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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2012 132,癟三,勢! 文 / 席塌

    132,癟三,勢!

    王歡將那個莫名其妙的。用手指指著自己的鼻頭不斷指指點點的傢伙的手指折斷後,像沒人事一樣,領著兩個女孩兒,朝何小海那裡走。兩個女孩兒,大概是昨天才經歷了王歡修理吊腳眼的大陣仗,對於今日之事,已經有了一定的免疫,雖然從二人的美目當中,還是能看到一絲憂色,但是臉上,卻沒有了昨日的那種驚惶。

    「王動師兄會解決好一切的!」兩人心頭如是想著。

    而王歡,卻是也沒把剛才的暴力當成一回事。前不久,剛黎明的時候,他又啟用天眼,刷新了朱雀鳥內部的數據,然後用魔鏡察看了七絕谷周圍方圓幾百公里的空域和地域,沒看見任何搜救隊的影子。

    「果然不出所料,短時間內,這些生還者們,是不要想出去了。」王歡心中暗想。眼見最大的威脅正慢慢的不成其威脅,王歡的「膽子」也就逐漸的大了起來。覺得,是時候發出自己的聲音,給這幫生還者們上堂課了。正愁找不到好的突破口時,正巧,就有個傢伙撞了上來。

    「ok,殺雞駭猴,打人立威,既然你撞到了老子的這把槍口上,那我就不客氣了。」王歡在心中暗自下定了決心。

    唐志華和於國立,帶著斷了指的張貴,加上幾個「仰慕」兩位領導的跟班,一行七八個人,「浩浩蕩蕩」的來到了王歡的面前。

    一見,卻是一個衣著普通,長相平凡,最多二十出頭的年輕仔,一點也沒有作為企業家後代的那種「版式」和「氣場」,除了旁邊兩個異常清純漂亮的女孩兒。

    唐志華和於國立看了之後,心頭便了數。

    「唐書記,於局長,就是他,就是這傢伙扳折了我的手指!」張貴用未受傷左手食指,指著站在篝火旁邊,正準備吃肉的王歡咬牙切齒的道。

    「你為什麼要打傷我的同事?我的同事好心好意的向你購買烤肉,你不賣就算了,為何要卻要將他的手掰斷?你知不知道你這種行為已經構成了犯罪?如果我們報警的話,你是要坐牢的。你曉不曉得?」唐志華站在離王歡三米遠的草地上,先奪人聲,聲色俱厲的道。

    「犯罪,你這是赤/裸裸的犯罪!」旁邊的於國立也在高聲的附和道。

    見兩位領導已經開了炮,後面的幾個跟班也跟著起哄鬧將了起來。

    「青天白日的,太囂張了,太不像話了……」

    「抓起來,抓起來!等回雙慶的時候交給公安!」

    「判刑!肯定要判刑!不判刑脫不了手!」

    「還吃烤肉,龜兒子打了人還想吃烤肉,吃個錘子的烤肉,把烤肉給他端了!」

    「就是,吃個錘子吃!讓唐書記和於局長先吃!」

    「要得要得,哪個去端他的鍋?」

    「……」

    至始至終,將事情的起因,經過看得清清楚楚的何小海見到剛才的那個「張科長」去而復返,帶著七八個人圍了上來,心頭就是一緊,但緊接著就是一鬆:

    「怕個錘子怕!那狗日的有刀有槍的,這幫人不要把他惹得太急才好!」何小海尋思道,心想,這種關鍵的時候。自己可不能軟了,要給王動撐起才好,不然,以後他吃肉,可能連自己的湯都沒得喝。

    「鬧啥子?鬧啥子?你們這一幫子人唧唧歪歪的在鬧啥子?要鬧走開點鬧,不要在這裡鬧,影響我們吃飯!」正當一幫人向王歡發難,吵吵嚷嚷的想討個公道的時候,何小海突然之間,就站了起來,手裡抓著剔肉的匕首,氣勢洶洶的對著以唐志華和於國立為首的七八個生還者叫道。

    「你好!我是雙慶市江南區的稅務局局長唐志華,d組書記。你的這位朋友剛才打傷了我的同事,我們現在過來只不過想瞭解一下情況,跟你的朋友對一下質。如果情況屬實的話,你的朋友已經構成了對他人的人身傷害罪。作為華夏國的公民,我們有義務捉拿兇手。希望你能夠明辨是非,不要知法犯法!」唐志華義正言辭的對拿著匕首,跳出來擋著自己一行的何小海道。

    「人身傷害罪?捉拿兇手?知法犯法?哈哈哈哈,唐——書——記,你就不要在這裡搞笑了!人身傷害?誰傷害了誰?誰看見了?捉拿兇手?你是警察嗎?知法犯法?帽子戴得挺高的!我朋友犯了什麼法?你是法官嗎?誰打傷了你的同事?你既不是警察又不是法官,在這裡聒噪啥子?不是就滾他/**蛋!」

    唐志華沒料到自己的一番話,不僅沒有唬住這個年輕崽,反而讓他的手下辟里啪啦,像打機槍一樣給扇了回來,而且還是在大庭廣眾之下。從沒吃過這種虧,受過這種藐視和侮辱的他,一時之間,只覺得自己的肺都要炸了。

