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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神秘的黑匣子 第四十六章 豬肉,狼屍!(修改) 文 / 席塌

    李明理,賈亮帶領的五人第二特別行動小組沿著一座山峰的支脈,緩緩而行。

    昨天下午從直升機上空降下來之後,五人便按照事先劃定的區域,經行探索。一下午的行軍,直到夜幕降臨時,走了還不到二十里,很多地方可謂是寸步難行,讓五人如履薄冰,走得是戰戰兢兢。

    五人這才意識到,山地戰跟城市戰的確是有巨大差別的;而對於懸掛在他們頭頂上的,那張紅彤彤的誘人大餅,五人也才明白過來,它不是那麼好肯的。

    考慮到隊員對於山林有個適應過程,另一方面也是為了避免危險,隊長李明理決定在天黑之前就安營紮寨,休息,吃飯,為第二天積蓄能量。

    聽了李明理的決定,一眾隊員齊聲歡呼。於是,紮營的紮營,燒水的燒水,做飯的做飯。

    雖然是做飯,但做的也只能是方便面、火腿和午餐肉等快餐食品。幾人一邊吃飯,一邊吹牛打屁,倒也不覺寂寞。

    後來狙擊手高小義向隊長李明理說以前神農架搞自然保護,進不來,只能在外圍的景區轉轉;現在既然咱們有機會深入到中心地帶,何不去搞點野味,大家加點餐,反正封山後的神農架經過十幾年的修養生息,各種野味眾多,不吃白不吃。

    高小義的這一提議剛一提出,便得到了包括副隊長賈亮在內的一致贊同。李明理見「民意難為」,於是便「勉為其難」的同意了,但卻囑咐說只能打一隻。

    槍支彈藥都是做了登記的,輕易不得動用。於是,副隊長賈亮的狙擊弩也就派上了用場。

    一個小時後,去狩獵的副隊長賈亮,高小義和任波凱旋而歸,抬了一頭花不溜秋,足有七八十斤的野山豬回來。

    留守的隊長李明理和孫浩見了,也是興奮不已。興奮的眾人一起動手,三下五除二便用隨身攜帶的軍用匕首將野山豬給剮了,然後搭架燒火。

    提議打野味的高小義又從自己的戰術背包內拿出鹽巴,辣椒,孜然等燒烤作料,讓其餘四人在翹大拇指的同時又免不了懷疑:

    敢情這丫早就有所預謀哇!

    五人分食一頭七八十斤的野山豬,自然是吃得滿嘴流油,大飽特飽。直到這個時候,對於因可能存在的「剋扣糧餉」和山路難行而帶來一肚子鬱悶才不翼而飛。

    整只野山豬被五人吃了大半,沒吃完的也用報紙包了,準備明天做早餐。

    肉足飯飽的第二特別行動組,在群山的懷抱中,睡了一個好覺。

    早餐自然是昨天沒吃完的野山豬。吃完之後,五人整裝待發,毀滅燒烤的一切痕跡。

    沿著住宿的平地朝上爬,翻過了一座山,下了山坡,五人來到了一個小山谷。小山谷極其狹窄,最窄處兩米不到。

    谷中央一條清澈見底的小溪,蜿蜒朝東而去。

    隊長李明理研究了下手中的gps,發現此小溪的流向跟他們準備探索的方向一致,於是決定跟著這條小溪前行。

    他自然能夠明白隨時能夠取水的好處。

    快中午的時候,走在最前面的孫浩回來報告居中的李明理,說是在前面發現了兩頭狼屍!

    兩條狼的屍體,一公一母,被走在前面的賈亮和任波拖上了岸,並排著放在了岸邊的草地上。

    「怎麼回事?」來到狼屍旁的李明理皺著眉頭,問最先發現它們的孫浩。

    「兩條死狼,被水沖到了岸邊。我發現後告訴了賈隊和阿波,他們一起將之拉了上來。」孫浩回答說。

    「我看了下,李隊。兩條狼,一公一母,被人用利器從頭部貫穿而死。大概是死後被人拋入水中,衝到了這裡,被溪中的石頭擋住了。」一邊的副隊長賈亮適時補充道。

    「看得出來死了多久不?」

    「肉還很新鮮,沒有腐爛的味道,應該還不到二十四小時。」

    「你們說,會是是乾的呢?」聽了賈亮的回答後,李明理用手摸了摸圓圓的下巴,眼中則泛著精光。

    「不會是獵人吧?」站在李明理後面的高小義揣測道。

    「獵人?既然是獵人,怎麼會拋棄獵物?」一旁的孫浩提出了疑問。

    「就是哈!如果是獵人的話,幹嘛將狼拋入水中啊?即使不吃肉,至少也要剮皮啊!你們看,這兩條狼,除了頭上有一個傷口外,其他地方竟然都完好無損!這麼完美無缺的狼皮,剮下來要賣多少錢吶!李對,要不咱們剮了?」埋頭檢視著狼屍的任波對李明理道。

    「會不會是其他追蹤犯人的弓獵者?射殺了想襲擊他們的狼後拋入水中。他們的目標跟咱們一樣,是價值五十萬的大傢伙,肯定不願意浪費時間在狼屍上。」盯著狼看了半天的賈亮對李明理說道。

    「很有可能!」李明理點了點頭,同意賈亮的分析,「但還有一種可能——」

    「什麼可能啊,李隊?」還在翻著狼屍皮子的任波抬頭問道。

    第二特別行動小隊的其他隊員也將目光轉向抱著膀子的李明理,他們的隊長。

    「還有一種可能,就是咱們要追蹤的犯人殺死了這兩條狼!」李明理淡淡的說道。

    「啊,什麼?」

    「啊,不會吧?這麼巧」

    「不會吧,隊長?咱們的運氣這麼好?」

    「我日!老子怎麼沒有想到?」

    聽了李明理的分析後,剩下的四人先是若有所思,然後是恍然大悟,仔細一想後又一致點頭,深以為然。

    是啊,不可能是獵人,不然不會拋棄獵物。

    一般的pl也不可能,他們沒有直升機,現在還在外圍打著轉呢。即便又勇敢無畏的進了山,殺狼,首選也是用槍啊,沒聽那些吃得肥頭大耳的交警,罰警們有用弩用得好的啊?

    其他的弓獵者?這倒有可能。但仍然是同一問題:這些人沒咱們快速反恐部隊的交通工具,按理說大多都只能尾隨在咱們後面,不可能跑到前面去啊?

    所以,最有可能的就是那個連斃三人的殺人犯。殺人犯用刀不用槍,是為了怕槍聲引來注意。

    有了統一意見的五人小隊除了李明理外,這下來勁了,一個個摩拳擦掌,躍躍欲試的樣子,一起望著李明理下命令。

    「大家聽著:賈亮、任波在前搜索,高小義、孫浩殿後,我居中,沿著小溪,全速行軍,一有發現,即刻通報!誰也不准私自鳴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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