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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25章 豪禮 文 / 愛翁

    洛杉磯位於美國西岸加州南部的城市,按照人口排名,洛杉磯是加州的第一大城,也是美國的第二大城,僅次於紐約。洛杉磯是全世界的文化、科學、技術、國際貿易和高等教育中心之一,還擁有世界知名的各種專業與文化領域的機構。該市及緊鄰的區域,在大眾娛樂-諸如電影、電視、音樂方面構成了洛杉磯的國際聲譽和全球地位的基礎,聞名世界的荷裡活就位於該市。

    1769年8月2日(天主教聖母節第二天),西班牙遠征隊為尋找開設教會地點來到這裡,1781年在這裡建鎮,並把這裡稱為「天使女王聖母瑪利亞的城鎮」,後簡稱「天使之城」(西班牙語的音譯即洛杉磯)。

    隨著石油的發現,洛杉磯開始崛起,迅速發展成美國西部一個最大的城市。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現代工業的崛起,商業、金融業和旅遊業繁榮,移民激增,城區不斷向四周擴展,洛杉磯成為美國的特大城市。

    這次馮奕楓帶著木晨還有巴卡、尼洛一起來到這個天使之城。以前他也曾經和囡囡還過一次,不過那次因為時間關係,也只是走馬看花,逛了迪士尼和看了星光大道,就連最著名的荷裡活都沒有去過,這次他就是想要來看看世界電影的中心。

    坐在好萊塢露天劇場裡,聽著管絃樂團的演奏,馮奕楓自己覺得自己都沾染了不少文化氣息。拿著相機,站在華茲塔不遠處,仰望著這座用鐵絲,水泥,碎玻璃,碎陶瓷等隨處可見的垃圾搭建出的高達100英尺的奇跡般的建築物。當然還少不了去洛杉磯紀念體育館、洛杉磯藝術博物館、中國戲院、荷裡活大道等等標誌性的建築和街道好好感受一下美國的娛樂和文化。

    「少爺,看來你很喜歡聽音樂和演奏,我這有兩張演唱會的票,還是給你好了。」木晨對於這些還真的沒什麼,在他看來,不就是幾座大樓或者和街道,有什麼好看的?有時間還不如在家裡看看電視,或者喝上幾杯。

    正站在街上一個小熱狗檔吃著**辣熱狗的馮奕楓,有點奇怪木晨怎麼會有演唱會的票?他可是知道木晨和他的上一世有點相似,標準的宅男一個,要不是整天陪著自己周圍走的話,他就只是窩在家中那也不會去。「你拿來的演唱會門票?不要告訴我是你自己買的。」

    「嘿嘿!這些票當然不是我買的,有這個閒錢,我還不如買上幾瓶好酒慢慢享受。這個是我們上飛機時,愛娜小姐送給我的。本來是愛娜買來討你外公和外婆歡心的,誰知他們早就去了加拿大,所以愛娜小姐買的這兩張票就沒用了,剛好我們要來洛杉磯,這個演唱會就是在這裡舉行,所以他就送給我。不過我就奇怪為什麼她不送給你,她也只是我對這些沒什麼興趣的。」

    把門票拿過來一看,原來是鄧麗君在洛杉磯音樂中心舉辦的一場演唱會,怪不得愛娜要買回來了,看來這些天她已經摸清了外公他們的喜好。「那你有沒有興趣陪我去聽聽?鄧麗君可是現在華人中最享負盛名的女歌星,我看你也該聽過她的歌曲吧?」馮奕楓終於想起那個在飛機上面邂逅的美麗女子,他不但欠著對方一頓飯,而且自己也都忘記了和對方的邀約。

    「聽是聽過,不過你也知道我對唱歌和聽歌都沒興趣,更加不要說花錢去聽演唱會。不如你讓巴卡和尼洛陪你去好了,我還是回酒店哪裡休息。」木晨這個人比較木訥,不在馮奕楓身邊時也是獨來獨往。怪不得到現在不但沒有女朋友,就連戀愛都沒有談過一次。而和他一起的那些戰友,阮雄文是早就已經結婚,孩子都快可以買醬油了。至於一直在加拿大陪著爸媽和爺爺的陳升和洛裡,他們也都已經心有所屬,可能很快就會不如婚姻的殿堂。

    「你回去酒店做什麼?除了看重房間那些酒外,你還能做些什麼?尼洛和巴卡他們根本就聽不明白,還是你陪我去吧。萬一你能夠在演唱會上面邂逅你的另外一半,那麼你們幾個總算都找到自己的愛人了,也算是了了我一個心願。」一眼就看清木晨的心在想些什麼,對於木晨喜歡美酒這點,除了阮雄文會說他幾句外,馮奕楓向來都很少過問,甚至有時木晨把所有錢都花光,他還會讓愛娜去收購一些酒回來送給他。還好木晨很自律,從來都不會因為飲酒而誤事。

    「嘿嘿!」被馮奕楓這麼說,木晨也有點不好意思。「我這不是沒有找到麼?我又不是很喜歡那些外國妞,要找老婆自然要找我們中國女人。我可不會和雄哥那樣,被個金髮美女就捆著,墮在溫柔鄉不能自拔。」

    「你也不要這麼說雄哥,你們跟了我那麼多年,除了龍哥外,我是很希望你們能夠過上安穩的生活,不用再跟著我東奔西跑。所以這次我去加拿大,才會拒絕了陳升和洛裡他們想要回到我身邊來。所以你還是在空閒時,多點去周圍走走,可能你的另外一半就會突然之間出現在你的面前。」

