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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0-360章 古代火器的價格 文 / 鼓元吉

    1638年的紀錄表明,一桿火繩槍的價格是18個先令6便士,一個火繩槍用的叉架的價格是10個便士,士兵斜挎的背帶(上面連接著裝好發射藥的藥管,藥管的數量是12個正好與12使徒暗合)1629年的價格是2個先令6便士。大約同時代,一個士兵/工匠的工資大致是6個便士,可以看出來大致一個士兵最基本的裝備(不包括火藥和槍彈還有其它的一些東西)大致相當於一個士兵44天或者說1個半月的薪水。20個先令(1個先令等於12個便士)相當於1個英鎊,在16世紀初期相當於10兩白銀的價值,不過到了17世紀經過幾次貨幣危機,一個英鎊的價值大概只有三四兩白銀左右了。

    明代日本進貢硫磺一萬斤,日本市價每斤八文(包括運費),計八十貫。

    雍正年間火藥2.6分銀/斤。

    槍一千柄,每柄一貫五百文,計一千五百貫。

    太刀一百把,每把一貫五百文,計一百五十貫。

    鎧甲一領,按前計價五十貫。

    1718年,火箭的木製外殼上覆蓋著浸過熱粘接劑的帆布。火箭的發射藥使用黑火藥,由36磅硝石、16磅硫磺和12磅椴木木炭配成。發射藥不是被錘打,而是被按壓進火箭的。蓋斯勒的火箭裝有1枚16磅重的炸彈。第1枚新型火箭的最大射程為1500碼,康格裡夫很快就將其增大到了2000碼。

    火箭軍團的最大編製為火箭連,每個連下轄3個排,每個排下轄2個班,每個班下轄5個小組,每個小組有3名士兵,每名士兵攜帶4枚12磅火箭。每個班另有2名士兵負責4匹運載彈藥的馱馬,每匹運載18枚12磅火箭。每個排配備2輛火箭車,重型和輕型的各1輛。重型火箭車發射24磅火箭,由4名士兵操作。輕型火箭車發射12磅火箭,由2名士兵操作。無論是重型還是輕型火箭車,都能同時發射2枚火箭。每個班配備1輛由2匹馬拉的雙輪馬車運載彈藥,在作戰環境下,每輛馬車可以運載60枚火箭。因此,1個火箭連的全部力量包括178名官兵、6輛火箭車、6輛雙輪馬車和164匹馬,共攜帶260枚24磅火箭和1200枚12磅火箭。

    「我的1枚32磅火箭的裝藥量與1發10英吋臼炮的炮彈相當」,康格裡夫火箭的最大射程有3000碼,而10英吋臼炮的最大射程只有2000碼。況且,康格裡夫火箭具有很高的機動性,即使是單兵也能攜帶。相比之下,10英吋臼炮堪稱陸軍現役「最笨重的武器裝備」。此外,從經濟的角度來看,火箭的優勢也很明顯。雖然1枚32鎊火箭與1發10英吋炮彈的造價相差無幾(1枚32鎊火箭價值1鎊1先令11便士,1發10英吋炮彈價值1鎊2先令7便士),但是,火箭發射架的造價顯然不可能與大炮的相提並論。儘管如此,英國陸軍最後還是放棄了火箭,究其原因,除了執掌陸軍的威靈頓公爵對火箭根深蒂固的偏見之外,康格裡夫火箭自身的確存難以克服的缺陷:精度低、性能欠穩定。實際上,火箭在多數情況下是無法精確命中目標的,萬一命中,只能認為是目標不幸撞上了火箭。更讓英國人驚慌的是火箭飄忽不定的「之字形」飛行軌跡,只要風向稍有變化,就有可能竄進自己人的隊伍。

    火箭規格彈藥類型最大射程(碼)最大射程射角(度)

