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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六十三章 禮禮 文 / 面人兒

    第六十三章禮禮

    一切都已準備就緒。

    天啟三年,出了正月,二月初,便開始有三五十人一隊的夥計陸續離開訓練營,奔向各地。

    這些人的衣著打扮與尋常的商舖夥計沒什麼不同,但他們看上去就是不同,不論他們把自己裹在多厚的棉衣裡都不行。

    啼聲如雷,一道狂飆席捲而過,這幾乎是每一個撞見的路人共同的感覺。

    誰會想到這竟成了煩惱,成了陳海平的煩惱,而且還沒有任何辦法,他能做的只是讓他這些批量生產的人才天不亮就出發,把這煩惱至少給扔到了平遙之外。

    二月二十三,陳海平也啟程上路。

    平遙這邊貨物不多,但也還是有點的,其中一部分是自產的土特產:粉條和花生。

    在這個時代,粉條主要是用綠豆和豌豆作的,但基本還處在養在深閨人未識的階段,遠不為人所熟知。

    粉條雖然還不流行,但基本沒什麼高技術可言,就是製成濕澱粉,然後用篩子漏成條,晾乾就可以了。

    地瓜大豐收,畝產竟然平均在一千五百斤以上。

    地瓜這東西在發生饑荒的時候是救命的好東西,但在平時卻只能作為副食,不能作為主食。陳海平那一世愛吃豬肉燉粉條,這一世更愛吃,見到地瓜,當然睹物思菜,立刻命人製作。

    中國人聰明,中國古人更聰明,因為古人比現代人更專注,心更實,只要有點線頭,他們就能做出一篇超乎你想像的錦繡文章。

    吃到自家做的粉條,陳海平這才知道那個時代的國人是多麼不專業,竟把這天下美味做的那般糟糕。

    粉條的產量也很高,一千斤地瓜可以出濕粉二百五十斤,每百斤濕粉可漏出八十斤粉條。這也就是說,一畝地可以出三百斤粉條,而一斤粉條可以賣出……即使在那一世,一斤粉條也至少可以換一斤多大米,那在這兒……

