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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第三百五十四章 南直隸 穎上 開戰 文 / 特別白

    第三百五十四章南直隸穎上開戰

    官兵朱仙鎮大敗,李、羅聯軍大勝的消息傳到南直隸,在壽州的南京鎮守太監盧九德一時間也顧不上前有陳六,後有馬罡的局面。

    開始動員手下的官兵,潑天一樣的撒出去各種賞格,各種官銜也跟不要成本一樣的撒了出去,恍然不顧那官照印刷也要點成本的。

    現在南直隸各軍,像被鞭子抽了一樣,蹭的一下從地上跳了起來,到處上竄下跳,忙了個不亦樂乎,不光對還是不對,先忙了才能讓心裡安穩點。

    整個南直隸,都全力的開始戒備,至少按照南直隸的標準,是全力戒備起來,哦,至少南京城的官兒們,這段時間也沒了去秦淮河把酒清談的性質,都是把姐兒們招回家去,江南那些富庶州縣,也都大大小小的籌了筆款子,打發到了前線。

    流寇囂張,北方生靈塗炭,天下間都知道,但是對於江南來說,那是一個遙遠的概念,淡漠得簡直無法想像,大傢伙,安享著盛世的安穩繁華,能有這麼個緊張勁,已經算是很不錯了。

    按照官方的視角看來,天南地北的流民兵馬都是同氣連枝,那邊取得如此輝煌的大勝,張獻忠和革左五營必然也是氣勢會跟著張狂起來,搞不好還會有大的攻勢。

    而且那麼大規模的李、羅聯軍盤踞在河南,南下南直隸,甚至渡過長江,劫掠天下最富庶的江南的可能性也是不小。

    不過,革左五營在聽到這個消息之後,的確是有朝著北面運動的態勢,可張逆匪號八大王獻忠部卻完全是收縮,對周圍的控制也是大大的放鬆,根據有從賊營跑回來地人稟報。說是張逆準備離開南直隸。

    八大王張獻忠和闖王李自成分分合合,不過卻都不願意在對方屬下,眼見著河南李闖的局面已成,自己卻還是這樣的局面,要是對方過來,或者是有什麼招攬的舉動,屬下這些人的軍心浮動,到時候還有沒有自己的位置還不知道。

    眼見著在這南直隸雖然富庶。可也是個硬骨頭,看得到吃不到,再也沒有寸進的可能,那還是及早的南向,看看能不能打出一番自己地天地。

    革左五營則不然,這支部隊本就是幾支流民軍隊的聯合體,結構相對鬆散,五個營合起來算是一隻力量。但每個營單獨拿出來,力量未免有些不夠看。當然,這個不夠看是相對於在李自成、羅汝才和張獻忠的兵馬而言,每支部隊,怎麼也能有五六萬的數目。比起官兵來,可不能說是少數。

    因為鬆散的結構和五營首領平行的形勢,所以革左五營從起事起就沒有獨自開闢一方局面的打算,要是開山立了櫃。那到底誰做大,誰做小?現在這麼流竄著還好,大家都是兄弟,平起平坐,要是留下來,那可是要令行禁止,還要綏靖地方,這些前後自然要撕擄個清楚。大家也都沒有那麼大的野心。也沒有火併吞掉其他四營地膽子,而且,一家想要獨大,那必然也就被群起而攻之,所以也就是琢磨著依附一家強豪。

    這次張獻忠來南直隸,他是老人物了,當年大會的時候他就是一路反王,又在鳳陽燒了朱皇帝的祖墳。聲勢顯赫一時無兩。現在又是兵雄勢大,革左五營就想著依附他的部隊。可現在眼見著闖王李自成在河南的局面做地越發的大。張獻忠又是最小氣暴戾的一個主,伺候起來心驚膽顫,所以他們又覺得在闖王屬下,或許是個很好的出路。

