皓向來不找好學生的麻煩。如今,他出獄了,自營保全公司四年下來,已成為信譽最為卓著的保全公司,連運鈔車都得仰仗他們護航才安心。最特別的是,丁皓的員工全都是曾經犯過罪、坐過牢出來的人;這其實有個好處,黑白兩道混得開,難怪讓「迅雷」保全的東西萬無一失。丁家雖早已退出江湖,不再混黑道,但其餘威仍在,因此任何被丁皓網羅入公司、決定重新做人的受刑人,不必擔心會被以前的老大召回,再過刀口舔血的日子,可以活得安全而踏實。相的益彰之下,難怪短短的四年,「迅雷」會凌架所有同業之下,成為業績最好、營業額年年直線上升的第一名保全公司,除非是找死才敢去動丁皓公司受保的物品;而顧客有了這層認知,生意自然滾滾而來。
就是因為如此,今天朱建民才會硬著頭皮前來,求見他曾經希望一輩子別再看見的人。進入保全公司,他堅持非要見丁皓;雖然在丁皓未下來的每一分、每一秒他都有奪門而出的衝動,但他不能跑——為了他的寶貝妹妹,他不能。
轉載自熾天使書城掃校不詳
「堅持要見我?」丁皓結實高大的身子整個陷入椅背中,雙腿交叉橫放在光可鑒人的大辦公桌上,穿著步鞋的腳還百般無聊的抖著,七分嚇人、三分冷酷的臉上滿是不耐。他懶洋洋的瞇起眼睛看著合夥人兼生死之交;那個坐在他辦公桌上、英俊得可以當明星的男人——孟冠人。
「是呀,丁皓。如果我沒記錯的話,他是咱們高中時期那個品學兼優的學生會長,叫朱建民。你記不記得?」孟冠人把一杯伏特加交給丁皓,自己則喝著紅酒。比起衣著相貌,孟冠人是得天獨厚的;他面孔白晰、英俊、氣度雍容,配合一身三件式剪裁合身的西裝,品味出眾;他英俊有禮,風流而不濫情,是那種風度翩翩的白馬王子型。全公司上下的女同事以及川流不息的女客戶,全是衝著孟冠人而來。相形之下,丁皓是差很多的;他沒有英俊的容貌,身材也太過壯碩,光看外表就足以嚇得人牙齒打顫而不敢正視。他有雙太銳利冷酷的眼神,生性不愛打穿正式衣服,永遠是舒服就好;他不醜——但顯然沒有人知道這一點,良家婦女尤其是,一見到他就想拔腿逃走。站在挺拔出色的孟冠人身邊,他不是女人注目的焦點,但他的氣勢卻足以使任何一個地方變成冰窟。而打從出生到現在一直都是好兄弟的這兩個人,一暖、一冰,倒成為一個很奇妙的搭檔。
「見我做什麼?我開公司當老闆可不是做應召男,客人指定要見我,我還得馬上滾出去讓他看個過癮嗎?將他轟出去!」丁皓懶懶地放下雙腿,雙手指關節弄得卡卡作響。「唔——我悶太久了!也許我該給他一個機會——冠人,你去探探他,看他有什麼狗屁事要煩我?敢指明要見我的人本身就有些不尋常;有趣的話,我倒想玩一玩。」
自從有了盈餘、有了分公司,業績直線上升到現在首屈一指的局面之後,丁皓就悶著過日子到現在。他是個善於掠城的戰士,卻不是個善於經營的城主;在剛開始創業維艱的時期,他每天生龍活虎,如猛虎出柙,精銳無比,與敵人、客戶交戰於沙場,建立了信用第一的商譽。他也狠絕冷酷、身先士卒地向前衝,創下輝煌戰果;然而對於那些已成為自己的所有物的城池卻是無可奈何的。幸好他的生死之交哥兒們——孟冠人——天生就是個將相美才。打從孩提時代起,孟冠人為他擬下的第一個計謀開始,就注定他們今生於事業上的焦不離孟、孟不離焦。在丁皓如獄七年間,孟冠人開始猛K書本,成為名列前茅的高材生,大學、碩士、博士之類的學位手到擒來。丁皓出獄後,二人聯手打天下,完全沒有用到二個家族的勢力。
孟冠人微微一笑。「也好,我看他都快癱在那了!你要真的出現,不把他嚇得口吐白沫、死在現場才怪。」
「去你的!」丁皓咒了聲。
孟冠人不以為忤,笑著出去。
丁皓看著合上的門,百般無聊的品啜手中的酒。最好那個書獃子有好玩的事來求他,負責再悶下去,他會考慮逃離公司,好好找人打一場架來抒發他過盛的精力。當然,女人也是可以,但是女人哪!只要跟她上過幾次床就沒完沒了了;不見得是要名分,風塵女郎嘛,除了要錢之外,就是狐假虎威、作威作福一番了,還以為身價抬高了多少,儼然一副大姐頭的樣子——上一個女人就是這樣。不過,話說回來,還沒有女人敢對她沒完沒了——他不吃女人那套把戲!肉體上的交易一向銀貨兩訖,稍微不識務的女人只消他一個眼神,當場就會尖叫逃開;丁皓很清楚自己的五官非常的端正,但聚在這麼一張性格的臉上,加上壯碩的體型就十分嚇人了——只消他一瞪眼,即使是男人也會嚇得屁滾尿流,何況是女人。
說到女人,丁皓不禁想起父親上回介紹的那一個女人,叫方什麼萍的;一個黑道老大的女兒,混太妹出身,現在二十五歲,管理兩家PUB。算來兩家可說是門當戶對,對方長得也還過得去,也許他該考慮娶她,他實在懶得再找女人了——女人哪!是天底下最難纏、最愛耍心機,卻又最愚蠢的動物了。
繡芙蓉2003年8月24日更新整理
幸好下來見他的是孟冠人,否則朱建民懷疑自己是不是有能力在丁皓面前完整表達出自己的來意與委託。
孟冠人打趣地看著朱建民如釋重負的表情;更確切一點的說,那神情的轉換像死刑犯正要上午門處斬,卻突然得知自己獲赦免死的樣子差不多。
他閒閒地開口問:
「你要保什麼貴重的東西,貴重到堅持要見我們?」
朱建民怯怯地問:
「你們什麼都保的,是嗎?」
「在合理的範圍內是的。」
「那麼——」朱建民一鼓作氣說出:「我要求丁皓保護我妹妹半年,在我出國的半年間,保護她不受任何男人騷擾。」
這實在是超出合理的範圍了,甚至算是荒唐得過分。保全人命的生意不是沒接過,有幾次選舉期間,公司的case應接不暇,員工幾乎都出動去保護候選人了;但若說要保全一個女人的貞操就太誇張了。
「我想,你走錯地方了!也許你該去買一副貞操帶。如果你妹妹是花癡的話,或者你可以將她帶出國。」
這種不正常的委託要是被丁皓聽到了,準是先來一頓好打!孟冠人真是佩服朱建民的大膽;可是以他對這個好學生的瞭解,也明白這個不是胡來不要命的人,想必是走頭無路、求助無門才會來找丁皓,因此孟冠人還等著聽下文,不著急將他轟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