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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一十五章 被歲月風乾的愛情 文 / 宇寒

    宋志宇看著面前鄭佳麗,伸手去擦乾她臉上滑落的淚滴,鄭佳麗的整個人身體都有點顫抖了,宋志宇輕輕的把她抱在懷裡。

    兩個人什麼沒有那麼多的語言描述內心的感覺,簡簡單單的一個擁抱就夠了。

    關於宋志宇和鄭佳麗,真實的故事是這樣的。

    還在上初一的宋志宇,經過幾次月考,就和鄭佳麗成為了同桌,看上去很清爽乾淨的宋志宇十分招人喜歡,算的上是那種比較陽光的男孩,而那時候的鄭佳麗,更是光彩奪目的女生,不僅學習好,在班裡又是絕對讓其他女孩望塵莫及的美女。

    這樣的女孩總是會惹來很多男孩子的注意,雖然那時候的男孩,不懂什麼是愛情,更不會表達愛情,偷偷的拉拉女生的頭髮,或者故意找個什麼借口,讓女生追著打兩下,就開心的不得了。

    每當鄭佳麗遇到這樣的玩笑時,宋志宇總會挺身而出。也經常因為這樣,宋志宇在放學回家的路上,被一群男生堵在學校的圍牆外面暴打一頓,被打的時候,宋志宇的動作基本上都是固定的,蜷縮在一起,兩隻手抱著腦袋,任由那些人的腳踹在自己的身上。這算是好的,有時候對方不是一群人上來,而是一個「老大」帶著一群人圍過來,只有老大動手,經常挨耳光,回家還不敢和父母說,在小區外面的自來水管,清洗乾淨,才敢進屋。

    有時候被父母發現,就撒謊說踢足球摔倒了。在父母的一陣責罵中,回到房間關好門,才敢脫下髒衣服,還要馬上換上其他的衣服,否則身上那些青一塊紫一塊的地方被父母發現,又不好交代了。

    雖然經常這樣挨揍,宋志宇還是堅持對鄭佳麗好,堅持的守在他身邊。有時候也會惹來在眾人面前的奚落。班裡有個叫秦磊的男生,上初中就有一米七的個頭,是班裡最高的,看起來比別人都高一頭,因為身材的原因,他成為班裡的體育委員。成天帶著一群跟著他玩的男生,在班裡瞎叫喚,沒事喜歡惹事,和別的班人打群架。

    那時候流行上遊戲廳,又沒有錢玩,秦磊總是搶班裡弱小男生的錢,還不是明著搶,嚇唬那些小男生:明天給我整十塊錢,我下個月就還你……

    雖然很多男生對秦磊不滿意,但是沒有人敢反抗他,秦磊還吹牛說自己哥是混黑社會的,經常看到秦磊和校外的一群小混子在一起,放學買煙給那些人。那些小混子普遍在二十歲以下。又比這些初中生年紀大一些。

    秦磊也喜歡沒事的時候對鄭佳麗動手動腳的,可以說鄭佳麗煩透了秦磊,看到秦磊就想轉身走的。好在初三分班的時候,秦磊被分到了所謂的「慢班」,全學年組前十五名的在另外一個班,這個班裡面竟然有四十個女的,只有十幾個弱弱小小的男生,其中就有宋志宇。

    臨近中考前,那些「慢班」的學生都找借口說自己回家複習,不來學校了,老師對這些人也沒抱什麼希望,就任由他們自己回去了。

    那是一個週五,下午兩點十分上課,很多人都是在一點半之前就到了學校,也有一些不回家的,總之,那天班裡面讓你很多安靜的上著午自習。

    門突然被踹開。在班裡面所有的人都抬起頭,看著門口。

    鄭磊左手拿著一個禮盒,右手夾著一根煙,身後跟著兩個所謂的小弟,自認為很拉風的走進教室內,走到靠在窗子的那個桌子,因為是雙人桌,宋志宇坐在外面,鄭佳麗坐在裡面,靠著窗台,鄭磊把禮盒放在鄭佳麗的桌子上,「鄭佳麗這是我送給你的禮物,今晚我在學校門口等你。」

