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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31章 誰沒有幹過壞事? 文 / 非優

    第31章誰沒有幹過壞事?

    蘭妮認真地思索著她的話,點點頭。好像真的是呢,她跟花火走一起以後,她認識了樸克、芳芳他們,連白學長都主動和她說話了,她還知道了很多東西,這在以前是連想都不敢想的。

    送蘭妮到樓下後,花火拍拍她的肩膀:「你今晚表現不錯,至少沒有嚇得跑掉。你應該察覺到了,很多人蠻喜歡你的,你沒有你想像中那麼差,加油吧。」

    其實,她也不知道她今晚為什麼會對蘭妮說這些話,顯得很真誠似的。也許,再怎麼玩世不恭的人,也會有認真的時候吧,也許是因為今天晚上,這小妮子第一次在人群中露出開心的笑容。

    花火走了,蘭妮看著她的背影,眼裡有熱熱的液體在流動。

    很多人都說,人的一生中,總會遇到一兩個改變自己的貴人,她一直在絕望地等待著,花火,是那個人嗎?

    以勤能補拙的名義,中午放學後,花火趕蘭妮去練舞,自己也去忙自己的事去了。

    幹壞事時,怎麼能帶上一個單純善良懦弱的跟屁蟲捏?花火整了整背包,朝商店街走去。轉了幾圈後,她終於看到了邊走邊啃麵包的蕭小龍。

    蕭小龍一看到她,就有點緊張地騷騷頭髮,道:「大姐,那本書我馬上去找給你。」

    「沒事沒事,我現在不急著還。」花火一把揪住他:「大姐我現在有點事要去忙,你能不能去幫我買點東西?」

    蕭小龍哪裡想那麼多,乖乖地道:「好啊,大姐你要買什麼呢?」

    花火掏出十塊錢遞給他:「幫我買一包大頭釘,剩下的錢你拿去買吃的吧,看你瘦得像個小猴子。」

    蕭小龍樂壞了,抓起錢就跑:「我馬上去!」

    花火撫掌奸笑,躲到樹叢後面。要買兇器,怎麼能夠親自出面呢,找個無關的孩子是最好的選擇,而且現在剛放學,商店裡人多,這個時候去買東西沒人會注意。

    這樣,別人想查,也不容易查到了,哈哈哈,她果然聰明啊——都用在歪門邪道上了。

    幾分鐘後,蕭小龍果然樂癲樂癲地跑過來,東張西望。看到她後,邀功似地把大頭釘的盒子塞給她:「大姐,買好了,你看還有什麼事嗎,沒事我就先走了!」

    急著拿勞務費去fb呢!花火善解人意地摸摸他的腦袋:「7878。」

    她把這盒大頭釘塞進包包裡,左右看看,唔,沒人注意,一定要自然,千萬不可以露出做賊心虛之像。

    凌晨五點半,手機響了,花火賴了十幾分鐘,才艱難地從床上爬起來。

    壞事真不是人幹的,普通的人幹不了這麼花費腦力和體力的事,只有惡魔才能做到。話說,惡魔真的好像挺勤快的,要不然怎麼老是挑晚上出來幹活,比如她,這麼早就起床去幹壞事。要不是為了幹壞事,她絕對不會那麼早起床。

    天色很朦朧,但已經能辨認道路。

    她走出宿舍,左看右看,萬籟俱寂,真好啊。

    雖然宿舍大門值班室的老女人正在打瞌睡,但她還是不想冒被人看到的危險,輕手輕腳地走到牆邊,翻牆出去。牆高不過兩米多點,憑她的經驗要翻過去,根本就是小cass。這樣的事情已經好久不幹了,如今卻為了某個女人重出江湖,唉∼∼

    她趁著天黑,從樹叢中鬼鬼祟祟地穿行,悄然而迅速地來到文娛大樓前。

    其實,這種時候不會有人像古代神話中那樣頭掛在樑柱上、屁股坐在釘子上、聽到雞叫就起床、在月光下或路燈下看書學習的,可她還是覺得一切都要謹慎從事。因為,她現在可是去釘老虎的尾巴啊,若是留下點蛛絲馬跡,會惹來大麻煩的。

    喏,她都想清楚了,雖然最安全的做案時間是半夜,但她這時候出來幹壞事,也會有點害怕的,而且聽說晚上都有巡邏,所以凌晨最好了。

    人人都在深睡,巡邏的肯定也困了放鬆警惕了,被發現的機率最低!

    最最最重要的原因是,這樣容易製造不在場證明。昨天晚上,她可是證據確鑿地在教室裡上了一個晚上的自習,上廁所或回宿舍到睡覺,都有證人可以證明她沒有做案的時間。到今天的案發時間為止,她也會有充分的不在場證明的!

    哈哈哈,啦啦啦,她花火是天才!

    上下前後左右一個人都沒有,確認完畢!她竄上二樓,迅速打開鐵門,跑上去。

    二樓的鐵門晚上都是鎖著的,蘭妮因為要經常早來後走地做準備、整理場面,所以有一把鑰匙,她趁蘭妮不注意的時候,拿了那把鑰匙去配——啦啦啦,她是小魔鬼!

    很快來到三樓,母狒狒專用的那間舞蹈室門窗果然沒有鎖死,她把所有的大頭釘撒進去,那細微的落地聲變成了母狒狒的哀叫聲,讓她聽得很爽。

    這麼小的「地雷」,不可能馬上就注意到的,等母狒狒和手下們走進來的時候,踩到「地雷」的場景一定很壯觀,很精彩!

