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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負笈進京 第十七章 蝗災 文 / 風再起時

    第十七章蝗災()

    寧靜的深夜裡,浩瀚的星空下,蓋俊躺在房頂,對月把盞,好不悠閒。

    三年了啊!

    三年的時間說長不長,說短不短,至少是讓他從一個梳著總角的頑童變成束髮盤簪的少年,距離屠虎也有二年半之久了,當日他未棄虎屍,而是僱人運至漢陽郡,並找來匠人用虎骨、虎牙製作了一條項鏈送給阿妹,權當做未能如約返回的賠禮,一舉贏得了小人的原諒。又用虎骨精心打磨製作十三枚韘(即扳指),除去四人各分一枚,剩餘九枚,留待有緣人。

    蓋俊絕沒想到只因閻忠一句『射虎救父、孝勇無雙』八字評語,竟使他成為河西四郡健兒爭相結識的對象,甚至還有涼州他郡之人不遠千里趕來,為的只是見他一面,不客氣地說涼州少年皆以結識他為榮。出名是好事,卻也為名聲所累,少年之人本就是初生牛犢不怕虎,不服他的大有人在,一般這種人他都會交給蓋胤解決,至今還無人能在他手上走五合。

    另外父親蓋勳出仕了。

    自去年被郡裡舉為孝廉,幾天前收到來信,告知家人他已外放到涼州漢陽郡出任長史一職,秩六百石。內地郡的副官為丞,職責是協助太守管理政事,然而邊郡形勢複雜,常常需要與異族交戰,所以廢丞而設長史,是郡裡名義上的二把手。太守、長史通常關係很差。當今太守權力大得驚人,除長史乃朝廷親自任命外,郡裡其他職位皆可自行招募,隱然一國之貌。因此長史權力之大小要看主官臉色,如果碰上心胸開闊同時賞識你才幹的人,那長史可謂兼管軍政,相反如不被主官待見,抱歉,你會成為和平時期的擺設,戰亂時期的先鋒。

    聽聞……

    當今漢陽郡太守出身閹黨……

    父親嫉惡如仇……

    怎麼想也不會相安無事吧?

    還有,蓋胤終於如願娶了心上人阿白,就在十幾日前,場面安靜而溫馨。

    倏地響起一陣踏梯聲,回頭望向漆黑的房簷,一張略顯敦厚平凡的臉出現在眼前,其後展露出其滿是稜角的八尺身軀,正是族侄蓋胤。

    蓋俊為他倒了一杯酒,出言調侃道:「伯嗣,新婚燕爾,你不在房中與阿白廝守,跑到房頂作甚麼?」當今有「婚而無字非禮也」的傳統,是以蓋胤以十九之齡取字。伯者長也,指其是家中長子,嗣者,正對應名胤,胤有子孫相承續之意。漢代男子取字並非一定要滿二十,比如少結婚、少遊學、少出仕,都可以先行取字。

    蓋胤臉「唰」地一下紅了,他已是成人,還是抵擋不了蓋俊直白話語,如果讓他在與猛虎廝殺和小族叔的挖苦間二者選一,他一定會毫不猶豫的選擇前者。

    半晌道:「我打算明日隨小族叔去漢陽。」

    蓋俊看了他一眼,皺眉道:「這樣不好吧?你剛剛結婚,我看還是等幾年再說。」

    蓋胤沒有說話,但目光炯炯,顯示決心甚堅。

    「好吧,不過你得先說服你阿母才行。」蓋俊沒再堅持,蓋胤樸訥少言,這種人一旦下定決心便是九頭牛也拉不回。且他亦希望蓋胤隨他去漢陽,以他的才能不該埋沒在敦煌、蓋家堡裡,與大漢國相比這裡實在太小了,父親信中也是這個意思。

    「阿母同意了。我弟年歲漸長,忠厚孝順,將阿母交給他照料我也走得放心。」

    「你安排妥當就好。」蓋俊舉起酒杯,「來,乾一杯。」

    叮……

    「終於要走出去了,等待我的將是什麼呢?我能……改變歷史嗎?」

    蓋俊藉著仰脖干酒凝望皓彩月華,一時想的癡了。

    次日清晨蓋母馬昭領著他和阿妹去祖母處道別,三人一進門,一個披髮亮眸童子迎上前,小大人似的見禮,一本正經的模樣極為惹人憐愛,蓋繚忍不住伸手捏紅了童子白皙細嫩的小臉。他便是當年蓋俊所救棄嬰,小名白水,古時落地即算一歲,如今四歲大了。

