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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卷 重定中原 第十八章 扶蘇變法 文 / 風華爵士

    第十八章扶蘇變法

    關中咸陽,秦皇宮。

    經過了半個多月的忙碌,關中的形勢總算穩定下來了,但做為一國君主的扶蘇事情還是很多很多,便如現在:

    扶蘇一邊批閱著奏章,一邊聽著張良的匯報:「陛下,前日陛下要臣整理一下秦國的刑法,剔除部分過於殘酷的,臣考慮了一下,已有決斷。

    大秦目前有罪名共約兩百種,其中大部分還是適用的,但是有一些臣覺得還是有廢除必要的,例如:投書罪(投遞匿名信)。百姓們被貪官污史、豪強地主欺侮,不允許匿名揭發,那豈不是讓百姓沒了活路,只能任人欺壓,所以臣覺得有必要廢除。

    此外,還有告官罪。秦法規定,告官者即使贏了,本人也是有罪的。這似乎不太合理,難道百姓告倒了貪官污史、為國除害,反而受罰!?這簡直就是豈有此理嗎!臣也認為應該廢除!不知陛下以為如何?」

    「嗯——!」扶蘇停筆考慮了一下道:「軍師所言有理!這治國就像治水一樣:堵不如疏,如果百姓有冤屈,就要讓他們發洩出來,若一昧壓制,反而會官逼民反,現在國家的動亂很大程度上就是這兩條罪名所制。傳朕旨意,這兩條罪名從此廢除,以鼓勵百姓維護自己正當權益,敢於和貪官污史、豪強惡霸作鬥爭!還有嗎?」

    張良見如此如此好說話,膽子也大了,笑道:「還有幾條,就是誹謗與妖言罪,以古非今罪,妄言罪,非所宜言罪。這四大罪都是壓制百姓言化,禁止百姓散佈對朝庭不滿之言者。臣竊以為,朝庭對百姓言論不可不管,但不可管理過寬,但像這四條既不准百姓們聚語、也不准百姓們耳語,更不准百姓們評論時事,這太直就太嚴厲了一點。不知陛下可否從簡?」

    扶蘇想了想道:「還是那句老話,對百姓言論是堵不如疏,但也不可不管。百姓們一般都沒有什麼見識,人云亦云,容易被奸狡之徒鼓動,所以有些還是有必要立罪管轄的。這樣吧,將這四條罪合併為一條誹謗與妖言罪,定義為:沒有明確證據而污蔑他人者,是為誹謗,誹謗皇帝者罪加一等;有散佈邪教言論以及巫盅之言者,為妖言罪,妄圖推翻朝庭者罪加一等。其餘什麼聚語、耳語、評論時勢的,只要不過分就隨百姓們吧!當然,如果有犯了誹謗與妖言罪,照樣嚴懲不殆!」

    「是,陛下!」張良見扶蘇如此開明,臉上浮現出放鬆的微笑:「另外還有……」張良剛要說,扶蘇卻阻止道:「行了,關於罪名的去除和改革就到這裡吧,凡事要漸近而行,一次不能改革太多,否則容易失控。而且現在是亂世,也需要用重典,等以後天下平定了,再慢慢將一些不合理的罪名去除。再談談刑律方面吧!」

    「是,陛下!」張良見最不合理的六條罪名都已經或除或並,已是十分滿意,不敢一次苛求太多,便繼續道:「關於刑律方面,目前我大秦刑罰分為死刑、肉刑、徒、笞、髡刑、耐刑、遷刑、貲刑、贖刑、廢刑、誶刑等,每種刑罰又分為不同的等級,實在太過繁瑣,而且嚴苛過甚。光死刑一種刑罰即有數十種,如:夷三族、滅宗、□、車裂、體解、磔、腰斬、棄市、戮、剖腹、絞、囊撲、蒺藜、鑿顛、抽肋、□烹、定殺、賜死等,實在是讓人毛骨悚然。臣意以為,請陛下廢除大部分死刑。」

