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頁 文 / 瓊瑤
七點五十分。袁嘉佩沒出現。
八點正。袁嘉佩沒出現。
大廳裡人越來越多了,韓青卻越來越氣悶了。他走到窗邊,點燃一支煙,無聊的吐著煙霧,抽煙是在補習班裡學來的,從此就戒不掉了。他吐著煙霧,不去想那個袁嘉佩,開始去想他生命裡的一些女孩——奇怪,他生命中一直沒缺過女孩子,除寶貝以外,還有別人,只是,他居然都沒有特別珍惜過任何一個人。就算對寶貝,他也是可有可無的,不是嗎?小說家筆下驚天地、泣鬼神的愛情都是杜撰,都是虛構,都是些胡說八道,偏偏就有些傻瓜讀者會去相信那些鬼話!
八點十分。方克梅忽然帶了一個女孩子,站在他面前了。
「韓青!」方克梅笑著說:「袁嘉佩來了!」
他一驚,挺直背脊,定睛看去,他接觸了一對溫溫柔柔的大眼睛一張白白淨淨的臉龐,和一個恬恬淡淡的微笑。「對不起,我來晚了。」她說。「本來想不來了,怕方克梅生氣。」哦?只怕方…克梅生氣?當然,你韓某人只是個無名小卒呢!他來不及答話,方克梅已經翩然離去,把那個身材嬌小、纖瘦、文雅、而高貴的女孩留給了他。是的,纖瘦,文雅,高貴,秀麗……一時間,好多好多類似的文字都在他腦子裡堆砌起來了,而令他驚愕的,是這些文字加起來,仍然描寫不出她給他的第一個印象。他慌忙伸出手去跟她握了握手,很懊惱於自己一手心都是汗。
「不管怎樣,我還是謝謝你來了。」他說,熄滅了煙蒂。「願意跳舞嗎?」他簡單明瞭的問,跳舞可以緩和人與人間的陌生感。「很願意。」他們滑進了舞池,開始跳舞。他這才發現,她居然穿著條牛仔褲,一件米色帶碎花的襯衫,那麼隨便,完全不像參加舞會的樣子。不管怎樣,她並沒有重視這舞會,不管怎樣,她並沒有重視那張紙條!不管怎樣,她對這種「介紹遊戲」完全不感興趣。但是,不管怎樣,當他盯著她的眼睛發現她正毫不掩飾的,仔仔細細的打量著他時,他居然有「震動」的感覺!不是蓋的。不是蓋的。接下來,他們居然談起話來了。大概是她那種不在乎,不認真的態度刺傷了他,更可能,是她那亭勻的身材,姣好的面貌(感謝方克梅,沒有弄個母夜叉來捉弄他)帶給他的意外之喜,他竟然覺得非在這個女孩面前「坦白」一點,非要讓她真正認識他一點不可!「你相不相信,」他說:「我現在雖然和你在跳舞,我心裡想的是另外一個女孩?」多妙的談話!是想「語不驚人死不休」嗎?他說出口就後悔了,世界上有這麼笨拙的人,這麼幼稚的人,這麼虛榮的人,這麼不成熟的人——他的名字叫韓青!
她正色看他,收起了笑容,他看不到她那細細的白牙齒了。她表情鄭重而溫柔,她眼睛裡閃著幽柔的光芒,深深的望進他眼睛深處去。「你相不相信,」她一本正經的接口:「我現在雖然和你在跳舞,我心裡想的也是另外一個男孩?」
他瞪著她,他猜,自己的表情一定很傻很驢。
「我不相信。」他說,很肯定的。
「你該相信。」她點著頭。
「為什麼?」他搖著頭。
「我不會為了一個把我名字都寫錯的男孩來赴約會,除非我正對另外一個男孩不滿意。」
「哦?」他睜大了眼睛,「我寫錯了你的名字?你不叫袁嘉佩?」「是袁嘉佩,斜玉旁的佩,不是人字旁的佩。可見,你對我一無所知。」該死,他想,真的寫錯了。他凝視她,凝視著凝視著,突然間,他們同時笑了起來。她的笑那麼溫和那麼瀟灑那麼動人,使他的心立刻像鼓滿風的帆,充滿生氣活力和衝勁了。
「對不起。」他說,又接了句:「謝謝你。」
「什麼對不起?什麼謝謝你?」她追問。「對不起的,是我把你的名字寫錯了。謝謝你的,是你對另外一個男孩不滿意。」她挑起了眉毛,瞅著他,好驚異又好稀奇的。然後,她大笑了,笑得坦率、純真、而快活。
「你是個很有點古怪的男孩子,」她笑著說:「我想,我不會後悔來這一趟了。」接下來,談話就像一群往水裡游的魚,那麼流流暢暢的開始了。那個晚上,他們談了好多好多話,好像兩個早該認識而沒有認識的朋友,都急於彌補這之間的空隙似的。他告訴了她,他是個來自屏東萬巒鄉的鄉下孩子。她告訴他,她出自名門,祖父是個大將軍,父親也才從軍中退休,開了家玩具公司,她是道地的軍人子弟,湖北籍。
「想不到吧?」她揚著眉毛,笑語如珠的說:「我家的家教嚴肅,從小好像就在受軍事訓練,家裡連談天說笑都不能隨便,可是,就出了我這樣一個任性的、不按牌理出牌的女兒。」
他盯著她。想不到吧?一南一北,來自兩個世界的人,居然會在一個刻意安排的環境下邂逅?
