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找一把鑰匙

第1頁 文 / 沈曼奴

    序

    當春天走過的時候

    ——專訪沈曼奴關於沈曼奴

    ·年齡:這是女人亙久以來的秘密。

    ·星座血型:雙魚座A型。

    ·特色:快樂的時候會笑,尷尬時也笑。(筆者按:她難過時大概也會噙著眼淚笑吧!)

    ·嗜好:和她寫的言中人物聊天、看前田惠津子的漫畫,如《少女情懷》、《多夢森林》……

    ·志向:成為一漫畫家、(二)說作家。

    ·作品:《狂熾》、《迴旋》、《兩兩相望》、《愛得太難》。

    ·作品特色:描繪都會男女的愛情鮮烈而饒富趣味,目前著手的作品頗有白傅色彩喲!

    「在十六、七歲擁有的愛情,是一種模糊的浪漫,彷彿春天走過的時候,生命莫名其妙的鮮活起來,自己卻搞不清楚為什麼……」

    筆者實在不得不承認完全「敗」給沈曼奴了,當她說出這麼富詩意的話時,她竟一臉傻氣的笑。

    那時曼奴離家在台中市念五專,一入學許多學姊都說,有個同年級的男孩和她味道很像;說話的樣子、傻笑的樣子,就連驚訝的表情都十分相像。她聽了也不十分在意,只好傻笑著說:「是嗎?真的呀?!」

    後來真的遇上了他,才發現他們還是國中同校呢!以前曾照過幾次面,但從沒什麼特殊的感覺,當時給大家這麼一說,才覺得似乎真有這麼一回事。春風悄悄的拂過兩人心頭,後來就真的在一起了。

    「也只是在一起做著那個年紀該做的事,沒什麼特別的。」曼奴又把眼睛給笑瞇了。

    他們牽著手去看電影,一起做功課,有時拌拌嘴,然後再給對方寫一些很白癡的情話。

    「很淡很淡的感情,淡得幾乎要忘了它的存在,所以分手也無需特殊的理由。」說到這,曼奴刻意頓了一下。「唉!都怪當時太年輕。」

    然後她又咧著嘴笑,笑得好開心,害筆者不禁也跟著她傻笑起來。許是因為這樣懵懂而天真的青澀歲月,是大家共有的經歷吧!

    可是主動提出分手得需要很大的勇氣呢!她猶豫了許久,好不容易寫了一封信,信寫得極辛苦,既怕措詞會傷人家的心,更怕寫得太婉轉,人家看不懂。

    第二天一大早,她正準備去寄信,一開大門卻先收到了他的信。

    信的內容恰巧和她寫的差不多,她當場笑了出來,「天哪!怎麼會連這個都一樣?」心裡也放下了一塊大石頭,慶幸著提出分手的不是自己。

    「還可以裝著有點可憐的樣子,接受大家的安慰,真不錯!」這回她可笑得有點賊了。

    當筆者建議她可衝著這份「心有靈犀」,再續前緣時,曼奴連忙笑著搖手說不。

    「和一個這麼相像的人談戀愛太恐怖了!」

    恐怖?!親愛的讀者,你們認為呢?

    尋,愛的殿堂

    一個人,究竟該持著什麼樣的信念存活在這個世上?

    尤其是身為一個女人……

    戀愛不是想談就能談的;需要對象,需要付出——

    相信「真愛」嗎?

    我不相信。

    真愛,與存活在這世上的某個人真心相愛。

    雖是真心相愛,但畢竟是相異的兩個個體,總有衝突、冷淡、漠然的時候,在這種時候,即使心中有愛,也會一次次留下深淺不一的傷害吧!而且正因為有愛,那傷害才更教人難以釋懷……

    不要告訴我,人生就是因為這樣才有苦有樂、才是人生——

    非常害怕針鋒相對的局面,卻又常常動不動就與人爭執。

    當心已不屬於自己,卻又猜不透對方的心時,不是掩面流淚就能表達出那份難言的苦悶的。

    連愛都不能相信,那麼還能相信什麼?相信自己的理想?什麼理想?是追求名利、還是追求金錢?是承先啟後、還是造福全世界?

    每談一次戀愛——不,戀愛不是想談就能談的。

    青春的時候,所謂愛戀,多是周旋於若有似無的情愫之中。多少次在這若有似無的迷醉中清醒過來,且告訴自己——愛自己就好——卻仍是反反覆覆的迷失在愛與不愛的抉擇中呢?