    扶蘇想了想道:「這樣吧,一般的死罪,只處以斬首之刑。如果有罪大惡極、情節特別惡劣者,斬首之刑不足以懲戒宵小,便施以磔刑。皇親貴族犯了一般死罪者,處以毒刑。如果百姓有謀逆或大不敬者,不嚴懲則不足以警天下,主犯施以磔刑,其妻兒亦處以斬刑,餘者不究。如果是國家官員、軍隊將官犯有謀逆或大不敬者,主犯處以腰斬之刑,但要夷其三族。如果是皇親貴戚謀逆者,主犯處以車裂之刑,夷其三族,並清除出宗族或貴籍!其餘死刑全部廢除!」

    「陛下聖明,廢除大部分的酷刑,百姓們必然稱讚吾皇仁德,便是該死之人也會為陛下仁心所感動!」張良倒是不介意拍上幾句馬屁。

    「行了,行了,你那點花花腸子朕還能不清楚,最得意的是你吧,你可落下個忠臣的賢名啊!」扶蘇笑道。

    張良臉色紅了紅,繼續道:「還有肉刑,也有很多種:黥、劓、刖、宮等。這些也有不合理之處,有些人犯了罪,不過是偶然之失,或是情非得已,但一旦遭受了肉刑,無論是割了鼻子、斷了手腳、還是被紋面、閹割,傷害都是一輩子的,再不可能復原,一輩子都會處在他人的歧視之下,便是他有心改過,恐怕也沒機會了,那種卑微和痛苦常人簡直難以想像。所以不知陛下是否可以廢除肉刑?」

    扶蘇琢磨了一下道:「肉刑的確過於殘暴,剝奪了犯人改過自新的機會,但也不可盡廢,否則光以其它一些不痛不癢的輕刑恐怕會讓不少人、尤其是有錢人好了傷疤忘了疼。這樣吧,廢除現今所有肉刑,改為打板子。不明白朕什麼意思?就是男犯脫了褲子打屁股,屁股雖然軟,但是打起來還是會很痛,而且用刑過後,一旦康復,別人也看不出有什麼異狀,這比肉刑好多了。至於女犯嗎,不太好打板子,就改為鞭背吧,那種痛楚也非一般人可以忍受,而且可以留疤警戒,但外表也看不出什麼!軍師以為如何?」

    「妙啊!」張良一眼崇拜的小星星:「臣也覺得將肉刑一刀切不是什麼好主意,只是想不出好的替代方法,所以才建議陛下全部廢除!沒想今日陛下一想就想出來兩個,而且都是既可懲戒宵小,又可讓其有改過自新機會的良方,臣真是佩服得五體投地!陛下聖明!」

    扶蘇心中暗喜:「這有何難,後世裡不都是打屁股的嗎!這廢除肉刑改為拍板子的主意好像是漢武帝想出來的吧,呵呵,不好意思,借用了!」嘴上卻道:「行了,行了,別拍馬屁了,還有嗎?」

    張良忙道:「刑法的適用原則臣認為不用改了,非常合適,其它的建議就沒什麼了!」

    扶蘇想了想道:「這樣吧,朕這裡要增加幾條法令,你記錄一下。第一、惡意損毀山林罪。從今日起,凡我秦國有需要開荒者,如果涉及到破壞林地、草原、湖泊者,必須到當地官府進行申請。有擅自開荒者,重責三十板,所開荒地收歸官有,並責令其恢復原狀。如不是出於墾荒需要而擅自破壞山林、湖泊者,令其照價賠償,並處以五十板刑罰,嚴重者加處三個月至三年刑役。

    官府對於批准開荒之事也不准過於寬鬆,必須遵循不對當地環境造成嚴重破壞的原則,而且如無朝庭特旨者,對每畝新開荒地徵收相當於一百斤粟米的稅收。另外,全縣耕地畝數不得超過全縣總畝數的三成!記下沒有?」

