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最好別愛我

第22頁 文 / 席絹

    「明天小蘋果她爸要公證結婚,請我當證婚人。」我順道提起:「我上來山上就是要邀你們一同去的。」

    「我們有接到電話了。哎,一大堆喜事哪。」鍾老太太愉悅的笑了。

    「喂!你不尷尬呀!人家曾經那麼喜歡你。」鍾玉藜好奇的問我。

    「誰不是呢?不過想由喜歡轉成愛,是要有很大的勇氣的。愛我並不容易,通常我會一再勸他們最好別愛我。」

    「很抱歉,那我真的好奇,你是否對昂這麼說過?或著他有特別待遇?」鍾老太太仍是忍不住問了。

    我坦白道:「當然有。大帥哥如谷亮鴻都挨我閉門羹吃了,你們以為鍾昂那種平凡姿色何德何能可以成為例外?我得說:他是個氣度恢宏的奇男子,挺特別的。要嘛就像木頭,一旦動心了,就不管別人接不接受,逕自放入愛情。幸好他愛人的方式沒有壓力,否則我甩人的方法多的是。」

    「可是他很窮耶,你又好吃懶做,甚至不事生產,他又沒錢,怎麼活下去呀。」小妮子想到現實問題,不免疑惑我的眼睛是否有脫窗之嫌。

    「我養他不行呀?我名下有三間公寓耶,隨便租一間出去就有固定收入了,怕什麼!」迂腐!都什麼時代了,女人又不是養不活自己,挑丈夫還是只向錢看。會賺錢只是一種條件,看各人需要而已。

    「還不承認自己陷入愛河?搶錢妖女原本不可能會說出這種話的。」

    我懶得理會小丫頭。這種事哪能兜在一塊來說?不過倒是證明了一件事--如果鍾玉藜小妹妹的觀感是全人類一致的看法的話,那麼,我杜菲凡的確是個思想無比特別的女人,難怪男人、女人都會輕易喜歡上我。

    嘿嘿嘿————

    我是一則傳奇——是誰說過的?

    呀!是鍾昂。討厭!說好不想他的,竟又想起。

    戀愛中的女人?好肉麻的用詞。

    想他就想他吧,有什麼大不了。反正我特別嘛,看在他愛我的分上,多想他一點回報一下吧。

    ※※※好意外的,我在參加完台中友人的婚禮後,到台南遊蕩,準備參與當地某慈善機構的募款活動,居然遇到了鍾昂!他、他、他——怎麼會跑來台南?並且在這裡窄路相逢?

    那時我正在向幾位老闆級人物洗腦,以不容迴避的滔滔大道理企圖由這些如坐針氈的人口中敲下一筆助學經費。正當我掏出收據的一剎那間,我猛然看到不遠處笑望著我的鍾昂。

    也不過就這麼一個閃神,那些大老闆全悄悄呈放射狀沒入人群中,我回神時簡直不敢相信。沒關係,他們還是得掏錢出來的,更可悲的是還得再讓我炮轟一次;那絕對不是好受的事。

    「我打擾你了嗎?」他見我身邊的人群已作鳥獸散,便走了過來。

    我撇撇嘴:「你嚇到我了。」

    「對不起,我沒想到你會在這裡,不想打擾你的,卻又是怎麼也走不開。看你神采飛揚的形貌是一種享受。」

    咦?那是說他早就看到我了?

    「看到我多久了?」

    「半小時吧。」他看了下手錶。

    我攀著他肩膀:「喂!偶遇是一種驚喜,你不高興見到我嗎?還是你想我,並沒有我想你的多?」

    他也摟住我,與我並列著。

    「如果你定位我的人必須在花蓮才得以與你重逢,那麼在花蓮以外的地方不期而遇,怕會給你壓力,覺得似乎被盯梢住了。我不想引起你臆測,也不想在你眼中看到對我的抗拒。」

    我瞠大眼看他:「你乍看之下老實坦白,其實一肚子曲曲折折。想那麼多做什麼?我很高興看到你呀,而且我想你也沒有時間與金錢容你成天追著女人轉。一定是有事才來台南的嘛。」這男人一點猜忌的機會也不留給我。嘖!恐怕我以後是沒什麼無理取鬧的機會了。他硬是比我多了幾分細心,我還能說些什麼?

