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卷 第15章 父母親老年的娛樂 文 / 夏威夷
第15章父母親老年的娛樂
父母親如果到社廟來打牌,他們就打招呼過來吃飯。
父母住的圩堤旁,只有十幾戶人家,有時打牌人數不夠,父母親就到社廟裡來,這裡人多。我父親打牌,同他做人一樣精明,很少輸錢。
我們這裡的麻將是打「推倒胡」,花是不用的,但用「百搭」,最後一張牌翻過來,如果是一萬,那就是二萬的百搭。如果是紅中那就是『發』財的百搭。以此類推。有百搭就不能胡,必須掉百搭,如果牌中有3個百搭,那必須要架一個。清胡是自摸才能胡,別人打的不能胡。一天輸贏在一百元以內。
我父親的性格在打牌中也能體現出來,非常傲氣,小牌一般不胡。他有百搭掉頭時,至少也要等上三圈,如果百搭掉百搭就加翻,架上去又再翻。做莊必須壓一個莊,自摸是一塊,掉頭三塊。
一生中,父親胡過一次經典的牌。當他一個百搭掉頭時,連續又來三個百搭都架上去了(中間隔一圈是不算的)。結果算賬下來,普通的就是192元。(算給大家聽聽,掉頭本來是3元,百搭掉百搭就是6元,架上去翻成12元,第二個牌又是百搭,變成24元,再架上去48元。第三張牌還是百搭,就是96元,再架去就是192元了。)坐我父親對面的是個女的,叫「街上佬」。這一牌是她做莊,算下來她的錢是人家的雙倍,也就是384元。她聽說這麼多錢後大哭起來,頓時懵了說:
「這小麻將還能算到這麼多錢啊?」。
父親說:「不要緊,你別哭。現在能給多少就給多少,餘下的慢慢給吧。」
說是一、三塊的麻將,父親那一首牌就胡了768元。不過那是絕少數的。
父親說,一生中就這麼一次。有些牌,四個百搭是摸到過的,但不一定能架上去。
街上佬那錢還了三年,才全部給父親。父親沒有刻意向她要,有就給。父親過世這麼多年了,那街上佬還在,有時碰到我常常說到父親的事,她說我父親是個好人。
母親93年落實了政策,錢沒有補發,但每個月能拿到160元的工資,由鄉財政和村委各一半。她不會打麻將,但會一種我們這裡的紙牌,名叫「焦卦」。紙牌裡面有天牌、地、陳、和、長三、長二、ど五、ど六……手拿七張牌,可對,可吃。也是四個人玩。5元錢買500顆子,胡一牌1~3顆不等。有人輸完500顆就算賬。一天下來輸贏在二三十元。母親還會「洋麻雀」,那個看上去有點像麻將,不過是紙做的,玩的時候有一人閒著。然後下一牌輪到下家休息。我不會,也看不懂。
父母親的老年,過得很愜意。村上的人都羨慕他們。一是不缺錢花,二是我們三個兒子都很孝敬他們。
我這次下海,父母親都沒有反對,母親也看開了不少,也捨得買點菜吃了。有時也叫我們一道過去吃。
我的父母,很是高興一家人能在一起和和氣氣地生活。我們弟兄三個團結是小事,難得的是三妯娌關係非常融洽,這是長輩們所希望的。
(家鄉瑣事記)
七十年代時,我家鄉的農民,生活水平還不是很高。甚至有部分人家到了青黃不接時,還要向鄰居借米借柴借錢的。那時候米是0.12元一斤;火柴是一分錢一盒;鹽是0.19元一斤,豬肉是0.73元一斤,夏天是0.58元。人們買肉都要揀肥的買,光瘦肉是沒有人要的,我們這裡管瘦肉叫「精巴子」。如果是小孩去買肉,殺豬匠往往會給的全是「精巴子」肉。有一次,母親就為這事,去和殺豬匠論理了一番。我買回來的肉,全是後腿的「精巴子」,結果母親換了一刀肥肉來方才罷休。
每到過年,家家戶戶就要磨豆腐,殺雞(鴨、鵝等),買肉。生產隊還要打塘捉魚。從進臘月二十後就開始為過年而忙了,開油鍋,炸豆腐,炸圓子炒炒米,拋歡糰,做糖,蒸糕,做糰子那時候我還小,天天盼望過年,有吃有穿,還有壓歲錢,非常開心。可是常常聽到母親說怕過年,不知道是為什麼?現在知道了。
一到過年,外地人到我們這裡來要飯的很多,大部分是安徽人、蘇北人。有單一的,有抱個孩子的。也有的高雅一些的手拉胡琴或拿個軋板唱著那聽不懂的腔調。一般是給吃的,到餐頭時有給飯給菜的,也有給一分二分錢的。
本地人也有要飯的,一般是孤寡老人。這樣的人大部分人家是給米或炒米之類,如果遇到吃飯時,就會裝滿滿一碗飯,再夾些好菜。
還有一種,家庭條件較苦的,由一個十幾歲的孩子,手裡拿著一根棟青樹的枝條,上面繫個搖鈴。一般是兩個人一說一和。說一聲,將手裡的樹枝抖一下,那鈴鐺就發出響聲:
甲:搖錢樹。
乙:好。(hao去聲)
甲:復復青。
乙:好。
甲:主家老闆你細聽。
乙:好。
甲:今年莊稼好收成。
乙:好。
甲:年年有餘富家門。
乙:好。
甲:有吃有穿不愁用。
乙:好
甲:養兒養女學堂登。
乙:好。
甲:新科狀元第一名。
乙:好。
……
甲:爺爺年年身體好。
乙:媽媽(指奶奶)拿雙大元寶。
甲:主家老闆發發財。
乙:一雙元寶拿的來。
如果主家感覺到那對小孩好玩,又說得好,就故意給東西慢一些,要他們多說一會,給的東西也多。
還有一種就是送春,有一個人的,光拿一面鑼子。一般是兩個人,一個唱上板,一個接下板。唱完兩句後,就有節奏地打一陣鑼鼓。那鑼很小,一般在20cm直徑。鼓也只有小碗那麼大。他們一般送的都是「見子歌」。也就是看到什麼送什麼,事先編好的,比如一般家家都會有籃子、稻籮、蒶箕等。請看:
甲:鑼兒打來響倡倡,
乙:來到主家財門上。
(鑼鼓聲)
甲:走進財門打一張,
乙:籃子吊在勾子上。
(鑼鼓聲)
甲:只知籃子都聞名,
乙:不知籃子誰人興。
(鑼鼓聲)
甲:要唱籃子不容經,(容易)
乙:牽動當初大聖人。
(鑼鼓聲)
甲:要問籃子誰人興,
乙:竹林七賢帶到今。
(鑼鼓聲)
甲:竹林七賢住深山,
乙:白鶴老人帶過來。
……
如果到了中午,有叫這些人過來吃飯的,給的東西是錢或歡糰之類。假如有特別喜歡聽的,也可以送「做堂」,一般是送較長的《風箏記》《梁山伯訪友》《蕎麥記》《相思淚》那樣唱下來,聽的人多,給的錢也多。主家出大份外,其他的就隨便給,不給也無所謂。
想到那時的生活和現在相比,真是天壤之別了,看官們還有什麼不順心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