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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血腥基石 第一四七章 肖恩莫斯頓 文 / 騎著王八砍鯊魚

    第一四七章肖恩莫斯頓

    肖恩莫斯頓,從小在一個武裝團伙中長大,開始他把團伙頭子索羅斯當成了自己的父親,不過隨著他的年齡一點點變大,就不在這樣想了。

    因為索羅斯每到一處地方就要把當地的治安官幹掉,這一點讓莫斯頓十分反對,他認為這樣做遲早有一天,自己等人會寸步難行的!不過索羅斯並不理會,兩個人的分歧從此也就越來越大。

    到了莫斯頓二十四歲這一年,他感覺自己應該離開索羅斯團伙,他不想就這樣成為通緝犯,成為強盜,無論大人小孩,總是用恐懼的眼神看著自己。

    這樣的想法,是因為莫斯頓在號角小鎮遇到了一位姑娘,他覺得這個姑娘美麗極了,並且也不懼怕自己,本來索羅斯等人要將這個姑娘家洗劫一遍,並且要將她抓走,好好的玩玩!

    不過莫斯頓極力的阻止,索羅斯不願意在外人面前發生爭執,所以便隨了莫斯頓。只不過那一次之後,兩個人的關係,開始變得不可彌補!

    在來到了耶裡賽鎮的時候,索羅斯等人正在醞釀一次新的搶劫行動,而莫斯頓發現這一次的行動,之前的一些準備工作他們已經開始不在帶著自己了,這樣更好!莫斯頓心裡想到,等這次耶裡賽鎮之行結束,自己便開口跟他們說,自己要離開。

    也許是因為他們的囂張,也許是因為一貫的風格,這一次他們遇到了一個厲害的人物,而且這個人還在他們採取行動前,主動的找到了自己。

    那個人身材高大,掛著兩把左輪,莫斯頓至今都有印象,他先發制人般的,發出了和索羅斯的決鬥挑戰!

    索羅斯接受了,他充滿著信心,認為自己的槍法能夠戰勝那個高大的人,他也確有資本,因為他的第一槍,從未失過手。只不過這種自信,全部在野馬鎮被打破,二十步!是的!二十步的距離對方竟然就可以快如閃電般的出槍,並且十分準確的將索羅斯的頭骨打碎。

    莫斯頓第一次看見這樣的高手,只不過這個叫伊斯特伍德的人,給他的印象並不壞,他是正大光明的戰勝了索羅斯,而不是用什麼陰謀詭計!

    莫斯頓在索羅斯死後,也離開了團伙,過起了遊俠的生活,他用賞金和鋤強扶弱在數月時間闖出了一點小名,人們叫他「鬥士」。

    他還一直惦記著那個姑娘,他要去找她,向她表達出自己的愛意,可是在剛剛進入鎮口的時候,一夥匪徒,正在大肆的搶劫著,而且這夥人莫斯頓認識,就是自己以前的同伴,他去阻止,不過卻遭來了槍擊。

    於是他奮力的還擊,在當地警長的幫助下,終於趕走了這夥人,打死了七個,剩下的跑掉了。莫斯頓也受了重傷,不過他卻因禍得福,那個美麗的姑娘收留了他,只是姑娘的臉上有著一絲的愁雲,那是因為她的母親在之前的槍戰中不幸被射中了頭部!

    他要照顧她,所以他把這種想法跟這個叫佳麗的女子說了之後,她答應了,要跟著自己離開這個使她傷心的地方。

    他們信馬由韁,遇到鎮子就去住上一晚,在野外時莫斯頓就用來復槍,打上幾隻獵物,莫斯頓覺得這段時間是他一生中最快樂的時光。而且姑娘似乎也和他是一樣的想法。

    他們來到了洛杉磯,在這裡沒人認識他們,他們可以過全新的生活,可是身邊的世界,也是需要人去闖,去適應的!。

    艾馬爾團伙的弟弟,看到了那個姑娘,並且十分無禮,莫斯頓不可能忍受自己的妻子被別人欺負,當場拔槍將艾馬爾的弟弟,直接打死。

    「莫斯頓!我們真的要離開嗎?我是說,那個混蛋再被你打死的時候,並沒有人看見」!佳麗一邊在小木屋收拾著東西,一邊說道。

    這裡是洛杉磯的東郊,莫斯頓在這裡自己蓋了一個小木屋,只不過現在看來,他們沒住多久,就要離開了。

    莫斯頓把來復槍背在身後,將子彈一顆一顆的插進胸口斜跨著的彈帶中,說道:「我打聽到,我殺死的那個人叫弗蘭#艾馬爾!是當地一個大團伙的頭子,他還有一個哥哥,叫坎普#艾馬爾!他們在這裡很有勢力,早晚會查到我們的!」。

