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280趕屍客棧 文 / 無路可走
時至傍晚,車終於在辰溪縣城裡停了下來,而經過了漵浦之後,道路就有些不好走了。而後聽屍老頭說,從這裡下車後,就要步行進山了,一想到要趁著夜色進入那流傳百年的趕屍禁地,王槍斃的心裡就已經有些忐忑了,可又不好明說,他本來是想留在湘潭等他們回來的,誰知道就這麼被趕鴨子上架的,拉來趕屍了。
屍老頭將車停在了一處隱蔽的地方,並將車後面放的那個大包袱打開,先是拿出了兩件純黑色的衣服遞給他們,並讓他們換上。王槍斃藉著縣城裡並不明亮的燈光一看,那件衣服的胸口上竟然繡著一個大大的『壽』字,這明顯就是給死人穿的衣服,嚇得他手一哆嗦就將這衣服掉在了地上。
「幹什麼,讓你穿就穿著。」屍老頭有些沒好氣的對他說道。
「穿上吧,咱們要去趕屍,屍體穿白,咱們穿黑,這是規矩,壽衣上有一股死人氣,不會被那些喜神誤認為是同類的,就好像咱們在火車上遇到的事一樣。」葉斯新趕快解釋著。
無奈之下,王槍斃只好把這件壽衣套在了身上,而後那屍老頭又遞給了他們一人一把馬刀,刀身有個一米來長,在黑暗中卻還散發著隱隱的亮光。馬刀是插在一個綠色的皮套裡的,王槍斃摸得出來,那是真皮做的刀鞘,而且鞘身上還有幾根長繩,是用來往身上綁的,葉斯新三兩下就將這馬刀熟練的綁在了自己的肩膀上,刀柄正好從他的後背冒出,只要一個反手,就可以將刀抽出來了。
王槍斃也是有樣學樣,但是他那寬厚的肩膀,似乎無法承載那刀上的綁繩,無奈之下,只好繫在了自己的大腿上,手臂垂下的時候,正好可以摸到刀柄的位置,抽刀也是很方便的。
「這山裡平常很少有人出入,沒準還會有野狼什麼的,而且那些蛇天天吸收林子裡的瘴氣,全身是都帶著毒的,一定要小心。」葉斯新說話的時候很謹慎,似乎這都是他的經驗之談。
聽到這些,王槍斃不由得又抓了抓那馬刀的刀柄,再看那屍老頭,將包袱裡剩下的東西都收拾了出來,一面小銅鑼,一個招魂鈴,一個裝滿了紙錢的塑料袋,還有兩面杏黃旗,上寫著『退讓』『迴避』四個字。而後屍老頭把這些東西都弄到了自己身上,最後又拿著一盒好像是胭脂的東西,在自己臉上摸上了那麼幾道。
「你們也摸點。」屍老頭將這盒胭脂遞給了葉斯新。
「這是幹什麼?趕屍還要化妝嗎?」王槍斃問道。
「不是的,化妝主要是為了防止那些山中的孤魂野鬼的打擾,就等於畫個鬼臉來嚇唬鬼的,但那都是老傳統了,現在也已經精簡了下來,象徵性的在臉上畫幾下就可以了。」葉斯新說著就用手指蘸了點胭脂膏塗在了臉上。
差不多準備齊全了,以他們三個人如此的打扮,如果被縣城裡的人看到的話,一定會以為三個神精病跑出來了,但好在已經入夜,而他們所待的地方又十分的偏僻,一切完畢之後,他們就順著那藏身的地方走出了縣城,藉著那朦朧的夜色,走在了去往盧溪的山林之中,也不知道是不是林中風大,耳邊總是會傳來一些呼呼的風聲,茂盛的樹葉也隨著這陣風,做出了迎合般的響動,在王槍斃聽來,就顯得尤為慎人。
「葉總,你說咱們不是趕屍嘛,怎麼看不見這屍體在哪裡啊?」王槍斃問道。
「不用急,咱們現在就去迎喜神去。」葉斯新說道。
「喜神?」王槍斃有些不明白。
「喜神就是趕屍匠對於死屍的稱呼,在他們口中是有一些忌諱的,所以對於要趕的屍體都稱為喜神。而趕屍也是被稱為走腳。如今不比以前了,都是上門服務,現在很少有人需要趕屍的,所以一旦接了這趟腳活,主人家把屍體放在這條趕屍路上的客棧裡,等著咱們去接,處理一番之後,才會趕著走。不過咱們現在也並不是真的為了迎喜神,而是另有原因。」葉斯新說到這裡,卻閉上了嘴,好像並不想讓王槍斃知道什麼。
路上雖然有些沉悶,屍老頭只是低頭趕路,除了葉斯新給自己說幾句話之外,就再也聽不到任何的聲音了,偶爾的有幾聲狼嘯出現在遠處,直嚇得王槍斃雙腿發軟。
走了大約一個小時的時間,王槍斃覺得已經來到了山林的深處,月光似乎徹底被樹林所阻擋,眼下只能依靠著手電在那山道中穿行,但就是如此,王槍斃也摔了好幾個跟頭,屍老頭和葉斯新不得不停下來等待著他。同時王槍斃也發現,他們走的這條路,似乎離沅江不太遠,好像就是在依著江水的位置而行,因為他總是聽到遠處傳來的流水聲。
「到了,你們小心點,一會兒記得,進門的時候,高抬腿,不要向門後看啊。」屍老頭突然說了一聲。
而此時王槍斃才發現,在前方不遠處,竟然出現了兩道亮光,在這黑暗的山林中顯得尤為扎眼,等他走近的時候,卻發現竟然是一間搭建的簡單的木寨,那兩道亮光正是插在門上的燈籠,白色的燈籠皮,裡面包裹著暗黃色的燭火,同時在那寨門前則擺著一塊破破爛爛的木匾,上寫著四個字『趕屍客棧』。
「這玩意兒也有客棧的嗎?是給人休息的,還是給喜神睡覺的?」王槍斃不禁問道。
「廢話當然是一起休息用的了,這裡只是用來接腳和落腳的地方,一路上也會有不少這樣的趕屍客棧,都是老年間留下來的建築,而這上面的燈籠,只有在有喜神的時候,才會被點亮,一旦接了腳,就要把它熄滅。」葉斯新向王槍斃小聲的解釋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