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71章 準是要橫刀奪愛 文 / 雁南征
第71章準是要橫刀奪愛
此時不走,等待何時。
男孩推出女朋友的目的,就是為了阻住那名殭屍頭領的腳步,以便為他贏得跑路的時間。
哈哈,小意思了,寧可我負天下人,不叫天下人負我,老祖宗的這句話果然沒錯。
有個女朋友就算爽,不但可以排解生理上的寂寞,關鍵時刻可還有做替死鬼,男孩想起了末世之後的自己,為了活下來,不知道出賣了多少朋友,甚至在一些夥伴受到重創之後,將他們身上的縱橫幣與食物搶奪光,最後殺死了曾經與他朝夕相處的夥伴們。
雖然有些夥伴受傷並不重,只要將他們帶回長安城的療養院,就可以完全康復,但他卻沒有這麼做,而是殘忍的殺死了那些夥伴。
夥伴就算用來出賣的,雖然這樣很無恥,但他卻活了下來,並且覺醒了異能,眼前的這個女孩,則是他的女朋友。
每次男孩殺人的時候,都背著女孩,而且他還做出了一副憂國憂民的笨蛋模樣,將這名依然在末世中還十分天真的女孩騙的團團轉,使得她心甘情願的跟著男孩。
在幾次危機之中,他們都遇上了極強的怪獸與殭屍,但他們卻都有驚無險的活了下來,女孩也為自己交上了一個如此強大的男朋友,可以活下來而感到很幸福。
而女孩不知道的是,在好幾次面臨生死存亡的時刻,男孩都想過要拋棄她。
記的最危險的一次,兩個人兩天兩夜沒有找到一點東西吃,那時男孩的目光便經常在女孩身上打轉,女孩還傻乎乎的認為男孩是關心她,她不知道的是,男孩是打算將她殺了,吃了她的肉,以便能夠活的更久一點。
而男孩最終沒有動手,這自然不是由於他突然良心發現,而是他知道一但殺死女孩,那以後的戰鬥中便只有他一個人了。
一個人獨自在生活在黑暗裡,寂寞便可以叫一個人發瘋,不到萬不得已,他還不想殺了女孩烤肉吃。
飢腸轆轆之下,就在男孩終於狠下心要殺女孩做烤肉的時候,他們遇上了一頭與大部隊失去了聯繫的鼠獸,也就是遭受了核輻射之後的變異老鼠。
於是兩人齊心協力,殺了那頭小豬大小的鼠獸,靠著鼠獸的肉,他們才得以活著回到了長安城。
但今天,危機再次來領,男孩理所當然的把女孩當成了擋箭牌,但他知道女孩力量太弱,而年輕殭屍的力量有太強,只怕一個照面,她就會被殭屍頭領抓個腸穿肚爛,但這樣一來,自己就可以爭取到更多了逃命時間了。
就在女孩被推出的一瞬間,男孩的身體快速的朝遠退遁去。
女朋友死就死吧,所有身邊的人都活該被自己出賣,但他會記住他們的,就是他們的愚蠢,男孩才可以活到了今天。
女孩的身體如一隻飄零的落葉朝殭屍頭領身上撞去,她自知必死,反而沒有了剛才的緊張,只是緩緩閉上了眼睛,臉上露出了一絲安詳的笑容。
自己快死了,這也沒什麼,死了之後,就可以在天堂之中見到自己的父母兄弟了,但願天堂之中沒有殭屍與怪獸,也沒有像男孩這樣貌似忠誠,但內心黑暗狡詐的無恥之徒。
年輕殭屍已經有了靈智,他見到女孩嘴角突然露出了一絲笑意,心中也是一呆,都快要死了,怎麼還笑得出來,難道這小女孩被嚇瘋了,不過不用管她,瘋了的女孩自己照樣吃。
年輕殭屍比鋼刀還要鋒利的爪子已經觸到了女孩的胸口,他突然眼前一花,女孩消失不見了,待之而起的是一名高瘦的年輕人,那年輕人劍眉大眼,英俊帥氣,但他的臉上散發著怒氣,彷彿一個怒目金剛。
年輕殭屍心中一窒,剛才在一旁吃烤肉的年輕人終於插手了,這人未免太不守規矩,他殺死了幾百頭殭屍,自己還沒有與他算賬,如今又來破壞自己的狩獵計劃,找死。
年輕殭屍利爪一翻,朝林歌胸口踢去。
林歌看也未看,只是飛起一腳,將那頭年輕殭屍踢出了七八十米高,那頭殭屍頭頭領的腦袋朝下,重重的落在了地上,由於向下衝擊的慣力,年輕殭屍的上半身直接砸入了土裡,只有兩條腿露在了外面。
模樣很滑稽。
女孩聽到外面有異響,她還以為自己已經腸穿肚爛,可是卻沒有感動身體疼痛,於是她睜開了眼睛,正好看到林歌一腳踢飛了年輕殭屍這一幕。
女孩見了,差一點狂呼起來,有沒有搞錯,這頭殭屍可是覺醒了異能,力量達到三萬點戰鬥力的殭屍頭領,林歌居然一個照面就將踢的飛了出去,看動作似乎嫻熟都很,彷彿他們根本不是一個級別的存在。
女孩漲紅了臉,難道眼前的這名帥氣的男子便是傳說中的絕世強者,這個男人居然秒敗三萬點戰鬥力量的殭屍頭領,他本身的力量更是不知道有多強大。
女孩心中一下子想到了一個人,長安城第一強者周霸天,也是人類戰士之中唯一的一名鬼王境強者。
也只有這樣的鬼王境強者,才可以秒敗如此力量的殭屍頭領,對女孩來說,鬼王境強者周霸天絕對是一個令她畢生仰望的強大存在,與周霸天相比,她連一個小螞蟻都算不上,因此她並沒有見到過周霸天,那個男人只活在所有人類的傳說中。
「你是長安第一人周霸天?」
「不是!」
女孩話以出口,便醒悟過來,周霸天可是一名年紀近四十歲的粗壯男人,而眼前的這個人只有二十歲,他當然不是周霸天了,可是天下除了周霸天之外,還有如此厲害的強者?
