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ま一四章 掙的容易 花的簡單 文 / 沙秋
第ま一四章掙的容易花的簡單()
多年的相處,讓譚越和戴儒陶一家有了很深的感情,這次又出巨資整理馮靜雲院士的遺著,這讓戴教授和戴佳瑤非常感動,所以待譚越就越發親近起來。
譚越也是有著他自己一方面考慮,為先生整理遺著予以繼承,這只是宣之於口的理由,最主要的是他幾天前在練歌城成功運用了氣咒術,這讓他對馮院士的神秘學更有興趣了,起了一探究竟的心思。
不管是開拓了腦域還是別的,總之記憶力、理解力以及計算能力都有了顯著的提高,以前力所難及的,現在已經稍可駕馭,那麼有趣而神秘的東西,不想研究一下才是假的呢!
跟隨馮院士時間還是太短,馮教授讓他接觸的,還都是學科以內的內容,至於其他,不過是偶有閒暇的時候才因好奇碰觸一下而已,如今,先生卻不在了,想要更深層次的接觸,也只能通過整理先生遺著、筆記等手段進行。
在戴教授家的一天是忙碌的一天,僱人幫忙已成定論,所以有些資料和筆記什麼的都需要挑剔出來,那不是任何人都可以翻看的,整理完畢之後,放入到保險櫃中,妥善的保護起來,譚越則選了兩本先生的筆記,準備有空閒的時候用於學習和系統整理,這項工作,目前也只能他來做。
看來自己以後的這一生,都不愁找不到工作來做了呀!從戴教授家出來,揮手和小索菲再見之後,譚越歎道。
有了異能,賺錢已經不成問題,既然已經衣食無憂,能一輩子從事自己喜歡的工作,這樣的人生才美妙!
從戴教授家出來的時候已經六點鐘了,但由於是夏天,外邊還是亮堂堂的,回到住處,卻給等得不耐煩的王錚抱怨了一頓。
「我說阿越,你現在不多不少也是個三十萬級富翁了,也配個手機吧,今天我不到四點就回來了,想找你,卻咋也沒辦法!」抱怨過後,王錚提議道。
「也行」,三十萬零五千,雖然轉手就去了三分之二,但不是還有十萬零五千呢麼,買一部手機還是能夠負擔的,以前不買,是覺得沒啥用,家裡又不是多寬裕,就一直沒買,現如今不說賣雞蛋的老太太都擁有一部,但手機的普及率,也夠高的了,買一部也不算奢侈。
哥倆想做就做,現在既然還不晚,索性從住處出來,不遠處就是琉璃廠,而巧的是,在大門附近,就有一家移動公司的營業點,很快,一部諾基亞手機就到了譚越的手上,連手機卡都當場配置上了。
「行,這下要找你就好找了」,王錚擺弄了幾下,將手機遞給譚越,譚越接過來掂量掂量,就這麼一個小東西,就花了三千大洋,還不是最貴那檔次的,這錢啊,來的容易,花的時候也就少思忖了。
「你沒帶爐子吧?」就是琉璃廠街口這兒了,看著裡邊依舊川流不息的人群,王錚問道。
「沒啊」,那十七尊宣德爐,一直都藏在車裡,哥倆出來的時候只想買手機,所以譚越並沒有帶上。
「這麼早,回去也沒事,要不咱逛逛?」
「逛啊,對了,晚飯我請客!」
「是該你請,昨兒一天你頂我一個月呢!」
說著話,哥倆溜溜躂達的進了古玩街,也沒有具體目的,只是隨意溜躂,譚越也有著鍛煉自己異能的心思,索性看到有趣的東西就停下來,問一問,摸一摸,遇到金屬件,還會試著讀取一下其中的記憶,不過大多都紛雜不堪,和他在青丘那個小的可憐的舊貨市場的經驗沒什麼不同。
通過這些天的鍛煉和摸索,譚越發現,自己能讀取金屬品的記憶,首先,物器初成的記憶都能讀取,其後所閃現的影音,都很凌亂,有的清晰一些,有的根本就是亂糟糟一團,摸索至今,依舊毫無頭緒,但譚越總隱隱的有一種覺悟,其中肯定是有規律有條件的,只是自己沒有摸索到而已,所以一有機會,他就會試驗一番,只要注意別用太多引起頭痛就行了。
普通的物件、上眼一看就知仿造的粗陋物件,這些東西譚越連碰一下的心思都沒有,只有那些看著精細的,憑他這點眼力分不清真假的東西,他才會試驗一下。
正當他拿著一尊銅觀音端詳的時候,那頭卻傳出王錚和攤主講價的聲音,一回頭,這小子正拿著一枚袁大頭,在和攤主打商量。
「你要洋錢幹嘛?」這小子對收藏這種雅事根本就不可能產生興趣,見他真想買下那塊銀元,譚越奇怪的問道。
「栓鑰匙鏈啊,西街老江就掛著一個呢,我看挺有樣兒的!」王錚咧嘴一笑,說道。
「你小子夠奢侈的了」,譚越不禁罵道,他也看到過有人這麼做,將銀元打孔拋光後當鑰匙墜,沒想到王錚也有這念頭,大洋錢啊,小的時候就如雷貫耳了,那時候就值幾十塊,如今肯定更貴,結果一問果不其然,攤主要伍佰元一塊,並且告訴他,這是明價兒。
「你要不信串攤兒問問,去那些店裡也成,找明白人咨詢一下還可以,要您五百,我真沒多要!」那攤主顯得很實誠的說道。
「你這……真的假的?」王錚也知道自己的話傷人,聲音沒敢抬多高。
那攤主不禁一翻白眼,早就看出來了,這倆人兒那就是一對棒槌,買銀元竟是要打孔當鑰匙墜兒!
