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76 劫案 文 / 聿墨
見李姓少婦領著方正進屋後,這女孩倒是顯得比較熱情,一邊打著招呼,一邊站了起來,「喲,是李姐啊,您可真是稀客啊!」
「李慧,你個小丫頭,就知道編排李姐。訪問下載txt小說」李姓少婦笑道,「喏,給你們送人來了,怎麼就你自己?」
「哦?」李慧這才注意到李姓少婦後面,正站在門口的方正。看到方正後,李慧眼睛不由一亮,好像十分滿意的點了點頭,「今天終於來了個還算順眼的!」
聽到李慧如此彪悍的話,方正不由在心中苦笑,對這個心直口快的女孩倒是有了一個比較直觀的瞭解。
不過,聽這女孩的話,這幾天來似乎有不少前來報到的呢。
「有任務的有任務,剩下的全讓我們隊長領著出警去了,」李慧對站在門口的方正點了點頭後,解釋道,「現在就我一個人,李姐你先回去吧,交給我了。」
李姓少婦聞言,也不囉嗦,「那好,人我已經帶來了,你們自己安排吧。」說完,蹬蹬蹬,踩著高跟鞋扭了出去。
「進了吧,以後就是同事了,別客氣。」李慧招呼著方正,「我叫李慧,是咱們隊裡的內勤,你怎麼稱呼?」
「方正。」對於這個顯得比較直爽的女孩,方正的第一印象還是不錯的,至少不像那位李姐那麼趾高氣揚。
「方丈?」李慧顯然聽錯了,聞言不由哈哈大笑,「真逗,哈哈,方丈!」
方正不由一頭黑線,糾正道:「方正,四方的方,正確的正,不是方丈!」
「哦,原來是方正啊!」李慧仍舊忍不住笑,「得了,別管方正還是方丈了,不過,咱們隊裡的人都有暱稱,估計你這個方丈的暱稱是跑不了了!」
方正聳了聳肩,信步走到一張桌子前,拉了一把椅子坐下,「什麼案子這麼嚴重,讓咱們治安大隊都出動了?」
李慧聞言,眉頭不由一皺,唉聲歎氣的說道:「持槍*。」
方正聞言,眉頭也是一皺,持槍*這種案子,不僅影響實在是太惡劣了,危險性也是十分高的,所以也難怪連治安大隊都出動了!這種案子,可是全局動員呢。
「呃,咱們鶴州的治安很不好嗎?」雖然明知道這個問題的答案,想想也就是了,有戴志強這號人的存在,鶴州的治安又怎麼會好了?不過,方正還是開口問道,畢竟他對於鶴州的瞭解,還僅限於表面。
「你說呢?」李慧看了方正一眼,「咱們鶴州什麼樣,你還不知道嗎?」
「我不是鶴州人,」方正聽到李慧的反問後,苦笑著答道,「所以才問你啊。」
李慧聞言,不由仔細的看了方正一眼,「不是鶴州人?那怎麼來鶴州了?」
「就這麼來了啊。」方正不想在這個問題上糾纏,隨意的敷衍了過去。
「好了,好了,」李慧揮了揮手,「我不問了。我可以很明確的告訴你,咱們鶴州的治安很糟糕!至於具體情況,反正你也是一名光榮的警察了,慢慢瞭解吧。」
方正當然不會放過這個機會,看這李慧的樣子,也是個健談的主兒,反正閒著也是閒著,也算是瞭解一下情況吧。
「好吧,咱們鶴州是港口城市,流動人口很多,這是造成治安不穩定的主要原因。」李慧倒是言簡意賅,「還有,前幾年,咱們鶴州的團伙性質的組織很多,這幾年雖然經過幾次專項打擊,但也只是有所收斂而已。」
「黑社會?」方正眼睛一轉,試探著問道。
「你這個同志!」李慧眼睛不由一瞪,「怎麼就這麼點覺悟?咱們天朝從來都沒有黑社會!」
「哦,是,是,是我說錯了。」方正連忙道歉,「不過,我聽說,鶴州有一位戴老大十分有名呢!」
「呃……」李慧不由一滯,不過,畢竟是女孩子,強詞奪理、牙尖嘴利是她們的強項,「那都是幾年前的老黃歷了!現在人家可是戴老闆了,不但是咱們市政協的副主席,更是咱們鶴州有名的企業家!」
「哦,倒是我唐突了,」方正聞言,不由微笑著說道,「這麼說,這位戴老闆倒是個厲害人物呢!」
「那可是!」李慧點了點頭,「手眼通天!好了,好了,不說了,你先上會網吧,等隊長他們回來。」說完,李慧又把自己的眼睛盯在了電腦屏幕上,擺明了一副我很忙,不要打擾我的架勢。
方正見狀,也只好百無聊賴的打開了一台電腦,想了想,登錄了鶴州當地的貼吧,瀏覽起來。貼吧中雖然以雞毛蒜皮居多,但若是運氣好的話,倒也能夠及時的碰到一些勁爆的帖子。當然,前提要運氣好,因為貼吧的管理員們是不會容許這種爆料的帖子存在的;所以,若是想看到,必須要趕在管理員刪帖之前。
方正今天的運氣顯然不怎麼樣,一個這樣的帖子都沒遇上,清一色的全是一些亂七八糟、家長裡短,根本沒有什麼價值。
不過,方正還是很有耐心的翻看著,至少也可以從側面瞭解一下當地的風土人情嘛。
正當方正再次刷新了一次網頁後,一個大罵鶴州警察的帖子悄然出現!點擊與回復都是零,竟然是剛剛發出來的帖子。當然,若不是剛剛發出來的帖子,方正恐怕也看不到呢,早被管理員們刪帖了。
這是一個大罵鶴州警方行動緩慢、置人民財產於不顧的帖子。方正瀏覽了一下,估計就是剛才李慧所說的那個持槍*案。
案發時間是半個小時前的八點整,案發地點卻是市南區港城路上的一家金店。案犯共有三人,持槍衝入這家名為「新世紀」的金店,搶走了價值數百萬的珠寶首飾。市民報警後,過了整整二十分鐘,才有警察趕到!等警察趕到後,犯罪嫌疑人早已經大搖大擺的走了!
發帖的這位市民在帖子中大罵鶴州警方的無能,國家明文規定,若有市民報案,警方必須在五分鐘內趕到案發現場,但鶴州警方卻把這個時間整整延長了四倍!這樣的警察,又怎麼能夠讓市民有安全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