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第四十九章 使宋3 文 / 肖申克117
外面的雨終於停了,風卻仍在頑強地刮著。殿內燃著柴火,卻也是暖烘烘的。
趙誠一邊與劉翼有一句沒一句地閒聊著,一邊饒有興趣地看著身旁軍士在跟參軍凌去非學生字。趙誠身邊的護衛都是自己從西域帶來的那兩千人中的一部分,都是自己最值得信賴的人。之所以讓他們學文化,那是因為將來他們都要擔當中級甚至高級軍官的,在趙誠的心目中,儒將第一,最不濟的也要看得懂粗淺的文書和軍令。
讓一幫大老粗認識字,並非一件很容易的事情,趙誠也不指望人人都成秀才,只要求他們每天認識一個字就行了。為此,他一邊用強硬命令,一邊採取種種獎勵制度,誘惑他們學文。識字的途徑無非就是將劉翼編的蒙學讀物《三字經》作為教材,另外就是軍規:
三軍個個仔細聽,行軍先要愛百姓。
賊匪害了百姓們,全靠官兵來救生。
第一紮營不貪懶,莫去民家取門板。
第二行路要端詳,夜夜總要支帳房。
第三號令要聲明,兵勇不許亂出營。
愛民之軍處處喜,擾民之軍處處嫌。
軍士與民如一家,千記不可欺負他。
參軍凌去非是中興府人,今年不過二十一歲,原是賀蘭書院中最傑出的一位學生。趙誠見他不僅才學好,騎射工夫也不錯,就安排到鐵穆身邊歷練了一年,後被趙誠提拔到自己的身邊。不當值地二十人正有板有眼地跟著凌去非學生字。紙墨也是現成的,從柴火堆中找一截燒黑了的枝條,在地上橫七豎八有模有樣地練起來。
秦九與徐不放兩人都老老實實地席地練著字,兩人還不忘指摘對方寫的字太難看,爭得不亦樂乎。凌去非皺了皺眉頭。他畢竟太年輕,從職務上又是半個下級,資歷上更是小字輩,不敢公開批評他們倆,只得將求助的目光瞥向一旁的趙誠。
「現在你是教書先生,他們無論官職大小。皆是你的學生,有何不敢管教的?」趙誠笑著道,「就是在軍中,主官若是有錯,你身為參軍,也要當面指出來。」
秦九與徐不放兩人聞言立刻閉上了嘴巴,埋著頭認真寫起了生字。就像沒發生過什麼事情一樣。低頭做好學生。
「一日為師,終生為師。去非,這有什麼不敢地,將來他們無論做到什麼大官,無論多大歲數,在你面前還得乖乖地聽著你的訓令。」劉翼鼓勵道,又道,「徐不放、秦九,你們說是不是啊?」
徐不放和秦九哪敢對劉翼的話提出異議。更不想招來趙誠的懲罰,紛紛表示:「下不為例、下不為例!」
凌去非見徐、秦二人認錯,也就不再追究,繼續自己的教書育人大業。
殿內一角的趙葵與余兩人看得出神,心中驚異。
「大人。這些來自河西使團。乃外蕃之人,卻也是教化之人。赳赳武夫居然學起了文字來。」余悄悄地說道,「真讓人不可思議。」
「他們地軍規相當不錯,若是真得能做到親民、愛民,試問天下哪裡不可去?」趙葵低聲說道,「然而軍規定的好,卻比不上言行一致。若是講一套,行的又是一套,不如沒有軍規。自古軍中哪個沒有軍規,我等不能妄自菲薄才是啊。」
「大人教訓的是。」余道,「大人不妨讓我去與那賀蘭國王攀談幾句?」
趙葵微點了點頭,余便起身朝著趙誠走了過來。趙誠雖然與下屬們說著話,卻很想與那位趙葵聊聊,奈何找不到一個理由,他見趙葵身邊之人走了過來,心中暗喜。
「在下余,乃趙知州屬下一刀筆小吏,想從國主大駕手中討一杯酒喝,不知能否?」余道。
趙誠聽了此人自我介紹,心中又是一喜,口中卻道:「原來是余幕府,久仰、久仰!」
趙誠說「久仰」,那是實話實說,余只當這是初次見面寒暄之辭。
