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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末世遊俠 第十八章 出城 文 / 柳三編

    第十八章出城()

    經過流浪蟲族的屠戮,整片藝海市已經變成了廢墟,各式各樣的汽車橫三豎四的翻倒在街頭,幾乎在每一輛汽車周圍都有斷肢碎體,原本清潔無比的路面上,隔著幾步就能看到烏黑乾涸的血跡戈麥斯推開壓在身上的碎磚破瓦,站起身使勁嗅了嗅鼻子,尋著秦岳的味道找到他被壓倒的地方,用鋼鐵一樣的大手將被樓房掩埋的秦岳挖了出來。

    抬頭看著天空中清明的月亮,秦岳吐了口口水苦笑道:「不錯,總算還能再活著看到月亮,看來我秦岳命不該絕啊!」

    黎珊藉著月光看向秦岳的後背,此時秦岳的整個後背已經不成樣子了,層層疊疊的傷口拼接在一起,大塊肌膚被掀翻起來,就像小孩的嘴唇一樣;唯一還算完成的幾塊皮膚也變成了紫青色,只從外表看,實在看不出這是一個人的後背。

    「大叔、大叔!」黎珊不敢碰這些傷口,淚水斷了線的珍珠一樣從眼睛中流下來,灑落滿地,「你怎麼不跑呢?你還上來幹什麼?我都沒有家人了,一個家人都沒有了,活著好累啊。」

    「不是還有大叔嗎?」秦岳呻吟一樣低聲道,這時候他才知道黎珊對未來是多麼絕望,對於一個孩子來說,家庭實在太過重要。這些天你都是在強顏歡笑嗎?怕大叔擔心你嗎?這麼想著,秦岳感覺心有些疼了。

    黎珊搖搖頭,雙眼無神,那大叔要是再沒了呢?現在,活著比死亡更可怕!

    秦岳也不知道該怎麼安慰黎珊,他一抬頭,注意力卻被戈麥斯的樣子吸引住了。如果不是月光還算明朗,他能藉著月光看清眼前巨人的樣貌,否則實在難以相信這巨人就是戈麥斯。

    是的,巨人,徹徹底底的巨人。

    現在站在秦岳眼前的戈麥斯足有三米高,隨著身軀增長,他整個人好像被擴大了一圈一樣,一塊塊結實的肌肉鐵一樣貼在他的身體表面,而原本呈鐵青色的皮膚外長了一層手掌大小的鱗片,這些鱗片黏結在一起,好像是戈麥斯穿了一件鎖子甲一樣。

    戈麥斯的變化不止如此,在他胳膊和雙腿的外側各長出一排蒼白的骨刺,骨刺由手腕到肩胛骨逐漸增長,就如同是長了一排魚刺。蒼白的骨刺反射著清冷的月光,看上去猙獰可怖。

    「戈麥斯?!」秦岳不敢置信的看著這巨人叫道,「你怎麼變成這樣子了?這就是狂獸人武士?!」

    戈麥斯驕傲的點點頭,揮舞著拳頭吼道:「是的,將軍,我已經變成了狂獸人武士,我能保護將軍令,戈麥斯的鼻子告訴他,這座城市裡沒有他的對手!」

    激戰了一晚上,戈麥斯最後那句話是秦岳聽到的唯一好消息,見黎珊還在「吧嗒吧嗒」的落淚,他用手揉了揉女孩的腦袋,嘶啞著嗓子「呵呵」笑道:「哭什麼,大叔沒事,趕緊起來,咱們走!」