    佳麗把兩件衣服放進了布包裡,轉身看了看本身就沒有什麼的屋子,小木桌還是莫斯頓在三天前剛剛做好的。還有一個未完工的木椅放在牆角,可惜這一切已經不再屬於他們了。

    看到這些,佳麗有些傷心,說道:「好吧!莫斯頓,我們接下來要到哪去?」。

    莫斯頓看了看自己的妻子,知道此時自己一定要表現的堅強些,所以開口直接說道:「我們到東部去,或者你喜歡海的話,也可以去三藩市!我可以在海邊為你建起一座屋子,也可以出海打漁。佳麗,相信我,我們會漸漸好起來的。」

    佳麗聽到這話,給自己的新婚丈夫一個深深的擁抱,說道:「我當然相信你,並且從未懷疑過!」之後用手摟著莫斯頓的脖子,說道:「我們什麼時候走?」

    莫斯頓拍了拍佳麗的後背,說道:「就是現在,親愛的,我們可以從好萊塢山那面直接走出洛杉磯!」

    「好吧!」佳麗說道:「我去拿東西!」說罷轉身朝著兩個布包走去。

    「別著急!佳麗」!莫斯頓站起身,摸了摸腰間的左輪,說道:「我先出去看看情況,順便準備馬匹!」

    這兩天艾馬爾團伙查的很緊,他們好像瘋了一般,把洛杉磯幾乎翻了個個,也正因為這樣,早就打算離開的莫斯頓,並沒有立刻帶著妻子走!

    今天他們的活動頻率大幅度下降,也正是自己和佳麗離開的好時候,只不過莫斯頓打聽到了一件事,就是自己幹掉的艾馬爾弟弟,屍體被他們找到了,想來這也是艾馬爾團伙活動頻率驟然降低的原因。

    還有一件事,莫斯頓不明白,那就是艾馬爾弟弟的屍體,被自己埋在了離自己家五條街之外的廢水井裡,那麼隱秘的地方怎麼會讓他們這麼短時間就發現呢?

    莫斯頓有些懷疑這個消息的真假,但是他卻不敢去廢水井查看,誰知道廢水井旁邊有沒有艾馬爾團伙的埋伏!自己一去那就全露餡了!

    他只能趁著今天艾馬爾團伙在洛杉磯範圍內,活動頻率大減的時候,帶著妻子離開,要不然等幾天,說不定,人家會自動找上門!那時候自己就算身手再強,也保護不了妻子的安全!

    莫斯頓走出房門,看了看四周的情況,他雖然是住在東郊,不過距離市區倒也不遠,從這裡就可以看到市區邊緣的情況。人流跟自己剛到這裡沒什麼區別,只不過其中混雜著一些牛仔打扮的人,個個都帶著傢伙,心裡清楚,這些都是艾馬爾團伙的人。

    本來在前兩天,洛杉磯東郊幾條路上都有些艾馬爾的人蹲守,今天則只有兩個,而且他們竟然已經打聽出了是一個叫莫斯頓的人,殺掉的弗蘭#艾馬爾!這讓莫斯頓更加堅定了他要帶著妻子離開的念頭,在這中間他還發現了一個情況,就是在東郊的一個肉製品加工廠範圍內,艾馬爾團伙的人似乎從不進入打探,似乎顧忌裡面的情況,不過這一切都跟自己好像沒什麼關係!

    莫斯頓收回目光,走到了旁邊的栓馬莊上,拿起一把草料餵著自己的坐騎,這個老夥計已經跟著自己三年了,是自己忠誠的夥伴,並且還曾經救了自己一命,莫斯頓用手拍了拍馬的額頭。轉頭說道:「佳麗!我們可以走了!」。

    吱呀!!門被推開,佳麗提著兩個小的可憐的布包走了出來,道:「沒事嗎?」

    莫斯頓點了點頭道:「暫時沒事,只不過東郊的路上還有一處艾馬爾團伙的人,一共是兩個,不過別擔心,他們如果注意到了咱們,我能夠對付!」。

    佳麗點了點頭,將中間綁著繩子的兩個布包,掛在了馬鞍後面,之後莫斯頓扶著佳麗坐在了上面。

    牽著馬韁,向前走去。他知道,不光是在東郊,洛杉磯的的四面,肯定都有著艾馬爾的人,所以走那面都是一樣,肯定是避不開的。好在他們現在打聽到了「莫斯頓!」這個名字,卻並不知道這個名字的主人長的什麼樣。

    這多虧了自己自從來到這裡之後,還沒來得及在市裡走動,要不然現在一定會被發現!

    洛杉磯東面的山,其實是洛杉磯山脈的一處綿延之地,只不過當地的人都叫它好萊塢山。

    莫斯頓牽著馬韁,裝作和妻子有說有笑的樣子,向城市外面走著,這裡本來就是郊區,所以負責這面道路的艾馬爾團伙的兩個人,一下子就發現了他們!

    「哎!有人來了,那個男人背著槍,你去問問!」一個絡腮鬍子的男人,看見莫斯頓夫婦後,一邊抽煙,一邊朝著同夥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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