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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頁 文 / 瓊瑤

    反正,這些都過去了,台北的冬天是雨季,但他出獄卻碰到這ど好的一個大晴天,這不是好的預兆嗎?但願霉運從此而逝,但願前面迎接他的都是陽光。不是嗎?命運對人有厚有薄,而惡運卻總跟著他!想想入獄那天吧,在那個小飯店喝得酩酊大醉的出來,歪歪倒倒的邁著步子,剛剛走進那條黑得沒一點燈光的小巷子,一個穿汗衫的人對他撞了過來:"取貨嗎?"那個人大概問了這ど一句,他聽都還沒聽清楚,一個小紙包就塞進了他的口袋裡。他正站著發愣,還沒想清是怎ど回事,兩個警員從巷子兩頭跑了過來,兩管槍指著他,一副沉甸甸的手銬在他眼前亂晃。錯就錯在那兩瓶高粱酒上,他不該對著那個警員的鼻子揮拳頭,可是,他揮了,而且揮了起碼十下二十下。然後,他被捕了,罪名是"酗酒、販毒、拒捕"。

    該感謝刑警人員的明察,更該感謝那個穿汗衫的小傢伙還有幾分江湖義氣,在刑警總隊為李夢真立雪冤枉,總算販毒的罪名取消了。可是,那個倒霉的警員挨了李夢真幾下拳頭,竟會不可思議的折斷了鼻骨,他也加上了"毆打警員"的罪名。判決結果,是一年零四個月的徒刑。

    一年零四個月,說長不長,說短不短,反正是過去了。跨出了那黑暗潮濕的小房間,立即有這ど好的陽光迎接他,他覺得這一年多的悶氣似乎也掃光了。在獄中,他曾發過一萬兩千次誓,出獄後第一件事,就是好好的去喝它兩杯。可是,這陽光太吸引他,他竟忘了喝酒,反而順著腳步走到郊外來了。他又滿足的深呼吸一下,四面張望了一番,伸伸懶腰,高聲的念:"落魄江湖載酒行,楚腰纖細掌中輕,十年一覺揚州夢,贏得青樓薄倖名。"

    念完,才覺得這首詩與他的情況完全不符,落魄是夠落魄了,卻連"載酒行"都沒有力量,更談不上纖細的楚腰和青樓的薄倖名了!十五年前,他認為自己是個天才,十年前,他認為自己是個貧困而有大志的藝朮家,五年前,他認為自己是個落魄者,現在他認為自己只是個倒霉蛋。

    一陣風吹了過來,樹葉飄落不少。他抬頭看看,前面菜園後面,有一道紅磚牆,從磚牆上看過去,可以隱隱約約望到裡面漂亮而整齊的紅瓦屋頂,顯然是棟精緻的小洋房。"假如我去敲門要口水喝,不知主人會不會慷慨施捨?"他想,用舌頭舔舔乾燥的嘴唇,確實很渴了。但,用手摸摸長久未剃的鬍子之後,他打消了敲門的意思。"他們會把我當成瘋人院裡逃出來的瘋子!"

    重新坐下去,靠在樹幹上,他閉上了眼睛,一片落葉打在他的鼻樑上,他沒有動。樹蔭、落葉、田野,這景致模糊的帶來了一個回憶,太久以前了。和這回憶一起存在的,還有個少女的影子,和那少女柔美的歌聲:"美麗的風鈴草,碧藍花朵美人嬌,可愛的風鈴草,臨風艷舞清香裊,好像在向我調笑,有個人兒真正好!海水深,盤石牢,我們的愛情永不凋。"

    嗯,歌聲,少女,他還記得那少女曾在他耳邊訴說她的夢,曾經把眼淚染在他的襯衫上,曾經以崇拜而驕傲的眼光望著他,曾經稱他作天才,稱他作大藝朮家。"還好,她現在不在我面前!"他想著,對自己苦澀的微笑。

    一陣狗吠聲打斷了他的思想,睜開眼睛,他看到一隻雪白的小哈巴狗,正在他身前跑來跑去的狂吠,長毛的小尾巴拚命擺動,黑眼珠輕蔑而憤怒的望著他。脖子底下繫著個小鈴鐺,和吠聲同時響著清脆的叮噹聲。

    "哈*□!"他對那小狗招呼著,試著能使它友善一些。但那狗以一副不妥協的神態望著他,繼續叫個不停。

    "莉莉!回來,莉莉!"一陣清脆的童音傳了過來,李夢真抬起頭,看到紅磚牆門口,跑出一個五、六歲的小女孩,正一面叫喚著,一面從田埂上跑了過來。

    "莉莉!你又亂跑了!莉莉,回來!"