    先前的戰鬥讓戈麥斯全身變得慘不忍睹,可經過進化,他身上的傷口神奇的消失了,整個人看上去無比的神采奕奕。

    被兩層樓砸了一通,秦岳全身又痛又麻,他招手喚過戈麥斯,趴在他的背上,懶洋洋的說道:「走,戈麥斯,我們趕緊出城!」

    戈麥斯悶吼一聲,輕鬆抱起黎珊,大踏步往城外奔跑。趴在狂獸人背上的秦岳只感覺勁風迎面撲來,刮得他的皮膚都有些疼,可見現在戈麥斯的奔跑速度有多快。

    一路上除了碰到幾隻不開眼的鍘刀蟲,秦岳和戈麥斯再沒有遇上別的怪物,每當遇上鍘刀蟲,戈麥斯用空出的大手往地面狠狠一砸,地面劇烈抖動一番,那些蟲子無一不被直接震死。

    出了城就是郊區,秦岳並不認為與城市相連接的郊區有多麼安全,他驅使戈麥斯一路北向,直到再看不到藝海市的存在後才叫戈麥斯停了下來。

    華南省位於華南平原上,整個省的地形都很平坦,平坦的地形早就了華南省農業大省的身份。秦岳等人最終停在的地方就是一片廣闊的農田,在農田中央他找到了一個由磚石水泥搭建的小屋。

    小屋不大,應該是農夫搭建起來用來看守農田所住的,裡面除了一張木床和幾個水桶再無他物。秦岳嘗試著往牆上踹了幾腳,強大的反震力告訴他這屋子的強度絕對沒問題,起碼比藝海市裡的那些豆腐渣大樓強不少。

    「大叔,我們就住到這裡嗎?去濟北市不是更安全嗎?」黎珊俏生生的問道。

    秦岳趴在木床上,搖頭解釋道:「你沒發現藝海市裡的怪物都失蹤了嗎?我想那些東西都去攻擊濟北市了,先在這裡藏幾天,以後再看看情況。」

    「可這裡沒有醫院呀。」黎珊焦急的說道,「你的後背得趕緊包紮,否則會發炎的!」

    感受後背傳來的疼痛,秦岳咧了咧嘴說道:「沒關係,我的恢復能力很強,過幾天傷口就會自動好的,你不要擔心。」說著,他趴在窗口往外看了看,然後指使黎珊關上了門,「把門關上,我們今晚就住在這裡。」

    戈麥斯被秦岳留在屋外,他擔心會有蟲子沿著他們留下的氣味追過來,戈麥斯身上的傷已經全好了,即使有蟲子追來,只要他在外面可以保護兩人。

    先前在電視大樓裡已經睡過一段時間了,加上後背火辣辣的疼痛,秦岳根本毫無睡意。黎珊擔心他背上的傷口,也是毫無睡意,兩人一坐一趴,有一句沒一句的聊到了天亮。

    這一夜什麼事都沒有發生,沒有蟲族追來、也沒有行人經過,當黎明到來時,秦岳將戈麥斯收回了商店空間。天亮了,那足足有三米高的戈麥斯就是個活靶子,不管被人還是蟲族看到都不是好事。

    戈麥斯剛剛進入商店空間,一股似曾相識的灼熱感從秦岳的皮膚下傳了出來,他又有了那股血跡沸騰的感覺。這一次他渾身上下不僅灼熱,而且還又痛又癢,在這奇怪感覺的刺激下,秦岳忍不住呻吟出聲。

    聽著秦岳的呻吟聲,黎珊瞪大眼睛尖叫道:「大叔、大叔,你怎麼了?嗚嗚,你別嚇我,你的身上怎麼這麼熱?大叔?大叔?」

    秦岳猜測到應該是戈麥斯的進化引發了他體內狂獸人基因的進化,他想安慰一下黎珊,可一開口就是更大聲的呻吟。

    灼熱感來得也快、去得也快,不過是一分多鐘,秦岳的身上恢復了往日的清爽。

    淚眼迷濛的黎珊看著秦岳的後背,俏臉上全是驚喜,她使勁搓了搓眼睛,摟著秦岳的腦袋難以置信的叫道:「大叔,你身上的傷口沒有了,太好了,你怎麼這麼快就恢復了?果然用不著去醫院,太好了。」

    秦岳用手往後背摸了摸,傳到手中的是硬邦邦的感覺,他使勁扯了扯胳膊,一點痛楚也沒有,身上的傷口的確很神奇的消失了。

    早知道昨晚就把戈麥斯放進空間裡啊,那樣就用不著遭一晚上的罪了,秦岳在心底懊惱的想道。看來空間給他和戈麥斯創造了一種奇異的聯繫,基因進化時產生的修復能力將他身上的傷口也修復了。

