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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4 太守驪馬從白駒 文 / 趙子曰

    梁期令強忍屈辱,帶著縣吏出迎,迎了荀貞入縣寺,分主次落座,他開口想說魏球之事,卻不等他說出,審配先開了口:「太守要錄囚。

    http:/dudu/0/773/請縣君把一年內的案宗取來,呈給太守察看。」

    「錄囚」是兩漢的一項司法制度,即上級官吏定期或不定期地檢查下級機關的緝捕、審判行為是否合法、是否有差錯,巡視監獄,對在押犯的情況進行審錄,以便及時平反冤案。

    荀貞方到梁期縣寺,一句話沒有說,直接就要錄囚,意思很明顯了:我要找你的麻煩。

    荀貞雖是帶著報仇之意來的梁期,可依他的脾氣,本不至於急如此。

    之所以這麼急,卻是因為梁期令做得太過分了,先是不迎他,接著又安排人在縣中攔路,欺人太甚,如不立刻給以打擊,他在郡府裡的威望會受到嚴重的損害是輕,將會大不利於他此次行縣是重,往長遠裡看,不利於他此次行縣又是輕,將會大不利於他日後的施政方是重。

    要知:這一次是他出任魏郡太守以來的第一次行縣,而梁期又是他此次行縣的第一站,可以說,這是他正式執政魏郡的開始,而開始就有梁期令公然不給面子,如不能立刻給以重重地回擊,把這種行為打壓下去,他如果處置軟弱,勢必會威望掃地。威望一旦掃地,首先,後邊的縣很可能會有樣學樣,也跟著梁期令學,給他難堪,其次,他在魏郡就別再想有權威的地位,他以後的政令,包括他此前頒布的那數條有關農事之教令也就別想能得以順利實行了。

    兩漢之際,要想當好郡守,有三個問題必須面對。

    一是郡府掾吏,為郡守者得能鎮住掾吏。

    太守是外籍人,很多太守都鎮不住掾吏,如近世人宗資。

    宗資是南陽人,他在汝南太守的任上時因為中常侍唐衡之請托而想委任范滂的外甥為郡吏。范滂時任郡功曹,管著郡裡的人事權,「以其非人,寢而不召」,認為自己的外甥是個品德敗壞的人,不適合出任郡職,所以把宗資的辟除檄令給放了起來,不肯下發。

    范滂是黨人名士,在汝南的名聲很大,宗資不敢對他動怒,遷怒於書佐朱零,「怒錘」之。朱零一邊挨打,一邊仰臉說道:「今日寧受笞死,而滂不可違」。宗資沒辦法,只得住手。

    這就是郡守鎮不住掾吏,導致大權旁落的典型例子。

    姑且不說范滂「以其非人,寢而不召」的行為是對是錯,只說宗資連對他動怒都不敢,只敢打打書佐這種斗食小吏,而即便書佐這種斗食小吏也不肯聽他的話,口口聲聲「滂不可違」,就可想見宗資在汝南的日子過得多憋屈了。汝南郡人時做謠曰:「南陽太守范孟博,汝南宗資主畫諾」,堂堂一郡太守,淪為「主畫諾」,成了范滂的應聲蟲,甚是可悲可憐。

    荀貞一到郡,就把對他不敬的郡府吏員悉數逐走,在鎮住郡府吏這方面是沒有什麼問題了。

    其二,就是還得能鎮住縣令、長。

    有些縣的令、長任職郡中的時間要比郡守長,比如梁期令,荀貞是剛到任魏郡當太守,而這個梁期令在梁期已經待了好幾年了,算是半個地頭蛇了,和地方豪族、大姓皆熟,這種情況下,這類的縣令、長就很可能會和地方勾結,與新太守作對。

    比如前漢時,名臣薛宣出任左馮翊,左馮翊境內有兩個縣令均貪猾不遜,「持郡短長」,也即攥著郡守的短處以作威脅,致使前任左馮翊明知他倆多行不法事,數次想治他倆的罪而卻皆不能,最終都不了了之,這樣的郡守當著也很是憋屈,故此薛宣到任,乃用一剛一柔之法將此二令分別逐走。

