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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異時空的來客 第40章 我爸是李靖 文 / 王寫意

    第40章我爸是李靖

    說話間,這男子一把推開唐少哲的胳膊就欲回到自己的車裡,根本不打算去看那兩名倒在血泊中的女孩。

    唐少哲再也無法控制自己的怒火,一把拉住對方,一字一頓道:「你喝這麼多酒還開車?你這是草菅人命呀。現在還不去看看傷者嗎?」

    年輕男子皺眉道:「我說你誰呀?管得著嗎?何況已經有人打了120,我過去幹什麼?最多不就是賠點錢嗎?告訴你,哥不差錢。我還有事,得先走了。」

    這時,突然聽到另一邊人群中有人驚呼:「哎呀,不好了!這女孩沒氣了。」

    唐少哲和那名男子同時一怔,由不得轉頭向遠處傷者那邊望去。

    那名男子臉色這時才有些發白,用力掙開唐少哲的手,摸出手機準備打電話。唐少哲哪有功夫理睬他,急忙向那個人群中跑去。

    跑進去一看,女孩滿臉是血不說,整個胸部已經完全凹陷下去,胳膊和腿也呈不規則的扭曲狀,全身到處都在流血。

    唐少哲看清之後已經心中一涼,急忙在心中道:「主神,能救人嗎?」

    「在伊特拉瑪諾斯福茲科克西法則的見證下,我無法消耗能量去解除非宿主本人其他任何人的負面狀態。」

    「那幫忙維持住傷勢不再惡化總可以吧?消耗能量就消耗吧,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呢!」唐少哲此刻根本顧不上自己的能量已經所餘不多。

    「已喪失生命特徵,無法完成宿主要求。」

    「已喪失生命特徵?呃,死了?」唐少哲有些吃驚,剛才鮮活的生命難道在這樣短暫的時間裡就消散的一乾二淨了麼?

    「確認。完全喪失生命特徵,已死亡。」

    突然想到什麼的唐少哲,顧不上多說話,迅速跑至另一名車禍女孩身旁,急速對主神道:「那維持住這一個女孩的傷勢不要再惡化,可以做到嗎?」

    「可以維持。維持24小時需消耗0.2單位伊特的標準能量,是否確認?」

    唐少哲根本沒有去想自己也需要標準能量來維持生存,直接確認。

    怒氣勃發的他,一扭頭就看見駕車的青年男子正在車邊背著這邊打電話。偶爾回頭向這邊瞟一眼,眼中卻充滿了不耐和厭惡。

    本已忍耐不住的唐少哲被這目光一激,直接跳了起來,直撲青年男子而去。而青年男子根本沒注意到這一幕,而是繼續轉回頭打電話。

    圍觀諸人聽到一名少女已經沒呼吸了也是嘩然一片,再看肇事者還在邊上打電話,更是一時議論紛紛。

    「可惜了,這麼年輕的女孩子,看樣子還不超過20歲吧?」

    「唉,家裡大人養了這麼大卻遇到這麼個事兒,還不定多傷心呢!」

    「這都是命啊!兩可憐孩子。」

    「啥命運呀?完全是**!這邊人都嚥氣了,你看那肇事的司機,還跟沒事兒人一樣在邊上打電話,看都沒過來看一眼。」

    「我看這就是命中該有此劫!要不好端端站在人行道上,怎麼可能被車撞死?」

    「你這純屬迷信。明明就是那開車司機草菅人命!他有多著急的事兒,非要把車開到人行道上來?」

    唐少哲卻是沒有站在路邊和圍觀眾一起打醬油。

    一個鮮活的生命在眼前喪生,而他若不是閃躲及時也將是倒在血泊中的一員。再看到肇事青年毫無自責之色,頓時忍不住心中怒火衝向肇事者。

    「爸,我是真有事兒。今天曉靈生日,我這不著急了點麼。」

    唐少哲冷冷瞪著青年男子,道:「你不覺得自己很過分麼?」

    青年男子暫停了通話,上下打量一下,不耐煩道:「怎麼又是你呀?你煩不煩啊?想怎麼樣呀?有本事去告我呀?哼,我爸可是李靖!」靜。

    周圍諸人面面相覷,唐少哲也有些迷糊。李靖?此人是誰?

