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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季 歐洲羅曼史 136章 難道是遺算 文 / 不笑生

    伯雅魯罕不知道的是,剛剛完成了在她那裡「長篇大論」的艾達,剛剛來到孛兒只斤.阿速台的大汗帳篷的時候,突然之間裡面就傳來了問話的聲音。

    「怎麼樣?」

    「回大汗的話,伯雅魯罕那裡沒有什麼更多的問題。不過我建議我們快些把人送到華夏島去,而且我還建議這一次去的人要多看看那裡,看看那裡到底是什麼模樣!」

    雖然艾達回答的時候,對孛兒只斤.阿速台表示出十分的尊敬。但後面話又表明,她在孛兒只斤.阿速台這裡的地位並不低。也的確是如此,只不過以前她與阿速台的恩愛,只是在他們帳篷裡,那麼現在她可是孛兒只斤.阿速台唯一的女人。而孛兒只斤.阿速台對她,卻也是禮貌有加的。

    這些影響來自於阿米娜,見過阿米娜之前,孛兒只斤.阿速台從來不知道,女人可以驕傲成那個模樣。他也從來沒有瞭解過,女人可以因為她的男人驕傲成那個模樣。當然今天的他一點也不懷疑,成為「華夏帝國」皇后之一的阿米娜的驕傲完全來自於「華夏帝國」的實力。而那實力是硬生生、血淋淋的。

    恰恰是阿米娜的驕傲,影響了孛兒只斤.阿速台對於女人的看法。別看在帳篷外面時如何,當只有他們兩人的時候,他對於艾達不但相當尊重,而且是寵愛有加的。不過那是以前,從現在開始,艾達作為他的皇后,自然地位要高得多了。

    在只點著一根蠟燭的帳篷裡坐著孛兒只斤.阿速台他們父兄三人,之所以不用明亮的燈光,大概是因為男人們哭紅了眼睛,讓女人看到的話總不是件讓他們得意的事情。而且他們也擔心,自己哭紅的眼睛,會不會影響將來在皇后面前的形象問題。

    「皇后!」

    無論蒙哥是不是孛兒只斤.阿速台的父親,也無論孛兒只斤.斑禿以前是不是會繼承父位的人。如今他們都是阿速台汗的手下,也就是說他們將是親王一級的人。雖然背地裡的時候,阿速台汗對於父兄那是尊重有加的,但問題他們的君臣名分,是由趙伏波定的。倘若在外人面前亂了的話,天知道會不會有人告訴他,反而成了欽察汗國「不臣之心」的證據。

    因此就算是見到艾達,這未來的皇后,蒙哥與孛兒只斤.斑禿,都不敢稍有怠慢。算起來,在「華夏帝國」對欽察汗國作戰裡,利益最多的個人,當屬眼前這位苦盡甘來的艾達皇后了。

    此刻的欽察汗國,無論他們父子三人裡的哪一個都明白,200年之內欽察汗國不可能挑戰「華夏帝國」的統治地位。至於將來他們的後代有沒有,那是他們的問題,已經不屬於他們操心的事情了。他們要做的,就是把自己的族人盡可能多的帶來這裡,就算是一對夫妻只生一個孩子,依然可以保持蒙古族的人口不會太過於迅速的減少。原因在於,蒙古族的女人,往往可以對外去搶。

    因此,這大概算是趙伏波的一個「遺算」之處,但事實上這麼簡單的數學問題,別說趙伏波就算是華夏帝國任何一個中學生都不會算錯。別說「華夏帝國皇家科學院」裡的,從世界各地搜羅的學者們,就更不會犯這樣的錯誤。那麼趙伏波為何要安排這樣一個「遺算」之策呢?

    屠殺蒙古人,那是為了完成《華夏律》裡《憲法》的規定。而且相信「華夏帝國」的人,在將來的建國戰爭時看到對依然留在華夏附近蠻族的屠殺,一定會感覺到殺人多到讓他們不大適應的。畢竟周圍千里之地,一個心懷叵測的民族都不能存在,那殺的人就海了去了。

    對於蒙古人,趙伏波從馬丁那兒知道。在馬丁教師所教的歷史裡有內蒙,而且後來蒙古族的兄弟在抵抗侵略的時候,是與漢人站在一起的,倒是更加北邊的俄羅斯要多加注意。

    正是這個原因讓趙伏波有了「遺算」,至於說將來蒙古人再度挑戰「華夏帝國」的事情,趙伏波作夢都不會想起來。難道蒙古人還指望用他們的火槍去打衛星嗎?所以只要「華夏帝國」一天沒有分裂,一天沒有喪失科技的先進,那麼蒙古人就永遠也不可能再對「華夏帝國」構成任何威脅。

    至於「華夏帝國」的科技會不會落後,那麼關係到以下幾件事。

    第一件事就是《華夏律》的穩定,這件事有《華夏軍》來做。打不過「華夏軍」想輕易改變《華夏律——憲法》,那與找死差不多。而和平的變革,則需要全民公決,以及23多數的為「華夏帝國」的發展做出貢獻的人通過,同時還要100%通過「華夏帝國皇家科學院」的表決。否則想改變《華夏律——憲法》,就必須要有一支能夠打得過「華夏軍」的力量出現。

    第二件事分裂,雖然《華夏律》中嚴格保障公民的議論自由,但倘若觸犯《華夏律——反分裂法》,那麼什麼自由也沒有了,所有參加的人全部處死還包括全球追殺,即單個少數民族的表決都不會被允許,除非全族自殺。這樣的規定表明,關於華夏帝國的分裂,就會「禍從口出」只要造成影響,那麼就算是實際的損害,說白了就有人要死而不問損害大小。

    因此需要說明的是,許多時候一說到「言論自由」某些人就會跳出來說「絕對的自由」如何、如何。但事實上世界上不存在絕對的「言論自由」,這件事原本就是在法制框架內的事情。說這些話的人,根本不懂得《法制發展史》。因為言論自由,原本就是由《憲法》來明確,並保證的一種權利。所以說「言論自由」這個詞,原本就處於法律的框架之下,那麼何來「沒有制約的絕對自由」之說呢,明顯是欲加之罪!

    因此這不是「遺算」,而是對於蒙古人在馬丁老師歷史裡的表明的一種認同,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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