「告訴我一些你的事,」她忽然說:「那個女孩怎樣了?」
「什麼女孩?」他怔著。
「你心裡想著的女孩子呀!」
「哦!」他恍然,睜大眼睛「她呀!」
「她怎麼呢?」她追問。愛追根究底的女孩子!
「她不算什麼。」他搖搖頭。
「真有她嗎?」她懷疑的。
「真有她。」他點點頭,很認真:「還不止一個,有好多個!」「哇塞!真鮮!」她舐舐舌頭。「嘖嘖,有那麼多女朋友,你的感覺如何?」「亂煩的!」她笑了,為他的吹牛而笑了。他也笑了,為她的笑而笑了。然後,時間是如飛般消逝,整個晚上像是一眨眼而已。方克梅、吳天威、徐業平每次從他們身邊滑過,都會對他眨眼睛做鬼臉。他的心喜悅著,從來沒有這樣喜悅過。以前的那些女友,都不算什麼了,真的不算什麼了!有一瞬間,他覺得自己像踩在雲霧裡,那種新鮮感,那種從內心深處綻放出的渴望,快活,彷彿——他以前都白活了。雖然,面前這女孩,他才第一次遇見!那晚,他們還談過些什麼,他都不記得了。連方克梅是什麼時候切生日蛋糕的,他也不記得了。徐業平唱了好多歌,又彈吉他,反正,他都記不得了。只記得最後,是他送她回家的。她住在三張犁,距離她家還有一條巷子,她就不許他再送了。她說:「如果讓我媽看到這麼晚,我被男孩子送回家,準把我罵到明天天亮。」「哦,」他一怔。「大學二年級了,還不准交男朋友嗎?」
「准。但是,要由他們先挑選。不過,」她瞅著他:「你也不能算是我的『男朋友』呢!」
他點點頭。「給我時間。目前,你也不能算是我的女朋友。不過,沒關係,我也會給你時間。」「哦!」她驚愕的揚著眉。「你這人真……真夠狂的!夠怪的!再見!」她想跑。「等一等!」他喊:「告訴我你的電話號碼。」
她猶豫了片刻。「好!」她眼裡閃著一絲狡黠:「我告訴你,可是,我只說一次,不說第二次。如果說了你記不住,我就不再說了。」
「可以。」他回答,集中了所有的注意力,他知道她真的只會說一次。「聽好了!」她說,然後,她飛快的報了一個數字,速度快得像連發機關鎗,而且越報越低,最後一個數字已輕得像耳語。她說:「七七四一三五六八八。」
說完,她不等他再問,就像閃電一般,轉入巷子,飛快的消失了身影。他呆站在路燈下,像傻子似的背誦著那數目字,一面背誦,一面從口袋裡掏出原子筆,在手臂的皮膚上寫下那個號碼。寫完了,他轉身往回走,自信沒有記錯任何一個字。他吹著口哨,心情輕快。明早第一件事,打個電話向她問好,也顯示顯示自己的記憶力。他走著走著,口哨吹著吹著,忽然,他覺得有點怪異,越想就越怪異,停在另一盞路燈下,他捲起衣袖去看那號碼:「七七四一三五六八八。」
他呆住,不吹口哨了,數一數,整整八個號碼。再數一遍,還是八個號碼。老天!全台北市的電話,都是七個數目字,何來八位數!他大歎一聲,靠在電桿木上。那個聰明的、調皮的、狡黠的、靈慧的女孩子啊!他還是被她捉弄了。
第二章
韓青住在水源路,是一棟三層樓獨棟的房子,房東全家住了一二樓,再把三樓的兩間房間分租給兩個外地來的大學生,韓青住一間,另一間是東吳法律系的學生,彈一手讓人羨慕得要死的好吉他,這年代,差不多的大學生都會彈吉他唱民歌,而且會作曲兼編譜。乖乖,這時代的年輕人都有無師自通的音樂細胞,本來嘛,非洲小黑人在最原始的森林裡就懂得擊鼓作樂,唱出他們的喜怒哀樂,而他們,沒有一個人學過小蝌蚪——爬樓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