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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逃亡之路 第十九章 狼吃肉,10米/秒! 文 / 席塌

    春喜路中央廣場,2012超級男聲的選秀活動正在如火如荼的進行。人山人海的觀眾將臨時搭在廣場中央的舞台圍得水洩不通。歡呼聲,喝彩聲,混雜著時不時冒出的倒彩聲和「噓」聲,將周圍人的情緒掀得一浪高過一浪。

    王歡如同一條游魚,來回的穿梭在充滿了汗味,狐臭味以及劣質香水味的人群之中。

    在四十分鐘內,他完成了7次模擬練習,4次下指,3次下刀,在沒有引起目標注意的前提下,成功完成了擺脫。

    因為是模擬,目標沒有任何的損失和傷害。

    但接下來,王歡將開始真正的「借錢」行動。

    在此之前,他早已為自己定下了原則:不向窮人下手。

    不過,大熱天還圍在這裡高聲呼喊,窮開心的,怕也沒有什麼真正的富人,二代或三代人員或許還有那麼一些。

    對於窮富的判斷,王歡沒什麼標準,不過是簡單的以貌取人。prada、gucci難見,nike、adidas倒是不少。

    於是,十分鐘之後,王歡中手多了三個錢夾,兩個女士,一個男士。王歡沒有不欺婦孺的紳士風度;相反,對於當今的某些女人女孩兒,他是從心底的感到厭惡,沒有機會便罷;一旦有了機會,他不介意按照自己的人生觀和世界觀對其進行一定的懲罰和教育。

    得手之後,王歡迅速脫離了人群,然後隨便找了路公交車,跳上去,一直坐到終點站。

    附近有個小公園,而且是不收費的那種。王歡信步走了進去。先在裡面的小賣部買了瓶百事可樂,然後四處望了望,找了個無人的亭子,坐了下來。

    現在,王歡有充足的時間來檢視前不久的收穫。

    打開第一個女士錢夾,裡面的現金有850塊,然後是七八張銀行卡,五六張美容會所,餐廳和歌城的貴賓卡,一張上面寫有「齊力·棕櫚湖國際社區」的卡,大概是某社區的門卡,一把金色的鑰匙和一張身份證。

    錢包的質地相當考究和精良,是真皮無疑,至於是什麼動物的皮,王歡還沒那個眼力。

    看來是一個喜歡用卡的主,有錢人吶!

    第二個女士錢夾的現金要多一些,1980塊。銀行卡四張,貴賓卡三張和一張身份證。

    第三個男士錢夾的現金最多,東西最少,現金2835塊,建行卡一張,除此之外,別無其他。

    由此,王歡得到了5665元人民幣,三個錢夾和一大堆無用的卡和證。

    一開始,他還打算找個郵局,將除了現金之外的其他的東西給人家寄回去,搞點什麼盜亦有道。後來又覺得多此一舉,有點諸葛亮弔孝的味道,說不定還有可能牽扯出其他事端來。想通了之後,便只留下現金,將其餘的東西彈指扔入亭子下的水塘中。

    以前是沒得辦法;現在有了錢,王歡也不吝花錢改善下自己的生活。

    公園附近的小區門口有不少擺攤的,王歡買了半斤滷牛肉和半斤鹵鴨翅,又到附近的小超市買了三灌冰涼的青島啤酒和一袋冰牛奶,然後返回公園的小亭子,坐在亭子內的寬大的欄杆上,一個人自斟自酌。

    時間已近八點,夕陽西下,斜射出最後的萬丈霞光,給周圍的景物披上了一層耀眼的金色。

    晚風拂過,下面的水塘蕩起道道波紋。天氣還是有些熱。已經吃了晚飯的市民三三兩兩的在公園內散著步,多是一些中老年人。年輕人卻是少見,怕是有更好的去處。

    將半斤滷牛肉,半斤鹵鴨翅和三灌啤酒全部灌入腹中,王歡不由連打了幾個飽嗝。

    「已經好久沒有打過這麼舒服的飽嗝了啊!」望著眼中的一池碧水,王歡慨歎道,心中並沒有什麼負擔,也不覺得用偷來的錢買來的東西,滋味就降了一個檔次。

    狼吃肉,狗吃屎!這才應該是天道法則!而不是反過來讓狗去吃肉,狼去吃屎,哪有這種道理!

    天色暗淡了下來,散步納涼的人也陸續一個接一個的按原路返回,準備歸家。

    坐在亭子欄杆上的王歡一直等到天完全黑透,公園空無一人的時候才起身,背起背包,在公園內轉了幾圈,最後找了塊草坪。

    這裡,暫時就是王歡打算過夜的地方。

    他可不想背個背包,深更半夜的在街道上亂竄。雙慶和西都以前同屬一省,那邊一有什麼風吹草動,消息很容易就能傳過來。萬一在街上被巡警叫住盤問,勢必露餡!君子不離危牆之下,考慮再三,王歡決定就在這個公園內過一夜。

    放下背包,搭好帳篷,找了個澆花的水管簡單洗漱了一下。

    然後,王歡開始了每日不輟的練習。

    《疾走功》第一層,迅捷如風,重在一個快字;第二層,身輕如燕,重在一個輕字;第三層,踏雪無痕,重在一個意字;至於第四層,踏浪而行,則找不出合適的形容詞來形容,屬於那種只可意會,不可言傳的境界,因為按照《疾走功》所言,古往今來,能夠有幸練至大成者,也不過一二人。所以,如果硬要安一個字,那勉強只有用一個「緣」字來形容。沒有緣分,不管你天分多高,有多刻苦,那也練不成。

    兩年的勤學苦練,結合自身的體會,王歡覺得自己已經到了第一層的中期。據他自己的估計,目前的速度大概在10米/秒左右,也就是時速36公里。而第一層的最高境界,按照《疾走功》裡面的形容:迅捷如風,快若奔馬,也不過是19米/妙,大概時速70公里左右,用一輛汽車,甚至是摩托車就可以追上。王歡想,大概該書的作者不知道獵豹這種動物,不然有可能就會改成「快若飛豹」這樣的形容。

    但即便如此,也不過是30米/妙,時速110公里。

    王歡明白,單純的快,在兩倍音速甚至三倍音速的子彈面前,都沒有太大的意義。

    不過,如果在快字的基礎上再加上一個輕字,提高身體的機動性和翻越障礙的能力,那就不是一個概念,不可同日而語了。

    所以,即便對於第二層「身輕如燕」仍舊抱有不小的疑慮,對於處於如此情勢下的王歡也無比希望自己能夠盡快的超越第一層,進入第二層境界。

    不過,王歡也知道做事情需要循序漸進的道理,急是急不來的。第一層中期,他整整用了兩年時間,如果要達到一層的頂峰,還不知道需要多久。

    但,不管怎樣,每日的鍛煉卻是不能放棄。王歡希望有一天用汗水積累出來的量變能夠突破質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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