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卷、東臨風雲 第三十七章、初遇死奸商 文 / 華少2011
剛跑回來,就聽爸在說了:
「既然來了,就讓人家吃了晚飯再回去吧!要不等會把肉割一點帶過去,或者麻雀多帶幾隻去,不要客氣,這肉多得是……」
真受不了,長異能了脾氣卻一點都沒有變,太客氣也是一種罪,誰說禮多人不怪的啊!?
沒帶大貓,林凡很順利地進了城,剛才從東郊出來的時候,王玫看到幾個認識的鄰居,問了一下,王玫的父母都進城了,好像去了一個親戚家裡。
王玫說可能是她的大伯家,於是林凡帶著王玫騎著自行車一路狂奔向她大伯家。
走在半路的時候,林凡眼尖看到街道邊上有一家刀具店,林凡記得以前這條街上從來沒有看到有人賣刀的啊。
你想啊,買刀有什麼用啊,不就菜刀、水果刀、小刀嗎,這些在地攤上幾塊錢就能買到了,如果擺在這條街上,賣刀得的所有錢加起來可能還不夠付租店面的費用呢!
真奇怪,誰還在這裡開刀具店呢?
林凡和王玫推著自行車走了過去,把車停在門口,林凡和王玫走進店裡,店裡根本沒有菜刀、小刀賣,都是一些大刀啊,長刀啊。帥氣的是,角落裡居然還擺著一把關公大刀,這是刀具店嗎?
林凡覺得自已儼然已進入了一個武器收藏庫,這世界變得太快,沒法子一天一個樣,不管了,有刀賣是好事啊!林凡正缺一把順手的唐刀呢!
「老闆這有唐刀賣嗎?最好鋼質好一點的,那種裝飾用的刀不要!」
「我這裡不賣裝飾刀,要不然別人買了沒用,關鍵時刻會死人的!來,這把試試!」老闆選了一把遞過來,入手有點份量,不過以現在林凡的力量也不在乎。
「有點輕,刀身也太苗條了吧,砍在魔獸身上,不會皮沒破刀先斷了吧!?」
「你把頭伸過來,我砍一下試試刀會不會斷?」老闆打趣道。
「不就賺輕嗎!給你換一把就是了,本來看你年輕身板不怎麼寬,沒想到小伙子力量不錯嘛!」老闆換了一把遞過來,林凡一看整刀長105厘米,刃長69厘米,柄長26厘米,刃寬3.8厘米、刃厚0.9厘米,炭鋼結構刀身反射著逼人的寒光,入手比第一把沉多了,林凡要了一下,覺得比較順手。
「這把不錯,不知道鋒利不?」
「我們鋪子裡出的貨,每一把都是貨真價實,這東臨城裡不是吹,沒有不知道我們店的,你到那些獵魔小隊去打聽打聽。」牛人啊,還真吹上了。
「算了就這把吧,老闆多少錢?」老闆看林凡要買,還意猶未盡地要再吹吹:
「現在鋼鐵緊張,特別是這種特種鋼,更是少之又少,我們也是好不容易才搞到那麼一點精鋼的……」林凡已經給他打上了奸商的標籤。
哥見過會吹的,還沒有見過這麼會吹的,看來有些異能也是會進化的!一句話,牛人啊!
「那什麼樣的價碼才能賣?」
「刀不賣錢但可以換,我看小兄弟自行車籃裡有幾隻魔獸邊角料,就那幾隻換這把刀吧!」
「老闆識貨人啊,但不識人啊。」
「唉,你這人,怎麼說話的,我怎麼『不是人』了?」老闆一急,剛才的風度也就蕩然無存了,原來他是把林凡的『不識人』聽成『不是人』了。
「老闆,你聽錯了,我不是說你『不是人』,不過,你看我像二呆子嗎?」
「不怎麼像,呵呵」老闆尷尬地笑笑,王玫在一邊莫名其妙,這兩人打什麼馬虎眼。
「老闆你看,這是什麼魔獸的爪子?」林凡從籃子裡把四隻爪子拿出來遞給老闆,老闆從邊上拿了一把短刀,看著成色比林凡手裡的還要好,看來老闆藏私了,只不過短刀太短了點不適合林凡。
老闆拿刀在爪子上使勁一劃,爪子上一點痕跡都沒有留下,光滑如新。老闆愕然,看來他對自已短刀很有信心,結果沒在爪子上留下痕跡,所以老闆很吃驚。
「這是什麼魔獸的爪子,這麼硬!我的刀都不能留下痕跡?」
「二級黃鼠狼的爪子。」王玫可沒有林凡那麼好的耐心。
「二級??怪不得,不知道小兄弟願意出售不,我們店願意出高價收購!」
「老闆這不僅賣刀具還收購魔獸材料!?不過這材料我不賣,我還想找人做點東西,我這有金幣,不知道能不能用這個換?」從口袋裡拿出在平川市得到的金幣遞了過去,林凡得這個老闆不實在,準備買了刀就走人。
「等一下,我這還有一把刀,還請小兄弟看一下!」又遞過來一把刀。
林凡一看和第二把刀一樣,長度寬度樣式全一樣,有點不明白,但林凡一接到手裡,林凡就知道了。
這把刀比第二把刀好了不只一倍,入手的份量又沉了很多,林凡學理科的知道相同體積,越重說明東西密度越高東西越硬,越容易砍開物體。
「這把怎麼賣?我這的金幣不一定夠!」林凡估計這把刀可能會很貴。
「這把就送給小兄弟,就當交個朋友,小兄弟是明白人,以後有什麼魔獸材料還請優先賣給我們店,當然價格方面大可放心,行裡人不說行外話。」
「那怎麼好意思,我也不能白拿啊,老闆還是說個價吧,出得起我就買了!」
「還是那句話,交個朋友,如果小兄弟想把這兩對爪子做成武器,等你想好做什麼就到店裡來,武器加工我們同樣在行,這把刀就送給小兄弟了,誰讓我們一見如故呢!?如果小兄弟覺得實在過意不去,看你車上還有幾隻魔獸,就給老哥我一、二隻嘗嘗鮮吧。」
林凡拿著唐刀走出店門的時候一頭霧水,老闆前後表現實在是太大了,真是看不透啊,難道自已有什麼霸王之氣?
不對,要不然老闆也不會一開始就想騙我魔獸爪子了,難道忽然良心發現,也不對啊,商人有良心嗎,這也太玄乎了吧。
歎!想不明白啊,想不明白的事林凡才懶得去想,隨他去吧,白撿一把刀,好事情啊。
當林凡走出了刀具店,邊上的一個店員實在是忍不住,就問老闆為什麼送這麼好一把刀給林凡。
「能打到二級魔獸,而且是二級魔獸中有蹄爪類的魔獸,那可不是一般人呢,剛才我偷偷用刀割了一下爪子邊上的皮毛,很堅韌!如果沒有一定的力量就是有鋒利的刀也割不開啊!
而且你們注意到那只爪子沒有,從爪子上估計,這只魔獸最少體形在二米以上。
一隻最少二米長二級以上的肉食蹄爪類的魔獸,爪子卻被這人隨便就扔在車籃裡,這意味著什麼呢!?
幹我們這一樣,最重要的是眼睛,什麼人可以惹,什麼人一定要結交,這樣才能財源廣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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