    「你來做什麼?」

    「送來一隻訓練好的導盲犬給台南的客人。還有,這家育幼院的院長向我要了兩只可以看門的狼犬,我也一同送過來。明天開始要到台南各鄉鎮的流浪動物之家義診。」他細數下來,約莫會停留八至十天。

    「那正好,台南是我的地盤,我可以帶你四處走。如果你沒有地方住,可以往我家,我家現在只剩一名管家--喔,對了,文小姐有一同來嗎?」我一直看不到人。

    他搖頭:「我將她介紹到台北友人處工作。既然不能接受她的感情,還是別給她期望最好。我那位朋友是個年輕英俊並且很有抱負的獸醫。」

    喔,美男計!這男人不呆嘛看得出來文小姐對工作的熱情通常附帶著浪漫的條件。一次的感情挫敗或許無法在短時間之內重振旗鼓,但希望永遠存在,美男在旁久了也就芳心暗移了。希望她這一次可以追求到瑰麗的戀情,表現出現代女性的精神。

    「你真是不容小看」我噓他。

    「何苦讓三個人都不自在?」他低頭親我。

    「鍾昂,我想沒有女人逃得過你的手掌心。」我歎息著。

    他溫柔微笑:「我不要其他女人。但我只要你在我的手掌心。」

    我想,我終究會愛上他的。

    第九章

    既是戀人,就好歹做一些戀人會做的事吧。

    挑了個晴朗的星期二,兩人皆沒事的空檔,我拉著鍾昂上街約會。夏天了,南部的驕陽簡直可以曬死人。三十三度耶,為什麼不乾脆火山爆發算了?

    我左手挖著雪花冰,右手抓著棺材板,不時的以哀怨白眼睛向萬里無雲的天空。將人曬得像只氣喘不已的哈巴狗,老天爺又得到什麼樂趣了?

    鍾昂以冰涼的礦泉水淋濕手帕,在我臉上頸上擦拭著,使我的浮躁降低了一點點。

    「現代還有人在帶手帕出門呀?」我轉移注意力的問著。面紙方便多了不是嗎?而且不必洗。

    「環保,手帕用途多,髒了可以洗淨再用。」

    「你以為少你一個人用面紙可拯救幾棵樹木?」我也很有環保心,只是難以力行口畢竟我對「便利」兩字太熱愛,容不得削減分毫。

    「至少盡到一份心了。」他對我的尖酸刻薄不以為意,依舊忙著為我除熱。

    「你實在很適合照顧別人。難怪你除了當獸醫之外,還兼了那麼多差。」我得寸進尺的依入他懷中,讓他以厚紙板為我涼。

    「我很慶幸自己是付出的一方,很虛榮的為這情況而自豪。」

    「我也很虛榮於自己擅於向企業王搾錢,得到很大的成就感。其實我討厭人家扣我慈善家的帽子。」

    「我知道。」他有同感。「我也不是慈善家。我只是相信人生於世,必然帶著什麼任務來走這一遭。沒有人的出生是無意義的。也許我就是生來為別人做一些什麼,以及--遇見你。」

    我笑:「我倒沒那麼宿命,我只覺得活得快樂最重要。即使是戀愛,也是尋一個最適合我性子的方式去進行--」忍不住的,我告訴了他與朱棣亞會面所談的話。而,當我願意投注給他相當於我曾投注給朱棣亞的信任時,是不是表示鍾昂已取代了朱棣亞曾在我心中佔有過的份量?

    我並不為這種轉變感到遺憾。如果我的心思已這般改變的話。

    「你是個幸運的女子。」他聽完後,在我耳邊這麼說奢,眼中浮起了對朱棣亞的欣賞。

    「大概吧,我遇到過的人事物,造就了今日的我。朱棣亞更是至大的元兇。被人這麼瞭解到透徹的地步非常可怕。要是他存心不利於我,我大概連自己怎麼死的都不知道。」我打了個哆嗦。

    「你不希望我瞭解你太深嗎?」

    我望著他:「人與人之間,既然生來就是個個體,就不該太過透徹到完全無遮掩。你可以知我、瞭解我,偶爾的看出我的心思,但千萬不要摸清到連每一分一秒的思維都在指掌間。我想,我沒有愛上朱棣亞的最大原因是:他根本是我肚子裡的蛔蟲。被人完全瞭解是很可怕的事。人生既然是未知數,就該以摸索的方式行進;如果連我也預測不了我下一秒的行為,別人就不該比我更快看出來。如果他兩年前沒有想到今日可能會發生的事,也許我們早就會有小孩,也許我過的不是今天這種生活。」不知道怎樣才能確切表達,到最後,竟只是以寂然的淺笑收尾。

    「人生處處是桃花源,只看當時有沒有把握住。我不敢說我會做得比朱先生更好,但我期望你一直自由、一直快樂。過了他那個村,就來我這個店吧。」他一定看出了我的遺憾,沒有醋意,以微笑驅走我不請自來的感傷。

    「鍾昂,我有沒有對你說過我很討厭愛情?」

    他輕輕搖著我:「有的——它讓你不停的在失去,所以你討厭,是嗎?」

    在他懷中點了點頭:「我沒有機會釐清我與他是怎麼一回事了,但我希望與你這一段,可以走出一個圓滿。如果那代表愛情——好可悲,再怎麼討厭也得去走。更寬廣或更狹隘,也只有走過去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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