「我賀蘭禁酒,只有這西域來的葡萄酒,不知能否入尊下之口?」趙誠將一羊皮囊葡萄酒遞到他面前。
「葡萄美酒,西北特產,自古關西有欲飲琵琶馬上催之句,乃我輩男兒所景仰。在下一介書生,不敢推辭國主之賜。」余道。他大方地在趙誠的面前盤膝坐下。
「其實我關西男兒最愛的還是烈酒,只是西北少產糧食,葡萄倒是隨處都有,因而這葡萄美酒倒是不缺。」趙誠道,「西北苦寒,若是飲得一口烈酒,渾身便發熱,男兒縱是戰死沙場,也無所憾也。貴國範文正公有詞云:酒入愁腸,化作相思淚。而我賀蘭男兒卻是將烈酒與刀子般地獵獵西風一起入腹,酒入胃腸,卻多了一份豪氣與壯志。」
「好,國主所言令在下神往。」余喝彩道。
「若是閣下願意去我賀蘭作客,本王倒是極願意做那好客地主人。」趙誠笑著道。余只當這是客氣話。
那一邊凌去非的一堂課結束了,學生們都大鬆了一口氣,紛紛將書本塞進懷中,玩起了自己的兵器。秦九將自己的賀蘭長刀拔出,發出龍呤般的悅耳聲,在火光的照耀下,閃著妖異的光芒。
「這是什麼兵器,似劍非劍,比劍寬,比刀窄。」余見獵心奇,張口問道,「為何製成彎形?」
「此刀名曰賀蘭長刀。」趙誠道,「至於為什麼彎形,閣下不覺得有弧狀。易於砍殺嗎?」
「原來如此。」餘點頭道。
趙誠見他挺好奇,並解下自己的佩刀,遞到余的面前道:「閣下不妨把玩一下?」
余沒有客氣,伸手接過長刀,將長刀在手中揮舞了幾下,輕易地將一截樹幹砍成兩截,讚歎一聲:好刀!
他根本就沒在意自己這個舉動會不會被對方認為是居心叵測和無禮之舉?趙葵在角落裡適時地咳嗽了一聲,余這才意識到自己有些魯莽了。眼間一瞥趙誠左右,見他地手下正握著角弓,看似是一試新換弓弦鬆緊是否如何,卻隱隱將自己當成射殺的目標,只要自己的動作稍大,恐怕當場就會將自己射殺。
余暗叫慚愧。便還刀入鞘,準備遞還給趙誠。
「閣下若是喜歡,我這把佩刀就送於您。」趙誠見余有些喜歡,便主動提議道。
「此刀乃國主貼身佩刀,在下不過一無名小卒,君子不奪人之美,在下怎敢奪國主所愛呢?」余連忙拒絕道。
「這是哪裡話!」趙誠佯怒道。「我趙誠平生想送出的東西。豈能收回?莫不是閣下恥笑我賀蘭地處西北,乃蠻荒之地,不及大宋繁華萬物昌盛,或是以為在下乃無知小王,不能入閣下法眼?」
余瞅了瞅不遠處的趙葵,見趙葵點了點頭,只好收下:「多謝國主厚愛,在下一定會妥善保管此刀,定不會讓它沾了污垢。」
「不、不!」趙誠卻擺手道。「刀不過是一死物,若是閣下將此刀當成珍寶供在自己書房之中,還不如將它當了換酒錢。刀唯一地用處,在於沙場殺敵,用敵虜地血來餵養它。才是正道。如此才不會辱沒了它。若不是用來殺人,那只能是菜刀。但即便是菜刀,那也是可以用來殺人的。」
「國主教訓地是!」余發現自己在趙誠面前只能點頭稱是。他心中十分疑惑,不知自己得此刀將來是用來殺金國人,還是用來殺蒙古人,或是眼前的這位賀蘭國王,畢竟大宋朝野人人都知道蒙古人很可能是將來的對手。他對趙誠的好感倒是有了幾份。
趙誠似乎是知道余心中所想,只聽他說道:「小王這次奉蒙古可汗來到此地,正是為了與大宋朝廷和議,貴我兩國共抗金國。」
「此等大事,非在下所能參與。」余道,「願國主能達成所願!」
趙誠卻道:「小王並不奢望兩國能達成約好之美事。但願相互理解,不起邊畔,那就很不錯了。」
