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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季 歐洲羅曼史 26章 華夏的鐵律 文 / 不笑生

    「哪個要你來獻慇勤啊,你啊,你父親那麼多好本領你沒有學會,倒是吸起煙來不用人教的!」

    趙伏波有些撓著了,他不大明白這些小丫頭們怎麼了,就馬丁教師一句「吸煙有害健康」她們就一個個全都不依不饒的。尤其是師雪容這丫頭,不但她自己要跟來,還帶著著穆克的戀人肖紅妍。

    此刻的穆克擔任著華夏軍副司令的同時又兼任著軍法官這個職責,將來的趙伏波打算由他率領未來的「華夏羽林軍」至於魏臻的話,經過了這一次的作戰,自然將來是「華夏驍騎軍」的領袖。不過由於生產速度以及新兵訓練的問題,「華夏驍騎軍」還不知道在哪兒呢。

    如果往長遠裡說,將來的驍騎軍、虎賁軍會常駐海外,保護華夏的世界利益。至於羽林軍拱衛京師,邊防除過一些警察部隊之外,並不會有正規軍。倘若有任何國家與華夏帝國發生邊境糾分,就以武力相向並重新建立親華政府。總之一句話,千里之內敢於挑釁的任何人、任何國家、任何種族,都當斬盡殺絕而後快之。

    這絕對不是什麼大民族主義者,因為如果世界上人類的權利平等,那麼華夏人的權利就不容侵犯。倘若說人類世界只向強權低頭,那麼華夏族成為強權的存在,有什麼不妥呢?最少想從將來想拿走華夏帝國的任何一片領土,就要做對對付這個世界最強大國家的打算。

    至於華夏帝國的未來,那打算是十分清楚的。以發展科技為目標,以民生為基礎,對內施以仁義,對盟友施以德治,對於敵人就只有一種手段——斬盡殺絕而後快之。因為所謂的「大國風範」絕對不是只知道於人友善,而絲毫不懂得國際權謀。也絕對不是允許別人與他共同開始自家的領土,那樣一種愚蠢的手段。

    最少趙伏波不打算向任何人、任何勢力與國家妥協。他的想法很明確,全力攀登科技,同時建立「合理富裕」的華夏帝國,即不是少部分佔有多數財富的富裕。至於國境線之外,是盟友可以在華夏帝國的管理之下分配利益。但倘若是敵人,就不妨集中力量一次性徹底消滅。即不問信仰,也不問他們的理由,只有一條傷我華夏帝國利益者就該死。

    作為理科出身的馬丁,在這件事上可以告訴趙伏波自己的看法,但他的看法遠不及老謀深算的,深得中華傳統「縱橫家」精髓的王文統知道的深刻。只不過此刻的王文統知道,這種手段在華夏帝國國境之外隨便使,拿回來多少利益都不是問題。但用到國境之內侵犯了法律,那就是天皇老子也救不下。

    因為趙伏波公開在華夏帝國的《華夏日報》上說過,《華夏律》就是天理,他趙伏波就是將來的天子。奉天之命,維護人皆生而平等的權利。誰違反了《華夏律》那就是逆天,作為天子絕對不會坐看不理。

    倘若被今天的哲學家看到的話,一定會說趙伏波的這套想法即不唯物,也不唯心,甚至可能他自己都說不通。但趙伏波不是哲學家,儘管這種說法學者們在學院裡,報紙上是爭個不休。但誰了不敢違反《華夏律》,因為掌握著槍桿子的趙伏波,他說的話就是理。

    況且,作為「天子」,他都要循「天理」,自然其他人就更需要循「天理」了。學者們雖然在爭吵,但平民們感覺得到,在這華夏帝國的境內,不用聽別人的,包括了他趙伏波的也不必聽。因為他說的話不再是傳統皇帝的「金口玉言」,而只有《華夏律》才是金科玉律。

    此刻的《華夏律》,已經不再是最初的那個由《唐律疏儀》改編過來的東西,它由一部《憲法》規定了華夏之國的基本規則,同時也分別釐清了「實體法」(刑法)與「程序法」(刑事訴訟法)。例如以下《憲法》各條所提,已經頗有現代《人權宣言》的味道。

    性命乃父母所授,妄取者誅。異族犯者,族之。這說的是安全權,即國內殺華夏人者死,國外殺華夏人者誅族!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妄稱尊者、妄犯他人尊嚴者誅!這說是的人人平等的概念。

    華夏故土乃祖先所留,新拓可也,失之片土則玉石俱焚。假如華夏帝國將來有了核彈,根據這一條,發生侵佔華夏帝國領土,就會立即爆發核戰爭,而不論世界是否毀滅。而且根據此條,華夏帝國的領土可以增加,但絕對不允許減少。就算是皇帝點頭,同樣屬於違憲。

    最後一條卻是最為嚴重,對於皇權也是最嚴格的限制。即:華夏軍負有維護憲法之穩定的職責,非經法定程序不得更改。無論任何人,包括華夏軍總司令在內,違反憲法規定者,定斬不饒。

    華夏軍總司令就是華夏帝國的皇帝,既然皇帝都不可以違憲,那違憲的罪就大了去了。為此華夏帝國專門有憲法法院,任何人都可以因為某條法律違憲,而申請法院裁決該法條無效。而且最後一條最重要的就是,法律想通過尤其法律,沒有帝國公民的認可,那是不可能存在下去的,否則就等於向華夏軍宣戰一樣。

    說真的,與華夏軍作戰,不如直接去跳太平洋!

    同樣這憲法之中,還表示出更加重要的信息。那就是華夏軍的總司令雖然是華夏帝國的皇帝陛下,但絕對不是家軍隊的問題。而是屬於華夏帝國的軍隊,這與大宋的家軍隊問題嚴重的情況,恰恰是相反的。在大宋,名義上軍隊是皇帝的,但事實上是地方實力派的。

    這也是大宋為何重文抑武的原因,但事實證明,這不可能「製造」出來國家的軍隊。只可能出現狗官手裡的軍隊,並讓國家的局勢變得越發不穩。

    華夏島的以法治國的理念,卻恰恰與大宋的結果相反。最少想讓國之軍隊選擇,談何容易的一件事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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