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頁 文 / 沈亞
「這種事情你怎麼不早一點跟我說?!」
「我怎麼跟你說?全世界都知道你跟方藥在談戀愛,我說了你也不信啊!我上次要提醒你,結果你還不是懷疑我別有用心。」阿義想了想,大概也覺得自己都已經說到這種程度了,索性全盤托出算了。「我告訴你啦,其實我把案子交給你做這件事老陳也知道。」
「老陳知道?」
「對啊,我就說喔,那個老陳也真的很笨。兩千萬耶!大家都覺得老陳對方藥趕盡殺絕;其實,方藥他不是一個人走的,老陳也有把一部分的客戶給他,那人家為什麼不找他做?方藥自己也要想一想啦,他那種人,誰敢把東西交給他做?我接到蔡老闆的案子的時候沒想到會那麼多錢,我就跟老陳說送給你好了,老陳也同意啊。後來知道那麼多錢以後我又跟老陳商量,老陳還是說送給你。」
「他為什麼要這麼做?」
「你也很笨耶!」
阿義歎口氣:「這樣你還搞不清楚!老陳喜歡你啦,你以為方藥為什麼特別挑你?他就是知道老陳喜歡你,他死沒有關係,老陳不會看著你死啦!以前我和老陳、方藥,每次吃完消夜都嘛到你家附近的巷子口休息。真是有夠好笑的,老陳像個死人一樣不會說話,可是方藥那麼聰明難道還看不出來,他們兩個在一起快十年了耶。哎!那個方藥……哎呀,我不說了啦,要是老陳知道又要罵我了。」
掛上阿義的電話,我只覺得頭昏眼花。
我到底該相信什麼?
不久之前我還懷疑方藥怎麼會知道我住的地方,現在阿義給了我答案。方藥說他已經喜歡我很久了,我傻氣得相信他真的如此,而且癡情的偷偷跟著我回到我住的地方——呵!你說傻不傻?女人一戀愛,對方所說的話全都成了事實,不足的地方還可以自己以幻想來填補。
這時候方藥推門進來了,他看起來活力十足,整個人精神抖擻。
我上前,凝視著方藥的眼睛問:「方藥,明後天放假,我們一起回我家去好不好?」
方藥搖搖頭:「你也知道我很忙啊,哪有那個空?」
「那……晚上我們一起吃飯?」
他還是搖頭,我幾乎可以從他閃躲的眼裡看到「背叛」這兩個字。
我深吸一口氣,覺得自己是世界上第一號大傻瓜。我本來可以悶著頭假裝不知道,看他如何要將這場戲演下去,以前的我真的會這麼做;但是現在我累了,我不想再勉強自己,於是我淡淡地歎口氣,開口問道:「方藥,你為什麼要這樣利用我?」
第九章
那天早上,我和曼君正在吃早餐,聊著瑞美和顧隆之間的未來時,門鈴響了。
我開門,門前站著一個奇異的男子。
「請問方瑞美在嗎?」
那男子有很深的輪廓,濃眉大眼、瘦小的身材再加上那一身黝黑的皮膚,乍看之下真像是在捷運工程做事的泰勞;連他說話都有種奇特的口音,像是原住民,或者外國人的腔調。
「請問你是哪位?」
「我是阿勇。」他羞赧的笑了起來,一口雪白的牙齒十分耀眼。「阿美的丈夫。」
他的眼角有很深的歲月鑿痕,一笑起來眼睛成了親切的半月型,而旁邊的魚尾紋深得讓人印象深刻。
「瑞美的丈夫……」曼君本來正悠閒的吃著早餐,優雅的喝著果汁,可是聽到門口的談話,她一口果汁嚥不下去,全噴在桌上無辜的報紙上面。
「嗯。」他點點頭,背上背著一個大布袋,表情十分期待。「請問她在嗎?」
我不知道該怎麼應對了,也不知道該不該放他進去,只好傻傻地站在門口——瑞美和那個是顧隆又不是顧龍的傢伙正在房裡,而門口正站著一個自稱是她丈夫的男人。
連最懂得應對進退的曼君也傻眼了,我和地面面相覷,整整一分鐘都說不出話、擠不出表情,也做不出反應來。
「早啊。」瑞美這時候穿著睡衣出現了,她睡眼惺忪的揉著眼睛打開房門。
「阿美!」名叫阿勇的男人興高采烈的扔下包袱衝了進來。「是我啊!我回來了!
