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愛我不必太癡心

第15頁 文 / 席絹

    他呵呵低笑,雙掌埋住面孔,不知笑聲中是否有哽咽的成分。

    我伸出手,搭在他肩上,抬頭望著烏嗆嗆的天空。

    「如果我流淚,你會笑我嗎?」他悶著聲。

    我笑問:

    「你會介意被我笑嗎?」

    「我才不介意!」他昂起頭,面孔朝天。

    我看到眼淚滑下他的頰。

    身為藝術家就有這點好處,隨時表現自己的真性情,世俗眼光於他無妨。

    「任穎,好女人不見得是我需要的。但我顯然沒有當壞男人的特質。」

    「是呀,你壞不起來,也討厭肉慾橫陳的感覺,也不會勾三搭四,你要的是精神層面的東西。也就是說,如果我媽如果突然對你熱情放蕩地像個卡門,你包準會落荒而逃。」

    「我不知道,我沒想過。迷住我的是她的氣韻舉止,不是肉體與熱情。」

    我拍拍他:

    「所以得不到對你而言才是一種幸福。快快下樓去創作吧,把你的悲傷化為藝術,才不枉你的才情與傷心。」建議給得相當實際。我們壞女人根本不知道什麼叫安慰,更不會因為他暗戀的對象是我媽而認為有義務開導他,那反正是他的事,安慰他其實是沒用的。

    我起身,往樓梯走去。

    「你要睡了?」他問。

    我向他揮揮手:

    「別忘了我後天要去英國了,我得開始打包行李,清點需要的東西,明天好上街去買。」

    「哦,那,晚安。」

    灰暗的夜空適合留給傷心人去對照呼應,而我,就不必了。我這個沒肝少肺的女人是不會有什麼傷心事的。

    走到應寬懷住的樓層,突然又不想進去了。我抬起手中的鑰匙,七、八隻之中,唯一一隻金色鑲一顆小貓眼石的鑰匙正是我已五日未曾回去的地方。

    摸到牛仔褲中有幾張鈔票,我毅然往樓下踩去。深夜十二點半了,回去向我的小窩告別吧!

    如果我曾經怕被糾纏而落荒出走過,相信到了今天一切也該終結了吧!不會再有樓逢棠,也不會有其他人。我的生命踏入另一階段,一切都重新來過。

    至少我是這麼想的。

    第六章

    車子才駛入停車場,竟馬上有人跳出暗處,站在車門旁。

    我看到憔悴的方慎哲。

    始料未及的我一時之間不知該怎反應,要是我真有什麼交代不清的帳,會前來與我清算的人也不會是眼前這一個。

    「你,怎麼來了?」我跨出車子,與他對視。

    「我等你。」他深深地說著,語氣中沒有怨懟陰沉。

    「好,等到了,那之後呢?」

    他眸子閃動著光亮:

    「我知道你已離開他,所以我等你回來,我也知道我一定可以等到你。」

    他的話夾著雙關語。

    我搖搖頭,背貼著車身,吁口氣道:「沒用的,方慎哲,我不是你的對象。你走錯了路。」

    「你不試試看怎麼可以輕易否決呢?我早已與樓逢欣說清楚了,上一回讓你受辱真的很抱歉,但我是真心的。任穎,試著接受我好嗎?」他熱切地將雙手放在我肩上。

    我定定看著他,也不願再說勸退的話了:

    「如果是肉體的吸引,我可以給你。跟我去旅館吧!要過了我,你的狂熱就會消褪,對你我都好。」

    方慎哲像被火燙著似的收回手,踉蹌了兩步。低吼:

    「你的身體不是我唯一追求的!我不是要這樣!任穎!別輕悔我的真心!」

    我冷笑:

    「男女交往最後不都是上床?要身體與要真心,不能兼得,至少得到過一種。要不要?我今晚不收錢的。」

    「任穎!」他又退了一步。

    我逼近他:

    「要嗎?」「任穎,求求你……」

    我抓住他衣領,媚笑:

    「讓你自己幻滅,你才會知道輕易寄托一分感情是多麼可笑的事。沒有真心又如何?至少你有過我的身體;據我上一任情人說,我的身體還不錯——」

    「任穎!」他甩開我的手。退得老遠,白晰斯文的臉上垂著淚水。「不要這樣!我知道你在懲罰我!但愛情本身並沒有錯,你不要以妓女的面孔對我,我知道你只是想逼開我!」

    我倚回車邊,淡淡而冷然地笑:

    「不要嗎?那是你的損失。」

    「我有錢!我真的有錢。你要多少?我可以給你!」他憂傷地低語:「但,就是不要故意裝出妓女的面孔對我,我知道,你有許多面貌,我只要你展現你真正的面孔,而且……愛我。」

