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49 傾巢之下,豈有完卵 文 / 趙子曰
今天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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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了高丙的報喜,雖然驚詫胡[搜索最新更新盡在|com|bsp;平「招供」的速度居然如此之快,但荀貞沒有太多的歡喜之色。他輕輕地吐了一口氣,對高丙說道:「此處非說話之地,你跟我回家,將詳情與我細細道來。」帶著高丙進入裡內,向家中走去,同時陷入思忖,開始考慮下一步的行動。
高丙這是第一次進入高陽裡,充滿了好奇。他從小就常聽老人們講「苑康改名」的故事,知道這高陽裡本名西豪裡,因荀淑有子八人,皆俊才,一如昔高陽氏有才子八人,故時任縣令的苑康遂將裡名改為「高陽」,可謂是聞名已久,只是一直沒有來過。
他這會兒跟在荀貞的後頭,東張西望,嘖嘖稱讚,暗自想道:「不愧是連縣令都高看一眼的地方,荀氏果然我穎陰名門。瞧這裡中來往的人都是戴高冠、服方領,皆儒生打扮,就連在門外掃地的奴婢都帶著幾分文雅。以前荀君在繁陽亭時,常給我們講故事,記得聽他說過,說北海鄭玄博通群經,是如今天下最有名的巨儒,『交往皆鴻儒,往來無白丁』,而且他家的奴婢也皆讀書。……,如今看來,荀君家也和他鄭家差不多啊!」
對面走過來一個四旬上下的中年人,頭上戴著一梁的進賢冠,身上穿著方領的儒服,三縷長鬚垂在胸前,一股清雅的書卷氣撲面而來,行走間從容不迫,頗顯雍容。他走路的樣子有點奇怪,和普通人不同,每一步都似乎間距相等,非常合乎規矩的樣子。
高丙雖然明知失禮,但忍不住好奇,一雙眼卻還是不住地往他的腳上看,嘀咕想道:「這就是『規行矩步』麼?聽荀君說,這是儒生們特有的走路方式,果然與黔首小民不一樣。」
這人與荀貞對面而過。兩人碰面時,相對而揖了一下,不過沒說話,微笑示意而已。等這人走過去,高丙搗了搗邊兒上的小夏、小任,輕聲問道:「這人是誰?」
小夏、小任只比高丙早來了一天,雖說昨天晚上跟著荀貞見過了幾個荀氏的族人,但高陽裡只荀氏就住了上百口,並且除了荀氏之外,還有別的異姓幾家,哪裡能認得眼前這人?壓低聲音,含糊地答道:「許是荀君的族人。」
「噢!」
高丙連連扭頭,越看,越覺得這人走路的樣子十分從容晏然,說不出的端方合度,無懈可擊。轉回臉,他再看前頭的荀貞時,荀貞雖沒有「規行矩步」,只是尋常的走姿,但也許是環境使然,又或者是因為頭次見荀貞高冠長劍,佩戴印綬,卻也讓高丙覺得他似乎與在繁陽亭時大不一樣了,背影高大,甚有威儀,不覺拽了拽粗布的衣袍,握了握佩劍,有些自慚形穢。
進了荀貞的家門,當院見到一個婢女正彎著腰在菜畦邊澆地。聽見他們的腳步聲,這婢女丟下木瓢,轉身相迎,高丙瞥了一眼,只覺這婢女身材豐腴,很是美艷,料是荀貞家的婢女,不敢細看,忙跟著小夏、小任低頭彎腰,行了一禮。這美婢正是唐兒。
「少君,你回來了!」
荀貞「嗯」了一聲,說道:「這是高丙,我在繁陽亭時結識的朋友,我們有話要談,你且把門關上。等下要是有人來找我,你就說我有事。」
「有事?少君,族裡很快就要開始祭祀了啊!」
「我知道,不耽誤的。」
荀貞一邊說,一邊走,半步不停,領高丙、小夏、小任來到後院堂中,脫下鞋子,登堂入內。
他請高丙三人坐下,自己卻不落座,而是與堂屋相連的側室裡拿出了一套新制的儒服,也不避諱,當著他們三人的面,脫去官衣,更換儒袍,笑道:「今天正旦,我族中有祭祀。這參加祭祀,不能穿官衣,我得先把衣服換了。……,小高,你把具體的情況給我講講。」
高丙言辭便利,沒幾句話就把胡
平招供的經過講說一遍。
小夏、小任都是大笑,笑道:「如此說來,那武貴竟是立了一功啊!」
荀貞也覺得好笑,笑了幾聲,說道:「說起來,這武貴也被關了好幾個月了。他被關進犴獄時還是光和三年,今天已是光和四年了。小高,你回去給杜君說說,過幾天就把他放了罷。」
「是。」
高丙的態度很恭謹,回答這個「是」字的時候是伏席回應。——這讓荀貞略覺奇怪。
以前在繁陽亭時,高丙對待荀貞的態度也很恭敬,但是「恭敬」和「恭謹」雖都帶了個「恭」字,卻是兩個意思,前者只是「尊敬」,後者卻是「拘謹」。——荀貞自然不知他這點微妙的變化是因為進入高陽裡後的所見所聞導致,儘管略覺奇怪,但因心中有事,也沒太多在意。