    而且革左五營本就是以河南出身地人為多,回到河南更是大眾的想法,李、羅聯軍在河南朱仙鎮大敗官軍以來,就派出使者四下聯絡各地的流民軍隊,這革左五營也在被聯繫之列。

    張獻忠對革左五營沒有什麼實際的管轄,革左五營自己要去投闖王,他也無法阻攔,反正自家的兵馬也要離開南直隸,正陽鎮那邊官軍又是兇猛異常,那就不如一拍兩散,大家好聚好散,也不撕破臉,大家都留著退路,散伙走了乾淨。

    不管是張獻忠還是革左五營,對正陽鎮的官軍雖然是深自的忌憚,卻不覺得對方會進攻或者是追擊。

    因為這段時間,儘管各營的兵馬在正陽鎮撞地頭破血流,可正陽鎮的官兵卻從來也不離開鎮子追擊,很容易讓人以為是這些官兵因為種種原因只能是守禦,要知道,不管是革左五營的劉希堯、馬守應過來攻擊,還是張獻忠的艾能奇、馮雙禮來攻擊,一點便宜都佔不到。準備得再充分的攻勢,拉上去也都是碰了個頭破血流,部隊上去直接就被打散,半個月都恢復不過來元氣。

    好幾次被打的狼狽不堪,艾能奇甚至是被打得連帥旗都丟了,扔下輜重倉皇撤退,他的親兵隊都被打得散了,這種時候只要是鎮子中的官兵追擊,那就是個大敗虧輸地局面,但官兵只是坐視著他們逃跑,並沒有其他地動作。

    崇禎十五年七月中旬,老回回馬守應、改世王藺養成拔營北上,而革裡眼賀一龍和左金王劉希堯,亂世王魏小北在後。

    對這些流民軍隊的行動,在壽州一帶地官兵都是知情,並且判明了大概的路線,不過從盧九德到下面的軍官,沒有一個人下令追擊。

    河南朱仙鎮的大敗,還有朝廷事後的懲治讓大家又是害怕,又是寒心,害怕的是流民軍隊居然已經強悍到了這樣的程度,寒心的是,朝廷事後處置,平賊將軍左良玉乃是大潰敗的首要責任者,但朝廷僅僅是下旨申斥,而總兵楊國政在朱仙鎮之戰前後,出力最多,卻被捉拿問斬。

    原因很簡單,左良玉還有些實力在手上,而楊國政卻因為戰鬥太多。導致手中沒有實力成了孤家寡人。朝廷賞罰這麼不公,大家自然也就沒了賣命的心思了,人不為己,天誅地滅,更不要說,自己做將官的,也要想著手下的兒郎才行。要是帶著大家去送死,保不齊還會被手下這些親兵。學一學魏博的牙兵,來個殺將逐帥。

    大家還都是保存著些手上的兵馬,別傻乎乎的去和流民軍隊消耗乾淨了,這才是武將安身立命地本錢。

    七月十四中午,穎上還在革左五營的佔據之下,城頭上守衛的是左金王劉希堯的部下,革左五營本是在河南和湖廣一帶起家的隊伍,每一營之中差不多都是鄉里鄉親的。關係倒也是融洽。

    左金王這一營,則是河南商城一帶的人,在城頭據守很多還是一個村子出來的,七月地鳳陽府,已經很是炎熱。站在城頭張望戒備的人都是無精打采的看著,幾個相熟的人湊在一起聊天。

    他們都是刀山血海裡面爬出來的老軍卒,沒什麼緊張的感覺,七嘴八舌的說著:

    「錢大哥。聽說咱們要回河南了?」

    一名年紀小些的士卒笑著開口問,他問地那個人明顯是個小頭目,身上的衣服並不是那麼破爛,手中的單刀也是比旁人的嶄新些,靠在跺牆的後面,點點頭回答道:

    「這事情還用問嗎,老回回、改世王他們營都已經是先走了,三天前。幾個相熟地老哥們還湊在一起喝了點小酒,咱們估計要等所有人都走了才動吧!」

    這年頭,人都是大把大把的餓死,能喝口酒可是了不得的奢侈享受,這錢大哥言語間明顯是帶著炫耀的意思。

    周圍幾名聽講地士卒,也都是忍不住嚥了下口水,那年紀小的士卒聽到這人這麼說,忍不住咧嘴笑著說道:

    「怪不得這幾天做夢總是在老家那邊。這下子能回家看看俺老娘了。」

    那錢大哥朝著地上吐了口吐沫。不耐煩的說道:

    「看老娘,小泥鰍你就做美夢吧。咱們商城這幾年沒完沒了的鬧饑荒,過大兵,那還能有什麼活人,別想那麼多,老老實實的跟著大營走,都說那闖王爺是要坐天下的大人物,咱們跟著過去,看看能不能當個功臣,也享享福。」

    在城頭這些人都是嘿嘿的笑了起來,自家的爹娘親人都可能死去,現在眾人談論都已經是頗為地坦然,甚至可以當成玩笑來開,大家早就是麻木了。

    另一名士兵拿手搭著涼棚看了看遠處,沒有什麼動靜,索性是蹲下來,摸摸自己的臉頰,對那個錢大哥說道:

    「老錢,我可是聽說,咱們營不光是現在晚走,等革裡眼和亂世王他們走了,咱們最後才能動,俺日他姥姥,憑什麼咱們最後。」

    問話的士兵臉上兩道大傷疤,看著頗為的恐怖,那錢姓的頭目對他明顯是客氣幾分,冷笑著說道:

    「咱們營在正陽鎮那邊打得狠了,現在在各營頭裡面損失的最重,實力最弱,什麼好事還能輪上咱們,我聽上面的幾個大官說,斷後還算好的,老回回那幫人還和別人商量,說是要吞了咱們營。」

    聽到這個,圍坐在那裡地一幫人紛紛叫罵,在各營中怎麼都好說,大家見面還能笑嘻嘻地,可要是被人吞併,自己的營頭團體沒了,那可立刻就成了次一等地人,自己被拆得七零八落的,別人可都是老鄉抱團。當炮灰這些不必說,就連不打仗的事後,還要在營內做苦力,被人瞧不起。

    末了,那老錢總結似的說了幾句,開口道:

    「等咱們回了河南,一切都好了,闖王他老人家是個秉公仗義的,到時候,咱們肯定沒有人欺負。」

    說了幾句,看見那小泥鰍還是站在那裡不動,那老錢忍不住開口罵道:

    「別傻乎乎的站在那裡被太陽曬,老子在管著你,你怕什麼,大伙都坐下歇著,你也跟著坐下就是了,小泥鰍,咱們還不知道那天就死了,能舒服舒服就舒服舒服……就算死了,也要安逸才好,累死那划不來。」

    話還沒有說完,這老錢突然覺得不對勁,那小泥鰍的嘴唇都是顫抖起來了,臉色煞白一片,好像是費了好大的力氣才抬起來胳膊,還沒有等他說出來,城上城下已經是喊成了一片:

    「官兵來了,官兵來了!!!」

    坐在地上的老錢和蹲在那裡的刀疤臉,聽到這喊聲,好像是屁股被刀紮了下,猛地跳起來,趴在跺牆上向外看。

    他們在的是穎上城的東門,能看見城下的人發瘋一樣的朝著城內跑,不知道什麼時候,大隊的步兵出現在了視野之中。

    還能看到河上的大船布帆吃飽了風,出現在城門正對的穎水上……

    在城頭的士兵們都是目瞪口呆,一時半會反應不過來,不是說官兵在正陽鎮沒有動靜嗎,怎麼突然就出現在穎上的城門前了。

    在城內的縣衙內,劉希堯、賀一龍還有魏小北三個人吵得不可開交,老回回和改世王在五營之中實力最強,什麼事情都要優先,他們先走,剩下的三個營也不敢說什麼,不過剩下的三個營彼此之間相差就不是那麼大了。

    誰先離開,誰就安全一分,而且上游的穎州那邊還能有些便宜可以賺,誰也不願意留下,誰都想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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