    我沒有回應他,幽暗的行道樹下突然亮起一道火光,點燃了一根煙,我看到了我一直不想見的人——樓逢棠。

    他的出場奪走了我與方慎哲的注意力。他靜靜地移過來,直走到我身邊,側身靠著我的車,微微星光下,我看到他幽亮冷然的眸子。

    我伸手入他西裝內裝。掏出一包長雪茄,從中抽出一根,就著他的煙頭:「借個火。」

    一會,我吐出悠長的白煙。這真是自找麻煩又擾人的夜晚;其實我該料到會有這種結果,偏又不信邪地要回來印證。

    唯一的誤差是多了方慎哲這個人。

    我走向方慎哲:

    「如果我渴求愛情與幸福,那麼我會愛你;但我不。愛情、幸福之類的東西從來不被我納入「快樂」之中。那麼,之於愛情,或許只會是我的災難;我可以給你肉體,卻不能給你愛情。早日讓你自己解脫吧!我不要愛,也不愛人,並不是我沒有,而是這種情感對我而言並沒有比其它情分更重一分。你的濃烈,我承受不起。」

    他盯著我,手卻指向我身後:

    「那他呢?你依戀他吧?」

    我低笑,也回頭看了他一眼:

    「你以為他這人會忠貞不二、對女人海誓山盟嗎?他只是要我的肉體罷了。」

    「你能自己斷言嗎?你確定他真的那麼想?」方慎哲並不糊塗,尖銳而精明地問我。

    我又抽了口煙,險些被嗆著,索性將煙捻熄,丟入路邊垃圾桶。

    「當我發現他並不時,你猜我會怎麼做?」

    「再度拿刀去將對方的癡心砍碎?」他笑:「一如我的下場。」

    我拍拍他的肩,希望他會覺得好過一些。

    我想,他是好過一點了:

    「我走了,但,仍是會來看你。可以嗎?」

    「我希望你一直很忙,沒空前來。」我坦白地拒絕。

    結果,他低頭,眷戀地吻了我許久,才開車走了。我想,他再度出現的機會等於零;而我後天就不在國內了,有這樣的了斷也好。

    但另一個「麻煩」才是最難打發的。

    我轉身面對他,才發現他早已站在我身後,並且一言不發地拉了我上樓,直往我的小公寓而去。

    「我希望你是真的有重要的事,否則我不願讓你再度進入我的地方。」在電梯內,我轉身面對電梯內的鏡牆。

    他由身後貼著我,雙手扶住我身邊的欄杆,由鏡子中看著我,而我也清晰地看到他雙眼中的血絲。想來,他恐怕昨日沒睡好,今天又辦公太累;或者被火辣的新女伴給弄虛了身體?想到這個,我輕笑出聲,索性轉身面對他,他的鼻子壓迫著我的鼻子。

    他第一個動作便是吻住我的唇,讓我怎麼也沒得逃。

    我一直知道他的技巧有令人失魂忘神的功效,所以也不怎麼掙扎;結果當我回神之後,才發現他成功地攻入我的小公寓,也上了我的床。

    清洗出來,我擦著頭,坐在地毯上問他:

    「你不會也是等了我許多天吧?」

    「這幾天你與一個畫匠同居?」他問著。

    「是啊。」他怎麼查到的?

    我打量著他繃緊卻力藏心思的面孔,揣測著他的用意:而他只是一味地盯著我。什麼也不說,讓我有點緊張。我乾笑地打破沉默:

    「你不會是在吃醋吧?就算我與你之間依然不算有了斷,但你對我是沒有任何權利的。」

    他很快地嗤笑一聲,跨下床,坐在我面前:

    「我從來不知道什麼叫吃醋。沒有女人能令我吃醋,何況是你這種毫無貞操觀念的女人。」

    他的話令我笑倒在地毯上。老天爺,一個放浪形骸的男人控訴一個放浪形骸的女子沒有「貞操」?好!我是沒有,但有資格控訴我的人絕對不是他。要是衛道人士來說的話比他還擲地有聲。

    「你這是雙重標準嗎?」我支起身,一手指著他肩膀、滑動在他雄健胸肌上。

    被他一手揮落,我看到他一閃而逝的厭惡。

    「你總是輕易上男人的床嗎?」

    唷,清算啦!?

    我冷笑以對:

    「事實不就證明了,為什麼明知故問?」

    他抓住我,差點捏碎我雙腕:

    「從今日起。你最好乖乖守著身體,因為我不要你身上有其他男人的味道!我們之間還沒有完。」

    我掙脫不開,只是驚異地瞪他。他以為他在做什麼?花花公子不是這麼當的吧!?

    「樓逢棠,我不想再與你攪和下去,你最好再去找另一個——」

    他放開一隻手,轉而摀住我的唇,眼光陰驚而複雜,並且似乎有一絲絲自鄙。

    「該死!該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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