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最好別愛我

第13頁 文 / 席絹

    ※※※朱婭是個行動不便的小女孩,在四歲那年出了一場大車禍後,傷及脊椎,下半身整個癱瘓掉。

    她的父親早逝,母親在平地工作,將她寄住在此地,期望早日存到一筆鉅額的醫療費,送女兒到美國開刀,因為她不相信女兒的腿已沒救了。

    昨日朱婭的母親回到花蓮探望女兒。我旁觀著,心下便已知道這個美麗的山地婦女可能在從事什麼工作。雖然朱婭的母親朱菌迪已盡量不施脂粉,不穿過於花俏的衣服。

    朱婭根欣喜於母親的到來,開心得不似平日的安靜乖巧。我一直站在一邊眼巴巴的看著。

    然後,朱蒂迪在日落後搭飛機走了,我看到朱婭在目送母親的背影時,眼淚一大滴一大滴的落下來。

    早熟的孩子,便得提早體會成人世界的悲哀。朱婭以天真的面貌讓母親安心;朱蒂迪編著故事向女兒訴說在「工廠」工作時多麼有趣等等。

    互相體貼、互相欺瞞。可是現實的生活必須過下去,生為人的尊嚴也無論如何必須維持,即使以諾言去堆砌。

    「小婭的腿還有救嗎?」就我所知,一旦重創到脊椎骨,通常復原的機率渺茫。我將鍾昂拉到休息室悄聲問著。他好歹也是「醫」字輩的人物,雖然醫的是動物。

    鍾昂左手還端著碗,右手的筷子正夾著青菜尚來不及送入口。可以想見我是在何處拖他進來的。沒錯!我在廚房吃完飯後,一肚子話著實忍不住,當下扭著他的衣袖,速速尋了無人煙的空間密談。

    可憐的鍾昂,可能被我的莽撞訓練得很能處變不驚了。在將菜放回碗中之後,若無其事的道:「沒法子了,但朱女士並不相信。她認為外國的醫生也許會有辦法,三年來她帶小婭到台灣各大醫院檢查,每一個醫生都相同表示出不樂觀。」

    「既然如此,那--朱女士仍是不能接受女兒終生殘疾的事實嗎?」

    「她不願意面對,尤其三年前她一直自認是她的疏忽才使得女兒半身不遂。所以她拚命存錢,想乞求奇跡出現。」他搖搖頭。

    可見鍾昂曾經勸過朱女士了吧?

    不過我耿耿於懷的是--「這樣一來,小婭的壓力也很大,她也許會以為母親討厭她殘廢。」

    「是。但朱女士無法體會那麼多,她是個直來直往、並不細緻的人,一心想給女兒最好的之外,其它她並沒有去想。」

    我歎氣,望了望他碗中有一片叉燒肉,伸手取了來,丟入口中,才又道:「我多希望每一個小孩都是快樂的。」

    「我們可以努力去使不快樂的孩子減少。」他將碗放到我面前,可見是認命的任我放肆了。

    我又挑了一顆鵪鶉蛋丟入口--「你們!你們在做什麼?」

    熟悉的尖嘯又由門口傳來,嚇得我口中那顆來不及咬的鵪鶉蛋直往咽喉的方向滾去。我張口想大喊,但鍾昂的動作更快,飛快的貼在我身後,雙手交抱在我胸口,用力一擠--「啵!」

    差點使我致命的鵪鶉蛋遠遠的彈到門口,差點砸到尖叫的文書滿小姐。

    「你——你——」我努力擠出的聲音一如七十老嫗,但仍堅持發表劫後餘生的感言:「你出現時都不敲門的嗎?如果我是可笑的死於一鵪鶉蛋梗喉,我做鬼也不會放過你。」

    「你介意的是死法?」鍾昂拍著我的背,忍不住問著,似乎不相信他聽到了什麼。

    我「撥冗」回應他:「對呀,「生得精采,死得漂亮」。如果我今天是死於救人一命,死於天災人禍,那我還可以接受,但我絕不允許我的墓碑上刻著:此姝被一顆鵪鶉蛋噎死;或死於自殺什麼的。人死要留名也不是這種留法,對不對?」我振振有詞的發表完高見,尋求在場兩位聽眾的認同。

    被嚇楞的文小姐乖乖點頭,倒是鍾昂不為所動。

    他對我笑了笑,才轉頭看文小姐:「有事嗎?」

    我想她八成被剛才的事嚇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了。許久、許久她才回道:「有——有杜小姐的訪客。」

    「訪客?有誰會知道我在這兒?」我訝然問著,拍著胸口邁步走出去。

    「杜小姐,你還沒解釋剛才的事--」文小姐猛然回想起剛才的畫面,急叫住我。

    我揮揮手打發:「如果你認為你有權利質問,鍾昂人也在,你問他吧,別找我,我很忙的。」

    不再理會他們,我快步走到會客室,倒真的是嚇了一大跳!

