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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博覽 第十四章 夫唱婦隨還是狼狽為奸? 文 / 武異

    「幼兒園!?我怎麼沒聽過?」許峰驚訝了。當初得知許彩月不合群,正是幼兒園老師聯繫他,說小月性格刁鑽,在學校交不上朋友。希望他能多陪陪女兒,好好開導一下。然而,周雲卻說在幼兒園便認識了許彩月,這不得不引起許峰懷疑。

    「嗯哼。」許彩月挨著周雲坐下,不急不慢的解釋道:「我和小雲從幼兒園就認識咯。小學、初中、高中、我和他都在一個班級唸書。父親要不信,可以翻出小時候的畢業相片,那真是讓人懷念呢……」

    「哦……是這樣嗎?挺好的、挺好的……」許峰納悶了,兩人打從幼兒園開始就好上,著實令人難以相信。

    沒想到許彩月藏得那麼緊,居然一點風聲都沒透露,還讓許峰白擔心一場,誤會自家女兒不懂交朋友。卻不料許彩月早早選好對象,正逗他玩呢。

    談笑間,張小紅由廚房走了出來:「好了,好了,開飯咯。大家先別聊,都餓壞了吧?」

    她原本打算再準備一會,多弄點拿手好菜來招待周雲。可惜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廚房材料有限,張小紅只好將就著點。

    自從許彩月回家之後,諸志文就像個局外人,一句話也沒插上。大家都重點關注周雲,這叫他非常不爽。

    據許峰說,許彩月身邊沒有任何朋友,希望他倆能夠好好相處。當初諸志文聽到這話,高興得連睡覺都在偷笑。可今天卻不知哪兒出了錯,半路居然殺出個程咬金,還說是許彩月青梅竹馬的好朋友。這不得不讓他心生警惕。

    不過,當諸志文仔細打量周雲時,卻忍不住撇嘴笑了。一件藍色t恤,外加補丁牛仔褲,腳下還穿著雙地攤布鞋。整體看來,就像個不入流的街邊混混。這幅打扮還敢跟他搶女人?別開玩笑了。

    諸志文很天真地認為,許彩月會跟周雲一起,是因為她沒接觸過其他男生。否則天仙一樣的人兒,又怎麼會看上周雲這種『土炮』呢?

    理了理衣領,諸志文從新平靜下來。暗道這樣一個小人物,根本翻不起什麼大浪。只要他願意,隨時都能弄死周雲。

    諸志文剛剛起筷,便向周雲發問:「這位朋友,敢問令尊在何處高就呢?」

    他是有意刁難周雲,從剛才的打量中,諸志文已經明白,周雲不可能是個有錢公子,其父也不會是有頭有臉的大人物。不然他怎麼會穿成這副德性,來見許彩月父母。

    「我爸是個國企工人,怎麼了?」周雲對於這個問題,沒有任何隱瞞,實際狀況怎麼樣,他就怎麼說。對周雲而言,父親是個工人,並非一件丟人的事情。

    誰知諸志文表現得非常隆重,居然聲稱道起歉來:「抱歉,真是失禮了。」

    這種舉動,顯然有點瞧不起人的意味。同時還瞄了瞄許峰,想看看他知道周雲父親,僅僅是個工人時,會有什麼表情。

    令諸志文失望的是,許峰似乎沒表現出任何不妥。

    對許峰而言,周雲父親是什麼身份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周雲對許彩月的心,還有他這個人。英雄莫問出處,許峰喜歡有能力,有才華的人。

    你有多少財富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能夠創造多少財富。這才是許峰選取接班人的標準。

    周雲不是傻子,一聽便明白這傢伙不懷好意,居然給自己下了個套。他是個願意吃虧的主嗎?顯然不是,見諸志文在暗地偷笑,周雲便有樣學樣的問道:「敢問小豬父親又在何處高就?」

    聽到這樣的問話,諸志文頓時趾高氣揚笑道:「呵呵,我父親可是著騰重工企業的董事長。」

    他父親可不是普通工人能夠比擬,瞧周雲這身垃圾打扮,估計他父親每月收入,還不如他家請來的菲傭高。

    「哦!不對,你錯了。」周雲當即否定到。只見他表情非常認真,一點也不像在說笑。就連許峰夫婦也搞不懂,周雲為什麼會這般說話。

    「錯了?哪裡錯了?」諸志文不由楞了,自己的父親在哪高就,難道他還不清楚嗎?

