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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命運是神奇的存在 第五十章 賤蝶 文 / 柳暗花溟

    第五十章賤蝶

    「發什麼呆?」他問。

    我驚叫一聲,再度縮回被子,把自己團團包裹,「林澤豐,你穿上衣服!」

    他似乎啼笑皆非,「我們都這樣親密了,別怕羞了。」

    「你當然沒事,你臉皮厚。」我悶在被窩裡咕噥一句。

    他沒回話,好像是站在床邊想什麼,之後突然扯過被子,重又躺回到床上。他這樣做本來也沒什麼不妥,但是被子的面積是有限的,而我好像在練蛤蟆神功似的姿勢需要佔據大部分面積,他一拉之下,我的身體就暴露在空氣中了,嚇得我又驚叫一聲,連忙鑽進了被子中,而他的手臂也摟了過來。

    他的皮膚微涼,肌肉光滑有彈性,貼在上面很舒服,但我還是奮力保持距離,「現在要怎麼辦?」我急急的低聲問,感覺自己是暴露在敵人監視下的間諜,不,是賤蝶。

    「什麼怎麼辦?」我躲過去一點,他就貼過來一點,到最後我退無可退,半掛在床邊被抱在懷裡,大半張床空著,我們兩個人擠在一處。

    「我們--這樣--這像什麼話?」我結結巴巴的說。

    他輕笑一下,吻著我的頭髮,大概是我的害羞讓他感到非常有趣,「如果你是我的老婆,咱們這樣就很像話了。」他很少笑,更很少調笑,所以此時的語氣顯得格外快樂。

    「我不是你老婆。」我怒。

    「現在是也來得及。」他抱著我翻滾了一下,居高臨下的啄我的唇,雖然還是調笑的模樣,但眼神卻在我臉上緩緩游移,愛憐橫溢,溫柔纏綿,讓我的心跳得不規則起來。兼之火熱。

    他愛我!他愛我!我感覺到了。雖然不知道我有什麼地方值得他愛,雖然也不知道他的愛為什麼突然暴發了出來,可是他愛我。啦啦啦啦,真想唱歌。

    「給你看一樣東西。」彼此危險的對視幾秒後,他低啞著嗓子說,戀戀不捨地放開我,再度光著身子跳下床去,從丟在地上的大衣口袋裡掏出一個東西。

    好吧。既然已經長了針眼,就不怕多長點了,乾脆仔細打量打量他,有什麼了不起的。唔,他身材真是不錯,我於湖新何德何能,居然能泡到如此質感超群的美男,而且他還那麼有錢。所以。|com|eon姑娘們,不相信奇跡的人是不會擁有奇跡的。

    「這是什麼?」當他回到床上,我疑惑的看著他手中的桃心狀絲絨盒子,心裡一緊,繼而心頭發熱。

    在一般情況下。這種盒子中放地應該是戒指。當然,如果某豬農願意,也可以放心愛的豬舍鑰匙。那麼他現在是要--

    他沒回話,只打開盒子。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拿出一個閃閃發光的東西,在我還沒有反應過來,認為他可能會說點浪漫求婚話語的時候,抓著我的左手,強行套牢。

    「現在,你就是我老婆了。」他很正經的說,「在這種情況下,我們上床最像話不過。」

    哪有這樣的?!我們曾經勢同水火,因為誤中藥物,一夜風流,他就要娶我。我本著對婚姻質量認真負責的態度拒絕吧,他就想辦法強了我去,然後硬套上戒指,我就成為他地了。

    雖然吧,那個那個的時候我很爽很快樂。雖然吧。想到能做他的妻子,我很幸福。可是他不能浪漫一點嗎?唉,這個人呀。

    「我不要做你老婆,戒指拜託你拿回去。」我撫著戒指,哇呀,好大顆,至少有兩克位,粉鑽,一看就是名家設計的,價格不菲呀。哦,好閃光,我眼都花了。

    「你非做不可。」他說。

    「我沒看到有我非做你老婆不可的情況。」我繼續欣賞戒指,會不會藍鑽更好一點?我喜歡藍色。

    「你不嫁給我,伯母會打死你。」他好整以暇地慢慢道,「她向我保證過,說知道你死穴在哪兒,還說你一定會和我結婚,不然就打斷你腿。」

    伯母?哪個伯母?不是那個年約五十、徐娘半老、咋咋呼呼、開餃子館、暴力堪比孫悟空、嘮叨堪比唐僧、母愛具有殺傷力、據說還是狐狸精第九十九代傳人的伯母吧!

    我強迫我的眼睛從戒指上挪開,瞪著他的臉。不能怪我,我從小到大沒有過這麼奢侈地首飾,光石頭就要幾萬塊吧,加上國際名家設計,很值錢哪。而現在,我雖然不再對這戒指流口水,但卻握緊拳頭,發誓絕不讓任何人搶走它。

    「你找我媽了?」我緊張的問,生怕他點頭,可是他很乾脆的點了。

    「卑鄙小人!可恥,我鄙視你!」我抓著他的胳膊,又驚又怒,「咱們倆個之間的事,你怎麼可以告訴她?你都說什麼了?什麼時候找的她?」

    「你怎麼罵都好,結果證明一切手段都是正確的。」他有條不紊的回答我地問題,一點沒有歉意,「咱們兩個的事,本來不需要別人插手,可是你別彆扭扭一直不肯答應,我也只好借助外力,我說了,我一定要娶到你。至於我們的情況--我差不多全告訴伯母了,包括你的第一次給了我,她開始很生氣,後來聽說我是提親來的,就立即開心了。我是兩天前找的她,正好大雪困住了你,我和伯母才能好好談談。她不接你任何電話是嗎?因為她再等我搞定你,如果我不成,她會親自出馬。」

    我的天哪!我全身發冷,口不能言。我於湖新平時自我感覺良好,還覺得自己傻不錯的,說不上人見人愛,花見花開,但也沒到人見人曬、車見爆胎地地步,怎麼著?就這麼給自己地親娘和有不正當男女關係的男人給聯手賣了?!敢情我娘聽說我被男人吃干抹淨,不但沒棒打這個色狼,還好酒好茶招待了?敢情人家已經坐實我一定會嫁,胸有成竹地來強我了?哪有這樣的呀!

    這到底是求婚還是變相搶親?

    「你讓她來,我一點不怕她。她都準備先打死了,我也不怕再被打斷腿。」我羞惱,帶著腦袋掉了碗大的疤,老子十八年後又是一條英雄好漢的氣勢,一邊說還一邊捋戒指。

    其實,我表面用力,實際上卻把戒指推得更深些。這麼貴重的東西,戴在我手上就休想再拿走了。但反抗的樣子也得做一做,不然他就看輕我了。

    得讓他千哄萬哄,還要藉機提一些條件,讓他在意亂情迷下答應,然後才下嫁,這才是王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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