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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博覽 第七百三十四章 隆巴頓男爵 文 / 白癡兔子

    隆巴頓是一位男爵,世襲貴族。別看男爵只是最低的爵位,但若加上世襲的話,就可以讓大部分貴族眼紅了。父親死了兒子繼位,兒子死了孫子繼位,孫子死了……一代代傳下來,才能形成家族。沒錯,隆巴頓男爵,就是隆巴頓家族的現任家長。

    整個天陽帝國中貴族不少,但擁有世襲爵位的家族卻只是鳳毛麟角。普通人想要獲得爵位,通常有兩種途徑,一是加入軍隊,以軍功博得。其次則是成為帝國文官中的一員,慢慢向上爬,等官位達到一定高度後自然就會受封。

    兩種途徑,各有利弊。想要用軍功博得爵位,自然就不能留在安穩的地方軍隊中了,必須加入邊防軍,成為戍邊衛士中的一員。天陽帝國內部局勢安慰,地方軍隊幾乎都已經成了大領主們的私人武裝,沒仗可打自然也就沒有立功的機會。而加入邊防軍就不一樣了,兩大帝國年年交戰,每年都有戰事,只要有足夠的實力,建立軍功不是難事。

    不過問題也就在於此,你有能力,別人也有,敵人更不例外。除非你的實力超凡脫俗,否則誰也不能保證不會在戰鬥中死亡。有些人以前曾經是賞金獵人,總覺得自己的實力要比普通士兵強得多,獲得戰功不是難事。不過一旦到了戰場上,他們那引以為傲的實力和戰鬥經驗卻完全幫不上忙了,反而有可能會成為拖累。

    面對萬箭齊發,再靈活的身法也別想躲過去。也有些戰士實力的確超出其他人一籌,可以戰場上大殺四方,不過往往這些人都不會活下來。在戰場上表現的越顯眼,就越容易受到圍攻,甚至是敵方高手的特別關注。一旦被人盯上,說不定一記冷箭就能要了你的性命。

    所以想以軍功博得爵位,除了實力外,還要有足夠的頭腦,以及不錯的運氣。三者缺一,很有可能就會命喪沙場。

    至於走文官的路子……還是算了吧。以軍功博爵位雖然危險,但相對公平。尼米茲治軍極嚴,在軍隊中只看軍階?軍階大小,對於出身來歷背景什麼的統統不管,哪怕是蘇震也沒有半點特權,和普通士兵一樣。這還不算,尼米茲尤其對對冒領軍功或者搶奪他人軍功的行為最為痛恨,一旦發現立即處死。

    曾經有位有錢的貴族自以為聰明,讓他的兒子加入了邊防軍,並重金聘請了幾位高手貼身保護,將他們的戰功算在其子頭上,想以此來為其爭取爵位。不管他的做法最終卻為他的兒子帶去了滅頂之災,發現這件事後尼米茲特意將他的兒子以及那些被請來的強者調到了最危險的地方駐守,等下次換防時這幾人沒有一個能順利活下來,甚至連屍體都沒有,全部成了荒野上的一捧黃土。

    當文官,的確沒有生命危險,看上去似乎只要有能力總有出頭的一天。然而事實卻正好相反,一個平民出身的文官,即使再有能力,最好的結果也只能成為別人的幕僚,為他人做墊腳石。而真正能通過文官系統得爵位的,永遠都只能是那些出身於大家族的子弟。

    兩條路都不選,還想得到爵位,就只剩下一種方法——繼承。不過世襲貴族實在是少之又少,通常來說擁有世襲爵位的家族,一般都是在開國之時便已經存在,由開國皇帝親自冊封。亦或是其家族擁有別人不可替代的能力,帝國必須通過這種方式將其牢牢綁在自己的戰車上。不能滿足這兩種要求,即使權勢滔天也很難獲得世襲爵位。

    最典型的例子還當屬宰相希波利。論身份,他已經是文官之首,論背景,他是蘇伯萊的大舅子,而且他本人也和蘇伯萊的關係非常親密。當希波利透露出想成為世襲貴族的想法後,蘇伯萊也表示贊成。不過最終這件事沒能成功,因為在蘇伯萊將這件事拿出來討論後,立刻便得到了元帥尼米茲,獅鷲大公爵布爾維達的強烈反對,甚至幾位大領主也通過各種方式表達了他們的不滿。

    蘇伯萊即使在傻,也知道這件事不可為了,最終只能不了了之。連希波利都如此,其他人想要成為世襲貴族更是不可能。

    不過隆巴頓家族卻的確是世襲男爵,這一點毋庸置疑。當然這也表示著隆巴頓家族的祖先,屬於開國功臣之一,只不過是不太顯眼的那種,不然也不會只得到了男爵的頭銜。大概第一位隆巴頓男爵是某位大人物的心腹之類吧,雖不出頭,但總算也沒有被人忘記,還記得將蛋糕分他一塊,雖然只是一小塊。

    這也足夠了,接下來的隆巴頓男爵們從長輩那裡繼承爵位的同時,也繼承了他們不求有功但求無過的性格。幾千年下來,別的家族要麼飛黃騰達,一躍成為權力頂峰階層中的一員;要麼徹底沒落,甚至連傳承都沒了;再或者大起大落,發達一陣頹廢一陣,反正總是經歷了不少變化。而隆巴頓家族呢,卻幾乎沒有任何改變,依舊守著他們那一畝三分地,悠閒的過著自己的小日子。

    「我應該是最後一位隆巴頓男爵了吧,再過幾天,世上就沒有隆巴頓家族了。」趕走一隻盯了自己好半天的老鼠,隆巴頓男爵有氣無力的靠在牆上,再一次回想自己生命中那屈指可數的精彩。