    蓋母馬昭一把拍掉女兒的手,白水可是老人的心頭肉,這孩子固然懂事,從不吵鬧,可萬一掐哭了怎辦?到時還不把偌大蓋家塢鬧得雞飛狗跳。

    果然,老人心疼地招回白水,直到擁於懷中才道:「佳婦來了,不必見禮了。」

    離別之語,滿懷傷感,不過老人一把年紀,早就什麼事都看開了,只是囑咐多多來信,三人應諾告別,之後依次拜別族中長輩,快到午時方才起行。

    再次望見祁連山,依舊氣勢驚人。

    再次來到酒泉平原,依舊繁華無比。

    只是田間時有飛蝗掠過,糟蹋莊稼,百姓不僅不加以捕殺,反而祈求神靈護佑。

    詩云:「秉彼蟊賊,付畀炎火」。

    光武詔曰:「勉順時政,勸督農桑。去彼螟域」

    經典詩經、皇帝詔書皆道螟蝗可殺,為何百姓不捕?

    迷信……即使科技時代也無法消除它,何況當今。

    蓋俊轉而嘴角泛起苦笑。

    迷信呵……最沒有資格質疑你的就是我了吧?

    一入張掖郡,蝗蟲更多,漸有氾濫成災之險。且蝗蟲糟蹋莊稼不算,還禍害草原,羅侯、沮渠元安所在部落已經舉行了幾場祭祀,絲毫不見成效,正急得跳腳罵娘,沖淡了不少故友重逢的喜悅,蓋俊、蓋胤和他倆匆匆喝了一頓敘舊酒就離開了。

    一行人進了武威郡直向南行,經金城渡口進入漢陽郡。

    幾日後,於一個傍晚時分抵達渭水河上游一縣,這裡距郡治所冀縣已是極近,過了渭水河再行一、兩個時辰便是,但蓋俊最終還是選擇在此留宿一晚,因為他聽聞渭水南岸,隴西、漢陽兩郡邊界一帶有羌人作亂,雖說規模不大,相距又遠,可摸黑趕路終究不妥。

    包下一間館舍,安頓好一切,蓋俊悠閒地漫步街道上。

    作為涼州第一郡漢陽治下縣城,這裡人口明顯比他郡縣城多了不少,尤其南市商肆頗為喧鬧。肆,販貨之處,又稱市井。古人云:立市必四方,若造井之制,故曰市井。

    肆內商品無所不有,如釀酒、釀醬、糧食、熟食、竹木、漆器、細布、染料、皮革、藥材、銅鐵用具、牛馬豬羊、筋角丹砂,乃至最為珍貴的書籍,只要你出得起價錢。

    本來像他這樣身份的人一般不會來此,想要何物只會派遣廝役出入其中,蓋因商販在這個時代地位低下。他靈魂來自現代,自無輕商心理,逛得心安理得。

    轉了一圈,幾乎是踩著收市鼓聲離開商肆,手中已添兩、三玩物,這是送給阿妹的。

    遊興已盡,又有收穫,蓋俊加快了回程腳步,走出不遠忽見一群小兒跨著竹馬,手持小弓於一株大槐樹下吵鬧起來,他本未留意,只是猛然聽見有童子喚他名字,心中驚奇,不由緩了緩步子。

    一個七八歲的童子臉都氣紅了,又重複道:「大石,明明是我贏了,當為蓋俊,你怎地反悔?」

    被指責的小兒比對面那些同伴高上一個頭,仗著自己身高體壯蠻橫地道:「只有我能當蓋俊。」

    「你無恥,以後絕不再……」先前童子話還未說完,左臉便挨了一拳,直把他打得眼冒金星,往後跌去。

    周圍同伴一齊起哄,聲討打人的童子不講道理,不想這傢伙還挺橫,撲將上去連揍數人,諸童子怕極一哄而散,先前被打的那孩子也跌跌撞撞跑了。

    「你怎麼不願他扮蓋俊?」

    打人童子坐在樹底青石之上,疑惑地看著向他走來的蓋俊,猶豫片刻,回道:「蓋俊是英雄,他不配。」

    蓋俊覺得這小兒挺有意思的,逗他道:「他不配,你配?」

    「我長大了一定會成為像蓋俊一樣的英雄。」大石昂著頭,活像只驕傲的小公雞。

    蓋俊失笑,兩人也算有緣,遂從懷中取出一枚虎骨韘遞過去:「好小子,有志氣。這枚韘送你了。」見這小兒似無意來拿,便故意激他道:「這東西可不是白給你,若你長大了沒有成為英雄,我便收回來。」

    「好。」小兒果然受不得激,一把搶過骨韘。

    蓋俊笑笑走了。

    小兒自信滿滿喊道:「這是我的了,絕不叫你索回。」

    回應他的,是一個擺擺手的高大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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