    不待周雲開口,許彩月嘴角便勾勒出一抹狐笑,接著幽幽說道:「小豬的父親當然是在養殖場高就。這麼簡單的問題,小豬同學竟然會猜錯。當真是人如其名呢……」

    「彩月真聰明,贊一個!」周雲立刻對許彩月豎起大拇指。他提出的問題,還是由許彩月諷刺諸志文時,得到啟發的。

    損人可是許彩月的強項,小丫頭當仁不讓地說:「小雲不必客氣,只是有些人笨而已。」

    諸志文這回著實被耍了一道。周雲問的是小豬父親在何處高就,又不是問令尊在何處高就。結果這蠢人,竟然將他老爸當成是小豬的父親。

    「你!!」諸志文聽到這話,頓時憋得滿臉通紅的盯著周雲。也不曉得是尷尬還是生氣,估計後者會多點吧。

    要是換個地方,諸志文肯定會大發雷霆,好好教訓周雲一頓。然而在許峰面前,他卻不敢胡來。最後唯有忍氣吞聲,暗謀以後再找機會報復。

    「好啦好啦,你倆別鬧了。快吃飯吧。」張小紅見許彩月跟周雲如此默契,不由心中暗喜。她並不會偏袒周雲,也不會偏袒諸志文。在母親心裡,只要許彩月喜歡,那就足已。

    至於許峰這老狐狸,他悠然保持中立,默默吃飯。眼看有兩個男生為許彩月暗鬥,他也樂得一身清閒。同時心道,還是老伴說得對,小月長得那麼漂亮,怎麼可能沒人追求。看來是自己多心了。年輕人的事,還是由年輕人去折騰吧。

    眾人吃過飯後,也不曉得諸志文發什麼神經,居然約周雲跟許彩月去玩。對於這提議,周雲是果斷拒絕。今天發生了很多事,可把他累壞了,現在只想早點回家休息。

    不過,令人費解的事情發生了。許彩月忽地倒戈相向,也贊同諸志文提議,嚷嚷著要一起出去玩。還頭頭是道點評周云:「高三學習緊張,難得明天週日,應該好好放鬆一下。」

    這回周雲可迷糊了,許彩月不是討厭那傢伙嗎?現在為何公然支持他啦?

    其實,許彩月並不是支持諸志文。她是想利用這次機會,徹底讓對方死心。免得他成天像個跟屁蟲似的煩她,這也是許彩月向周雲求助的最終目的。

    得到許彩月應許,諸志文可樂翻天了。還小人得志瞪了周雲一眼,像是在宣告他的勝利。

    諸志文的想法恰恰與許彩月相反,準備通過這次機會,在許彩月面前好好表現。讓她明白周雲只是個鄉巴佬,而他才是真正的白馬王子。唯有和他在一起,才能體會到人生的最大樂趣。

    結果,諸志文異常興奮地提議,大家到附近的嘀嘀酒吧消遣。對於這點,許彩月沒有意見。而周雲也迫於無奈,捨命陪美女。

    離開了許彩月家,周雲就一直在思考。今天也不知道搞啥名堂,自己忙得跟條狗似地。現在還要去酒吧,與其說是消遣,還不如說是被消遣。

    從前周雲是個混混,酒吧這地方也來過幾次。不過他來酒吧並不是消費,而是找人麻煩。至於消遣,他可沒那本錢。

    酒吧地酒貴得要命,超市幾十元就能買到的酒水,在這兒卻要上百塊錢。有人說,酒吧氣氛好,既熱鬧又激情,眼前還有美女不斷悠轉。但對周雲來說,要氣氛,還不如去網吧聽音樂。看美女,他自信酒吧是無法遇見像許芊、許彩月這等漂亮美眉。即使有,那也是百年難得一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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