    地瓜粉條的意義顯然要遠遠超過毛衣,但陳海平吃了第一頓豬肉燉粉條後,卻嚴令王仲然,此事要絕對保密,但粉條的工藝研製改進的工作繼續。

    粉條只生產了三千斤,其中五百斤留下給家裡人吃,其餘的他都帶走。

    陳海平走了,王仲然留下,由他全權執掌訓練營,吳昌全作為副手,負責訓練營日常的工作。

    陳海平是最後走的,這之前,營裡所有滿十六歲的學員,不論男女已經全部走了。跟陳海平一起走的人最多,一百三十七名,男九十三人,女四十四人。

    駝隊每個時辰可以走十六里,每天走五個時辰,平均一天可以走八十里。他們走的更慢,半個月後,駝隊到了代州城外。

    「不去了吧?」寬大的車廂裡,陳海平頭枕紫桃的大腿躺著,孫茜坐在一旁,滿臉的愁容。

    過門不入那顯然是不行的,可去了就是個大麻煩,三夫人又怎會同意讓女兒去那些全是野蠻人的地方?到時,勢必又得大鬧一場。

    陳海平也頭疼,但沒法避免的事就只能面對。

    姑爺和小姐上門,孫家自然又過了一回節,尤其是吃著姑爺親手指導大師傅做的豬肉燉粉條,氣氛更是熱烈。

    一開始,三夫人並沒有意識到姑爺和女兒回來幹什麼了,但孫國清知道。當孫國清提起這個話頭時,陳海平含糊其辭,能拖一會兒是一會兒吧。

    包括孫國清在內,眾人都以為陳海平出關,這是藉機把孫茜放到娘家好好住一段日子,因而三夫人心裡那個高興啊,自然就別提了。

    早上,陳海平告辭,當孫茜也跟著告辭的時候,眾人開始傻眼了,三夫人當時就翻了。沒辦法,告辭是不成了,先住下,等矛盾解決了再走。

    在這個問題上,陳海平很不仗義,他一推六二五,把問題都甩給了老婆,說是孫茜非要跟著,他沒辦法。於是,三夫人和女兒在內宅較勁,孫國清和女婿遠遠躲在書房喝茶聊天。

    「是不是非要帶小茜去?」孫國清苦笑著問道。

    和孫國清用不著繞什麼彎子,陳海平鄭重地道:「父親您知道茜兒的心思,她的心胸要比很多男人都大得多。」

    孫國清又怎會不明白女兒想什麼,但那從來都不過是閨中春夢。女人嘛,嫁了人就什麼都變了。可又誰曾想,女兒嫁了陳海平這麼一個人,在這種事上竟事事都順著女兒。

    孫國清道:「先不說危險不危險,到那種地方,女人畢竟很不方便。」

    陳海平笑道:「岳父,您有所不知,這一次隨孩兒出關的有一百三七個姑娘。」

    孫國清的嘴巴張得老大,半晌,他問道:「怎麼回事?」

    陳海平道:「沒什麼,就是讓她們見見世面,多歷練歷練。」

    微微皺起了眉頭,孫國清問道:「她們是什麼人?」

    陳海平道:「她們都是我買來的,也都是茜兒的學生。」

    看著陳海平半晌,孫國清問道:「你到底要幹什麼?」

    陳海平道:「我要做一些改變。」

    孫國清問道:「改變什麼?」

    「內外各處,男女異群,不窺壁外,不出外庭。出必掩面,窺必藏形,男非眷屬,互不通名。」沉吟片刻,陳海平先背了一段《女論語》,然後問道:「岳父,請問這是聖人『男女授受不親』的本意嗎?」

    「不是。」孫國清飽讀詩書,尤其他還不是死讀書之人,雜書**也讀了不老少,他自然知道孟老夫子說這句話的本意。

    陳海平跟著又問道:「聖人之意是為端禮,岳父,敢問這個『禮』字可是『發乎情,止乎禮』的『禮』?」

    孔聖人的意思很清楚,他老人家主張談情說愛是可以的,但不能逾越禮法的界限,就是不能苟合。這顯然是與時代潮流不合的,甚至是反動,但這是聖人說的,所以程朱之徒選擇了視而不見。

    孟聖人的禮當然要比孔聖人的禮意義嚴格些,但對比程朱之徒的禮,孟聖人的禮還是與孔聖人更親近。

    辯論這個沒有意義,孫國清道:「是。」

    陳海平道:「會稽有胡氏女,婚六月夫亡,胡氏斷髮毀面,終日獨處一室。晚年病,家人欲迎醫,告父曰:『寡婦之手豈可令他人視!』後不藥而卒。岳父,本朝及宋,多聞此等烈女,而漢唐不聞,何也?」

    這個沒聽過,但這種事所在多有,程度不同而已。男女大防,起於程朱,行於南宋及今。孫國清這些都清楚,但到現在他還是不明白這個女婿要說什麼。

    見孫國清不答,陳海平道:「漢唐與宋明,國勢誰盛,不言自明。岳父,小婿以為,宋及今,國勢遠遠弱於漢唐,罪魁實為程朱之徒!」

    當今讀書人都視程朱為聖人,孫國清雖也是讀書人,但他比較開明,對程朱的某些學術思想也很不以為然,只是聽女婿說的這麼激烈,他還是不能接受。

    默然半晌,孫國清嚴肅地問道:「海平,你到底想做什麼?」

    輕輕歎了口氣,陳海平無奈地道:「岳父,我看不慣這些,但我一個人又能做什麼?現在我只想多掙些錢,多買些女孩子,讓她們活得自在些,少受些程朱之徒的摧殘。」

    看著陳海平,孫國清心頭狐疑,但他清楚,只要這個女婿跟他耍心眼,那他最好是裝糊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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