    其三,就是要能鎮住本郡的豪強大姓。

    郡中豪強是當之無愧的地頭蛇,要不能把他們鎮住,郡守反過來就要被他們壓迫,這類的事情在前漢、本朝不知發生過多次了,如前漢宣帝時,劉備的老家涿郡有個姓高的大姓,嚴格來說是兩個大姓,分為「西高氏」和「東高氏」,「自郡吏以下皆畏避之」,不敢得罪他們,鹹曰:「寧負二千石,無負豪大家」,這兩姓家中的賓客有的倚仗主家之勢行盜賊之事,事發,輒逃入高家,「吏不敢追」,寧肯得罪太守,受太守的責罰,也不敢得罪這兩大姓。

    當太守當到這個程度,也很沒意思,憋屈得很。

    郡府吏員、縣令長、豪強大姓,這三者中,最難治的就是豪強大姓。尤其是魏郡,魏郡有趙氏,天子呼趙忠為「阿母」,一個二千石就想治趙家?基本不可能。不過對荀貞來說,豪強大姓這一條反而是最易的的,因為他已決定誅滅趙氏,只等火候一到,便將之族滅就是。只不過,在族滅趙氏前,也就是火候未到時,要想把這個「火候」到,他還必須要做幾件事。

    其中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必須要確立他在全郡吏員中的權威。

    郡吏也罷、縣吏也好,至少要讓他們不敢違背自家的意思。

    否則,不但會不利他暗中收集趙家的不法證據,而且也不利他日後對趙家動手。試想:郡縣吏如果都畏懼趙家勝過畏懼他,那麼就算他想收集趙家的不法證據,也沒人敢配合是其一,就算他靠自己之力收集到了趙家的不法證據,要想治趙家的罪也找不到做事的人是其二。

    簡而言之,不管是為了他以後的政令能被諸縣認真落實還是為了誅滅趙家,這個梁期令都是必須要整治的,——政令被諸縣落實這件事對荀貞來說也是很重要的,他從發家至今一直都是偏重軍事,在民事上沒有表現過,雖說軍事很重要,可他不想被人認為他只是一個「武臣」,所以在魏郡太守的任上他是很想做出一點民事上的成績的。

    梁期令聽得審配之話,呆了一呆,不由自主地把魏球之事嚥下,下意識地扭望堂外,說道:「天已近暮,時辰已晚,現在錄囚?」

    審配問道:「縣君可是有不便處?」

    「……這倒沒有。」

    「既無不便,便請令吏掾把案宗呈上來吧。」

    看著神色平淡地坐在席上的荀貞,梁期令沒來由地心中一虛。

    前幾天找到趙然的傳訊,他知道荀貞將要荀貞行縣,已命人把所有的案宗全部審閱了一遍,雖然自覺已經沒有什麼問題了,可看著荀貞淡漠的表情,他卻是忽覺不安。

    大約因暮色漸重,堂上漸幽暗之故,這種不安的感覺越來越強烈,他說道:「雖無不便,可天色已晚,明公車騎勞頓,不如今夜先歇息一晚,明日再案獄錄囚不遲。」

    審配轉臉看了眼荀貞。

    荀貞不動聲色。

    審配轉回臉,又問梁期令了一遍,說道:「縣君可是有不便?」

    他上句問的是「縣君可是有不便處」,這一句問的是「縣君可是有不便」,雖然只少了一個字,但意思卻隱有不同了。

    梁期令乾笑兩聲,說道:「無有不便。」

    「那就請把案宗呈上來吧。」

    「是。」

    梁期令不敢再多說,令陪坐堂上的縣功曹去縣曹裡取一年內的案宗。

    荀攸開了口,徐徐說道:「把吏員簿、錢糧簿等等諸簿也一併取來。」

    「……是。」

    荀攸咳嗽一聲,使了個眼色,持戟侍立在堂外的典韋、左伯侯會意。待縣功曹出堂後,左伯侯帶了兩個親衛甲士緊緊跟從後邊。梁期令變了面色,他瞧了眼荀攸,見此人身著儒服,未佩印綬,猜是荀貞的「門客」一流,不滿意地對荀貞說道:「明公此是何意?」

    荀貞懶得理他。

    審配說道:「案宗、諸簿必多,明公的這幾個親衛甲士可以幫貴縣功曹拿一拿。」

    梁期令大怒,心道:「當我傻子麼?這幾個甲士明明是去監視我的功曹的!」欲待再吐露不滿,卻見荀貞從容起身,往堂外走去,他措手不及,不知荀貞何意,話到嘴邊,改為,「明公欲往何去?」

