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卷 祠祭大澤倏忽南臨 第五十一章 審理 文 / 西風緊
茶館事件的出資人、政事堂堂後官賈煥及幾個在京師的家人被一併拿到內廠監獄審問,他本人拒不承認與賈家及岳父崔家有關係;但他的兒子不知道是怎麼回事,在牽涉崔家的供狀上畫了押。宇文孝得過皇帝的口諭,再無顧忌,直接又將郎中崔明善一家逮捕。
好在宇文孝辦事還算老練,賈氏那邊只抓了當事賈煥一家,並沒有動其他人、特別是欽天監賈膺福。賈膺福可不是隨便能動的人,早在太平公主的哥哥李旦還在做皇帝的時候,就投靠了太平黨。當時正巧出現了彗星,這是難得一見的凶兆,俗稱掃把星,賈膺福作為欽天監在皇帝面前暗示太子想取而代之,意欲幫助太平公主對付李隆基。雖然最後這事兒弄巧成拙,但賈膺福沒有功勞也有苦勞,站隊是絕對正確的。如今太平公主一脈大權在握,肯定不會輕易動這些以前的舊人。
賈膺福也知趣,現在他自己都可能脫不了干係,沒想著去通關係遊說幫助賈煥家。連本族做大官的人都袖手旁觀,就別說其他人了,風口上趕緊躲到上位者的視線之外方是明智之舉。
賈煥家的一個忠實老僕總算見著了賈膺福,見面就大哭,一個勁磕頭哀求,賈膺福看在同宗的面子上才好言寬慰幾句打發了。然後他的老婆提醒他可以去見太平公主試試,但被他斷然拒絕了。這兩年賈膺福看得明白,這種薛崇訓親自要辦的事,太平公主是不會輕易和兒子唱對台戲的。賈膺福也不願意把自個牽連進去,只是在家人面前正言罵賈煥:「不知時務,他而今還要和滑州崔氏攪一塊兒,能怪誰?」
事到如今,崔郎中和賈煥兩家的狀況已顯得十分不妙。士族之間通過聯姻等方式結盟,但也不是完全之策,不然武則天的時候也不會死那麼多人。
此案是欽案,審理的人是刑部尚書、御史中丞、內廠令,對於內廠令官場上的人還沒什麼概念,但宰相和御史中丞卻讓人們感覺份量十足,因此案子也變得嚴重起來。刑部尚書蕭至忠那是真正從官場上靠實力走過來的,李宓雖然有被破格提拔的原因也是真正走仕途的官僚,他們比較遵守規則,一合計就覺得這事兒十分棘手。詆毀皇帝真是一件可大可小的事,蕭至忠更是參與了「慎用刑律、收攏人心」的國策制定,如果按照他的看法,這種事兒大可以象徵地懲罰一下表明是非黑白了事。
宇文孝因為和宦官張肖等內廷的人混得熟,知道內情,在內部商議案情就一直持嚴懲意見:「今上非常憤怒,親傳口諭『連夜將賈煥及其幕後主使者捉拿下獄!』如果矇混過關,豈不辜負了今上的信任?」
內廠令,這官職在以前是根本沒有的,根本上不了檯面。但蕭至忠對宇文孝十分客氣,不為別的,就因為他的女兒是三夫人之一。蕭至忠問道:「那依宇文公之見,該如何處置才算妥當?」
宇文孝那張平常樸素的老農臉忽然閃過一絲陰狠之色,舉起一隻手掌向下一劈做個動作:「不殺人,難消今上心頭之憤。將賈煥及幕後主使者崔明善定為居心叵測圖謀不軌之罪,滿門殺了以絕後患!」
蕭至忠和李宓頓時面面相覷,蕭至忠皺眉道:「這樣是不是司典太重了?」
「重不重不用咱們操心,反正審完之後得上奏章讓今上御批,如果今上批復,就證明根本不重。」宇文孝淡定地說道,「若是今上駁回奏章,那便是重了。重審一邊就是,這有什麼關係?咱們怒今上之所怒,典至重,今上絕不會怪罪我們。」
其實宇文孝對賈煥是沒什麼成見,卻私自想置崔郎中於死地。那個郎中崔明善和宇文孝基本沒什麼來往,是如何結怨的?其實崔家根本沒有做過得罪宇文孝的事,只因以前崔日用被滅門的那件事是宇文孝從中催促武將殷辭幹下的,如果不是宇文孝在場或許殷辭還下不了手將一家老幼幾百口人全給殺了。這事兒最後是算到薛崇訓頭上的,因為他當時是整個東征軍的老大;但宇文孝認為有可能此中的來龍去脈洩漏出去了,崔家會仇恨他。
