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第一卷 第一章 第一人稱的故事 文 / 恨無痕
我只是一個孤兒,三歲時,父母某非洲國家一次種族衝突被宗教極端分子面前活生生的殺死,當父母的血濺了我一身,心便有了一顆仇恨的種子,發芽,生長,是支撐我繼續呼吸的動力。
此後,我成了一名被遺留非洲部族的亞裔黃種人,黑人長老我歲時用皺皺巴巴的英語告訴我一個單詞—hina,說我來自那裡。
第一次上戰場,我歲,綽號是黑人口的黃皮小猴子,這是加所有亞裔種族身上的蔑稱,酋長髮給了我一支老舊的56衝鋒步槍,和幾百枚子彈,他的眼神裡充滿了憂愁和決絕,我想,也許這是一次極為慘烈的戰爭。
當我靠一壺水,幾塊壓縮餅乾,充滿危險的熱帶雨林潛伏了一個半月,將每一顆子彈都射了敵人的身體時,我就喜歡了這種感覺。
依然記得射殺第一人時的情景,子彈頭旋轉著呼嘯而過,擊了目標的顱骨,顱骨脆弱得像一枚雞蛋立即碎裂,啪的一聲,腦髓和血水像蛋黃蛋清一樣飛濺,我扣動扳機的手不由自主的顫抖起來,渾身好像被極強的電流擊打著,強烈的興奮讓我整個身體輕飄飄起來,大腦甚至停止了運轉。
很多年後,當我第一次一名漂亮的金髮女郎身上發出高昂的喘息,腔體深處發射出子彈後,才找到類似第一次開槍射殺敵人時那種激動人心的顫慄。
那場衝突,收留我的部族戰爭開始的前三天全軍覆沒,一個半月後,當我射出後一顆子彈後,我的槍下死了一百三十二人,沒有浪費一顆子彈。
後,直升飛機上的機槍壓制下,我被十幾支黑黝黝的槍口抵住了頭部,清一色的美制裝備。
「給我們製造了無數噩夢的狙擊手,竟然是握著破舊的56式衝鋒鎗,一名歲的黃皮小猴子?」一名軍官咧開了嘴,說出一連串的英語,藍灰色的眼裡滿是不可置信。
我用毒蛇一樣的仇恨目光狠狠盯著他,槍雖然被他們打掉,腳底的枯葉下卻埋了一枚地雷,引信就踩我的腳下,不然我不會潛伏這裡一個半月,這一個半月內,就算是為毒辣的巴勒斯坦毒蠍面前爬過,我也會活生生的吞下肚,我對生存充滿了渴望,但並不缺乏與人同歸於的勇氣。
可惜,那是一枚啞雷,我依然記得得知我腳下踩的是地雷後,圍困我的人眼是如何恐懼,但我沒有被原地格殺,而是被帶回了他們的基地,一個僱傭兵的後備基地,那裡有成千名和我年歲差不多多少的童子軍。
受訓的第一天,一名教官豎起一根粗壯的手指,看著訓的1238名童子軍,用含糊不清的英語告訴所有人,「小鬼們,記住,你們的全部事情都是為了活下去,十年後,這裡所有的人只會有一個人活下去,他的代號將是——king,傭兵的王者。」
十年後,訓練結束,一次全世界的地下傭兵組織的比賽,我幹掉了後一個競爭者,銘刻著king的戒指帶我的指上,成了傭兵當之無愧的王者。
三天後,訓練我的所有基地教官,包括那個全球排名第一的傭兵團內的三百多人,我的槍口下全部倒下,那個海的無名小島一朵灰白色的蘑菇雲緩緩升空沉沒。
king消失了。
第一章
……
「講完了?」坐金易面前的女孩兒挑了下眉頭,盈盈大眼裡滿是古靈精怪的笑意,一口氣灌下大杯啤酒,小臉上因此多了幾絲酡紅,卻是搖搖晃晃的站了起來,伸出白嫩的手金易肩上狠命一拍,故作豪爽地笑道:「大叔,你講的軍事故事可真好聽,不過我還有些問題?」
金易微微一笑,潔白修長的手把玩著手的杯子,動作輕靈而幽雅,好像他現不是一個街頭的夜宵攤上,而是坐高檔酒店,喝著彰顯身份的上好紅酒,嘴角淡淡的笑容無不是顯示他有良好的紳士修養,語調有禮而從容,對著這個從廣場上撿到的女孩兒道:「你說,我解答!」言簡意賅得沒有半個字廢話。
「那些錢呢?」女孩兒睜大了眼,「排名第一的傭兵組織不可能沒點存款吧?」
「被king隨手捐了許多,只剩下很小一部分了!」金易微微豎起一根小指,道:「即使是微不足道的一點,足夠他生活幾百年了!」
「king不是自殺死了麼?為什麼不全將錢捐出去?」女孩正是好奇心盛的年齡,大有打破砂鍋問到底架勢。
「king沒死!」金易的眼神閃爍了下,微微有些猶豫,灌下一口啤酒後,對著眼前這個喜歡聽故事的女孩兒笑道:「他回到了國,走過了很多城市後,遇見了一個至關緊要的老人,改變了他的命運,讓他從滿心仇恨解脫過來,教了他一些傳說的功夫,後,他這個沿海城市停了下來,因為他喜歡上了這裡的寧靜,後來玩了一款遊戲,但不怎麼會玩,所以玩了半年後,仍然級別很低,所以那個無人的手村遇見了一個同樣笨的菜鳥,兩個人……就這個夜宵攤上喝酒了!」
「咯咯咯……」女孩兒忍不住笑了起來,前俯後仰的,嘴裡的酒水都差點噴出來,急急忙忙從小包裡拿出紙巾擦拭了一下後,女孩兒捂著肚子笑得直喘氣,「大叔,你還將自己當成故事裡的主人公了?king?傭兵的王者?這叫yy!」
女孩兒放肆的嘲笑,金易仰頭喝下金黃色的酒液,半公升裝的杯傾瀉一道酒泉,緩緩注入口,他喝酒的姿勢很奇怪,看似溫和,卻帶著狂野,眉頭也不皺的喝下一瓶,竟讓女孩兒的眼多了一絲莫名味道,但仍未放棄繼續打擊他的心思,從小包裡掏出化妝用的小鏡子,放到他眼前,咯咯笑道:「偉大的king大叔,說大話前先看看你自己長得是一副什麼尊容!」
金易打了個酒嗝,半醉的眼有些朦朧,看著鏡子的自己,滿不乎的笑了笑,是的,自己長相很平常,頭髮幾個月都沒理了,比搖滾歌手的頭髮還要長,要凌亂,下巴上鬍子拉渣的,隨便套了件皺皺巴巴的t恤,下身的牛仔褲洗得發白,二十二歲的人竟可以看做三十多歲,難怪眼前這個十七歲的丫頭片子一口一個大叔了。
女孩兒收回了鏡子,其實,眼前這個大叔雖然有些落魄,但這份不經意的頹廢似乎有些吸引自己,花季少女總是經不住胡思亂想的,古靈精怪的眼便多了幾分特屬她這個年齡的清純媚意,咳嗽了聲,端正身子後板著臉道:「還未正式介紹,本小姐姓雲,名雀,看你帶我殺了幾天手怪物的份上,你可以稱呼我的小名,雲雀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