    身上傷口消失,秦岳恢復了往日的樂觀,他使勁摟住黎珊在她的小臉上猛的親了一口,大笑道:「怎麼樣,大叔是不是很厲害?告訴過你大叔是綠巨人。」

    秦岳揮了揮拳頭,感覺力氣比以前強大了很多,他隨手從屋子的牆角掀了塊磚頭下來,兩隻手使勁一對搓,堅硬的紅磚變成一堆石粉。

    「真期待戈麥斯的下一次進化。」秦岳歎了口氣說道。

    身體恢復了健康,秦岳就更不著急去濟北市了,站在石屋頂上往遠處看了看,在他視野所及範圍之內什麼怪物都沒有看到,只有一片綠油油的菜地和一塊塊平房組成的村莊。

    「我們要在這裡住多久?」黎珊嚼著秦岳給她找到的黃瓜邊吃邊問道。

    秦岳想了一下道:「等一等吧,等等看看有沒有別的情況發生,我們先在這裡住上十天半個月再說。」

    他本來以為黎珊會受不了這裡的貧苦,哪知聽了他的話,女孩微笑道:「這裡很好啊,沒有怪物,我們誰都不會死對不對?」

    秦岳笑了兩聲,不知說什麼,蟲族的殺戮給女孩的心靈留下了難以泯滅的陰影,但願隨著時間的消逝,她能恢復少女的純真和歡樂。

    要住在這裡,那必須得將這石屋整理一下。當天他帶著黎珊進了那些孤零零矗立在農田周圍上的村莊,拿了些必需品開始整理石屋。

    村子裡靜悄悄的,一個人影都沒有,只有幾條狗偶爾出現在街道中央尋找吃的。這裡每一間屋子都很凌亂,但是沒有血跡,應該是收到蟲族入侵的消息後,村子裡的人攜帶著一些貴重的東西跑了吧。

    這村莊不大,不過麻雀雖小、五臟俱全,村子裡不僅有商店,還有五金店和雜貨店。秦岳找了個大床墊,光木板睡著真不舒服;他將商店裡沒有運走的食物全收集了起來,大件當飯、小件當零食,零零碎碎和戈麥斯運了十幾趟才將所有的東西收集起來。

    從戈麥斯的口中秦岳得知,只要殺死對手足夠強大,狂獸人一族就可能產生進化。在進化過程中,他們的種族基因產生變異,同時,這基因還能吸收對手的某種優秀基因,比如戈麥斯身上的鱗甲就是吸收了虎蟲怪的基因後產生的。

    「這些鱗甲非常堅硬,戈麥斯的敵人再也不能劃破他的身體。」說著戈麥斯自豪的用拳頭錘了錘胸膛,一聲尖銳的鋼鐵撞擊聲響了起來。

    秦岳用手摸了摸那些連接在一起的鱗甲,感覺觸手冰涼堅硬,確實是個很好的防護武器。不過他有些失望,如果戈麥斯能吸收虎蟲怪控制速度的基因就好了,昨晚虎蟲怪的速度給他留下了太多印象。

    「現在你能打得過多少盜龍怪?」秦岳問道。

    戈麥斯撓撓光禿禿的大腦袋,想了一下說道:「它們殺不死我了,不過如果盜龍怪太多,我還是會死。它們能撞死我,我的皮膚很堅硬,但是並不能隔絕撞擊。」

    「如果是昨晚那樣的怪物呢?你能打幾個?」秦岳換了種問法說道。

    聽了這話,戈麥斯搖了搖頭道:「那是一隻幼蟲,如果是成蟲,我一個都打不過,只有等我進化成為狂獸人將軍才能打得過。」

    這話讓秦岳原本飄飄然的心跌落到了懸崖谷底,昨晚那怪物竟然只是一隻幼蟲?那成蟲得有多麼強大?這麼想著,秦岳的身體開始顫慄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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