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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四章 綁架 文 / 魯西平

    第四章綁架()

    在慶余堂這麼一耽誤,天色已然大亮,路上的行人也開始多了起來,王禪估摸著時間足夠便抽了個空兒在路邊的早點攤隨便吃了一點東西,然後才在路邊等了客車,在早上九點鐘左右的時候到了虎林縣城。

    虎林這地方在古代的時候是「肅慎」地,也是赫哲族世代漁獵的祖地,即便到了現在仍然是少數民族居多,民風彪悍。不過這地方地處幾座大山的環繞之中,對外的交通除了水路的烏蘇里江之外,其他的也算不上便利,所以自古以來一直都是地廣人稀,山多林多就是人少。

    王禪這一次下山,目的就是要把手裡的東西賣了換錢,然後再採購一批日常所需,至於他之所以還要大老遠繞道虎林的原因,其實就是要取回三個月前在一位熟人處專門定制的一件「東西」。

    由於常年待在大山深處,少有和外界接觸的機會,王禪在這世界上的所謂熟人,其實也就是每次下山和他交易的那些商家們,雙方你買我賣,我賣你買的,認真說起起來還只是利字當頭,各取所需罷了,遠談不上什麼交情友誼的。

    只是這次王禪專程來到虎林要找的周林,卻是唯一的一個例外。

    改革開放以後,國內的經濟形勢日益好轉,隨著虎林邊境貿易口岸的建立,小小的虎林縣城也越發熱鬧起來,賺錢的機會自然也就不少。這個周林是個極其「四海」的人物,四十幾歲的年紀,因為頭腦靈活,手腕高明,和當地的黑白兩道關係融洽,所以在虎林有著不小的名氣,也是屬於國內最先富裕起來的那一部分人之一。

    周林最主要的生意,明面上是經營當地的一些土特產品,向外大量的兜售諸如山珍猴頭,木耳,野菜等山貨,可他最大的利潤收入實際上卻還是背地裡進行的大宗走私貿易。依托於邊境貿易的逐步擴大,周林早在幾年前就已經壟斷了整個虎林地區大部分的地下交易市場,不論是對國內一些區域運輸,受到國家保護的野生珍稀動植物,還是源源不斷走私向對面俄羅斯地區的名貴木材,這人都做的是天衣無縫滴水不漏。

    和周林的交往是源於多年前在山裡的一次偶遇,那時候周林還沒有今天的這般氣象,只經營了一家規模不大的私營旅行社,對外招攬有志到大興安嶺中旅遊探奇的遊客,組團遊覽。因為缺乏具有特色的旅遊項目,又聽說虎頭領上有一座清朝時候就建成的關帝廟,周林便壯著膽子自己一個人跑進深山去探訪,卻不料山高林密,迷了道路,誤了天時,反被一隻餓急了眼的「老紅毛」給盯上了,一直尾隨在身後。

    要不是正巧碰上採藥回來路過的王禪,一掌拍死了那頭老紅毛,筋疲力盡又饑又渴的周林早晚就要沒了小命。

    「老紅毛」其實就是山中的一種野狼,只是大興安嶺中的狼和別地的狼大不一樣,通常毛色泛青,貪婪而兇猛,捕食的時候成群結隊,最少也有十幾隻,當地人稱之為青狼。而這種青狼年老之後,是要獨自離開狼群生活的,因為吃多了血肉和屍體,背脊上面的一溜長毛變成褐紅色,所以才被叫成老紅毛。

    另外還因為這種老狼被逐出狼群之後,生性多疑,體力下降,捕食的時候就和平常的青狼大不一樣,只長時間尾隨在獵物身後,往往一跟就是三四十里,耗得人獸精神疲憊之後,才會伺機而動,從背後咬斷獵物的喉嚨,是大山中是最詭詐、最凶險的狼中之狼。

    也就是經過了那一次的冒險後,周林在王禪的關帝廟養好了傷,回到虎林才決心關閉了已經漸漸走上軌道的旅行社,開始由小做大,幹起了走私這一檔子買賣。而他和王禪之間的交往也是因此而來。

    以後的幾年裡,逢年過節周林也曾不定時去過關帝廟一兩次,王禪也因為有時配藥的緣故在他那裡拿過幾次,山裡越來越少見的老山參來應急。不過他也不欠周林的人情,夠年份的山參雖然珍貴,可他這麼多年來積攢起來的大部分張虎皮和熊皮,卻也落在了他手裡,給周林日後的發家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從這一點上來說,其實王禪還是周林走私,幕後的供貨商之一。