    「嚇!死小子,你的工作真的有排到西元二千年嗎?怎麼老見你跟在我屁股後面跑來跑去去?」

    還有誰?原來是谷亮鴻死小子是也。

    「我剛從日本回來。」谷亮鴻申明他絕非游手好閒之輩。

    「鍾老太太告訴你我在花蓮的嗎?」想也知道。

    「對,你還裝作沒受傷的樣子,明明你就是很傷心,不然你不會來花蓮療傷!」谷小子哀痛欲絕的表演著。

    誰規定我前來花蓮一定是在療傷?我熱愛「趴趴走」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他們這些傢伙簡直是反應過度,拚命強化我「婚變」的傷心。弄到最後,如果我一點也不傷心,豈不是無法因應觀眾的需求?罪過呀!

    只是,我何必扮悲劇角色滿足他們的安慰欲與幻想欲?我又不是閒到想上吊了。

    我看到他拿下鴨舌帽與太陽眼鏡之類的變臉道具,就知道這傢伙決定要與我長談以滿足他被痛罵的慾望。

    「喂!如果你很忙的話,這邊飛機很方便,你快回台北當你的萬人迷吧。」他想演講,還得看我有沒有興趣聽呢。

    「你就只會趕我走!」他抱怨。

    「老是巴著我像什麼話。」我噓他。

    「我特地請三天假來陪你遊山玩水耶!」他叫。

    「拜託,你才剛來,而我來七天了。你想陪我玩,卻是我來當導遊,累的是我,你這傢伙竟敢一副施恩的口氣,欠揍!」

    他與我大眼瞪小眼良久。一向口舌爭不過我的人,只得乖乖敗陣,頹坐在長沙發上,坐沒坐相。

    我這人一向最有愛心了。看他有心事的面孔,我也只好放下利牙尖舌,坐在他身邊與他勾肩搭背:「你又惹到麻煩了嗎?來,告訴姊姊,我恩賜你一分鐘的告解時間。」

    「有一個日本女模特兒喜歡上我。」他有絲煩躁的訴說著。

    「這種事常發生呀!有啥稀奇?對了,她會說中文嗎?不然你怎麼知道她的情意?」

    「她不會說中文,她只是在拍廣告完後,直接吻住我。」他耙耙頭髮,看來極其苦惱。

    「造勢嗎?還是什麼?」他以前也常遇到這種事呀。

    「我不知道啦。」他用甩頭,瞪向我:「你讓我吻吻看好不好?」

    「咦?怎麼連你也想拿我做實驗?」我怪叫:「去你的!你有沒有對她動心,去交往看看不就知道了?為什麼要用吻來分別、來印證?愛情如果以肉慾為先,那我懷疑它存在的長久性;如果第一次接吻沒有電光雷動的感覺,那麼是不是就甭談其他了?你又怎麼知道現在吻了沒感覺的人,以後不會改變呢?還有,現在吻了會發暈的對象,以後會不會變得索然無味呢?有點理智好不好?是不是明星當久了,變成呆瓜了?」呼!好久沒訓人了,真是喘。

    「可是,我以為我愛的是你。」

    「那是你認知上的混淆,別扯上我。」我搓著他的胸膛。

    他伸手抓住我雙手,要求道:「你還是讓我吻看看好了。」

    雙手被抓,我以頭頂撞出他下巴的瘀青當獎賞,在他哀叫連連伸手揉著時,我雙手也得以自由。

    「你就只會對我不耐煩。」他咕噥。

    「我可沒有義務當你的情緒垃圾桶。」我人已走出門外,不忘回嘴一句。

    這些男人都怎麼了?莫名其妙!

    ※※※我租賃的小木屋,環境相當清幽,整體規劃也十分不錯。門外的走廊上都會放著木桌木椅供人小憩,別有一股桃花源的韻致。

    今日向一些老闆搾了上百萬元呈交給孤兒院,總算覺得自己寶刀未老,仍有當「搶錢妖女」的本錢。

    不過我可不愛累了一天回到住處之後,發現一票人正恭迎我的出現。

    我暗自數了數,谷亮鴻、鍾昂、文書滿,再加上兩隻狼犬,還真是熱鬧。

    「我這邊是藏了金銀財寶還是什麼的?居然你們全湊在這兒浪費光陰?沒事的話請自動解散,本小姐今天沒力氣陪人哈拉。」我踏入門廊,努力想走到門板那邊。

    「菲凡,我住在你隔壁。」谷亮鴻楊著亮晶晶的門匙對我微笑。

    「哦,我明天立即退房。」我潑他一桶冰水好讓他清醒一下。

    「杜小姐,我買了液香扁食。」鍾昂提著一袋香噴噴的美食引誘我,亂沒天良的。

    「謝謝!謝謝!我肚子正餓。」我撈了過來,連忙打開袋口,聞著香味便已失神不已。

    「我也做了蘋果派!」谷亮鴻叫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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