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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我的兩萬人在哪裡? 第十章 垃圾瘋 文 / 柳暗花溟

    第十章垃圾瘋()

    「小新,發生了什麼事?你怎麼待在這兒?」我正抱著包包和鞋子的殘骸在員工通道中神不守舍的瞎逛,一臉癡笑,冷不妨有人叫我。一回頭,卻是月月。

    她開著她的小車停在邊上,還好這邊通道夠寬,不至於擋了其他人的路。

    「月月,你今天真漂亮。」我大力揮手,因為心情好,嘴巴也甜。

    月月瞪了我一眼,招手道,「快過來,有什麼事上車說。」

    我光著腳,叭嘰叭嘰的跑過去,等她把車穩穩停在她的固定車位上,才把今天早上的事眉飛色舞的說了一遍。

    月月皺了皺眉頭,「你闖了禍了知不知道?你知道你口中那個欠揍的男人是誰嗎?他是你夢中情人的親哥哥,林澤豐。我們有兩個林副總,你看上的那個主管公司一切內部事務,被你打了的那個負責公司所有對外的生意往來。那個人有名的鐵腕,心狠手辣,冷酷決絕。我和他共事不多,但都說他小氣得很,得罪了他的人沒一個有好下場,在生意場上殺人不見血,吃人不吐骨頭的。」

    不會吧?有那麼可怕!如果他針對我,我不是死定了?!我嚇了一跳。再者,先不說林澤秀會不會為了我而讓他哥哥不開心,單從我對林澤秀那不可告人的目的來說,將來也是一大障礙啊!

    可是,我難道看著那隻狗被無辜打死而不管?這不是我於湖新做的出來的,所以我對今天早上的流血事件並不後悔。

    「那又怎麼樣?林澤秀沒有開除我啊,我撲倒林澤豐又不是故意,誰讓他鼻子沒事長那麼高,要是像純種京巴那樣臉是平的,也不至於流那麼多鼻血。」我嘴硬。

    「還流了鼻血!」月月的臉上混雜著難以置信和絕望的神色,「你這丫頭快三十的人了,怎麼還這麼毛手毛腳?」說完這句,突然又露出些笑意,「不過想想林副總這麼威風凜凜、從來不吃虧的人居然給你打到流鼻血,也真是搞笑。」

    「我沒打他,是意外!」我責怪的打了月月一下,「那現在怎麼辦?」

    「能怎麼辦?先看看現說。希望他是大忙人,沒時間理會你這小蝦米。」月月攤開手,「或者寄希望於他們兄弟不和,林澤豐要對付你,林澤秀就偏要護著你,兩兄弟別苗頭,你就能生存在心上人身邊,瞅準機會再吃了他了。」

    「他們兩兄弟不和嗎?」我興奮。

    哇呀呀,豪門恩怨,八點檔狗血言情劇演得多了,有機會看一回真人版也不錯。不過只要有我在,我家秀秀一定會沒事的。

    月月歎了口氣,「其中細節有誰知道,反正在公司表面還好,但他們在很多事情上意見相左,經常當眾爭執。有錢人家就是這樣,反倒不如我們普通人家的兄弟姐妹相親相愛,多幸福。」

    我一想也是,剛才他們開車進來的時候似乎在賽車,連一條車道都明爭暗搶,可見兄弟不怎麼和睦。

    「他們長得一點也不像,是不是兩個媽生的?你看我家秀秀多麼斯文俊秀,他那個哥哥還真不愧了這個『瘋』字。或者是林老頭一直沒有子嗣,於是先收養了一個。你也知道,好多沒有小孩的人會收養一個孩子作為引子,也就是『帶子』之意,很多人後來就真的有了自己的寶寶。」我發揮想像,「那個人脾氣那麼臭,說不定是從垃圾箱裡撿來的,天大地大,他卻連一隻狗也不能容下。嗯,以後就叫他垃圾瘋好了。」

    「他的名子是豐收的豐啦,而且人家是一奶同胞的親兄弟。」月月給我逗得直笑,「總之,你放聰明一點,要想達到你的目標,你就得在公司裡待盡可能多一點時間,不要傻乎乎的,眼神要伶俐。如果林氏兄弟真是明爭暗鬥,你有可能在夾縫中生存,但也隨時可能成為炮灰。畢竟,林澤秀不可能為你徹底得罪他哥哥,面子上兩兄弟也要過得去。你要知道,ces的總裁,也就是這兄弟兩個的父親雖然已經基本上不管事,但具體傳位於誰還沒有確定呢。」

    好傢伙,豪門恩怨外加兄弟奪嫡。我於湖新平淡而悲慘的人生終於也有華麗的一幕,儘管我是活動佈景板,但那有什麼關係,我會努力成為最佳女主角的。

    「知道啦,月月,你比我媽還嘮叨。」我摸了摸胸口,感覺沒受什麼打擊。

    這是我的優點吧,人家都說白癡容易快樂,情緒變化也大,我就是這樣。只是我到ces工作的事還沒告訴我老娘,要怎麼和她說還是個問題,要找她q點錢是個更大的問題。

    她在更年期,對我抬手就打,張口就罵,此症狀已經持續了二十九年,基本上從我出生就是如此,害我現在看到中老年婦女都有心理障礙。

    「那你快走吧,我要上班了,不能送你,沒想到你第一天上班就驚天動地的,以後要提防林澤豐,說不定他會找你麻煩。」月月打開車門,「你有沒有帶錢,叫出租回去吧。」

    我點點頭,雖然為了匹配在ces工作的身份,我花光了所有的錢購置衣物,但我還留有百來塊救命錢,估計一會兒會貢獻一半給出租司機,也就是說,今天早上我一條小命去了半條,連頓午餐也沒混上。

    我想坐公交,可是我還光著腳,如果扎到腳底,發炎感染,花錢就更多。這哪裡是上班拿高薪呀,純粹是找罪受,結衣縮食,只要外表光鮮就行。到現在我還真同情這公司的普通員工了,要不是我目的不純,恨不得現在立即走人。

    我溜溜躂達走出員工通道,在出入口還受到了那幾名保安明顯的鄙視,我掂量了一下鞋子殘骸,他們立即當我透明,讓我大搖大擺的走出去。不過才拐到人行道上,路邊的花叢中就傳來一聲嗚咽,一看剛才那只闖禍的狗正躲在那裡,探出小腦袋看我,可憐兮兮的。

    我歎了口氣,跟它用意念交流,之後走過去抱起它。唉,好沉。這隻狗真聰明,知道受傷了也要找我幫忙。我不能不管,否則它這樣的野狗也活不下去,所以我也顧不得身上的名牌衣服了。

    那些打著治理狗患,清潔市容招牌的人是不會逮野狗的,因為沒有人會為野狗付錢,逮沒上證的家狗多好,主人一贖就得花好幾千塊。

    我抱著狗打車,好幾輛車拒載,嫌這狗髒,把我氣得夠戧,我一高貴淑女還沒嫌,你們嫌什麼?好不容易有一輛車肯載我,還要我多付二十塊,並承諾一路上絕不把狗放下。

    快一小時後到達診所,我胳膊要斷了,口袋裡的錢就剩下二十塊,乾脆狠狠心,打算中午買個十五塊的盒飯,外加五塊錢加一隻的小小的雞腿,我和狗美餐一頓,有什麼愁事明天再說吧。

    「給你起個名子,今後你在我這兒養病期間,就叫垃圾瘋了。」小珊不在,我一個人給狗洗了澡,治了腿,已經又累又髒到不成樣了,但想到可以用狗來命名那個不可一世的渣,心情還是很阿q的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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