阿勇是我的丈夫。
是真的,我們國中畢業沒多久就結婚了。我和他從小青梅竹馬,算起來感情不能說不深厚,雙方的家長也都熟識。原本這件婚姻很被看好,甚至連我自己也很高興嫁給阿勇。我和他結婚後當一對普通的農夫農婦,就像我們的父母一樣,那樣的生活沒什麼不好,我一直也不抗拒那樣的生活;但是阿勇卻不一樣,他討厭一成不愛的農家生活,他要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我們結婚後不到半年,有天夜裡阿勇收拾好行李告訴我,他要去跑船。他說只要一年他就回來,我不願意也沒有用,因為他已經到船公司報名,連安家費也領了。
他連安家費也領了——我只能含著淚水送他離開,隔天早上公公、婆婆氣得說不出話來。阿勇是他們的兒子,他要去跑船,事先卻一點也沒讓他們知道;他們以為是我們夫妻生活不睦,才會逼得阿勇半夜出走,而我百口莫辯。
過了半年,阿勇從遙遠的某個國度寫信回來,說他簽了三年的合約,希望我們原諒他。我不知道要不要原諒他,但是我知道我的日子是過不下去了。公公、婆婆大半年跟我說不到十句話,他們四處去說我逼得阿勇家裡待不住,千錯萬錯都是我的錯。
我開始想:阿勇怎麼可以那麼自私?他一點也不考慮我的處境。
於是我也走了,警察學校正在招生,我告訴他們我要去當一個警察,我的公公、婆婆一句話也不說,扭頭便進了房,我想那應該就是他們同意的意思。第二天我便去投考警察學校,那時候我想,等阿勇回來之後一切都會好轉;但是阿勇一直沒有回來。
三年過去,我的父母告訴我,阿勇又寫信回來說還要再等兩年——我知道我的公公、婆婆一定恨死我了。
警察學校畢業之後我原本可以選擇分發到離家裡比較近的地方服務,但是我沒有,我一點也不想再回去那個地方。
我選擇了台北。
整整五年的分別,我幾乎忘了自己結過婚,而那個婚約到現在都還有效。
看著阿勇的眼晴,我知道他玩夠了,想回頭了,只可惜也已經太晚了。
「我要跟你離婚。」
阿勇慌張的張大了眼晴,那驚恐、不敢置信的表情看了真是教人生氣。要不然他以為應該怎麼樣?我應該學歌仔戲裡的王寶釧苦守寒窯十八年,苦苦守候他回來嗎?因為我嫁給了他,所以我便再也沒有資格追求屬於自己的幸福、沒有資格當個快樂的女人?
「阿美……我知道是我對不起你!可是……可是我回來了,我再也不會走了。」阿勇焦急的嚷著:「我不要跟你離婚!」
「太晚了。」
我無情的回答,不是因為我有了顧隆,而是因為真的太晚了;就算他早一年、兩年回來也是一樣的。當他寫第一封信回來,說還要我再等兩年的時候,我已經對他死了心。一個新婚的男人可以把自己的老婆扔下三年,他對我的愛情會有多深?
「是剛剛那個男人?」阿勇小心翼翼的問,他的眼裡仍是一片驚惶失措,但是他很努力想挽回。「沒關係啦,我真的不介意。我知道這五年你的日子很不好過,我也知道都是我的錯。阿美,你跟我回去好不好?我下船以後知道你在這裡,我連家也沒有回去,就直接來找你了。你和那個男人的事情過去就算了,只要我不說、你不說,我阿爸和阿母不會知道的啦。阿美,你真的一點也不顧念我們那麼多年的感情?」
「你怎麼不顧念我們多年的感情?!」我忍不住大叫。「你知不知道你走了以後我的日子有多難過?你知不知道你阿爸、阿母整整半年都不跟我說話?街頭巷尾都說我是個壞女人,我被逼得在你家裡待不下去。你逍遙自在到國外去玩,卻把我一個人丟在鄉下吃苦受罪,先是一年,然後兩年,然後五年!你當我是什麼?垃圾嗎?!」
「我沒有去玩,我也吃了很多苦啊!」阿勇把背包一把抓起來,扔在我面前,裡面全是一曼一曼的鈔票:「你看!你看我賺了那麼多錢,我也是為了你……」
「放屁!」
阿勇傻傻地看著我,我沒有半滴眼淚,只有無止境的怨懟。我真的沒有辦法原諒他,我真的很恨他;如果他沒有離開,我今天可能還在鄉下當個農婦,但是我高興當個農婦,我高興過那樣的日子。所以都是他害得我離鄉背井,都是他害我得一個人出來吃苦受罪。
我咬牙切齒的瞪著他:「你以為你賺了很多錢有什麼了不起?我要那麼多錢幹什麼?我不要你的錢,我要我的丈夫在我身邊陪我,在我身邊愛我。你知不知道為了你離家出走我吃了多少苦?現在你拿這些錢回來幹什麼?想用錢砸死我?想用錢買我的心?你去死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