「要說兩國約好,數年前,貴國攻我關外階、鳳、成、西和與天水五州,殘殺我大宋百姓無數,生靈塗炭,此事當作何解?山東忠義軍及淮東諸事端,又作何解?」余並未給趙誠太多的面子,「在下數年前不過是一書生,但未卑不敢忘國憂也。」
余臉上有些怒色,言語間飽含著鏗鏘之氣,忘了自己剛接受過趙誠一件禮物。
「這正是小王此次出使大宋國目的之所在,若是兩國交好,則既往之事將不復生也。」趙誠道。他心中大感冤枉。
「前事不忘,後事之師。」余道,「國主如何能讓我大宋相信?」
「小王只能盡力而已。」趙誠承認道,「但若是兩國老死不相往來,恐怕不知對方心意和企圖,卻更容易引起誤會。至於能否達成和約,全憑造化。不過,小王本人對此次出使抱有期待地。」
「那在下祝願國主能達成心願。」余不鹹不淡地說道。
「兩人相交,貴在於心。然而自古兩國和約,卻不在於心,而在於時勢也。若是兩個國家均有可戰之軍,又有賢臣良將,不缺糧草軍械,則和約易成。否則,弱的一方要麼卑躬屈膝,要麼拒人於千里之外,正所謂弱國無外交也。」趙誠道,「遠者不必說,單說貴國數次與遼、金、夏盟約,即是明證也。」
「弱國無外交?國主此話有一些道理。」余沉思道,「那在下請國主試言,我大宋與你們蒙古誰大誰小?」
「勢均力敵、勢均力敵!」趙誠籠統地說道。
「依在下看,北方之軍不過是仰仗馬力罷了。我南方雖缺少馬匹,但軍械、錢糧與忠勇之士,又兼有地利、人和之功,北軍南來必將死無葬身之地。」余道。
「那是、那是!」趙誠附和道。
余也覺得自己這個論斷有些無趣,或者說有些底氣不足,口中又說道:「當然,我聽說蒙古在西域滅國無數,蒙古鐵騎也非浪得虛名,自有其高明之處。不知國主能否為在下解惑?」
「那麼閣下能否為我說明貴**力幾何?庫中軍械、錢糧又能有幾何?誰善攻,誰善守,又有誰功守兼備?」趙誠反問道。
「這……」余被這話嗆得面紅耳赤,掩飾道,「我不過是一小書吏參謀而已,哪能知道這些機密之事?」
「我趙誠也不過是一文臣罷了,這賀蘭國王的名頭不過是虛銜。」趙誠道。
「在下觀國主佩長刀,又系角弓,看上去並非是手無縛雞之力的文臣。」余道。
「哈哈!」趙誠大笑,「誰說文臣就不能執刀挽弓?你家趙大人看上去不就是一文士嗎?古時人們常說君子六藝,然而我觀大宋國,能有幾人號稱精通六藝?能文能武者少之又少。文人就應該做文事,奈何偏要掌兵,若是真知兵事,那倒還說得過去。」
余面色一窘。趙葵卻遠遠地說道:「國主此言大概有些以偏蓋全了些吧?」
「若是小王言語偏激了些,還請趙大人海涵。」趙誠衝著趙葵拱了拱手。
他沖凌去非使了個眼色,凌去非會意,從地上站起,操起一桿長槍,在殿中當眾舞了起來。凌去非自幼練過武藝,在軍中又跟槍法高強者學了一年,只見一桿純鋼之槍在他手中如同無物,上下翻飛,好不精彩。秦九見他舞得歡,心中技癢,拔出自己的長刀,與他對練起來。賀蘭長刀雖與長槍比起來要短得多,但秦九的招式素來是大開大闔,如同瘋子一樣猛砍,砍得長槍火星四冒。
秦九雖力氣大得多,對陣經驗又豐富得多,然而凌去非是初生牛犢不怕虎,毫不懼色,捨去槍法套路中的虛招,招招陰狠,專往秦九必救之處突刺。趙誠感歎這凌去非地招式跟自己是一路地,狠毒無比。
這兩人一時難解難分,眾人不停地喝采。趙葵與余兩人看得心中黯然,心中均想:這賀蘭國王身邊之人雖八成是百里挑一的,卻給人以朝氣蓬勃之感,如旭日東昇。
註:出自曾國藩《愛民歌》。電腦訪問:|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