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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命運是神奇的存在 第二十八章 我拒絕 文 / 柳暗花溟

    第二十八章我拒絕

    醒來後,照樣腰酸背疼,看來昨晚運動太過量了。

    眼看天色已經很晚了,我餓的肚子咕咕叫,於是下床洗澡,煮方便麵吃。在洗澡的時候,我清楚的看到自己身上恩愛的痕跡,讓我無法自欺欺人。

    昨晚,不是一場夢,所有的事都發生過。而他一天也沒來找我,這是否證明他並不在意呢?這是我的第一次,可不是他的,也許他根本不在乎。

    或者乾脆假裝沒發生,忘掉它算了吧。反正對於這個時代來說,大學畢業時如果還是處女就會被嘲笑,我這種人早應該被拉去遊街了。現在被解決了,豈不是正好?

    抬頭看看表,居然已經快晚上八點多了,這會兒,他應該下班了吧?奇怪的是,整整一天我的電話都沒有響過。平時很多人找我的,偏偏在這一天,我似乎被所有人遺忘了。

    努力的吞嚥麵條,壓制情緒,可偏偏這時門鈴卻響了,在我以為它永遠不會響,在我決定要放棄的時候,它卻響了,嚇了我一跳,害我差點被麵條噎死。

    我騰的一下站起來,然後傻傻的不動,還不知道門外是誰就不知所措了。萬一是收清潔費的呢?萬一是送快遞的呢?我提前害怕,這不是浪費感情嗎?

    不過,門外很寂靜。我悲哀的明白,來者不是收費員或者快遞員,因為他們總是很沒有禮貌的拚命按鈴,直到你跑得像逃命一樣的去打開門。當然門外之人也不是我身邊的人,包括我娘在內,他們都有鑰匙。

    我處於木僵狀態,除了耳朵外,所有感官都關閉。甚至連呼吸都忘記了,直到第二聲門鈴聲略帶遲疑的想起,我才一哆嗦。

    裝不在家?不,如果他守在外面等怎麼辦?他這人死心眼兒,現在天冷了,死等著會凍到。可我真的不知道如何面對他。前一天,我還可以趾高氣揚的和他斗來吵去,自認為無慾則剛。可是經過一夜,人類最原始**地一夜,我都不敢看他了,恨不得能穿越到異世界去。

    門鈴第三次響起,這一次感覺堅定多了,似乎我不開門,他就不會走。於是,我被逼無奈。慢慢騰騰、磨磨蹭蹭的走到門邊,因為沒有門鏡,也看不到外面,只好把防盜鏈掛上,然後打開一道門縫。

    我家在走廊的盡頭。門的一側是牆壁,所以只打開一條門縫的話,門裡門外的人互相看不到,也擠不進來。除非門外的是e.t,但對話是可以的。

    「誰呀?」我明知故問,心頭亂跳,希望得到非預期地答案。可是--

    「小新,是我。」他的聲音,怎麼突然感到這麼熟悉,似乎一直盤繞在我心頭,陪了我千年萬年似的。

    「有事嗎?」我問。連自己都佩服自己的演戲功力,因為我的聲音聽來好平靜啊。

    他頓了一下,有好幾秒那麼久,然後才說,「能開門嗎?我們得談談。」他語氣溫柔,還有點生怕傷到我的小心。

    「我--呃--家裡有重要的--客人,現在不方便。」我撒謊,但感覺他並不相信。

    不過他沒的拆穿我。也沒有強求。只從門縫中塞進來一份雜誌道,「看看這個。」

    我一愣。但還是下意識地把那印刷精美、花花綠綠的雜誌接了過來。之後突然想到一種可能性,立即無比震驚。

    不是被狗仔隊拍到了吧?林澤豐也不是明星,為什麼私生活那麼多人注意?天哪,我們昨天才--今天就天下皆知了。還有--不是酒窖裡有攝像頭,把我們的過程全拍下來了,然後拿去做成狂野有色小電影在互聯網上賣吧?

    不活了!不活了!不活了!不活了!

    「你看喜歡哪個,告訴我。」正當我下定必死決心的時候,他忽然又說。

    我簡直莫名其妙,都被偷拍了,還要我選擇喜歡哪一個?有錢人真變態!難道他要買回家自己欣賞嗎?還是--乾脆--只能這樣了--讓我死了吧!

    「小新,在聽我說嗎?」他見我半天不說話,又問。

    「我不選!」我沒好氣的說。

    「那--我幫你決定吧。」他一副息事寧人地態度。

    我氣壞了,差點把門徹底關上,隔絕這個無聊的男人,但無意間一低頭,發現手中的不是雜誌,而是一本商品介紹畫冊。再仔細看下,居然全是各式各樣的鑽石戒指。

    他,這是什麼意思?

    我地心臟似乎被什麼抓了一把似的,發緊,而且火燒火燎的。他幹嘛要買戒指給我?補償我?道歉還是示好?或者--難不成--他是在求婚?!

    「為什麼要我選戒指?」我艱難的問出。

    「我娶你。」他靜默了數秒後,直率的說,「昨天的事--你還是第一次--我的意思是說,我會負責的,所以,我娶你。」

    一瞬間,我說不清心裡是什麼滋味,像被雷擊了似地,先是一片空白,然後有劇烈的感覺。有一點點開心感、有喜悅、有慌張、但更多的是疑惑,還有不滿。

    他愛我嗎?娶我是因為愛,還是因為和我有了那種關係?為什麼我感覺他的求婚如此勉強?好像做了錯事就要承擔後果似的。昨天--在他看來是錯事嗎?他不是心甘情願的?他是被藥力控制?被中了慾火焚身不做死的我引誘?他會不會覺得救我出苦海還要負責,是好心被雷劈?

    如果說他真是因為愛我而娶我,打死我也不相信。頂多,他算對我有感覺,但如果沒有昨天的事,絕不可能進展得這樣快。那麼他是為責任而娶我地可能性最大,看他求婚地態度就知道了。

    就算不用弄得很浪漫,非得在眾人面前下跪,天上放煙花,請樂隊演奏什麼的,至少也要有鮮花和戒指。可他呢?扔給我一本雜誌,讓我選一款戒指,然後買來給我就算了。這哪有誠意呀?反而,他地行為透露著厭煩和無奈的信息,似乎在完成一項儀式。

    在這種情況下,我怎麼能答應?

    沒錯,我於湖新年紀不小,恨嫁之心強烈,但說我白癡也罷,不現實也罷,我的婚姻是要基於愛情之上的,不是責任、不是物質、也不是條件,只要一句話,那就是他愛我。

    他這樣子求婚,好像是敷衍了事,好像是完成任務,這不會讓我感到幸福,而是覺得受到了侮辱。至少,他該姿態低一點,不要連求婚也這麼傲慢,難道他不懂「求」字的意思是什麼?我想嫁人,其實只是想找個相愛的男人而已,並不只是那紙婚書,更不是為了進入豪門。

    「林副總,您是再向我求婚嗎?」我笑,感覺門外的寒意滲了進來,直入我的骨髓。

    「是。」他簡單的回答。

    「那你不必費心幫我買戒指了,因為我的回答是:我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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