小夏、小任注意到了荀貞似有心事的樣子,問道:「荀君,胡
平已經招認,這是好事!你怎麼卻好像不是很開心呢?」
荀貞深知:要想得到一個人的忠誠,不是給點好處就行的。你能給的好處,別人也能給,這樣得來的忠誠不可靠,還需要「感情的投入與付出」,至少要讓對方覺得你沒拿他當外人,也即「推赤心置人腹中」,這就需要時不時地「吐露心扉」。通俗點講,也就是實話實說。
這個「實話實說」的套路,荀貞早在去繁陽亭之前就在荀衢、荀攸、荀祈等等這些交好的族人身上用過很多回了,早就輕車熟路。他此時聞言,顧視了高丙三人一眼,老老實實地說道:「我也不是不開心。只是你們知道,我之所以令杜君等捕拿胡
平,為的是要將第三氏族誅。族誅,乃是大案,胡
平僅僅是第三家的一個賓客,只靠他一人的證言怕還遠遠不夠。」
「只靠證言不夠?……,那還需要我們再做些什麼?」
荀貞換好了儒服,從案幾上拿起腰帶,一面往腰間纏,一面看著高丙,意味深長地說道:「若想將此案辦成鐵案,只有證言不夠,還需要有證據。」
高丙楞了下,隨即醒悟,心領神會地點了點頭,說道:「我回去後,定將荀君此話轉告君卿。」他們這些輕俠向來是以許仲馬首是瞻,所以只提了許仲的名字,沒說杜買。
荀貞提醒他:「不但要告訴君卿,也要告訴杜君。」
「是。」
「你們應該也知道些律法,只有郡中才有判定死罪的權力,縣中並無殺人之權,像族誅這樣的大案縣裡更是辦不了的,遲早要報到郡中去,所以,在證言、證據這兩個方面,務必要做到萬無一失,萬萬不可出現紕漏!」
「是。」
荀貞把佩劍插入腰間,整了一整,復又抬眼瞧高丙三人,見他們的雖然很恭謹地應「是」了,但似乎還是有些不太重視的樣子,想了一想,突然問道:「你們知道『乞鞫』麼?」
「乞鞫」,就是要求複審,類似後世的上訴。如果犯人不服縣道官的判決,就可以「乞鞫」。高丙三人都是輕俠之徒,違法亂紀的事兒沒少做,對相關的法律知道一些,答道:「知道。」
「那你們又是否知道『乞鞫』分為幾種麼?」
高丙答道:「分為兩種。一種普通案件,由罪人本人『乞鞫』。一種是死罪案件,罪人本人不能『乞鞫』,但是可以由其父、母、兄、姊、弟、夫、妻、子代為『乞鞫』。」
「那你們又是否知道『乞鞫』的流程?」
「知道。」
「說來聽聽。」
「受理『乞鞫』的依然是原審縣官或縣中長吏,不過縣官與縣長吏只能『聽』,不能審理。他們在『聽』完後,需要將相關的法律文書全部移交到郡中,由府君指派郡吏複審。」
「說得沒錯。那你們又是否知道凡是『乞鞫』的案件,在『複審』後,還需要移送旁郡會審?」
「知道。」
荀貞不再詢問有關「乞鞫」的內容,而是改為考校似的問道:「小高、小任、小夏,我問你們,如果此案到最後,第三氏提出『乞鞫』,以致驚動郡守、乃至驚動旁郡,該怎麼辦?」——如果到了這個地步,那就真的是「驚天大案」了。
高丙三人相視一眼,卻絲毫沒有畏懼,而是不約而同地笑了起來,說道:「第三氏壓根就不會有『乞鞫』的機會!」
「噢?不會有『乞鞫』的機會?律法可是規定:罪人『乞鞫』,不審,黥為城旦舂!縣君和縣中長吏明知律法,斷然不會知法犯法。第三氏如果『乞鞫』,縣中肯定是不會隱瞞下來,而必定是要審的。……,你們卻為什麼認為第三氏沒有『乞鞫』的機會?」
高丙笑道:「荀君,我等雖不如你,不是對所有的律法都很熟悉,但『乞鞫』乃是我等萬一犯案後保命的手段之一,所以,俺們對此很瞭解。律法固然規定了死罪罪人的親屬有為罪人『乞鞫』的權力,可是同時卻也規定了如果為罪人『乞鞫』的人不到十歲,則『勿聽』。」
荀貞滿意點頭,按劍立在他三人面前,說道:「正是。依律:『年未盈十歲為乞鞫,勿聽』。……小高,這一句可是關鍵之關鍵。你回去後,記得也要把這句話告訴君卿和杜君。」
高丙明白了荀貞的意思,神色凝重起來,凜然應道:「諾!」
荀貞的意思很清楚:這次辦第三氏,不但要辦成鐵案,還要不給第三氏「乞鞫」的機會。因為如果鬧到這一步,不但會再度驚動郡中,還會驚動旁郡,很麻煩。
那麼,怎麼才能讓第三氏沒有「乞鞫」的機會呢?律法規定:「年未盈十歲為乞鞫,勿聽」。只要把第三氏家中近親屬十歲以上者皆牽連入案中,就沒人能給他們「乞鞫」了。
輕描淡寫地將第三氏全族十歲以上者的命運決定下後,荀貞望了望堂外的天色,說道:「我族中將要祭祀,我必須要過去了。祭祀乃是大事,不能晚到。祭祀後,我族中還會依慣例聽長輩和晚輩中的俊才們辯論經文。辯完經文,又有族宴。等族宴結束,大約已是後半夜了。……,小高,我不留你了。你回去後,不要忘了把我說的話一字不漏地告訴君卿和杜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