    42磅縱火火箭大號18磅燃燒劑300060

    42磅縱火火箭小號12磅燃燒劑300060

    42磅破片火箭大號12磅球形炸彈300060

    42磅破片火箭小號5.5磅球形炸彈300060

    32磅縱火火箭大號18磅燃燒劑200060

    32磅縱火火箭中號12磅燃燒劑250055——60

    32磅縱火火箭小號8磅燃燒劑300055

    32磅破片火箭9磅重球形炸彈300050

    約在14世紀中葉,發明了槍托或稱槍柄,用來支持手槍的槍管。起初槍管只是簡單地夾在一根四至五英尺長的木桿上,這樣,縱然是有了一個依托,但命中率仍然很低。

    搘悕騝礄氻劗蘆瑤頞q不高,因此也影響了槍的效能。火藥在運輸過程中,比較重的硝酸鉀沉到了下面,而比較輕的炭則跑到了上面,射擊前必須將火藥稍稍地重新加以攪和方能使用。另外,在細小的粉末火藥顆粒之間缺少足夠的空隙,爆炸也就不能充分地進行。由於黑火藥存在這些缺點,因此它的用量特別大。往往火藥要佔據槍管四分之三的容積。當火藥裝好後,在槍管上面要放一木栓(稱為彈底板),最後裝上彈丸,這時候彈丸實際上已經放到了槍管的口子上了。由於火藥燃燒得又慢又差,因此不得不在槍彈內放上一些碎布片和粘土,讓火藥有足夠的燃燒空間,使槍膛內的壓力逐漸增大。所以,起初手槍實際上並沒有多大的殺傷威力,可以說只是一種心理戰的武器。火藥爆炸時所產生的巨大聲響,煙塵和火光往往使敵人騎兵的馬匹驚嚇不已。

    15世紀發明了粒狀火藥,從而解決了手槍火藥爆炸所應達到的壓力問題。由於構成粒狀火藥的三種成份處於穩定不變的狀態,加之火藥顆粒之間有均衡的空隙,因此粒狀火藥的爆炸更加均勻,幾乎做到了即時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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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最早卷紙製造的彈藥:關於這種彈藥的最早的記錄出現在1586(萬曆十四年?)年的英國。在17世紀的三十年戰爭中開始在整個歐洲使用,不過在相當長的時間內並沒有全面取代十二使徒藥管(習慣或者保守勢力使然)。不過這種彈藥的延續時間是相當的長,看過電影「悲慘世界」的人大概還記得裡面製作這種彈藥的鏡頭,直至美國內戰時期這種彈藥仍然在大量使用。

    實際上直到17世紀,火繩槍在歐洲的軍陣中也僅是起輔助作用。

    1分半鍾一發的發射速度,90米以內的有效射程,

    小於弓箭三四倍的杜普伊「理論殺傷力指數」,

    當然很難對付騎兵。

    三眼銃管約長一尺,銃口如鳥銃大,可容鉛彈三錢。鐵要煉熟,兩筒相包務使合縫密實,眼內大小得宜;亦以鋼鑽稍車之,使眼內光直,出彈方準。三管攢而為一,用箍三道或只用口箍一道。眼要挨底鑽使不後坐。銃後共打一庫箍裝目柄,柄後用一鐵鑽或以鐵箍。」[6]

    這段資料當中最重要的是「管約長一尺」這句;由於「透重鎧之利在腹長」[7],槍管僅長一尺(約30公分)的三眼銃在擊穿鎧甲的能力上就遠遜於管長三尺(約90公分)以上的鳥銃。從上引資料可知,相較於能在百步(約181公尺)之外施放的鳥銃[8],三眼銃施放的有效射程僅有三、四十步(約54-72公尺)。當然,重點是只要槍管的長度能增加,威力就能加倍;因此在薩爾滸之戰前夕明軍的三眼銃射程可能已可達八十步(約144公尺)[9]。儘管如此,這種武器本身的構造設計就注定它必須在犧牲穿透力或者增加重量之間選擇其一,以達成增加射速的設計目的。

    明軍此次面對的敵人最急需的便是能擊穿重甲的兵器。從前面的敘述可以知道在整個戰役期間,金兵的典型應戰方式是著重甲者持長槍大刀在前,穿輕甲者在後射箭。據說女真人將鐵匠集中在其都城的北門,鐵工的居所延袤數里,專門製造鎧甲:盔甲、面具、臂手、馬甲全為精鐵打造[10];完成的鎧甲拿箭來試射,不凹陷、沒刮痕則賞鐵匠,否則殺無赦。[11]徐光啟說朝鮮人與女真人對壘,儘管「非無銃箭」,仍然「被奴步兵驟進,將拒馬木登時撤去」,原因便在於「甲堅固也」[12]。可以就此推想伴隨著著槍林彈雨下的金屬撞擊聲穩定推進、不損分毫的女真鐵人如何引起了明軍的恐慌,衝到近前怒翻這群膽小鬼躲躲藏藏倚在身前放槍的屏障。

