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最好別愛我

第19頁 文 / 席絹

    「她---氣死人了!不肯走還給了我四佰萬支票,要我別管她的事!氣死我了!她們這種受美國教育的女人全失去中國婦女固有的美德了!」我阿娘氣得不肯坐下來喝茶,蹬著高跟鞋在我可憐的地板上走來走去,不斷的「喀喀喀——」聲,真是令人聽了頭疼。

    「媽,我都不介意了,您介意些什麼?面子一斤又值多少?還有,我個人也受了三年美國教育呢。」

    「你與棣亞離婚,我拿什麼臉回台南?還有,以後兩家的往來要怎麼繼續下去?」母親仍在尖嘯。

    我閒閒地道:「沒有姻親關係,就不能有交情了嗎?到底我與棣亞順了你們的心願結過一次婚,夠了。你們不該為了促進自己的友情而胡亂拿別人作犧牲。」

    母親的踱步倏然頓止。

    「什麼?什麼叫犧牲?你們是天生一對呀!」

    「您哪一隻眼睛看到我們像天生一對的樣子?結婚四年多,卻是在兩年前才上床,並且做了不到十次。結婚四年多,住在一起的時間卻不足一個月。」反正是離婚了,我也不隱瞞了,免得長輩們老以為自己是上天派下來的月老。

    「什--麼?有這種事?」我母親尖叫得連天花板上窩藏的灰塵也嚇得跌了下來,可見她大驚小怪的功力又往上攀升。

    「菲凡,為什麼是這樣?我們四年半前灌醉你們後同房那一次,你們不是上床了?不然床上怎麼會有血?」

    「我怎麼知道?搞不好你們在鎖我們進去的前幾個小時有人在裡面翻滾過了。」天真!不省人事的兩個人,哪來的力氣上床?而且更別說清醒後了。朱棣亞一向拿我當妹妹看,誰見過哥哥會對妹妹產生性趣的?所以雖關了兩天,我們並沒有發生什麼事。

    「你們!你們!氣死我了!」

    「媽,生氣是沒用的。」我沒有理會她的歇斯底里。反正我與朱棣亞會離婚已成為定局;除了當事人,其他人皆無權置喙。

    這時門鈐聲揚起。咦?又有訪客?這次不會是朱家的人吧?幾時我的行蹤變得如此好掌握?

    「誰呀?」我開了銅門,看到了鐵門外的鍾昂,以及聞到了飯菜香。

    「京——京兆尹?」我尖叫出來,趕忙打開門:「你特地去天母買回來的?有我愛吃的桂花涼糕、驢打滾、彎豆黃——哇!我愛死你了!」

    「你已吃午飯了?」他似乎聞到泡麵味,所以這麼問著。直到他看到我大口大口吞食著彎豆黃,才立即走向我:「別吃太快,這種糕點吃快了會噎著。我有買他們的酸梅湯,也很好喝,有沒有杯子?」

    「有有有!我愛死他們的酸梅湯了!」我奔向廚房找紙杯去。

    「你是誰?」母親的叫聲揚起。

    我抽空探出頭,回應道:「老媽,他叫鍾昂;鍾昂,她是我媽,你可以叫她杜夫人或伯母。」

    「伯母您好。」鍾昂立即趨前招呼著。

    「好——呃——你是做什麼的?剛出獄嗎?還是逃家?」在我阿娘的印象中,會出入我住處的常只有這一類人。所以這種問法很失禮卻不意外。

    也虧得鍾昂好脾氣。

    「我在花蓮當獸醫,不是菲凡救助的人。」

    「咦?怎麼不當醫生,卻要當獸醫?錢不好賺吧?」母親上下看著一身下恤牛仔褲的鍾昂。

    「媽,你管人家那麼多,反正養得活自己就好了。」我找來三隻杯子倒酸梅湯,眼下一瞄,總覺得阿娘在動什麼歪腦筋。

    「那怎麼行!如果以後他要娶你,至少要養得起你。鍾先生,你是不是對我家菲凡有意思呀?」

    鍾昂楞了楞,看向我阿娘又回眼瞄了我一下,才浮出他慣有的笑容。真見鬼了,他八成認為我與我媽性子十分相似,見她如見我。

    「伯母,我誠心希望可以成為菲凡丈夫人選之一。」

    「喂喂!--」我打岔。

    「很好,我們杜家的女兒果然是人人搶著要的。」阿娘飛快打斷我的話。而且真的是用「打斷」沒有錯,因為她用力擰了我大腿一下,痛得我跳起來,二話不說撲到鍾昂那邊坐著比較安全。

    「老媽--」

    「住嘴。鍾先生,不瞞您說,我家菲凡已經離婚了,而她那個陳世美丈夫一定會挑最近的日子與另一個女人結婚。我苦命女兒就這樣被拋棄了,這口氣我們一定要討回來。所以你快點追上我女兒,一定要比他們更早進禮堂,我找一下黃歷--」