    張良有些疑惑道:「陛下,此罪不是打擊百姓們墾荒種田的積極性嗎?」扶蘇搖了搖頭道:「非也,非也。目前我國北方山清水秀,土地肥沃,既可耕種,也可放牧,但是如此不加限制地進行大規模墾荒的話,遲早會將環境破壞殆盡,屆時我國將無牧馬之地。一旦我國不再出產優質戰馬,那麼如何和來自北方廣漠草原上的精騎抗衡!?你看到沒有,原本關中乃魚米之鄉,不僅山林茂盛、水草豐足,而且是天下有名的糧倉,可是最近幾年來修建驪山、阿房宮、極廟等建築,幾乎將附近山林砍伐殆盡。如果不以嚴刑制止,任其氾濫下去的話,不出一百年,關中將不再出產良馬;不出五百年,關中將成為一個水土流失嚴重、百姓食不裹腹的荒蠻之地!子房,做事不能只看眼前利益,也不能將目光全盯在百姓身上,有時候要看得遠一些,也要考慮到國防需要!否則五百年後,也許不止是關中被破壞殆盡,甚至連中原都不復繁盛,屆時後世子孫們可是要罵我們的噢!」

    張良聞言沉默,良久點了點頭道:「陛下見識深久,張良不及!聽陛下適才所言,是不是打算在關中和中原大力推行馬政?」「是啊!」扶蘇點了點頭:「一個國家不能偏文,也不能偏武,只有兩手都要抓、兩手都要硬才行。可以肯定的是,最少千年之內,我國主要的敵人將來自北方的草原,而要與草原精騎抗衡,就必須要求我國建立強大的騎兵。所以,保護環境、推行馬政,將成為我大秦日後不可動搖的國策!」

    張良點頭,卻有些猶豫道:「只是,陛下,朝庭嚴格控制拓荒,那百姓們耕地不足怎麼辦?」扶蘇搖了搖頭道:「至少五十年內耕地不會不足,現在歷經戰亂,國家人口肯定不會超過兩千萬人,偌大一個國土的現有耕地完全可以養活這些人。但日後日子穩定了,人口日益增多,難免就會耕地不足。不過那也沒關係,日後朕會建立新法,嚴厲打擊豪強地主,禁止土地惡意兼併,並且會立法規定凡我國人每人皆有兩畝私產,這私產如不犯法,不得以任何理由剝奪,個人也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賣,否則嚴懲。這樣,可以一定程度上緩和耕地緊張的問題,至少使百姓們都有一口飯吃!」

    張良眼睛一亮,喜道:「陛下此計甚好,為何不早些實行?」扶蘇笑道:「不可!這土地可是那些豪強地主的命根子,現在朕打江山,還需要那些豪強地主的支持嗎,早早把他們得罪了,可不利於朕的江山。還是徐徐圖之,以免激變!」

    扶蘇想了想又道:「還有,第二條法令為:廢除賤民制度,准許良賤通婚。我大秦規定:凡戰俘、逃犯、罪犯、罪犯家屬、私門的臣妾(男奴女婢)、國家的隸臣妾、刑徒、謫戍之人、遷徙之徒、贅婿、後父、事末業(商賈)而貧者,都屬於『賤民』。但從即日起,我大秦國土之內沒有平民跟賤民之分,眾生一律平等:原『賤民』中本身有罪者稱為『罪犯』,刑滿即恢復平民身份;其餘原『賤民』中人皆恢復平民身份。日後,有再敢以賤民稱人者,無論皇親貴族、還是官史百姓皆罰粟米一擔,掌嘴十記;另國內各階層皆可通婚,不可以良賤不可為婚為由阻礙男女婚姻。子房,此條還可以引申一下,如:入贅上門者在我國中地位十分低下,常受欺凌,但這些人也是朕的子民,不可不以真心愛之:此外,私門臣妾、後父、商賈、妓女等原無罪『賤民』都享有和平民一般權利,如果有惡意辱罵者、責打者,依盜傷罪加以嚴懲。」

