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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卷 第四十五章 傷離恨 文 / 花清晨

    第四十五章傷離恨

    夜涼如水,深秋時分更添蕭瑟。

    我沒有回蓮軒,直接往離軒走去。

    眼前的離軒雖一片漆黑,但是我肯定他就在裡面。心中的猜測是對的,因為我被梅花陣給攔住了。

    他不想見我。

    無論是男人還是女人,有時候心態總是很微妙的。誤會從一開始,就是一直只想到對方的千錯萬錯,從不說到不瞭解,再到胡思亂想,再到最後的想歪,最終形成了誤會。

    我不想讓誤會產生,所以黑暗中,對著離軒小二樓的方向,我大聲地呼喊著:

    「上官尋,我去擷香閣並不是去尋歡。若你已知道司行風的事情,不管你相信也好,不想信也好,我都要說,那件事不是我做的。」

    「這件事說來話長,而且即使我說出來,你也不一定會輕易的相信,但是我可以對天發誓,那件事不是我做的。」

    「上官尋,有時候眼睛看到的未必就是事實的真相,耳朵聽到的也非事實之全部。如果現在你還能夠很冷靜很理性地去判斷,那麼就請你好好地回憶第一次在離軒裡,你曾經對我所說的話。」

    「上官尋,我等你聽我的解釋。」

    「上官尋……嗚嗚嗚……」

    在夜風中,我站了很久,雨不知道在什麼時候又開始下了,在細雨中我又靜靜地等待了一會,讓我失望的是梅花陣始終未消失。

    帶著受傷的心,我回到了蓮軒。

    淚一夜未干。

    依照昨日的承諾,天微亮,我讓青青雇了一輛馬車送司大娘先出城,約好了在城外的十里坡等我。之後我便雇了另一輛馬車,又找到了兩個鏢師,護送司行風出城。

    由於和尋冷戰,心情很不爽,又不想聽司行風一路嘰嘰歪歪,我仍用布塞住他的嘴。

    無視於他的仇恨視線,我從懷中掏出八千兩銀票,折好塞進他的懷中,便開口:「這些銀票你收好,要是你不想要扔了它燒了它都隨你,反正也不是我的東西。過會到了十里坡,你就可以和你娘相見了。還是那句,我不是賣你的那個人,為了防止你誤報仇,我安排了兩個鏢師,會一直護送你和你娘回老家。祝你們一路順風。」

    那八千兩是夏之洛那個錦盒裡剩下的所有家當,全部給他都嫌少,至於他接不接受那也是他的事了,反正我是仁至義盡。做完這最後一件事我便閉上眼睛,等待著快點到達目的地。

    司大娘一見到司行風就激動地抱著他痛哭起來,沒有給她開口罵我的機會,我便坐上另一輛馬車返城了。

    馬車上,我依舊聽到了司行風憤怒的聲音傳來:「夏之洛,我一定會殺了你,一定會!」

    俗語說的好:世上沒有不透風的牆。

    我也終於在現實中體會了一把什麼叫做山雨欲來風滿樓。

    「我」販賣會元逼良為娼這件事,在整個京城要不了三天就傳遍了大街小巷,而且版本諸多。總而言之,我,金碧皇朝的瑞王妃,不僅犯了「七出」之條的第二條「『淫』」,還犯了<聖朝律>刑法中的「禁止惡意買賣人口」這一條,這兩條加起來就是罪無可恕。

    這件事很快地就驚動了皇帝。我原本還抱著希望,以為這事會先由宗正令議親審理,再上報皇帝,爾後便可得到從輕處置。沒想到直接來了個三級跳,由皇帝親自殿審。

    當我被「請」至上華殿時,不由地笑了。

    嗤,三公九卿各路官員全部到齊了,我想當年審秦檜也不至於要這麼大的排場吧。

    洛寶,你該放花炮大肆慶祝的,這是自金碧皇朝開國以來,第一樁由皇帝親自殿審的案子。不要說我這案子是開國以來,第一個皇帝親自殿審的案子,估計也是規模最大的一次。

    他們一個個似模似樣,眼中對我都充滿了鄙視和唾棄,瞧那一副副「正氣凜然」的假樣。嗤,又沒販賣你們妻妾兒女。一群哈巴狗,梅妃得勢時,恨不得天天跪著舔夏仲堂和我的腳趾頭。

    才收回逗留在他們身上的視線,便被人很用力地推倒跪在地上。該死的傢伙,不知道對待女士要溫柔一些嗎?

    其實從知曉皇帝要親自審我,我就意識到這問題的嚴重性,看來是有人存心借此機會想讓我死。

    此刻的我就猶如橫躺在肉砧上的一頭豬一樣,任人宰割,唯一能做的就只是雙手緊緊的攥著咬著牙,等待著受刑而已。

    我抬頭凝望站在右前方的尋,從那夜開始,我就沒有再見到他,而此刻在這上華殿中相見真是讓人心酸。從我進入殿堂內,他就沒用正眼瞧過我一眼,我不知道心死的感覺是什麼樣,但是我知道我的心真的很痛。

    感覺到有目光注視著自己,我順著望過去,是齊哥,相反地在他的眼中我看到了憐惜和不捨,回以苦笑。同樣地我在上官允和皇家馬德里的眼中也都看到了同情,但是他們的目光都不是我想看到的。

    一聲尖銳的「皇上駕到」又將我的魂拉了回來。

    「夏之洛,你是向天借了膽子了啊?半年前在花神祭上,上弦月的事朕是看在夏愛卿和梅妃的面子上,便饒了你。沒想到倒是朕姑息養奸了,平日裡你就專橫跋扈,為非作歹,竟然心狠手辣的連朕的會元你都敢給賣入歡場,你眼中還有沒有王法?還有沒有朕這個皇帝?你這個狗膽包天的東西,今日朕要是不重罰你,便是對不起這天下百姓了。宗正令魏居賢,刑部尚書單不群,根據我朝<聖朝律>應如何治她的罪?」