譚越接過那枚銀元,沉心感覺了一下,嗯,物器初成……片段……大褂……這就夠了,是老物件,索性塞到王錚手裡,跟他說:「買就多買幾塊,明年小圓結婚,你這當哥的也給她壓壓箱底兒。」
小圓是王錚的妹妹,比王錚輟學還早,如今在臨海開服裝店呢,搞了個對象,明年五一的婚期,按臨海的風俗,女孩出嫁,親戚朋友都要送錢送東西添箱,王錚這個當哥的,拿幾塊銀元,也算順了那個講究。
「對啊,我怎麼沒想到?老闆,多買優惠不?」
「買十塊的話算你4800」……
「4000行不」……
那邊王錚和攤主討價還價,譚越這邊卻動了心思,他想起了還跟二伯他們住在農村的奶奶了,老人家炕頭上有個烏油油的小箱子,八個角還用銅皮包裹著,每回自己去的時候,奶奶總會打開小箱子,從裡邊或是拿一塊花生酥,或是一塊蜜麻糖,在他們幾個孫兒輩幼小的心靈中,那小箱子就是一個百寶箱,裡邊總有他們愛吃的吃食。
箱子裡還有一個藍地兒白花的小包裹,裹的裡三層外三層的,層層抖開之後,裡邊是一些好看的碎布頭兒,鞋樣兒……最裡層,則是一副明晃晃的銀鐲子,記得當年和父母搬來臨海以後,再回老家,就從沒見到那幅銀鐲子了,問母親呢,母親便會紅了臉呵斥自己,後來大了才知道,那副鐲子,是母親為籌集進城的錢,從奶奶那兒求了來,賣掉了,更後來,譚越還知道,那是奶奶剩下的唯一嫁妝,其餘的,早在三年困難時期賤賣掉填家人的肚皮了!
想到這裡,譚越不禁頭腦一熱,原不打算買東西的心思改變了,對那攤主問道:「老闆,你這兒有鷹洋、龍洋的麼?我不喜歡袁世凱那傢伙。」
攤主都要暈掉了,這倆棒槌簡直就是沒把兒的棒槌呀,這啥理由,不喜歡袁世凱就不買袁大頭:「我這兒有幾塊龍洋。」
「那,能拿來我挑挑麼?」
「行,我給您拿,不過呀,這鷹洋龍洋的可比袁大頭貴!」
「貴多少?」
「也是明價兒,貴一倍左右!」攤主雖然鄙夷這倆棒槌,但所有的賣貨的,恐怕都會喜歡這種棒槌吧,人傻錢多,不宰都犯罪!
攤主在攤子上尋了兩眼,發覺自己漏擺出來了,從身後一個鐵條筐裡翻了一下,拿出一個粗布小口袋來,倒了一下,脆響聲中,四五塊銀元滾到了布片上。
譚越拿起一枚,感受了一下,不敢確定真假,放下後,又拿起了一塊,這樣逐塊挑揀過去,一共選了三塊可以確定是真品的銀元,這時候,王錚那邊也已經和老闆講妥了價格,以4700的價格,由譚越給他挑了十塊,還別說,攤主這裡還是挺有貨的。
「行了,別瞅啥稀罕就胡亂買,銀元存世多還好說,別的可就不好琢磨了,就這一會兒,你花了小五千,我花了2700,加上我還買了部手機,湊一起都夠我一年的花費」,從這個攤子過來,譚越見王錚還興致勃勃的一勁兒往那些攤案上看,連忙打預防針。
「行行,我聽你的,只看,不買!」王錚也知道,自己和譚越根本就不懂行,人家圈內的買錯叫打眼,自己哥倆要是陷進去太多,那就是混蛋,所以接下來,哥倆也只是純看熱鬧罷了,而譚越呢,也因為隱隱的頭痛,不敢再耗費太多了,乾脆回轉,這時候,天已經擦黑。
哥倆不知道的是,當哥倆出來琉璃廠後,一個青年就匆匆趕到攤案這裡,和守攤兒的一見面,那攤主就跟青年笑道:「剛才倆人兒,買了十幾塊銀元。」
「誰啊?」
「倆外地棒槌,得虧是買銀元,這東西存世多,真沒聽說過,其中一小子竟然因為不喜歡袁世凱,不要袁大頭要龍洋!」
「龍洋?靠,你別是把我上午前兒剛從一老太太手裡收的那兩塊給賣了吧?」剛來的青年聞言就急了,趕忙去鐵筐那兒找,卻懊惱的發現,那個布袋就在腳邊的布片上放著呢,將剩下的幾塊龍洋看了一遍,哀歎道:「正是那兩塊,還有以前我收的一塊!」
「嚎啥嚎,龍洋咋了,我又不是按袁大頭價兒賣的,三塊龍洋2700,你咋的都有賺頭兒。」
「你知道啥呀,其中有一塊,我這多年還是第一次碰見!算了,後悔也晚了,但願那也是一塊普通洋錢吧,千萬別是珍稀物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