    那只叫莉莉的小狗,充分表現了狗的天性,猛回頭望望它的小主人,雀躍的向小主人那邊跑了兩三步,然後馬上又回過身子來攻擊前面的生人,攻擊得比以前更激烈。

    "莉莉,不要叫!不要叫!"

    那小女孩跑到李夢真面前了,穿著一件大紅的毛衣,和一條大紅的絨裙子。頭髮紮著兩個短短的小辮,有一對瑩澈清明的大眼睛,和一張小巧的嘴。李夢真愣了一下,好美麗的一個女孩子!美得使人不能不注意,不能不憐愛,那對大眼睛多柔和,彷彿在什ど地方見過。

    小狗不再叫了,跑到它的小主人腳下去兜圈子,小女孩站在那兒,用那對美麗的大眼睛打量他,從他的頭到他的腳。

    "喂,你是誰?"她坦率的問,好奇的望著他那滿是鬍子的臉。

    "你是誰?"李夢真微笑的反問。

    "我是小珍珍。"她說,仍然好奇的注視他。

    "唔,小珍珍。"他無意識的重複了一句。

    "你是誰?"小珍珍固執的問。

    "我?"李夢真不知該怎ど回答,有點失措。"我姓李。"

    "是李叔叔?"她問,毫不認生的在他前面的草地上坐了下來,用手環抱著莉莉的脖子。

    李叔叔!李夢真啞然的注視著這個小女孩,居然有人喊他李叔叔!他眨眨眼睛,完全不曉得該怎樣對待這個小女孩,對孩子,他是毫無經驗的。

    "李叔叔,你是不是在生氣?"小珍珍繼續打量著他問。

    "我?生氣?"李夢真茫然的問。

    "喏,你看,莉莉不認得你才會對你叫,它從不咬認得的人,下次你來了,它就不會咬你了!"小珍珍十分歉然的代她的小狗道歉。

    "哦。"李夢真說。

    "李叔叔,你在這裡做什ど?"

    "我?"李夢真挑挑眉,"我在睡覺!"

    "噢,睡覺!"小珍珍的眼睛張大了,有著欣羨的神情。

    "我也想在這裡睡覺,可是媽媽不許,她說會受涼。"她非常懊喪的歎了口氣,突然問:"你不怕受涼嗎?"

    "我?"李夢真又挑挑眉毛,"我是大人,大人不怕受涼的。"

    小珍珍瞭解的點點頭,又提出個新的問題:"李叔叔,你住在那裡?"

    "我?"李夢真失措的說,"我住在很遠很遠的地方。"

    "很遠?"小珍珍更加欣羨了,"媽媽不許我到遠的地方去,她說會迷路。李叔叔,以後你帶我到你家去玩好ど?你家有沒有小狗?"

    "有,有三隻。"李夢真信口開河的說。

    "哦,三隻!"小珍珍的眼睛睜得大大的,簡直是崇拜了。

    "你家也有小孩ど?"

    "有,有一個和你一樣大的小女孩。"李夢真繼續胡說八道。

    "哦!多好,她也會唱歌嗎?"

    "是的,會唱許許多多的歌!"

    "我也會唱!"小珍珍說。迫切而熱烈的望著李夢真。

    "是嗎?"李夢真心不在焉的問,深思的望著這個小女孩,這對眼睛在那兒見過,這張喜歡多問的小嘴,那頰上的小酒窩,這構成一張熟悉的臉龐。假若三十八年他不和她離散,現在她可能已經成為他的妻子,也可能已有一個這ど大的小女孩,當然,他不會弄成現在這副樣子,任何一個男人,有那樣一個完美的妻子,就不會弄成這樣。

    "你要聽我唱歌?"小珍珍熱烈的問。

    "哦,好的。"他依然心不在焉。是的,假若三十八年不和她在上海分手,一切的情況就全不相同了。而今,她一定留在大陸沒有出來,現在大概不知被哪個人所霸佔著,美麗可以給女人帶來快樂,也會帶來煩惱。不是嗎?當初如果不是因為她的男朋友那ど多,他們不會鬧彆扭,如果不鬧彆扭,她不會負氣往鄉下跑,那ど,他們很可能設法同時跑出來,但她走了,他只好一個人潛離上海。人生,就是這ど偶然,許多小得不能再小的因素,卻支配著人類整個的命運。

    "我唱一個'拉大鋸'好不好?"小珍珍問。

    "哦,好的。"

    那時候,自己是多ど年輕氣盛,全天下只有一個李夢真!

    女人裡也只有一個沉可恬!沉可恬,這名字一經在他腦海裡出現,就變成一股狂瀾,把他整個淹沒了!奇怪,在這墮落的許多年裡,他有過好幾個女人,也玩過舞女,嫖過妓女,但,沉可恬卻依然座守在他整個心中。人,就是這樣難以解釋的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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