    每個人都有著自己的一種活法,也都要為自己的行為在某種意義上負起責任。周林走私,要是觸犯了國法,自然會有國家的法律來懲處,王禪不認為這和自己有什麼直接的關係,而他內心深處其實也並不怎麼反感。

    只要這事情不牽扯到自己的頭上來,天塌下來也有高個子頂著,砸不到自家頭上。

    隨著橫煉功夫的日漸精深,平日拿來練習槍術的那根烏木桿子顯然已經不怎麼趁手了,所以王禪才在三個月前下山的時候找到周林,托他在南方找了門路專門定制了一桿大槍,這一次他就是來取的。

    現代社會,以前用來廝殺的冷兵器,尤其是大槍這樣的東西,夠年頭的不是被送進博物館展覽了,就是被一些人當成古董珍藏了,想要自己在民間淘弄到一桿稱心如意的簡直想都別想。就是花錢來買,也是價值不菲,更不用說王禪定制的這根大槍,還有許多獨特的要求,是為他自己量身打造的,要價更是高的離譜。所以他才會帶來了一張完整的虎皮,算是以物易物,給周林的報酬。

    雖然以周林現在的身家,未必就會在乎這些錢,但王禪有自己為人處世的標準。錢財乃是身外之物,沒了總還會有,人情卻是最難還的一種東西,如非必要就絕不要欠人人情,否則日後還起來可是麻煩。

    走在通往周林家的路上,這個時間周林應該是剛剛起來沒有多久,若是不出所料,王禪認為他應該能在路上就碰到周林才對。這個周林雖然幹的是違法的勾當,多年來賺了足夠他十輩子都花不完的錢,可日常生活卻不浪費,甚至還有些儉樸和低調,不該花的錢從不亂花,連出門的時候也是自己開車,很少帶著一群保鏢四處亂轉。

    早上的天氣還是很清爽的,還不到悶熱的時候,王禪慢吞吞的走在馬路上,拐過一個彎兒,遠遠的就看見周林提著一個看起來十分沉重的長條帆布背囊從自家的別墅裡走出來,剛要出聲打個招呼。

    突然,一輛老式的吉普車猛然啟動了引擎,從馬路對面直衝過來,眨眼就到了一臉錯愕的周林身旁,也不停車,只是車速微微一慢,就看見那輛吉普車裡蹭蹭跳下兩個剃了平頭的大漢,一左一右,一拳砸昏了周林,一個抱頭一個抬腳,轉眼就把周林扔進了吉普車的後排座。

    繼而嗡嗡一響,拐進前面一道岔路,沒了蹤影。

    「綁架!」王禪眉目一閃,立刻就反應過來周林被人綁架了。

    「這個周林平日裡做的都是來錢買賣,最近兩年還把整個護林地區的地下貿易佔了一大半,肯定也是明裡暗裡結了不少仇家,被很多人看不慣,我早就和他說過,急流勇退及時收手的道理,否則過猶不及,必遭禍患,這下子可不就被我說著了。好在今天被我撞見了,否則你這條命也就沒了!」

    眼見剛才那一幕,那從吉普車上跳下來的兩個大漢,從開始到結束,只是不到一分鐘的時間就把一個大活人「無聲無息」掠了去,竟是沒有半點多餘的動作,且一個個身手矯健,動作劃一,顯然也不會是普通的「綁匪」,就算還遠放不在王禪眼裡,卻也起碼都是練過幾年技擊格鬥的好手。

    王禪看在眼裡,自然是不能不管,不過他這時的出發點卻是,他定制的那一桿大槍還在周林手裡,要是周林有個三長兩短,自己苦心設計的那桿大槍豈不也就成了「流水」,再也拿不回來了!

    「如果我沒看的走眼的話,剛才周林手裡拎著的那個帆布袋子裡裝的就是我的那桿大槍了,真的不是我強出頭,實在是沒有辦法啊!你們抓走了周林,就等於搶走了我的大槍,算你們倒霉好了!」

    心裡猛地一笑,王禪突然感覺自己有些熱血沸騰起來,練了這麼多年的十三太保橫煉功夫,平日裡都是在山裡頭,拿著野獸練手,還從來沒有和人交過手,今天卻是個千載難逢的好機會。

    如同看到最心愛的玩具一樣,王禪腳下一動,人已提著裝了虎皮的麻袋原地竄出五六十步之外,緊跟著一腳踏地,轟的一響,他整個人便是狂風般捲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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