「謝謝大英雄救命之恩,不知道大英雄貴姓?」
「林歌!」
「原來是林英雄,見你如此強大,我還以為你是長安城八大尊者之一呢,想不到猜錯了,林英雄,你是哪的人?」
「南京城!」
女孩點了點頭,臉上露出思索的模樣,她並不認識林歌。
雖然林歌自從出戰鬥倉之後,做了一件又一件威震天下的事情,只憑一人之力,屠殺幾十萬怪獸,南京城之內,殺死鬼王境強者暗黑王子。
放眼全國,這兩件事情,哪一件不是嚇死人的大手筆,但是女孩只是一名長安城裡的小人物,她也接觸不到長安城裡最核心的機密,因此她並不認識林歌。
當然,如果林歌對面站著長安城的將軍,或者其他希望之城裡的將軍,一定會被林歌的大名給震得兩腿發軟,甚至不會走路,可惜,這名女孩卻不知道林歌有多麼的恐怖。
這倒叫林歌心中多多少少有些失落,哪怕是與世無爭的智者,也不會嫌棄自己名氣太大,雖然林歌不把自己過去的名頭放在心裡,但在一個美女面前,被認為是一個新人,心中也多多少少有些不舒服。
那名男孩在推了一把女孩之後,身邊如離弦之箭般朝遠處退去,可惜沒退幾步,又被蜂擁過來的殭屍群給困住,他心中卻沒有來剛才的驚慌,畢竟這些殭屍的力量並不強,哪怕最厲害的殭屍,也不過一萬點的力量。
求生的**使得男孩面目猙獰了起來,為了生存,他出賣親人,朋友以及現在的女友,這一切不過是為了活下去,如今被殭屍大軍圍攻,他手中的短刀發瘋的四處亂砍。
頓時有五六提頭殭屍被他砍得血肉模糊,並緩緩倒在了地上。
後面圍過來的殭屍將前面跌倒的殭屍踩在了地上,不一會,本來沒死的幾頭殭屍也被後面湧上來的殭屍踏成了肉泥。
面對越來越多的殭屍,男孩徹底絕望了,出賣了這麼多人,最終難逃一死,到了地下,不知道怎麼去見被自己害死的親朋好友。
這時,他突然見到林歌出手,以一種快的不可思議的速度拉開了女孩,並一腳將殭屍頭領踢飛。
男孩先是一驚,心中暗叫好厲害,隨即心頭又湧起一絲絕望,這個面色冰冷的男人既不是殭屍,也不是笨蛋,而是一名絕世強者,他為什麼要出手呢?如果他想出手的話,剛才早就出手了。
是了,一定是他是看上了自己的女朋友,這才出手救人,他要橫刀奪愛。
可是就算他這麼做,自己也阻擋不了,他太強大了,比自己強大一百倍都不止,他看上了自己的女朋友,一定會殺了自己的。
沒有那個男人願意自己的情敵活在世界上,尤其現在是末世,殺人也不用償命,這個男人一會一定會向踩死一隻小螞蟻一般捏死自己。
男孩自認為自己的動作很隱蔽,中間又有數不清的殭屍阻擋,那名笨蛋似地強者一定看不到他的動作,不過他卻失算了。
以林歌之強,周圍十幾里任何的風吹草動都瞞不住他,那名男孩朝地下吐唾沫,與咒罵他的話,都傳入了林歌耳內,林歌臉上面無表情,心中卻是殺機湧動。
人心果然是最不可信任的東西,林歌自認出手救他們,沒有什麼私心,可是卻換來這樣一個結果。
他救人,當然也不是自己特別好心,而是對於救人,這對他來說就是舉手之勞,所以林歌才決定插手此事。
那名男孩剛才不但出賣自己的女友,現在還對自己的救命恩人嗤之以鼻,這樣的垃圾,不如殺掉。
想到殺人的時候,林歌突然想到了末世之強的很多事。
如果這件事發生在末世之前,他最多當做看不見罷了,而今天的他,一有看不慣的事情,就想殺人,看來末世不僅把自己變得冷血,還將自己變得嗜殺成性。
現在的自己還是以前的那個陽光男孩嗎,如果雪兒見到自己現在的模樣,會不會很失望,就在林歌胡思亂想之際,那頭被他踢飛的殭屍頭領從泥土中鑽了出來,並仰天長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