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 諜影重重 第三十章 別人的戰爭 文 / 量子永生
第三十章別人的戰爭
丁飛羽把福特皮卡慢慢停了下來,這輛車是在埃爾門多夫找到的,和葉知秋初遇妮可和吉爾時她們開的那輛p150差不多。這不是軍用車輛,但是空軍基地裡輕型車輛很少,隨處可見的悍馬其舒適性實在不合他的品味,所以他才挑了這輛車,至少開起來很舒服,同時也要慶幸這輛車就停在露天下,他不用冒著遭遇喪屍的危險到庫房裡去拿車。
到現在為止,他已經第一百次後悔自己為什麼不學學開軍用飛機了,他是一個比較注重品味的人,所以一直認為駕車和駕機是完全不同的兩種感受,學習駕駛飛機也只是將它做為一種交通工具來掌握,必竟能在三維空間自由活動的飛機要比只能在兩個維度上活動的車輛靈活一些,但是他從來沒有想到過自己會有機會駕駛軍機,所以他只會使用簡單的螺旋漿飛機,連直升機都沒玩過,更別說到處都是讓人眼花的儀表和按鈕的軍用固定翼飛機了。
與接應戰友比起來,丁飛羽更加看重自己的小命,上次在育空偷民用機飛安克雷奇是迫不得已,其中的驚險程度實在讓他不想再次嘗試,而那一次,他至少還有gps信號指引。再說偌大的空軍基地裡,居然連一輛螺旋槳飛機都沒有,實在讓人痛恨美國人的貧窮。
可是開汽車雖然安全,束縛也多,至少他必須沿著公路走,而且沒有橋的情況下,他也不能從水面上開過去,所以當他開著這輛皮卡橫穿整個安克雷奇,然後又沿著公路繞進安克雷奇北部的海角的時候,他才發現自己已經開了兩個小時,如果按照直線距離的話,他現在應該到達俄國人給出的座標了,而現在他離那個地方的直線距離仍然有一百多公里,和在埃爾門多夫差不多,唯一可以慶幸的是,在他們中間不再隔著一片海水了,不過望著滿眼的山地,丁飛羽的感覺實在好不起來。
他現在走的這條公里叫做色ward高速公路,從公路編號上看來,這條公路的等級並不高,應該是以旅遊為主的路線,至少丁飛羽一路走來,已經看到了不少路邊的景點標示牌。
車還沒停穩,他就搖下車窗玻璃,探頭看著路邊的小屋,那應該是個休息站之類的地方,一個冬天沒有打理,尖頂房上的巨大招牌已經被積雪壓垮了,現在正淒慘的支在房子的前面,向丁飛羽展露出自己的後背。
「這是木製拼接的。」看不到招牌上的字跡,丁飛羽只好判斷了一下招牌的材質,然後推開車門走了下來。
沒有了gps定位,對於所有需要出遠門的人來說都是一件很不方便的事,比如現在的丁飛羽,他有地圖,也知道目標在哪裡,但是他的麻煩在於,他需要知道自己現在在哪裡。
檢查了一下hk23,他把保險拔到連發位,這世界上沒有幾個人有葉知秋那樣強悍的神經,可以在任何時候冷靜的扣單發,比起節約彈藥來說,丁飛羽更看重火力的連續性,對於一個處身危險當中的人來說,最悲哀的事不是槍裡的子彈打沒了,敵人還活著,而是槍裡還有子彈,自己卻被敵人殺死了。
他輕輕繞過地上的雜物,慢慢走到小屋的門前,地上有一灘污水,看不出屋子有人出入的痕跡,但是門上的銅把手沒有積灰,就算是在風景區內,公路邊也不可能這麼乾淨。丁飛羽從戰術服的口袋裡抽出戰術燈卡在槍上對準房門,伸出左手輕輕轉了一下門把手,卡的一聲,門開了。
丁飛羽深深吸了一口氣,心裡想著這絕對應該是葉知秋的活,同時端起手裡的步槍,上身後揚,用左腳慢慢撥開房門。木製的房門發出令人牙酸的聲音,更糟糕的是,因為他開門的動作太慢,這個令人汗毛直豎的聲音長得令人無法想像。
小屋裡的光線很充足,並不像大多數災難片一樣到處黑乎乎的,從窗戶照射進來的陽光下,可以很清楚的看到房間內浮動的灰塵。但是總的來說,房間裡很乾淨,無論如何也不像長時間沒有人住的樣子。
丁飛羽側身從門縫裡擠了進,門在彈簧的作用下砰的一聲關上,嚇了丁飛羽一跳。他猛的回頭,結果hk23的槍管碰倒了門邊的海報架,一大疊紙片摔了下來,在地上鋪成花花綠綠的一層。
丁飛羽罵了自己一句,低頭看過去,那是一種宣傳單,應該就是說的這個地方的景點,標題印的是《summitlakelodge》。看到這個名字,丁飛羽的心裡立刻興奮起來,他在地圖上看到過這個地名,至少,現在他知道自己的位置了。
猶豫了一下,丁飛羽慢慢走到房門正對著的櫃檯前,那上面已經落了一層薄薄的灰塵,但是卻沒有雜物。看完這些,丁飛羽的眼睛落到了櫃檯後的一扇門上。
足足過了一分鐘,他才慢慢的走了過去,這門是向裡開的,所以他的姿勢可以舒服一點,用腳掌就能把門頂開。
沒有預想的咯吱聲,門很順當的開了,窗子上的窗簾合攏著,但是很顯然這幅窗簾不符合燈火管制的要求,上午的陽光很容易的透射進來,所以房間裡的光線說不上充足,但是至少絕對不黑。戰術燈的照射下,丁飛羽一眼就看清了房間裡的全貌,頓時大吃一驚。這間屋子不大,一床,一櫃而已,床頭櫃上擺著一個餐盤,上面有一些吃剩下的麵包,床上躺著一個老男人,滿頭的白髮和臉上深深的皺紋都說明這個老人已經不年輕了。這些其實都不能讓丁飛羽感到驚訝,讓他吃驚的是,床上的老頭正半倚起身子,用一把大口徑的蟒蛇轉輪手槍對準著他。
老頭有著歐美老人常見的碩大腹部,他的手掌很大,三百四十一毫米的八英吋口徑手槍握在手裡,一點也不顯得勉強。他瞪著丁飛羽,咧嘴笑道:「小子,放下槍,不要讓你的腦漿弄髒我的地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