    哈哈哈哈,誰是本年度最佳編劇和導演——那還用問嗎,當然是她花火!

    花火邪惡地笑,得意地笑,因為晚睡早起而積累的困意、睡意消失得無影無蹤。然後,她精神大好地跑回宿舍,躺在床上幻想母狒狒的悲慘下場,然後爬起來做早操和練「皮帶功」,然後梳洗打扮,然後精神煥發地走向課堂。

    整個白天都很平靜,一切正常。

    晚上,花火買了幾瓶飲料和零食去看芳芳她們排練。

    剛進排練室,就看到裡面一片鬧哄哄的,所有人都沒在練舞,全擠在一塊熱烈地議論著什麼,一個個看起來都很興奮。

    她揪出芳芳,故作好奇地問發生了什麼事,芳芳一臉驚異地道:「你還不知道嗎?母……菲菲排練時出事了!聽說她們的練習室被人撒了釘子,很多人都踩到了,米菲菲坐到椅子上還挨了刺了一下,她們快氣瘋了,正在大吵大鬧呢!」

    花火的表情看起來比芳芳還驚異,像囫圇吞下了一個大雞蛋似的:「嘩——不是吧!竟然有這樣的好事,是誰這麼有膽為民除害啊?簡直是我的偶像,崇拜萬分!」

    芳芳:「就是就是!真的有人敢做這樣的事啊!罷才我們上去看了一下,有幾個人的腳被扎傷了,米菲菲氣得臉都變形了,她把白學長找來告狀,說如果找不出犯人就罷演,然後又找來她的老公,又哭又鬧……」

    旁人搶著說:「毛叢叢也氣壞了,說什麼要發動所有的人去查找犯人然後大卸八塊,還說這件事不許學生會插手,他老婆的事由他搞定,用不著別人出馬……」

    「哈哈哈哈,真是有意思啊,那釘子怎麼就沒在米菲菲身上扎出個洞呢,最好毀容了最好!」花火笑得前俯後仰,一干人也跟著她哈哈大笑,全是幸災樂禍!

    母狒狒別以為有毛毛蟲撐腰,別人就真的不敢把她怎麼樣!這僅僅是開始,她花火可不是吃素的。毛叢叢要徹查犯人?啊,她敢幹壞事,就一定想好了對策!

    她眼珠子轉了一圈,看到蘭妮正站在人群之外侷促不安地扭著衣角,既插不進別人的對話也不敢對這樣可怕的事隨便發表意見。可憐的孩子。

    她走過去,拍拍蘭妮的肩膀,把兩瓶礦泉水丟給她:「白學長正在隔壁教室練歌,你現在沒什麼事,送兩瓶水給他。」

    蘭妮呆呆地捧著兩瓶礦泉水,手足無措:「我……我我送過去?這……這樣……不好吧……」

    花火瞪她:「有什麼不好?你有**啊,碰不得人嗎?現在,馬上,給我去!」

    她完全明白了,這小妮子呆在她身邊的唯一價值就是讓她欺負,為她跑腿。

    蘭妮一臉難色,左看看,右看看,又用可憐巴巴的眼神看著花火。當確定花火絕對不會改變主意後,她抽了抽鼻子,腳步沉重而緩慢地走向門口。

    花火靠到牆上,抱胸,懶洋洋地等待,那小妮子可別讓她失望啊。

    等了十幾分鐘,還不見蘭妮回來,而芳芳她們八卦夠了,準備開始排舞,花火懶得繼續呆著,慢吞吞地走出去。

    走到門外,她順便用眼角瞟向隔壁房間,看到白悠辰手裡拿著礦泉水,正親切地和蘭妮說著什麼,蘭妮背對著她,肩膀微微扭動,顯然很不安。

    她晃晃腦袋,得意一笑,很滿意。

    大概又過了十幾分鐘後,她收到蘭妮的短信,蘭妮說白學長為了感謝她,要請她吃夜宵,她不敢一個人去,想讓花火一起去。花火很不耐煩地回信:「我看小說正看得入癮呢,別來煩我!記得給我帶點吃的回來,不然k死你。」然後掛機,她這麼說了,諒那小妮子不敢不去。

    蘭妮接著又打來電話,她不接。蘭妮接著又發了幾條短信,全是苦苦求她一起去的,什麼情真意切、感人肺腑、孤苦無助的詞都用上了,但花火無動於衷,理都不理。再後來,蘭妮不吭聲了,估計被白悠辰拖走了。

    晚上十點多時,花火正在宿舍裡聽歌跳舞,門外響起輕輕的敲門聲。她嘴角一勾,拉開門,果然是蘭妮。蘭妮臉蛋紅紅的,手裡提著一個塑料袋,看到她,眼神左右飄忽:「花火,這是……吃的東西,給你。」

    花火接過塑料袋,把臉湊近她,問:「跟白學長的約會怎麼樣?」

    蘭妮又搖頭又擺手,臉上紅得幾乎要滴出血水,那個表情該死的好看:「沒沒沒有約會……吃吃飯而已……什麼也沒有……」

    花火拉長聲音:「是嗎——」

    「真真的……」蘭妮捂著臉跑掉了。

    花火聳聳肩,得意地打開塑料袋,喔——牛肉乾、鴨下巴、烤雞腿、魷魚絲、開心果,白老大還蠻捨得花錢嘛,有戲!

    雖然已經想好了萬全之策,但花火還是覺得學校的氛圍有些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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