    隆巴頓家族擁有自己的領地,很小,僅僅是巴掌大的一個小鎮,居民也只有幾百人。像他這樣的小領主在帝國中沒有一萬也有八千了,但比隆巴頓家族富裕的卻沒幾個。不是隆巴頓家族擅長經驗,也不是領地內資源豐富,而是僅僅因為隆巴頓家族領地的位置不錯。

    隆巴頓男爵的封地位於皇城之外,勉強可以算得上城郊,別的都很一般,但卻有一條河剛好從皇城內流出,和他的小鎮擦邊而過。大都市之外的小鎮,在加上一條水流充沛的小河,就剛好滿足了建立貨物中轉站的基本要求,讓隆巴頓男爵的小鎮成了眾商人們眼中的寶地。

    第一代隆巴頓男爵很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水平有限,經商只會讓家族衰落的更快,便直接將整個小鎮租給那些商業家族,讓他們在鎮中建立驛站和倉庫,而他自己則當起了甩手掌櫃,除了收租什麼也不管。除此之外,他還立下了家規,不管別人出多少前,都不許出賣家族領地,否則立刻剝奪其家主地位,直接逐出家族。

    不得不說第一代隆巴頓男爵還是非常英明的,他立下的規矩保證了隆巴頓家族得意延續。當其他家族要麼崛起要麼沒落時,隆巴頓家族卻靠著那塊寶地,依舊過著自己有滋有味的小日子。

    當然也有其他大家族眼饞這塊地方,購買不成便想要通過強取豪奪的方式從隆巴頓家族手中奪過來。不過這都不是問題,每每遇到這種情況,世代隆巴頓男爵便會穿上自己最好最正式的衣服,帶上平常積攢下來的寶物,去拜訪其他的世襲貴族。

    皇城內的世襲貴族們雖然大多已經沒落了,但總還有強大的,比如世襲公爵之位獅鷲家族。因為同屬於世襲貴族,那些大家族一般也會施以援手,保住他們這些小家族的領地。

    只要領地還在,即使出點血也沒什麼,這點道理小家族們還是懂的。

    想到這裡,餓的奄奄一息,眼睛都快睜不開的隆巴頓男爵奇跡般露出了一抹微笑。在他擔任家主期間,也曾經遇到過一次危機,不過他卻沒有花費任何代價就將其化解了,那是他這輩子做的最正確的一件事。

    隆巴頓男爵剛剛成為家主時,租用家族領地的那個商會因為決策失誤,虧了一大筆錢,不得不退出皇城。當然這在隆巴頓男爵的眼中根本算不上是一件事,一個商會退出,自然有更多的商會等著進入,他的領地不愁找不到租客。唯一讓隆巴頓男爵頭疼的,便是從眾多求租的商會中選擇一個。

    一般來說,做出選擇並不難,首先要挑選那些屬於天陽帝國的商會,因為這樣會得到帝國法律保護。其次,誰出價高給誰,這沒什麼好考慮的。不過隆巴頓男爵在仔細思考了幾天後,卻不顧家族其他人的反對,將領地租給了一個外來商會——聖西羅家族。

    這是多麼英明的一個決定啊!巴頓男爵每每想到此事,都是忍不住大笑幾聲。正因為選擇了聖西羅家族,才讓隆巴頓家族這幾十年來一帆風順。

    曾經有個新晉家族攀上了大皇子的路子,通過上面直接遞話給隆巴頓男爵,要購買他的領地作為他們進駐皇城的根據地。有大皇子的面子在那兒,以前幫過隆巴頓家族的那些大貴族便紛紛袖手旁觀,任憑隆巴頓男爵求爺爺告奶奶都沒用。不過就在隆巴頓男爵已經徹底喪失了希望的時候,那個新晉家族卻突然又不買了。

    事後隆巴頓男爵才知道,那個家族之所以收手,是因為聖西羅家族的家主,一個叫做菲林的女魔法師直接踹開了那個新晉家族的大門,將一份合約拍在了那個新晉家族族長的鼻子上。

    「聖西羅家族租用隆巴頓家族領地一百年,到期之前誰也不准搗亂,否則後果自負。」

    這是合約上的第一句話,也就在這時隆巴頓男爵在明白,原來在菲林那位女家主的眼中,一切不讓她租用領地的人,都需要為後果負責,不僅僅是他們隆巴頓家族而已。

    很顯然,那個新晉家族慫了,甚至連大皇子那邊也沒有任何反應。

    靠著租客才能保住領地,或許不是那麼光彩,但在隆巴頓男爵心中,這只能說明他很有眼光,至少比家族中的所有人都有眼光。要不是當時他力排眾議,領地肯定無法保住。沒有領地,隆巴頓家族基本上也就完了。

    「我不能死,我還要堅持幾天。」大概是被自過去的「英明」所鼓舞,隆巴頓男爵決定用最後的力氣站起來,到那對腐肉中選幾塊相對新鮮的肉塊作為自己的食物。被困在大競技場這麼久,身體稍微差點的人都已經餓死困死病死,也只有隆巴頓男爵這種消化能力強大的人才能活下來。想要活命,再難吃也得吃,不吃腐肉,那麼你自己也會成為一堆腐肉。

    不過這次隆巴頓男爵沒能挑選到自己想要的肉塊,就在他爬到那對腐肉之前時,突然身體一輕,整個人便和那對腐肉一起,消失不見了。

    也就是在同一時間,競技場中,出現了一個深不見底的巨大坑洞,眨眼間便將三分之一的居民吞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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