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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博覽 第594章 史上最年輕的魔王 文 / 百年紅塵

    w不多情,也不無情.)這要是用在普通人身上,沒什麼好突出的。可問題是用在李易身上,那就不一樣了。

    以李易的面貌、實力、勢力,別說是人類女子,就是那些神魔少女,也會心動。人神戀,人魔戀,人妖戀,最終沒有好結果。很大程度上,就是因為身為人類的一方,處於弱勢。

    尤其人類這一方,還是男方的時候,結果更是悲慘無比。但若是人類這一方,處於強勢,其實力,足以藐視大半的神魔後。那結果就不一樣了。不僅不會出現悲劇,那些高高在上的神魔,反而會一力促成。

    當然,這個促成現在來說,也只是暗中的。因為李易「炎滅傳人」這個身份,還是讓一干神魔為之忌憚。炎滅的那些仇人,雖說大部分實力,不及李易。但架不住人多啊。它們又是為了報復,而各種手段都會使出來的魔。

    面對各種各樣的陰謀、偷襲,李易自己或許無所謂。但李易身邊的人,若是沒有一點自保能力。那就悲催了。

    夏如嫣留下,坐鎮機械聖城,並不讓淼淼、藍兒外出,就是因為這個原因。不僅如此,她還派出了機械族人,貼身保護崑崙七號裡的唐文強、馮潔等人。為的,就是防止炎滅的仇人,來找李易報復。

    只是,尋仇的沒來。李易的未婚妻,夜天雪,卻突然到來。對於夜天雪,夏如嫣之前,根本沒聽李易提起過。她和李易重逢,也沒幾個小時,又怎麼可能知道李易在後世的未婚妻。

    即便是唐糖的存在,也是從烏和炎那裡知道的。當時的夏如嫣,生氣歸生氣。但也明白了,今後的處境。以李易的優秀,肯定不會只有她一個女人的。即便加上唐糖,也遠遠不止。

    果然,夜天雪的到來,證明了夏如嫣的猜測。加上還沒回來的唐糖,和李易有明確關係的女人,就是三個了。

    只是,真的就只有這三個嗎?

    夜天雪,此刻所說的話。夏如嫣又怎麼會不知道。不過,還是那句話。她就算知道了又如何?

    和李易分手?那還不如直接殺了她!

    沉默,良久的沉默後。夏如嫣歎了口氣,打破沉寂,幽幽開口道,「你來這裡,只怕不是為了見我這個『王后』,那麼簡單吧?」

    「嘻嘻……姐姐不愧是王后。一猜就知道我在想什麼。」夜天雪嬉笑道。說罷,扭頭看向一旁的雪兒,露出笑臉道,「那個,雪兒族長,能不能麻煩你先迴避下?你放心,我不會和姐姐打架的。」

    「啊?」雪兒一愣,繼而鬧了個滿臉通紅,擺手道,「那你們聊,我先去忙。」

    話畢,逃也似的離開了大殿。她一走,夜天雪立即上前幾步,湊到夏如嫣的耳邊,小聲講述起來……

    ……

    黑暗龍島。

    「哇!哇!!哇!!!」一連三聲高昂、興奮的叫聲,突兀在島上響起。不知道的人,還以為是男女**時,發出的叫聲呢。但實際上,卻是一個英俊挺拔,擁有一頭墨綠色長髮的青年男子,對著李易連連驚叫。

    「偶像!我見到偶像了!哇卡卡……」青年男子尖叫不斷,圍著李易,又叫又跳,最後實在是忍不住了,伸展雙手,就要擁抱一下李易。

    「別……」李易猛地伸手,擋住這位熱情的魔狡王子,苦笑道,「我只是一個普通的人類,沒什麼好崇拜的。」

    「嘿嘿,偶像謙虛了。我活了幾千年,現在還只是高級生命體。偶像你才三十不到,就是魔王了!」青年男子兩眼放光道,「這麼年輕的魔王,別說偶像的師尊,炎滅做不到,就是我老爹,魔傲也不行!偶像你別不好意思,你絕對是史上最年輕的魔王!嗯,聖魔王!」

    李易無語,他能有今天,那是因為有生命神碑。就好比夏禹,有了玄冥古碑,就能在短短幾千年的時間內,成為究級生命體,是八大聖堂之一的聖皇。

    沒錯,李易現在是超級生命體。可下一步想要再進化,晉陞下一個階段,突破下一個境界,成為究級生命體。不知道何年何月,才能達到。

    尤其在吞噬神殿,感悟了吞天魔尊,留下的「神意」後,李易知道自己想要成為究級生命體,還需要經歷一次「重生」的洗禮!

    這是對李易之前所犯下錯誤的懲罰,也是通往究級生命體,凝練神嬰,最為便捷的一條道路。

    俗話說的好,不破不立。唯有經歷生死考驗,破而後立的人,才能站在世界的巔峰,俯瞰整個天地!

    「殿下謬讚了。」李易打斷喋喋不休的魔狡,開口道,「我到這裡來,是想購買一些『火龍神果』的,不知……」

    「買什麼買!偶像想要多少,我給你多少!」魔狡揮了揮手,說著的同時,朝一邊的血噬喊道,「你去搬十箱『火龍神果』來,哦不,搬一百箱!」

    「是,殿下。」血噬立即領命,沖李易一笑後,轉身朝庫房跑去。

    見狀,李易苦笑道,「這個,不太好吧?我也不要多……」

    「偶像放心,『火龍神果』我平常時候,都是拿來解渴用的。這一百箱是以前留下的,新成熟的『火龍神果』再過三個月,就能採摘了。」魔狡大大咧咧,解釋道。

    他說的輕鬆,可聽在李易和白骨的耳中,一人一魔,皆是無語。其他人想要一個「火龍神果」,都要廢半天勁,甚至連買的地方,也沒有。

    可魔狡倒好,把「火龍神果」當水果來吃。而且還成箱成箱的堆積著。果然,不止人比人氣死人,魔比魔,也要氣死魔啊。

    白骨好歹也是骨王之子,然而和魔狡一比,差的不是一點兩點,而是螞蟻和大象的區別了!

    血噬去的快,回來的也快。幾分鐘後,背上馱著一百箱「火龍神果」回到了岸邊。

    「火龍神果」的體積,和西瓜差不多大小。這一箱裝起來,足足有一間房子那麼大。所以,當一百箱的「火龍神果」堆積在李易的面前時。李易和白骨,皆是看的傻了眼。

    待反應過來後,李易怎麼推卻,魔狡也不收回。而後,在得知李易要前往赤炎大陸後,魔狡一拍手,嗷嗷叫著也要去。不僅去,還把自己的座駕,落日方舟也拿了出來。

    那落日方舟,可不是白骨的死亡飛舟,能夠相比的。死亡飛舟,最多高級九品。然而落日方舟,卻是超級五品的魔器。

    這一飛之下,僅僅用了半天時間,就到了赤炎大陸!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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