    張良笑了:「陛下處處為百姓著想,恩澤無處不至,日後定當成為一代聖君!」扶蘇笑道:「承你吉言了!子房,我秦國好像有不作為罪吧,你把具體內容念給朕聽一下。」「喏!」

    張良翻了翻身邊堆積如山的法典,手忙腳亂地將不作為罪的條款找了出來,咳嗽了一聲道:「法律要求的公民義務、職官職責,凡應作為而不作為稱為「廢令」,法律予以懲戒。如路上撿拾到公私財物,必須在規定期限內上交或上報,否則「准盜論」,作為盜竊減一等論罪。又如,鄰居失火失盜,四鄰明知而不報不救,均要受罰(不知者不論罪);裡典、伍老是職責所在,即使不知情,也要受罰。又,遇見官吏追捕逃犯而不協助者,罰;「有賊殺傷人沖術,偕傍人不援,百步中比野,當貲二甲。」遇見大街上有賊殺傷人而不救止,一百步內的人都要受懲,比照野外傷人判罰兩領衣甲之價,等等!」

    扶蘇聽了點頭道:「子房,這一條法令很好啊。我華夏號稱中華上國、禮儀之邦,若見死不救、見盜不揖,豈非世風日下,國將不國。子房,這一條法令日後要著重執行,以鼓勵我大秦國民人人皆有義務懲治宵小,以還我華夏朗朗乾坤。不過,這條法令還不太完善,只有對不作為者的懲罰,沒有對見義勇為者的獎賞,這不太有利調利百姓們的積極性。這樣吧,子房,將勇於見義勇者為加三等賞:第一等:公賞,就是官府對見義勇者為公告嘉獎,公賞十次者,朝庭賞爵一級;第二等,錢賞,就是官官對見義勇為者給予一定的錢財獎賞,得錢賞五次者,賞爵一級;第三等:爵賞,就是對那些見義勇為者立下大功獎賞,直接賞爵位一到二級。至於具體的標準,子房,交由廷尉衙門細細斟酌,然後報我!」「是,陛下!此仁者之道也,臣一定盡心!」張良是連忙記錄。

    談到現在,扶蘇也有些口乾舌躁了,便對張良道:「行了,子房,今日便到此為止吧!這些法令先頒布下去,尚有不足處,日後徐徐圖之!」「是,陛下,那臣告退了!」

    張良退下去了,扶蘇看了看身前這一大撂奏折,苦笑道:「皇帝人人想當,可是真當上了,也不未必是件好事。當然,如果做個暈君還是蠻爽的,只可惜我做不到啊!」正在扶蘇大發感慨時,無心興沖沖地奔來,大叫道:「陛下,陛下,大喜,大喜!」扶蘇吃了一驚道:「無心,你如此慌張,何喜之有!?」

    無心笑道:「陛下,太后、皇后、諸妃、皇子、蕭大人他們都從蜀中趕回來了,快到宮門了!」「啊!是嗎!」扶蘇一時百感交集:七八年了,都未能和家人見上一面,如今終於可以團聚了。連忙起身道:「快,隨朕出迎!」

    等扶蘇健步如飛趕到宮門時,正好遇著家人的一片御駕。「陛下!」宮門口的衛士們仆倒一片。

    正『碌碌』而行的車駕猛然停住,帳簾掀開處,太后鄭妃、皇后王瑕、皇妃齊虹、笑春風等都探出了悲喜交加的臉龐,另外帳角還探出了兩個愛的小腦袋:正是扶蘇的一兒一女:贏則、贏香。

    「皇兒,夫君,兄長……」在親人的呼喚聲中,還有兩聲怯怯的呼喚:「父皇!」

    「嗯,朕很好,朕很好,想死你們了!」扶蘇頓感淚流滿面,喜極而泣,再不管帝王的臉面,便和親人們親熱起來……

    不久,扶蘇新改法令頒布天下,一時間秦境震動,百姓無有不受惠者,皆喜稱扶蘇仁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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