    「哼,草雞了吧!都散了,都散了,有什麼好看的?」青年男子見眾人齊齊怔住,以為自己說的話起到的效果,於是對周圍繼續喊話。

    「砰!」

    一記含怒而發的重拳狠狠的打在肇事青年的臉上。

    正在驅散人群的青年男子直接被打倒在地,兩眼冒金星時,耳中只聽到唐少哲憤怒的吼聲:「就算是托塔李天王來了,又能怎樣?」

    「嗚嗚嗚嗚嗚。」

    很快,閃爍著藍色急救燈的120急救車率先趕到。車一停,立即「呼啦啦」跑出來很多白衣醫護人員,直奔倒在血泊中的死傷者。

    「不好了,馬大夫。這名患者已經停止心跳了。」

    「嗚嗚嗚嗚嗚。」

    紅色的警燈隨即閃爍也趕到了現場。

    「你們倆這是怎麼回事?不是車禍麼?怎麼還有打架?」這是交警到了後發出的疑惑。

    「小胡,做一下現場交通事故記錄。」

    居然在傷者還未曾安全抬上救護車的時候,110的警車也及時地趕到了現場。

    「打架鬥毆?哼,先給我把這個控制起來,帶回所裡。」

    「是。另外一個呢?丁所?」

    「嗯,那個是受害人,不關他的事兒。」

    「明白了。喂,老實點,跟我們走一趟。」

    「我怎麼了?」

    「哼,尋釁滋事,擾亂社會治安。明擺著的事情,裝什麼糊塗?」

    直到天黑了,唐少哲也沒弄明白這是怎麼回事。打人,他承認。那個車主實在做得很過分,他看不下去。

    可是自從把他帶進派出所,收走了皮鞋和腰帶後,他就被關在拘留室,直到現在。

    從下午5點半到現在晚上7點40,已經足足有2個小時了。沒有人來詢問做筆錄,也沒有人來安排唐少哲的吃喝拉撒,甚至沒有人來問一聲。

    似乎所有人此刻都已經遺忘了他的存在。

    唐少哲又一次摸出電話,開始猶豫要不要打電話找人。原本通訊工具也是要沒收的,可是這手機一直放在隨身空間袋中,自然沒人能收繳出來了。

    自從唐少哲家裡出事後,他就更換了手機卡。他不想自己落魄的樣子被別人看到,尤其在段娜離開後,更是誰都不想見。

    可是此刻,他在拘留室扯著嗓子喊了變天也沒人過來後,他終於忍不住想打個電話問問情況。

    只是他現在還拿不穩自己被關在拘留室這麼久也不來人詢問並做筆錄,到底是警察局歷來如此,還是有了什麼新的情況。

    猶豫了一陣,在落魄和疑惑之間搖擺結束後,正準備打電話的唐少哲,聽到了門外傳來了響亮的腳步聲。

    唬了一跳的唐少哲急忙把手機再次收入了隨身空間袋中。剛剛放好手機,拘留室的門就打開了。

    看著走進來的兩名男警察都面色不善的樣子,唐少哲心頭立即湧現出一種不好的預感。

    果不其然,隨後的情況證明了他預感的準確性。兩名警察正是將唐少哲帶回寶湖路派出所的那兩名警察。

    關上門後,兩名警察坐了下來。同時讓唐少哲站起來,開始詢問並製作筆錄。

    「姓名?」當先的一名警察開始提問。他的臉膛黑裡透紅,濃眉大眼且個頭高大、身體結實,目測身高在180公分左右,一身警服繃得很緊,聲音雖然溫和但又帶著一絲嚴厲。

    「唐少哲。」

    「性別?」另一名警察開始隨著問答下筆記錄。這名警察有些白淨,個頭大約只有175公分,眼睛細長、皮膚白哲,進門後一聲不吭,只是有時抬起頭掃視幾眼。

    「男。」

    「出生日期?」

    「嗯,為什麼打人?把具體經過詳細說一下。」

    「哦,當時。」

    「這麼說你打人還有理了?」

    「可那車主。」

    「有你什麼事兒?交通事故自然有警方處理,你憑什麼身份打人?恩?國家三令五申要建立法治社會,凡事都要**律。

    「你有什麼資格動手毆打他人?你這就是違法行為,要受到治安管理條例的處罰。」高個頭的警察言辭很是銳利。

    這樣的大義面前,唐少哲根本沒有抗辯的借口,只好嘀咕一聲:「可他也動手了呀。」

    「怎麼?還不服氣?他那是正當防衛。明白嗎?我國法律規定,挨打時是允許還手的!現在我就可以告訴你,你的行為違反了治安管理條例第x條。

    「不但要賠償受害人的經濟損失,還要行政拘留15天。」高個頭警察的話語讓唐少哲啞口無言。

    挨打可以還手,這個道理是個人就知道。他不清楚的是,行政拘留最長時限就是15天。但是他並不後悔,只是低著頭小聲嘀咕,道:「那傢伙就是欠揍!」

    低下頭的唐少哲並沒有看到兩名警察聽到他的話之後相互對視了一眼。高個頭的警察淡淡道:「小陳,把筆錄給他看一下。沒什麼問題,你就簽個字。」

    待到唐少哲看完筆錄簽字後,高個頭的警察突然站起身來,似乎隨意道:「小陳,你先盯著點兒,我上個衛生間。」

    說罷,就打開門走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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