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第一章緋紅的優雅02 文 / 魚丸
字數有些亂,有時三千有時兩千有時才一千九,果然是不會算術後果嚴重……我要回去向我的老師懺悔……
月光下玉盤發出淡淡的光澤,宛如有一潭清泉在其中緩緩流動,折射著月光的優美,淡淡的惹人愁緒。亞特蘭歎了一口氣,將這面玉盤塞回胸前的貼肉小袋,重新收拾了一下被弄亂的衣物儀容,翩然而行,就像是個踏月吟詩的文人,誰想得到這華服青年竟是個大名鼎鼎的殺手。
匕首鬆鬆的繫在右手,掩藏在寬大的袍袖下,隨時可以彈到手中;精巧的手弩折疊著塞在左手袖袋內,只消扳開弩臂即可發射致命的毒箭;腰帶中藏著四枚煙霧彈和幾顆急救藥丸--亞特蘭執行任務從不多帶不必要的東西,除了那塊不知名的玉盤。
亞特蘭大搖大擺的走出竹林,倨傲的背著雙手,口裡吟著詩,不急不忙的踱著四方步。將軍被刺,此時大路小路上都滿是執勤的士兵,三三兩兩的亂成一窩蜂,檢查路人,搜查山林,忙得亂紛紛。亞特蘭就這麼沒事人一般,大搖大擺從士兵們身邊走過,逕直向不遠處的小鎮走去。
一名年輕的士兵剛想攔下這名年輕人,身邊的老兵油子一把扯住他,低聲斥罵道:「笨蛋回來!看那樣子就知道這是個貴族子弟,一臉酸氣,惹他作什麼?難不成他還能用詩念死將軍麼?」
年輕士兵狐疑的看了看,亞特蘭神態自若,一身上下的確沒有一絲血跡,也沒有攜帶武器,雖然袍子有些髒亂,但的確不太可能是殺手,於是回過頭繼續盤查其他路人。亞特蘭就這樣泰然自若的穿過了重重防線,走進那喧鬧的小鎮,狠狠睡了一覺。
小鎮沒有名字,卻是商客們必經的補給點。小鎮以西就是威斯特帝國最大的商業都市索比特,以東就是伊斯特王國的邊境,商人們從索比特收購原料礦石和酒,到伊斯特賣掉,再從伊斯特購買各種工藝品和珠寶,一來一回利益相當可觀。因此,小鎮作為商人們的中轉站,一年一年規模日益擴大,大約用不了幾年,這裡就會發展成一個小城。
小鎮上有一家相當有名的酒館,那裡的紅酒和葡萄酒非常有名,幾道小菜也燒得極其入味,因此很多商人,傭兵都喜歡在那裡休整。這家名為「國王之盾」的酒館也因此成為小鎮的消息中心。
亞特蘭走進酒館,上了二樓找了一個偏僻的窗邊角落,叫了一小瓶甜酒和幾樣小菜,一邊細嚼慢咽,一邊傾聽周圍的一舉一動。亞特蘭的武技是一級殺手中最弱的一個,五感和直覺在殺手當中卻是數一數二的,他最擅長的就是情報收集和機關陷阱,或是偽裝成貴族混跡於上流社會,與人交手大約只夠欺負莊稼把式了。
一面低頭斂眉的品著酒,一面卻能將周圍亂紛紛的議論理得清清爽爽,亞特蘭就這樣悠閒的在酒館中坐了大半個上午,可惜的是並沒有收集到什麼有價值的情報。
口袋裡的金幣只剩下兩個了。亞特蘭不禁苦笑,一路上錦衣美食,小口袋裡的金幣已經用得乾乾淨淨了,兩個金幣,也就是兩百個銅幣,不過是他吃頓好飯的價錢而已。
亞特蘭向街上打量了一下,想找個有錢人來順手牽羊扒竊他幾個金幣應應急,卻在此時看到一個令他不敢相信的人……奧拉尼克將軍?!
四十歲的奧拉尼克一臉大鬍子,高大威武,穿著黃金色的盔甲騎著馬耀武揚威的緩緩而行,周圍是黑鴉鴉一片衛兵,約摸是一個團,也就是一千人左右的輕裝步兵,刀槍林立,旌旗如雲。這本再正常不過,但奧拉尼克,四個小時前不是已經被亞特蘭射了個對穿,難道還能起死回生麼?
亞特蘭若無其事的端起酒,倚在欄杆邊向著將軍致敬,一面仔細打量著這高大的中年男子。果然是真將軍,亞特蘭清楚的感覺得到,這中年男子身上散發的氣息,那種鷹揚天下的氣質。那麼,死去的那名「將軍」,大約就是專門的替身了吧?
奧拉尼克將軍突然抬起頭來,望向亞特蘭的方向一撇,立刻兩道眼光無聲的撞擊在一起。將軍的眼神凌厲,帶著審視的霸道,連身經百戰的將士也不由得害怕,亞特蘭卻是滿不在乎,慵懶從容。兩人對視一眼,互相間微微點頭致意,竟如同老友見面一般。
「怎麼了將軍?」身邊的副將察覺了奧拉尼克的神情變化,順著他的視線一張,打量了亞特蘭一眼,低聲問道。
「好一個年輕人。直視我的雙眼,而不見絲毫畏縮。不卑不亢,這孩子不是普通人,給我派幾個人留意一下。」奧拉尼克低聲回答道。浩浩蕩蕩的步兵團繼續向前開進,副將再抬頭時亞特蘭已經消失無蹤了。
亞特蘭飛快的掠過一名喝酒的大商人,急急忙忙結了帳,匯入街上的人群當中,三轉兩轉已不見了蹤影。當亞特蘭再出現時,已是換了一身緊身的武士服,配著一柄裝飾用的無鋒長劍,戴著銀座縷金頭環,仍然是貴族派頭,卻已經從酸氣十足的青年文士變成了好武任俠的武將子弟。
腰帶裡紮著一隻描金的大號錢袋,裡面叮叮鐺鐺的似乎全是金幣,隱約還夾雜著兩三張大額的皇家證券。這是亞特蘭的又一項讓殺手行會元老會頭疼的惡趣味,亞特蘭是個天生的扒手,他的技術甚至不比金手指們差,而眼光更毒,下手絕無落空……雖然亞特蘭並不缺錢,但他卻似乎極喜歡這樣做。
「奧拉尼克將軍在哪裡駐紮?」亞特蘭來到一名枯坐在街角旁若無人低頭大嚼的乞丐身邊,扔下五枚金幣問道。
乞丐抬起頭冷冷看了亞特蘭一眼,見是個武生公子,估摸著大概是想找奧拉尼克謀一出身的熱血青年,這才撿起地上的金幣,爬起身來慢條斯理的回答道:「鎮西十公里,摩克老爺家莊園,明天天明起身。」
亞特蘭微微一笑,又掏出一把金幣,塞到乞丐手中說了聲:「給兄弟們買酒。」說完轉身消失在人群中。乞丐搔搔頭,拈了拈手中的金幣,搖了搖頭塞入袋中,低聲自語道:「爽快人。」
金幣太重了,對於一個講究隱藏和高速突進的殺手來說,這些不必要的負擔實在沒必要保留。亞特蘭一路上看上什麼,掏出一把金幣也不要找零,扔在櫃檯上拿起貨物就走,短短幾百米的街走下來,那個精緻的錢袋裡只剩下一張龍頭皇家證券,其餘的金幣,全換作了小馬駒和它背上的大口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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