    「媽,您演大戲呀!別忘了朱家與我們世交,不是仇人。」我翻白眼。

    我阿娘回答得也絕:「交情是一回事,反正你們不可能復合了,面子上多少要拉回一點。」

    喝!由這種心態上看來,要說我家與朱家多麼相親相愛還真是讓人無法相信。

    「媽,如果沒事你就回台南吧。最近兩家的交情有點尷尬,我想你還是別太常走動的好。」

    「也是。都是你這個死丫頭,連個男人都綁不住,虧我把你生得花容月貌--」

    「噗!」我口中的酸梅湯當場噴出來!老天爺,阿娘說出口的鬼話莫非總是針對謀殺我而來?

    「菲凡,你還好吧!」鍾昂連忙拍撫我的背,並且抓來一盒面紙讓我拭臉。

    「菲凡,你要死了?噴了我一身,這是香奈兒的春裝耶!十五萬買的耶!」阿娘跳了起來,再度尖嘯。

    反正也快夏天了,不是嗎?換季吧。

    也好笑得很,千言萬語送不走這尊老佛爺,卻只消我口水狂噴,她立即換了衣服想到乾洗店搶救那套十五萬元的衣服。

    待我完全順過氣,也換好衣服出來,鍾昂已清理好被我弄髒的地板。我道謝:「辛苦了,不好意思。」

    「離婚手續辦妥了嗎?」他深深望著我。

    我遲疑了半晌才道:「應該吧。如果所有人都知道了朱棣亞手中持有我寄去的協議書,那就代表他已著手在辦理。」

    「那,你算是自由身了。可以考慮我嗎?」他直接的問著,沒給我打哈哈混過的機會。

    「你知道,我並不想再結婚,不想再把戶口遷入某一個姓氏之中。」

    「我的意思不在於非結婚不可,而是——接納我,讓我在你心中佔一席之地。」

    「然後呢?你會開始想著成家,想要有小孩,想要更多更多。情侶身份已不再能滿足你,你會氣我總是亂跑,不能陪你,而我會因為有「愛」束縛而坐立不安。為什麼要愛我?不要愛我,只當一輩子的朋友不好嗎?」

    他走過來抓住我雙手,誠摯道:「我不知道未來會變得如何,但我知道現在我要什麼。我喜歡與你相處,很純粹的與你相處,而不曾想過因兩人守在一起延伸出生育子女、共組美滿家庭的渴望。在此刻,我們就這樣相處好嗎?我知道你漸漸有點喜歡我,這樣就夠了。」

    我看著他,由交握的手往上看去,他光潔方正的下巴,挺直的鼻,再到那雙美麗而深邃的眼。

    是的,我有點喜歡他,莫名其妙的心湖有些撥動。但那還不是愛,不是那種我不曾期待過的情感。但他有無盡的溫柔讓人眷戀。

    「法律上,離婚的婦女必須等六個月才能再婚。」我的話一定讓他迷糊不已。

    「所以?」他接著問。

    「我們用這六個月來試試看吧,看看我們是否合適。但你必須承諾,永遠不許提結婚。」雖不曾好奇,但不代表不能試試不是嗎?

    他怔了好久,才咀嚼完我話中的含意,然後,溫柔的笑了,將我的手握得更牢更緊:「好。除非你提出來,否則我們一輩子不提婚姻。」

    一輩子?

    好遙遠的時間單位。我們會用那麼久的時間來實踐這個承諾嗎?他的耐心有那麼久嗎?我的耐心有那麼久嗎?

    未定數啊!為何他可以在此刻笑得這麼心滿意足,並且以吻示情?

    其實,不管有沒有愛情,我與他也可以相處得很好不是嗎?為什麼非要以愛情來定位這一切呢?

    有機會我一定得問問他——

    第八章

    我喜歡在溫暖的胸膛中甦醒——

    鈴--鈐--鈴--如果電話聲音不是這麼尖銳要人命的話就更好了。我將臉埋得更深,索性當成蚊子叫,不想去理它,它總會停的。

    果真不叫了。

    「喂,找哪位?」我的抱枕在震動,頭頂上方傳來鍾昂慵懶的聲音。

    對喔,他昨晚在這邊過夜。本來有替他準備客房的,但因為看完「鬼話連篇」之後,我死抓著他聊天,不讓他走開;最後在精神不支的情況下,我先行入睡,八爪章魚似的纏住他,他也就在我身邊睡下了,可憐兮兮的當我的抱枕兼暖爐。四、五月天,白天熱,入夜可是會感到涼哩。

    「菲凡,你的電話,朱先生打來的。」他撥開覆住我面孔的發,將電話筒放在我耳邊。

    我樂得不必睜開眼,懶懶地回道:「棣亞呀?有事嗎?我在睡覺呢,你就不能晚上再打電話來嗎?」
上一章    本書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