    單不群以他那慣有的陰鷙目光看了我一眼,嘴角帶著一絲諷笑,走出隊列,「義正辭嚴」「恭恭敬敬」「一板一眼」地回答道:「回皇上,根據我朝<聖朝律>,瑞王妃觸犯了第一卷<名例>第四條大不敬,觸犯吾皇至尊無上的地位,同時觸犯了第十一卷<科舉制>第三條任何人不得阻撓適齡生徒參加科舉;第六卷<賊盜>第十四條禁止私自買賣人口;第七卷<斗訟>第五十七條侵犯他人人身罪;第九卷<婚嫁違律>「七出」第二條『『淫』』出,共計五條罪名,依法應先受鞭刑三十,再受流放之刑。」

    仔細聽完單不群一口氣念下來的這一大串罪名,真是讓人嗤之以鼻,販賣人口也能定出這麼多條罪出來?鞭刑三十?流放?

    看著他的背影,我想到花神祭的那一晚,他似乎等這一刻等了很久了,那麼錯綜複雜的律法竟然說起來這麼溜,想必昨夜興奮的一晚沒睡好吧。

    反正我現在是過街老鼠人人喊打,肉砧上的肉任人宰割。定罪吧,定吧,定的越多越好。

    受鞭刑,挨板子,坐牢,都是我老早就已經想到的。流放我倒是不曾想到,但是接下來魏老的回話比單不群所說的流放之刑更令我更震驚。

    「啟稟皇上,瑞王妃此舉令吾朝皇室蒙羞,所犯『七出』之條的第二條『『淫』』出,依此還應由瑞王爺休書一份,並以掌記為記,從此從宗室除名,扁為庶民。」

    我以為「休書」這二字只有我一人聽後會異常激動。

    終於,他終於知道要看我了。讀不懂他眼中是何情緒,我便以憤恨的視線回應著他,如果他要是敢寫休書,哪怕就是死,我都要衝上去咬死他。

    接下來魏老又辟里啪啦地說了一些什麼,還有其他一些宗正的官員說了什麼,我一概都不進去了。

    自從魏老口中蹦出休書二字後,我的腦袋裡都是空空的。之後的受審過程,他們的問話,我也一概都不回答,只知道呆呆的安安靜安靜的跪著。

    除了齊哥,還有上官允,甚至皇家馬德里都有為我求過情,那個讓我等待了很久的男人自始至終都像一根木頭一樣站在那,面無表情,我的心真是寒透了。

    沒有所謂的「議親」減刑,得到最終的判決還是維持原判,就是先收押於刑部大牢,鞭刑於立冬那日執行,一個月後再服流放之刑。

    總而言之就是死罪可免,活罪難逃。

    呵,真是可笑之極,敢情是我身體看上去比豬肥還是比牛壯?還是當我大羅神仙下凡還是那九命老貓,能頂的住那三十鞭?為什麼不直接判個斬首來的乾脆些呢?這不就是禿子頭頂上的虱子,明擺著的嗎?某些人不但想讓我死,還要讓我慢慢的受折磨而死。

    還有那七出休妻,由於當初是皇帝老子親自下的聖旨賜的婚,為了以保他的龍顏,最終判我和尋和離。

    好一個和離!

    為什麼這一刻,我一點都不想哭,反而想笑?

    當德喜宣讀完聖旨,要我接旨叩首謝恩時,不知道是我太過於「安安靜靜」的沉思了,還是我本來就不願意去接旨,反正我就是那麼跪著一動也不動。

    此舉反而更加刺激到了皇帝老兒,氣得他從龍椅上跳起來,指著我大聲怒斥:「夏之洛,你是吃了熊心豹子膽了,膽敢抗旨?來人,把她給朕拖出殿外,不用等到立冬,即刻行刑。去,把各宮的娘娘,都給朕請到上華殿外,不能走的,就是用抬的,也要給朕抬過來。」

    計劃真是不如變化,馬上就要死了,這樣也好,不用受牢獄之災了,說不定三十鞭打完了,我就能回家了。

    我以為只有花神祭上才可以有這麼的人同時出現在一起,他們的臉上都帶著一種幸災樂禍等著看好戲的表情,交頭接耳,唏噓不已。

    我看到夏惜梅了,她是被抬過來的,面色蒼白,雙眼緊閉,眼角雖有淚流出,但仍是靜靜的躺在貴妃榻上,彷彿這一切都與她無關,這樣也好。

    再抬眼向尋看去,他也正望著我,他的眉頭是緊鎖的,臉上的表情不再是木訥的,是在擔心我嗎?他還會擔心嗎?

    呵,眼淚要掉了。

    司禮監的太監欲將我的雙手反綁在木柱上,我說了一聲等等,便轉身面向木柱,背對眾人,閉上雙眼,眼淚滑落,雙手抱住木柱,再次開口:「可以了。」

    希望閉上雙眼,一覺睡醒我就已經到家了。

    「行刑!」

    「啪!啪!」兩鞭落下。

    「啊--」一股火辣辣的巨痛傳遍全身,我聽到齊哥為我求情的聲音了。

    「啪!啪!」再來兩鞭。

    「啊--」猶如火燒的感覺令我眩暈,痛楚淹沒了我的四肢百骸,慌惚中我又聽到了上官允和皇家馬德里為我求情的聲音了。

    接下來還受了幾鞭,我未能知道,就連身後的鞭子是怎樣停下的,也未能知道,也未曾聽道某個男人的金口開啟,因為我就像上次和尼桑天籟接吻一樣,抱著懷中的木柱沉沉地睡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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