    故事中的主角,在她十九歲時,如願進入她所夢想的愛的殿堂——

    而我,我不相信真愛,卻仍然執著的在人海中找尋……找尋一把鑰匙……

    我在找一把鑰匙……

    講台上的殷然璽穿著袖口捲起的白襯衫、

    米白的休閒褲、褐色皮帶、褐色休閒鞋。

    他的打扮時而正式,時而輕鬆,不像其他的夫子總是固定的幾套制服在換穿。

    在他說明了他就是送我鑰匙的那個人後,

    我被他依然俊帥、卻無盡蒼桑的面容嚇了一跳。

    楔子

    我在找一把鑰匙——

    一樣無聊的午後,一樣孤單的自己,穿著一式的白衣、牛仔褲,拎著兩年前在第一市場以三百元買的褐色書包,拖著閒散的腳步,走向那一所畢業後我絕不會承認是我母校的學校。

    下午的課前兩堂是空堂,七、八節則是經濟學。我可以在宿舍睡個午覺再趕經濟學的課的,不過我答應美禎一點半到教室陪她聊天。

    認識姜美禎三年,能聊的大致也都聊完了,而且每次她至少遲到半小時至一個半小時;加上今天她借了我的摩托車,我很懷疑她會在第七堂課前出現——可是我卻還是在一點十五分準時出門。

    因為我也是有我的目的。上個禮拜的這個時候,我騎著摩托車在這條路上遇見他,然後我們說著話,我的摩托車和他的腳踏車一起並排行駛在路邊,一起進入學校車棚——那一整個下午,我的心情好得要飛起來!

    所以今天我又模仿上個禮拜的行程,希望能再次遇見他……

    我用面紙擦擦額邊的汗,皺著眉走在人群中。

    學校雖然不是在市區,但可熱鬧得很。左、右各有一家百貨公司;正門口直走不到一百公尺,左手邊就是中區第一男子中學;再直走到下一個路口,正對面就是國立體專的校區。三所學校聚集在一起,加上兩間頗具知名度的百貨公司,不論何時往路口一站,左看右看,到處都是人潮。

    不知道為什麼,我的心跳開始加快起來。我左顧右盼,輕輕地深吸了幾口氣,想緩和一下突然緊張起來的心情。

    回頭望著路口,有幾個騎著腳踏車的學生,不過都不是他。

    我看看表,一點二十四分,上禮拜就是在這個時候遇見他的。我轉過頭,不小心與人擦撞了肩膀,我忙道了聲歉。

    抬起頭看著前方,我一眼就看到了他!

    白色棉質T恤,黑色運動褲,右手拿著裝著桌球拍的袋子,沒錯!就是他,他五、六堂是體育課。只是,他為什麼沒騎腳踏車,也是走路上學呢?

    越接近學校,同路的學生就越多,利用中午逛街的人群也不少;橫阻在我與他之間的,就是數也數不清的人……

    我鑽著人與人之間的縫隙,不停地說著抱歉;偶爾踮起腳尖,確定他的背影還在!是的,雖然只是背影,我確定那的確是他!

    雖然我已加快速度,且額邊的汗滲得更密、呼吸也急了起來,但衡量我與他之間的距離,卻一點都沒有拉近。

    心一急,我不顧一些被我推撞之後、怒目瞪著我的眼光,小跑步的一心只想追上他!

    「啊!對不起!」

    一不小心,我與一名男子迎頭撞上!我的腳步踉蹌了一下,不過沒有跌倒;但是我那便宜的書包不知何時開了,東西掉了滿地。我仰頭望著他的背影,他已接近校門……我急急地撿起地上東西,沒有多看對方一眼,便跑向學校。

    背後似乎有呼喚我的聲音,但是我沒有回頭。

    我不知道——原來在當時,我已與我今生的真愛錯肩而過。

    我只是執著地追著那道飛揚的身影;執著地以為,他身上有著一把鑰匙,有著我在尋找的那一把鑰匙……

    我在找一把鑰匙……

    第一章

    我在找一把鑰匙,一把追入愛的殿堂的鑰匙……

    「嗨!漫努,」一聲又尖銳又嗲氣的嗓音從教室後門飄進來;不用回頭也知道是那個遲到一個小時的姜美禎。「又在努力看漫畫啦!」她走過搭住我的肩膀。

    我撐著額頭假裝專注在今天剛發行的漫畫月刊上,沒有理她。我相信這樣已明確地向她表示我現在的心情非常不好!

    姜美禎卻不識趣的在我前面的位置坐下,「我覺得你爺爺把你的名字真的取得很好吔!沈漫努、沈漫努!結果你真的努力在看漫畫!」

    「你能不能不要每次我在看漫畫的時候,就說一次同樣的話?!」我垮著臉,「我最討厭人家拿我的名字做文章!」

    「我知道!」她不以為意地笑笑。全班大概只有她不怕我的臉色。「鑰匙還你,油我幫你加滿了。」

    「借給你的時候本來就是滿的。」收起鑰匙,我繼續翻著漫畫,不太想再與她談話。

    「心情不好?」她伸出手蓋在漫畫書上,存心火上加油似的。「我很羨慕你的名字哪!很特別呀!不像我,翻開通訊錄,全校各種、各學年,大概都有一個叫美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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