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卷、東臨風雲 第五十八章、這麼不經揍 文 / 華少2011
中年大漢進退兩難,退一步嘛確實海闊天空,這話是不錯,但現在自已能退嗎?這大話撒下去了,就這麼灰溜溜走了,自已以後還怎麼在這東臨城混,再這麼說自已也是有頭有臉的人物,以後還怎麼服眾啊。
再說了,對方也極有可能只是一個跑腿的,看樣貌就不是一個厲害的主,自已如果敗在一個強者手裡那還好說,如果被一句話就給嚇回去了,那還不如直接散伙算了,當什麼獵魔隊長啊。
退一萬步講,對方的隊伍是厲害無比,但如果只是打了對方一個小弟,也應該沒什麼大不了的。大不了事後上門道歉唄,總不至於為了一個小弟跟我死磕吧。
威虎小隊雖然不能和頂尖的小隊比,但還是有幾把刷子的,就是打不過也比現在這樣丟臉要好吧,就這一會的功夫中年大漢心思百轉。
「小子,也太狂了吧,別當我們不識貨,不說二級魔獸,我看就一隻普通魔獸也能收拾了你吧,今天,這皮襖,大爺我!要!定!了!」想通了利害得失,中年大漢霸氣地說。
「你可以試試!我倒要看看你怎麼從我手裡拿走皮襖!」林凡反正也無所謂,最好把店給砸了,看著一旁看戲的奸商林凡心裡就不爽。
「好狂的小子,我就替你家長輩教訓教訓你!」說著中年大漢一拳頭砸了過來。
本來只用了七分力,打到半路想想不對又收了二分力,這樣不會一拳頭打死這個小子吧,只要不死人,這事還是很容易解決的,中年大漢也不敢太過分,面子做到就可以了。
林凡看大漢來勢洶洶,林凡只讀過兩年大學根本沒在初會上混過,哪裡知道大漢心裡的花花腸子啊,運起全力對著大漢的拳頭就砸了過去。
及至砸在了大漢拳頭上林凡沒覺得有多少力量,此時林凡發現不對已經來不及收回力量了,只能順勢就砸過去。
中年大漢就倒了血霉了,這可是快突破三級的身體強化者的全力一擊啊,中年大漢只覺得一股不可抗拒的大力傳來,接著大漢壯實的身體就飛了起來。
一直飛出去幾米遠撞在刀具店的精緻裝修的牆上,然後被牆反彈了回來倒在地上,牆上落下一地的水泥牆灰,還好大漢在中途又收回了二分力,要不然這隻手非被震斷手骨不可。
林凡一拳頭把大漢砸飛出去也愣住了,不會是傳說中的繡花枕頭吧,這麼不經揍!?
中年大漢也被這一下子給嚇愣了,不帶這麼欺負人的吧!?這麼消瘦一個人怎麼就這麼大的力量呢???
大漢帶來的幾個小弟趕緊過去把大漢扶了起來,惶恐地看著林凡,就像看著人形魔獸一樣,那個性感女人也沒從驚嚇中反應過來,嘴巴張得老大,完全可以塞進去一個鴨蛋。
現在,大漢是真正的進退兩難,正當中年大漢進也不是退也不是的時候,在一邊看情況不對的奸商趕緊出來打圓場:
「幹什麼一個個跟鬥雞眼似的,和氣生財、和氣生財,買賣不成仁義在嘛!我說這位大哥,這就是你的不是了,這些可是小兄弟帶來的材料,小店只不過幫著改制一下而已,如果是小店的東西怎麼可能不賣給你呢,看來你真是誤會了!誤會、誤會!呵呵……」
「小店後面還有一間雅間,要不各位到裡面再談,啊,哈哈,這也就是不打不相識啊,兩位可都是英雄好漢了,就此相識也是緣分一場,啊,哈啊哈哈……」
奸商打著哈哈,中年大漢感激地看了一眼奸商連忙找了台階下:
「不了不了,今天出來匆忙,忘了還有很多事沒處理,那就不打擾了,我先走一步。」然後拉著女人,一陣風地出了店門。
「老闆真看我年輕什麼都不懂是吧,再怎麼說也混過兩年大學,老闆剛才那手玩得妙啊!」林凡氣不打一出。
「哪裡哪裡,我也是沒辦法啊,小店能存在也不容易啊,很多人小店都惹不起,剛才是我不對……」奸商開始述起苦來,林凡根本沒有理他。
能在亂世之中,在東臨市主街上開這麼大一個店面,能沒有點背景嗎,也不看看整個東臨市也就這麼一家刀具店,難道這麼大一個城市就一個會打鐵的嗎?打死林凡都不信!
「看我好欺負是吧…………」正當林凡乘機撈點好處的時候,奸商打斷了林凡的話。
「昨天小店剛打造了一副手鐲,看上去和這位姑娘的皮膚很相配,帶上去一定很漂亮,要不我去拿來就當給小兄弟賠禮。」
一提到漂亮手鐲,王玫的眼睛瞬間放出了精光,眼睛直盯著林凡。
林凡心裡那個恨啊,高手啊,在這行混的就是沒一個簡單的,自已還是太嫩了點,怪不得對方把自已吃得死死的,剛才一把就把燙手的山芋拋給了自已,原來是有後手的啊。
現在能這麼辦,就是想敲也敲不了啊,只能給王玫搞副手鐲吧,你這死奸商別被我抓到把柄。
從刀具店出來,林凡把龜盾背在身上,再背一個放著皮襖的包袱,如果手裡再拿一根木杖,活脫脫一個龜仙人搬家。
王玫則一直喜滋滋地把玩著剛到手的手鐲,手鐲沒有其它功能,既不能防護又沒有攻擊力,看上去倒是蠻漂亮,唯一的用處就是裝飾。看王玫玩得愛不釋手的樣子,林凡一陣無語。
而一對護爪則被王玫套在手上,五根半尺長的利爪分開扣在手背上,在陽光下閃著寒光,讓人看了全身發寒。
用黃鼠狼皮做的護腕反包上去,剛好包住了王玫的前臂,既可攻又可守,可惜這一對護爪用在王玫身上注定是浪費,最多起到一個裝飾和防護的作用。
因為王玫只會發個火球什麼的,根本不會近身攻擊,但是林凡不在乎,哥就是材料多,浪費就浪費吧,於其便宜了奸商,不如給王玫當個裝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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