    「你。你——」像張貴一樣,唐志華用一隻手指指著對自己放肆的何小海,過了一會兒,又指向站在一旁,以一副看猴一樣的眼神看著他的王歡,氣得是話也說不利索。

    見自己的上司唐志華被氣得出離憤怒了,一旁的於立國怒眉賁張,朗聲朝後面的人喊:「告訴我,你們是不是看見了這個人對張貴行兇,扳斷了他的手指?」

    「看見了!」

    「就是他,就是那兩小妞旁邊的年輕仔!」

    「好狠啊!這麼小的年紀就這麼狠,不送進去管教幾年,以後準得殺人放火!」

    「於局長,我也看見了!就是那年輕仔,我親眼看見的!他用雙手把張科長的左手拇指給掰斷的!」

    「瓜娃子,錯了!是右手食指!」

    「搞那麼清楚幹啥子?先喊出來再說!」

    「……」

    「聽見了吧?你們聽見了吧?我同事的手是不是你們這個小老闆給掰斷的,啊?」得到了眾人聲援的唐志華終於緩過了氣,冷冷的看著何小海以及他旁邊的那個到現在為止始終不置一詞的「兇手」。

    「哈哈哈哈,唐書記,群眾演員請得很多嘛!配合得很好,不錯不錯!人證倒是有了,物證呢?物證在哪裡?有沒有照片啊?有沒有攝像頭啊?幾個被你收買了的小嘍囉的信口開河,法庭可是不會採納的哦!」何小海「哈哈」大笑。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指著唐志華的鼻子道,不過不是用的手指,而是匕首。雖然這看起來有點像領導的唐書記不像王歡那狗日的會武功,但他也不想犯張貴那樣的錯誤。「而且,我在這裡可以作證,我的老闆,跟你的那位同事,沒有一絲一毫的接觸過,他的手指什麼時候被折斷的,或者是不是本來就是斷的。那就只有他自己清楚了。我只是非常清楚一件事情:你的這個同事,為了得到我老闆的烤肉,欺瞞哄騙,威逼利誘,可謂是無所不用其極!所以,不排除他為了達成目的,而進行的自殘行為!」

    聽何小海這麼恬不知恥,紅口白牙的倒打一耙,唐志華終於領教的什麼是真正的無恥,下流,和卑鄙——這他/**根本就不按牌理出牌啊!完全就是社會底層的那套下三濫啊!

    意識到這點的時候,唐志華就覺得自己今天犯了一個大錯:他不該放棄自己的長處和優勢,把自己降格到小癟三的位置而與他們胡攪蠻纏,對口罵街。那不是他的長項。他的長項是利用規則,以勢壓人,以勢欺人,以勢滅人!如果是在外面,哪裡需要他親自去交涉?他只需要一個電話,就可以將這幾個人請進去「喝茶」,讓他們下話,賠禮,道歉,罰款,甚至判刑都可以,隨他怎麼捏,隨他怎麼玩。

    但現在,在這個鳥不拉蛋的山谷,他沒有了社會階層賦予他的那層勢,他就什麼都不是,比對面那個拿著匕首搖晃的癟三都不如。他現在唯一需要做的,就是等救援隊的到來,等自己回到雙慶,回到江南區,披上了那層勢,才是他實力最強大的時候,才是他可以為所欲為的時候!

    想清楚了形勢的唐志華下意識的將自己跟何小海的距離拉開了不少,準備離開這個「是非之地」。這個不講道理的癟三。渣滓,萬一他看不順眼拿著手上的傢伙戳自己一下,那玩笑就開大了。

    不過,在撤離之前,一些安頓身邊手下的場面話還是要說的。

    「好好好!你,你們,你們不講道理是吧?我雖然不是警察,也不是法官,但是,我卻是一個有良心的華夏公民!我不可能看著你們犯法,看著有人受傷害而置若罔聞,視而不見!你們等著,我會將這件事情的經過原原本本的向警方匯報。如果你們聰明點,能夠主動承認錯誤,前去自首,我想,我的同事也不會為難你們;但如果你們頑冥不靈,知錯不改的話,哼,就不要怪我履行華夏公民的職責了!」

    說完之後,便帶頭拂袖而去!剛走了兩步,便聽到後面一個聲音:

    「慢!唐書記,我這個主人還沒開腔,你們怎麼就急著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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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謝胡葵,jmrk兩位兄弟的打賞,以及投月票的幾位兄弟,你們有心了。情節確實有點慢了,我自己都感覺出來了,也感覺有點煩,繞過去繞過來,就是繞不到點子上。

    我會加快節奏,盡快放豬腳出去。不過已經寫成這樣了,總不能說讓他出去就出去,總得找點理由,看起來合乎邏輯才行,所以,要想看出谷,或者末世情節的,大概還需要耐心等待一下下,等豬腳把山谷的一百多個生還者搞定再說!

    最後,希望大家一如既往的支持蓆子!我相信,能夠看到現在而沒有拋棄蓆子的,都算是比較鐵的書友了。末世情節馬上就到,就差臨門一腳,既然大家都忍了三十八萬字了,也不在乎再忍一兩萬字吧?

    最後,求一下推薦和月票,如果沒有訂閱vip第一章的,麻煩大家訂閱支持一下吧。編輯說,那真的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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