誰有可能惦記著自己,先下手置之死地而後快,是宇文孝一直信奉的處事原則,也是在江洋黑道上歷練出來的狠勁。所以明明是他自己對不起崔家,不僅沒有愧疚之心,反而視若死敵。
宇文孝又道:「崔明善這類人早就該被清除出官府,不知怎麼之前還在尚書省當著官,諸位都不體諒聖意的麼?崔日用當初是李隆基一黨,後來又聯絡李隆基造反想捲土重來,因此被滅門。崔明善此人是滑州崔氏一族,諸位這麼想想,該怎麼辦?」
蕭至忠神色凝重,歎了一口氣道:「話雖如此,只是在同僚面前不好交代。政事堂諸公早就達成共識,宜施仁政以復元氣,現在咱們為了逢迎今上,為了這麼一點事就滅了滿門,怎麼也不像是仁政,有悖國策。」
這時李宓提出一個建議:「我倒是想到一個法子。杜公(杜暹)攻佔營州後欲治理當地,但胡人是多數難以教化,需要遷徙大量漢人。可是營州關外戰亂之地,耕田也開墾不多,漢人百姓極不情願向東北遷徙。今賈、崔二家坐法,何不殺掉主犯一二人,其他的全部流放至營州:一來有利於國家,也是對杜公的支持;二來流放就比殺人更緩和,給朝野的印象沒那麼殘暴。一舉兩得之事,你們認為如何?」
蕭至忠見宇文孝一門心思要滿手沾血,李宓這個主意無疑是妥協折中的辦法,他想了想便勉強表示贊同:「若宇文公也同意,咱們審的時候就這麼辦,然後寫奏章遞上去看情況。」
宇文孝一尋思那營州離京幾千里,把人送走也可以算一件好事,畢竟蕭至忠和李宓兩個人都同意了,他一個人也不好強爭。
三人商量妥當便在刑部大堂開堂審理,這地方很少有審案子的時候,也就是這種欽案才在這裡辦。審理一般案件的是府、縣衙門,刑部只是複查和監管這類政務,並不直接去辦。
這倒省去了許多麻煩,因為府縣審案可能有人圍觀評論公正,卻沒人能跑到中央六部衙門來湊熱鬧。三個主審官內定了要殺兩個人並流放人家全家,這真正算得上非常重的刑律了,比殺人罪還要處罰得重,除非給安上謀逆的罪怎麼也說不過去。所以一開始公案上的人就一頓棒喝,將「居心叵測圖謀造反」等帽子給當頭罩過去再說。
至於罪犯認不認根本不是最重要的事,不認也能給定罪。這事兒涉及的是政權社稷,自然在不能和民事案子相提並論,連規矩也不用遵守,只要有謀逆的嫌疑,便無須太多的佐證。
主審官們找了一些「物證」和認證,一番推論之後就定案,要主犯畫押。賈煥等大呼冤枉拒不承認,然後退堂暫緩審理,只過了一晚上,第二天重新開審時已是奄奄一息的犯人就痛快地畫押認了。
於是案子的卷宗和奏章就很快到了內朝。南衙六部官府本來就在大明宮南邊,內外運行起來不必花費時日輾轉,自然速度很快。
薛崇訓在紫宸殿看到一本詳細論述案情來龍去脈的卷宗,字數很多他連看也沒看,只看奏章上的審理結果。他見到殺二人流放數百人到營州,自然而然想起「同化」營州的關節,略一想就對這一處理十分滿意,當即丟給妹妹河中公主道:「這份奏章准奏,另外從幽州押解回來的長史王賢之的家眷也一併赦免死罪,將其連同在幽州的全族一起流放至營州。」
河中公主道:「哥哥,記得上次有份奏章關於幽州都督趙瞿的,聽說趙瞿和王賢之一樣的罪責,現在哥哥流放了王家的人,趙家的怎麼處置呢,會不會讓人覺得不公平啊?」
薛崇訓回憶了一會兒,沉吟片刻道:「趙瞿和王賢之不同,再說他已經自殺謝罪,不用再牽連他的家人,貶為庶人便可。」
他也是想起了當初華清宮遇到刺客的事兒,當值的將領瀆職但自裁贖罪,太平公主因此赦免了他的家人。薛崇訓也就依據這件事來處理趙瞿,也算是和太平公主在施政上保持延續和默契。母|子間的默契正是通過日常小事的一個眼神一個動作以及在處事上的相似慢慢融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