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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命運是神奇的存在 第十九章 愛與不愛? 文 / 柳暗花溟

    第十九章愛與不愛?

    從來不知道,一個吻也可以這樣狂野激烈的,有親得死去活來的感覺。

    而當他放開我時,我需要倚著牆才能保持站立。他的雙手則撐在我身側,把我包圍在他的臂彎中,呼吸濁重,似乎身體的力量全部被抽空了,需要借助外力才站得穩。

    我不敢抬頭,心中的感覺說不清是羞澀還是尷尬,或者是恐懼,生怕目光再一相對,就有可能發生點真正的桃色事件。而他也不說話,我們就這麼僵著,然後不約而同的努力走動,也不管丟在酒吧門口的車了,直接叫了出租車回酒店。

    一路無語,真正的無語。

    到了那個有三間臥室的豪華套間後,我像小白老鼠一樣快速的穿過大廳,溜進自己的房間,把他扔在身後,好像做了什麼大錯事,怕給別人逮到似的,幸好林老爺子已經睡了,不然我真怕被他問東問西。

    我現在需要冷靜,好好想想到底發生了什麼,前一刻我們還是仇人一樣的存在,後一刻就吻得像是最熾熱的戀人,而且是久別重逢的那種。

    怎麼了?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我愛上他了嗎?他愛上我了嗎?我喝醉時吻他,他喝醉了又吻我,如果我們都喝醉了,會發生什麼?會不會直接那個那個?天哪!珍愛感情,遠離酒精,這話果然沒錯。以後只要見到他,就要離酒遠一點,最好方園百米內沒有酒才好!

    可現在,我們之間是什麼感覺與狀態呢?說實話我糊里糊塗的,相信他也不太清醒。人家說身體總是比心靈忠實,難道我們身體之間的吸引早於我們心靈之間的萌動?慢來慢來,這是不對的,應該先有愛情再有**。為什麼我和林澤豐之間是相反的?

    或者,是身體引導心靈找到正確的方向,然後真愛才能確定?是這樣嗎?不行了不行了,頭暈,想不出來,而且還夾雜著煩惱。

    不過我很確定我對他有吸引力。沒錯,我沒有很正式地戀愛過,也沒有破處。但是我是女人,有女人的本能,我相信他有一點點,哪怕只是這一點點的為我著迷。

    如果說,是我的外形吸引著他,我覺得不太可能,畢竟我頂多算是清秀,和「美人」二字是搭不上邊的。而他身邊美女成群,隨便拎出一個就比我漂亮好多。但如果說是我的好人品吸引了他,那就更不可能了,我們似乎一直相處的不好,彼此看不順眼。他更是經常性的不屑我、不耐煩我、還侮辱我。

    唯一地解釋只是兔媽的那兩個。

    之一:因為我與林澤豐在最初的相識時。就嚴重打擊了他多年來非常強硬的自信,所以他才對我念念不忘,我也才在不知不覺中刻在他的心裡。而越是見慣美女的人,對美色反而不那麼在乎了。

    之二:基因的選擇。這是沒辦法解釋的。就像是一見鍾情,就算兩人在理智上多麼排斥,最終還是會走在一起。因為基因地吸引是最致命的,多麼努力也無法擺脫。

    但不管我和林澤豐之間的情況是以上列舉的哪一種,我明天早上和他怎麼相處才是關鍵。那樣熱烈的親過兩次,應該是戀人地關係,可惜的是,我們的心從來沒有試圖靠近過。

    人們的戀愛都有基本地程序。相識,瞭解,相愛,親暱,最後交配,當然包括合法婚書下的叉叉圈圈,也有愛情名義下的。但畢竟,這個過程不能太顛覆。哪像我和林澤豐。從中間開始,然後兩個人都茫然。不知是向左走,還是向右走。

    何況,這其中還夾著秀和豆男兩個人。

    唉,看人家戀愛都很簡單似的,我此時卻想的一個頭兩個大,差點淹死在浴缸裡,後來頭髮還濕著就躺在床上了,迷迷糊糊的睡著。

    夢中夢到了他,好像是在一個天體浴場,或者是溫泉,總之到處是飄浮了白色霧氣。他站在清澈的水中洗澡,某新躲在一片荊棘叢中很沒出息、很沒形象的偷看,但不管我如何用力瞪大眼睛,就是看不清他地身體。

    然後他發現了我,很兇惡的撲過來,說我看了他,他也得看我才不吃虧,說著就撕我的衣服。我奮力掙扎,半推半就,然後我們倒在了荊棘叢中,活活把我疼醒了,睜眼一看,才發現我是躺上地上,是從床上翻下的。

    我躺在冰涼的地上不動,人為的讓自己冷靜一下。

    太可恥了!我居然為了一個吻而做春夢。太可恥了啊,於湖新!你的身體難道就那麼渴望他嗎?這是好色!不是愛情!你這麼多年守身如玉,不就是為了把珍貴的第一次送給自己最愛地人嗎?於湖新,你要淡定,要淡定!

    可是我淡定不下來,渾身發熱,一摸自己地額頭,才發現略有些燙。原來我是發燒了,這才胡思亂想。原諒自己吧,雖然生病了還做春夢,只能證明自己是個好色的白癡。

    從地下爬起來,一看表,已經是早上十點多了,於是慌忙洗漱穿衣,而因為昨天頭髮還**地就睡了,所以頭髮亂得像鳥窩,只好胡亂綁起來。

    「昨晚玩得好嗎?」我一出門,就看到林父坐在沙發上靜靜的喝咖啡。

    「很好。」我下意識的抓抓頭,心虛得很,感覺這老爺子那一雙灰藍色的深眸洞悉一切似的,「不過後來酒吧發生了群毆事件,我和豐就跑回來了,忘記了您的車子。」我補充道,感覺多說些話,心裡會踏實一點,結果恰恰相反。

    他微笑點頭,「我知道了,因為早上警察打電話過來,找那輛車的主人,而且說明了情況。」

    「不礙事嗎?」我一驚。

    他擺擺手,「只是叫我去取車,我派了高管家去了。」

    「我還弄丟了您的風衣。」我垂下頭,不知道那風衣貴不貴,但願林澤豐不要又以這個為借口,強迫我給他做家務。

    話說我們的合同還沒有完成,這次我不但沒保護成林澤秀,還讓自己被綁架了,雖然幕後主謀是他們的爸爸,可林澤豐會不會把這也算在我頭上,強行延長服務期?可疑的是,他一直沒提這件事,這才讓我惴惴不安,感覺我當初簽的不是服務合同,而是一張血淚賣身契。

    「沒關係,我風衣多的是。」林父拍拍自己身邊的座位,讓我坐下,「昨天,你和豐吵架了?還是--發生了什麼事?」他突然問,又玩突然襲擊這一手。

    「沒有呀。」我回答,還故意天真的眨眨眼。

    「你回答的太快了。」他拍拍我的頭,似乎很喜歡這個動作,「這證明有問題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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