    鄭佳麗隨手一推,把禮盒推到宋志宇的桌子上,冰冷的說道:「把你的東西拿走。我不要。」

    鄭磊抽了一口煙,彎下腰把煙吐到鄭佳麗面前,「我沒別的惡意,只是想請你吃個飯。」

    鄭佳麗被煙嗆得咳嗽了起來,「我說了我不要,你拿走。」

    宋志宇拿起禮盒遞給一邊的鄭磊,說道:「拿走你的東西,我還要自習呢。」

    「啪!」鄭磊反手抽了宋志宇一個耳光,「自習你m了個b。給我滾一邊去。」

    鄭佳麗看到宋志宇被打,站起來吼道:「你怎麼可以打人呢?我就是不要你的東西,你也不用打別人啊?」其實鄭佳麗她不知道,宋志宇為她被打的全身都是青一塊紫一塊的,只是宋志宇從來不說而已。在女孩面前保持最後一點的自尊。

    鄭磊拿起禮盒,丟在鄭佳麗身上,「今晚你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我就在學校門口等你。」說完,自認為很酷的轉身,抽著煙向外走去。

    宋志宇看到鄭磊竟然拿禮盒打鄭佳麗,不知道哪裡來的勇氣,抱起自己的椅子,從後面砸向鄭磊的腦袋,那種木質的椅子,竟然被宋志宇一下砸爛了,手裡只剩下一個椅子腿,這道方便了,揮舞著椅子腿,把倒在地上的鄭磊一頓狂砸,跟著鄭磊的兩個小弟都不敢上前,鄭磊只有在地上嗷嗷叫的分了。

    整個過程持續了三分鐘,鄭磊就那麼倒在地上被宋志宇打了三分鐘,周圍的同學也有『受到牽連』的,桌面的書本被宋志宇的打的亂飛,玻璃黑板碎了一大塊,窗台的花盆打爛了好幾個,這些都不算什麼,最重要的是鄭磊身上三處被打骨折。要不是老師及時趕過來,宋志宇都有可能打死鄭磊。鄭磊頭破血流的被救護車弄走。那一次之後,校園裡面開始傳宋志宇的英勇,只是宋志宇沒有機會感受英雄般的待遇了。第二周週一,就被學校勒令退學了。

    臨走時,宋志宇寫了一封長長的信留給鄭佳麗:

    佳麗:

    佳麗你好,請允許我這麼稱呼你,和你同桌了三年,我一直都想這麼親切的稱呼你,可是我沒有勇氣,這可能是我們最後一次見面了,所以我鼓起勇氣,讓我這麼叫你一回,希望你不要生氣。

    你知道麼?我一直都很喜歡你,喜歡看你認真思考問題,喜歡看你的微笑,可是我以後都不能再回味這種感覺了。和你同桌的這些日子,我每天都寫日記,記錄下你的點點滴滴,這本是日記,我會永遠的留著,在以後的歲月中,讓我都不會忘記你。

    我要走了,學校把握開除了,我不敢和家裡說,我爸爸只是一個普通的工人,在我初一的時候就意外去世了,留下一大堆債務給母親,母親又沒有工作,每天晚上我都要和母親去給別人幹活,如果干的快,我一小時可以轉一塊五毛錢。我的學費都是母親借的,我不能讓她知道我被學校開除的事。不能給她添加更多的負擔。所以,我要走了,要像個男人一樣,賺錢去養我的母親。不讓她在操勞受累。

    當你看到這封信的時候,我想我已經在遠去的火車上,佳麗我不在的日子,有人欺負你怎麼辦呢?我多麼想在你身邊,雖然我不夠厲害,也沒人怕我,甚至他們都嘲笑我,說我癩蛤蟆想吃天鵝肉,可是我還是願意在你身邊,即使你不懂我喜歡你。

    我要求的不多,我只是希望這麼可以看到你,為了可以和你同桌,我努力的學習,讓自己的成績變得很好,這個目的我達到了,有一次上課,你借我的鋼筆用,不小心碰到了你的手,讓我心跳加速了好久,而你只是拿過去鋼筆,說了一句謝謝,並沒有發現我的激動,你不知道我當時有多激動。

    我走了,不能在照顧你了,有人欺負你,我也不能站出來了,佳麗你要自己變得堅強起來,不要受委屈了就只會自己承受,偷偷的趴在桌子上哭,我不再你身邊,沒有人會給你準備紙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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