    鴛鴦陣的特色在於它完全是一種以小部隊近接作戰為目的而設計的類型,因此即使在僅有12人、6人、甚至4人的狀況下,士兵都能選擇相應的作戰陣型發揮團隊戰力。較多士兵組成的陣型在殺傷其中一部分後可能就無法正常發揮其陣型所賦予的功能和戰力,只能依靠士兵死戰,不然就是陣型崩潰;而鴛鴦陣正好保障了士兵在戰友銳減的情況下仍然能發揮其陣型的有效作戰能力。「擊潰」這種陣型意味著對一個個拔掉這些堅強的多人戰鬥小組,因此實際上幾乎不可能達成擊「潰」的目的──至少就陣型而非士兵的心理而言。在阿布達哩崗上的明軍就演出了這樣一場戲碼,皇太極麾下的女真勇士仗著鐵甲長矛亂殺將來,但他們沒有協調的個人勇武始終敲不掉密切協同的明軍12人小隊

    至於「三段擊」之類的提高射速的戰術,西方要晚於東方很多年.

    1503年的cerignola戰役中西班牙人這種混合陣形獲得極大的成功。此戰西班牙人有8000名士兵,其中有超過1000名的火繩槍手,以及20門大炮。對手法國人則擁有32000名步兵和騎兵以及40門大炮。戰鬥中西班牙人事先建好了由壕溝,矮牆和木樁組成的工事,相對來說,西班牙人的火炮的位置的設置也比法國人更好。法國人先從正面發起了兩次騎兵衝鋒,相繼被西班牙的火炮擊退。痛定思痛,法國人開始攻擊西班牙人的側翼(這個主意不壞,因為火炮很難快速移動,可惜他們沒有意識到,對方的火繩槍手是可以快速機動的),這次,西班牙人的火繩槍開始發揮作用,法國人的騎兵和瑞士長槍陣都被擊退。幾個高級指揮官(包括nemours公爵)還為此送命。1503年的這場戰役被認為是輕型火器第一次發揮了決定性作用的戰役。

    典型的16世紀的西班牙方陣的構成是這樣的:1500名長槍手,1230名火繩槍手,128名重型火繩槍手,總數大約在3000人左右。長槍手的排列非常緊密,左右間距只有0.96米,前後的間距2米左右,一般情況下,長槍手會面對敵人來襲的防線排列成27排左右,這樣一來整個長槍方陣的正面寬度就是50-60米,深度也是50-60米之間。火繩槍手主要分佈在長槍方陣的四個角上的小型方陣裡面,每個火繩槍方陣大約有240人(變動幅度為150-400人之間)。

    其餘的火繩槍手則分佈在長槍方陣的兩側,這樣當敵人從兩翼進行攻擊的時候也能提供及時的支援。128名重型火繩槍手則部署在長槍方陣的正面。一般的火繩槍只能在較近的射程內擊穿騎兵的護甲,而重型火繩槍則可以在遠距離上擊穿(可以遠到200碼,但是這個距離上幾種敵人顯然非常困難)。重型火繩槍的目的在於能夠在較遠的距離上就對敵人的騎兵進行殺傷和襲擾。

    火繩槍手方陣的左右間距要更大一些,為1.28米,前後間距也在兩米左右。長槍方陣由於需要嚴格保持隊形,所以移動速度非常緩慢,相對來說,火繩槍方陣就是僅有可以可以快速機動的力量,每個火繩槍方陣(manga,意思就是「袖子」)內部,火繩槍手通常會排列成8排或者12排。有時候作為一種突擊力量,他們也會派出小至15人的分隊跑到敵人面前進行騷擾性射擊,這種小分隊的一般會5人一排排成3排。

    16實際的火繩槍裝填複雜,而重型火繩槍因為還有使用一個叉架,更使得裝填過程是手忙腳亂。一般認為這個時代的火繩槍需要一分鐘或是稍長的時間才能完成全部的發射準備動作。這就使得火力的連續性成為嚴重的問題。好在這種問題在人類戰爭史上並非第一次出現,古羅馬的軍事著作中就提到如何通過分組投射標槍來保證打擊的連續性。為了解決火力連續性的問題,西班牙方陣中的火繩槍方陣(manga)採用了8-12排的站位方式。基本方式就是各排槍手輪流發射火槍,發射完畢後再裝填等待下一輪發射的命令。但是如何快速有序的實現這個隊形變換過程並不是一個簡單的問題。從1516年開始西班牙人開始試驗各種「退行」(countermarch)的隊形變換方式:即第一排發射完畢後就走到最後一排的後面裝填火槍,同時第二排準備發射。依次循環的結果就是這個方陣會往後退。不過這些試驗顯然沒有找到一個完美的解決之道。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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