    荀貞看了看,露牙一笑,說道:「賢令的鼻子不好麼?」

    梁期令愕然,問道:「明公此話何意?」

    「貴縣縣寺有一腐臭之味,實難聞也……。」

    荀貞說到這裡,頓了一頓,若有所思地看著梁期令,目光從他稀疏的頭髮轉到他額頭的皺紋,又轉到他的花白鬍鬚,問道:「請問賢令,今年貴庚?」

    荀貞這兩句話的跳躍幅度太大,梁期令莫測其意,如實答道:「下吏今年五十有六。」

    「難怪,難怪!」

    「難怪什麼?」

    「難怪貴縣縣寺有一腐臭之味。」

    梁期令先是怔了一怔,隨即明白過來,荀貞這是在罵他年老快死,故身有腐臭,以至染臭了整個的縣寺,勃然大怒,猛然起身,怒道:「吏職雖微,亦不可辱也!」

    「我今入貴縣,未入城而路有求訟者,遮道彌滿,不下數百之人,你治縣治到這個份兒上,實在無能之極!我叫那些求訟的百姓來詣縣寺,而我到縣寺,在寺中卻不見一人,可見你平日在縣中必是政刑暴濫,如狼牧羊,以故縣人懼怕你之淫威,所以不敢來縣寺訴訟。無能,可見你尸位素餐,暴虐,可見你苛政猛於虎,治縣如此,你還敢在我面咆哮無禮?」

    「你!」

    梁期令被荀貞罵得一句話也說不出,他總不能對荀貞說:那數百百姓大多是他找來的,絕大部分並無什麼訴訟之事,沒有訴訟之事,自也不會來詣縣寺。

    「我什麼?」

    「那數百百姓……」

    「那數百百姓怎樣?」

    梁期令瞪著眼,張大嘴,一個字也說不出。

    荀貞轉問堂外:「陳到何在?」

    這次扈從他行縣的共有五百義從步騎,典韋為其主,陳到、趙雲為其輔。

    典韋在堂外廊上應道:「陳到在院外。」

    趙雲負責寺門的保衛,陳到負責院外的保衛,典韋負責堂外的保衛。

    「傳他上來。」

    院內院外幾步路,很快,陳到負甲帶劍來到,登堂下拜。

    「梁期令任事不能,我將劾之,今以陳到為守梁期令。」

    縣中沒有長吏的時候,郡守可以任命守令、長,縣中有長吏的時候,只要郡守覺得這個長吏不能勝任吏事,一樣可以任命守令、長,——只是太守很少這樣做罷了,因為能出任縣長吏的多是郡縣士族家的子弟或是權貴子弟,這麼做太傷他們家族的顏面,而且等於是斷了他們的仕途,如前文所述,「不勝任」是對一個吏員最大的否認。

    梁期令又驚又怒,他自以有趙然為後台,熱血沖頭,指著荀貞,大罵道:「豎子焉敢如此!」

    「非但不勝任,且辱上吏,典韋何在?」

    「韋在!」

    「把他帶下去,看押室中。」

    梁期令怒道:「我乃朝廷命卿,爾豈敢擅自看押我?」

    「賢令如願掛印自辭,則我可暫不任守令,也可不看押你。賢令如不肯自辭,則我明日就上書州府、朝中彈劾刺舉賢令。」

    荀貞大步出堂,在堂門口穿上鞋,回頭瞧了眼立在堂上的梁期令,衝著他笑了一笑,復又說道:「是自辭,以留餘地,或可再展眉於後日,還是被我任命守令及劾舉你,以使你的舉主受辱,請賢令自思之。」

    又如前所述,兩漢的治吏法有一特點,即不咎以往,梁期令如自辭,那麼等以時日,還有出仕的機會,可他如不肯自辭,被荀貞任命一個守令,那麼「不勝任」的這個評語就極可能會斷絕他以後的仕途,同時兩漢的治吏法還有一個特點,那就是連坐,吏員犯法,不但處置這個吏員,還會會「選舉不實」的罪名追究其舉薦者的責任,這樣一來,如因荀貞的彈劾而被治罪,他就會連累他的舉主也會受到處罰,這在極其講究「忠孝」的漢世是最可恥的行為之一,他必將會受到輿論的唾棄。

    梁期令臉色慘白,只覺得荀貞的這一笑令他渾身冰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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