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卷 第107章 文 / 吉祥夜
第107章
筋疲力盡以後的冷彥睡得很安詳,難得睡得這麼沉,但唯一卻怎麼也睡不著,想起明天冷彥就可以徹底與他過去的生活告別,心裡既期待,又莫名不安,這一切,來得太順利,是嗎?
她不由笑自己多心,難道還盼著事情不順利不成?也許,靜嵐如今病好了,當然也就能以正常人的思維來考慮問題,如果是她,她也願意成全自己心愛人的幸福的……
一定是這樣!她嘗試著閉上眼睛繼續睡覺,可還是無法入睡,想起自己從老宅帶回來的東西還沒整理好,索性悄悄起床。
從包包裡拿出曾經懸掛在老宅窗前的一對布偶娃娃,心裡甜滋滋的,過去的一切像電影一樣在腦子閃過,她做夢也沒想到,這一次金錢交易的代孕會給她一段真實的幸福……
依然把小布偶掛在窗前,帶著鹹濕氣息的夜風一吹,鈴鐺清清脆脆響了起來,唯一趕緊關上窗,唯恐驚醒床上那個人安詳的夢……
坐在書桌前,從包包裡掏出一大把紙條,那些全是她和冷彥木偶傳情時的留戀,對她來說,是人生最重要的記憶之一。
冷彥離婚以後,老宅就歸靜嵐所有了,她不想這些都被靜嵐以後付之一炬,所以通通帶了回來。
每一張紙條都被她標記了時間,她一張張地整理,一張張翻看,一遍遍重溫當時的感動,不知不覺,淚濕雙眸,這是喜悅的淚,幸福的淚……
不知何時,一雙溫暖的臂膀抱住了她,回眸,遇見冷彥晶亮的眼眸。
「我說手裡怎麼空空的,原來你偷偷在這裡想我!傻丫頭,真人躺在那裡不想,抱著小紙條有什麼想的!」冷彥柔聲在她耳邊說。
唯一給了他一個白眼,「你懂什麼?這對我來說很重要!」
「比我本人還重要?」冷彥翻著那些紙條。
「當然!」唯一不假思索地答道,「就算某一天你離開了我,可這些紙條卻會永遠伴著我,那是我生命裡最美好的時光!」
說完唯一便感到耳朵劇烈一痛,竟是冷彥重重地咬了她一口,她惱火的轉過頭,「你幹什麼?痛死我了!」
「你還知道痛?」冷彥怒視著她,「你剛才這句話讓我多痛你知道嗎?我怎麼會離開你?你不要我了嗎?就讓這些紙條伴著你?」
唯一愣住了,為什麼自己會說這種話?多不好的預兆……
「對不起,我不是這個意思……」唯一囁嚅著解釋,卻被冷彥柔軟的唇吻住,淺淺的,溫柔的吻……
「乖,別弄了,我會給你更多美好的時光,從今以後,我們的每一天都是美好的!很晚了,睡覺吧,明天太陽升起的時候就是我們新生活的開始!」冷彥將唯一抱了起來。
「不要!我要把這些弄完才睡,你先睡吧!」唯一固執地從他懷裡滑下來。
「那好吧!我幫你,我們一起!」冷彥忽而一笑,轉身拿出一包東西。
唯一打開一看,大吃一驚,這不全是她寫給冷彥的紙條嗎?「原來你也把這些都留著?」
「是啊!這可是證據!」冷彥笑得邪魅,「我要留著以後在某個小丫頭抵賴的時候證明給她看,是她先對我說『我愛你』三個字的!」
「胡說!明明是你先說的!我找找看,我都註明了時間的!」唯一嘟起嘴不服氣。
「是嗎?我也註明了時間的,我們來找……」
唯一在暖和的被子裡翻了個身,習慣性地往身邊靠去,身邊卻空空如也,通常握著她手的溫暖大手也不在。
記得昨天和冷彥一起整理小紙條,她不知什麼時候窩在冷彥懷裡睡著了……
她揉揉眼睛坐起來,牆上的掛鐘已經快9點了。
糟糕!遲到了!冷彥起床怎麼也不叫她!
正想著,冷彥的電話就打來了。
「寶貝,起床了嗎?」他的聲音聽來很快活。
唯一卻一肚子火,「為什麼不叫我?明明知道今天墨莎開董事會!我這掛名總裁不可能第一天就遲到吧!」
冷彥已經正是將墨莎從雷霆恩手中接手過來,過戶在她名下,雖然她一再否認自己有這個能力管好一家公司,但是冷彥卻堅持他不會看錯,還設了課程表,從這周開始要幫她惡補管理知識。
冷彥不慍不火,慢悠悠甚至懶洋洋地說,「寶貝,我已經跟你秘書說了,幫你把董事會定在十點半,所以你有足夠的時間準備。」
「秘書?男的女的啊?」她怎麼不知道自己有個秘書。
「你還想要男秘書?」冷彥的聲音已經分明有了火藥味。
唯一撲哧笑出了聲,「你都有女秘書,為什麼我不能有男秘書?」
「男人帶女秘書是正常的,女人帶男秘書就是不正常的!」冷彥很欠扁的態度。
唯一果然被激怒了,「冷彥!你信不信我聘五十個男秘書?」
「你敢!我打你屁股!」
「你看我敢不敢?!」
兩人很快槓了起來,最後服輸的還是冷彥,「ok,寶貝,我錯了,起床,吃完早餐把開會要用的資料溫習一下,別丟我的臉!」
「切!」唯一不屑地扁了扁嘴,「資料在哪呢?」
「在書桌上呢!u盤在資料旁邊,筆記本電腦也在書桌上。」冷彥耐心地一項一項說給她聽。
「看見了,囉嗦!」唯一起來看了看書桌,「那你現在在哪呢?」
「我?我在去公司的路上,交代一些事情就去接靜嵐。」
唯一想起今天是他和靜嵐約好去辦離婚手續的日子,「可是,你走了,我怎麼去公司啊?」這個地方,進來容易,出去難,出租車太少了,難道要她搭公車?也不是不可以,不過太費時了。
冷彥輕笑,「傻丫頭,還說看見了看見了,書桌上還有一串鑰匙看見沒?」
唯一走過去一看,好像是車鑰匙,「你給我留了輛車?」
「你出去看看!」冷彥笑著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