    「好啦!少爺,你也不用跟我說什麼緣分之類的了,我根本就聽不明白。在我學功夫時,我爺爺就告訴過我,練功夫就要專心致志,不要被外物影響到自己的心態和判斷。我已經因為喜歡上喝酒而違背了我爺爺的話,我可不想因為女人而讓我的心出現某種不可預測的變化。」

    「算了,不和你說這些了,你肯定有理由的。不過你還是要和我一起去聽這個演唱會,還要你幫我一件事,幫我買些花送到演唱會現場去。」

    「送花?你要送花給誰,你不會是想追求那個鄧麗君吧?我怎麼不記得你認識過她的。」木晨還真的不知馮奕楓什麼時候認識鄧麗君的,不然他怎麼會貿貿然送花給一個不認識的人?

    「我也認識她沒多久,其實你也見過她的。」想起在飛機上和在機場外面時的對話,馮奕楓不由露出微笑。看到木晨露出疑惑的目光,馮奕楓才解釋道:「你還記得上次我們從香港坐飛機回紐約麼?鄧麗君當時就坐在我的身邊,我就是在那時認識她的。」

    「啊!我記起來了,當時在飛機上你好像還和她鬧得有點不愉快。之後在機場外面,她還跑過來和你聊了一會。不過當時她可是戴著墨鏡和帽子,我還真的沒有看出來。嘿嘿!難道少爺就在這麼短的時間內,擄獲了這位美女的芳心?真的不虧是少爺啊,在哪裡都能找到美女,而且還是一擊命中。」木晨已經陷入無盡的yy當中,幻想著當時馮奕楓怎麼吸引鄧麗君的注意,怎麼利用各種手段去達到目的。

    「你亂說些什麼話,其實我們也算不上什麼朋友,只是萍水相逢而已。那次他誤會了我,我把她的手帕弄髒了,所以答應過她要請她吃飯的,不過之後因為公司的事而忘記了。這次難得在洛杉磯有機會見到她,所以就送些花過去,預祝她演唱會成功。」

    「嘿嘿!明白,完全明白。這個你放心好了,我一定會送去最美麗的花的,保證鄧小姐一看就知道是你送的。」幾口就把熱狗吃完,對正在和熱狗拚命的巴卡他們打個招呼就離開了。

    看著木晨離開的背影,馮奕楓突然有種不好的預感。木晨這個人做事雖然穩妥,但有時候卻很瘋狂,他有著很另類的想法,譬如喝酒這方面,不是上了年份的酒不喝,不是著名的酒也不喝,還喜歡把幾種名貴的酒混合著喝,說這樣夠爽。還有就是喜歡用拳頭去說話,他的那把手槍,配置到現在,開了還不夠十槍,而且還是在靶房裡面開的。按照他所說,開槍還不是需要用手去開?怎麼不用最直接的拳頭來說話?

    在洛杉磯音樂中心的排練舞台上,鄧麗君剛剛排練完。接過助手阿敏送過來的水和毛巾,才慢慢走下舞台。「麗君你知道麼?這次我們不但在紐約的演唱會很成功,就連在這裡也將會是成功的一次。主辦方告訴我了,所有演唱會的門票早就已經賣光,要不是已經簽訂了租場合約,他們還想加幾場呢?你還沒看到吧,現在你的化妝間裡面,都堆滿了各地歌迷送過來的鮮花和心意卡,最有各種各樣的名貴禮物。你猜剛才我看到了什麼,在眾多禮物裡面,居然有人送了九佰九拾九朵玫瑰,另外還有一隻有4卡重的鑽石戒指,真的不知是誰會有這麼大的手筆。我看肯定是你的鐵桿歌迷來的。」

    「什麼?這麼名貴的禮物我不能收,你知道是誰送過來的麼?趕快幫我退回去。」鄧麗君出道這麼久,她的歌聲早就響遍亞洲和整個華人界,受歡迎的程度可想而知。她的那些歌迷送給過她各種禮物,首飾自然也是其中之一。不過這次居然有人送4卡的鑽石戒指,這份禮物是她從來都沒有收到過的。

    「這個我也不知我誰送的,在卡片裡面只是寫著:『一個你可能忘記的人,但我從來就沒有忘記過你。我們的偶遇從一塊手帕開始,但我希望這不是結束。』就只有這些了,裡面連姓名都沒有注上,你讓我送回去哪裡?」4卡的鑽石戒指的價值是多少,阿敏還是清楚的,她當初和前夫結婚時,戴在手上的也只不過一隻勉強到1卡的戒指,當時就差不多花清了前夫的所有積蓄。

    「是他,我知道是他,沒想到他居然會來到這裡。」鄧麗君一陣失魂落魄,她這幾天都因為沒有聯繫上馮奕楓而不開心,她都不知自己對於這個年輕人是一種什麼心態,但只是想再次見見他或者只是簡單的和他說上幾句就行。

    「誰啊?你知道這個人是誰?告訴我好麼?」身為助手,雖然不一定要知道這些。但女人其實就是最八卦的動物,她當然想知道這個出手這麼闊綽的人倒底是誰,他這麼做的目的又是什麼?

    ps:謝謝殘花葬曰和tin0717的打賞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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